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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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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六節 整體分析

本小節將針對全體人員所回收之問卷進行分析,此節將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 局、管理各地服務中心之區域管理處和營運管理各地工業區之服務中心等三單位人員 結合成為官方單位專家並與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專家與工業區廠商專家來進行分析:

在構面層級所得之權重值依序為管理構面(0.286)、政策構面(0.254)、環境構面

(0.238)與支援構面(0.222),如表18所示,在細部分析上面,官方單位認為推動工業區 產學合作最注重的是服務中心推動產學合作人員的素質與態度,這雖與工業區廠商專 家所對於服務中心推動產學合作人員重視程度差距不大(排序第二),但卻與區域產學 合作中心專家認知不同(排序第四)。這對於透過中介單位(服務中心)來推動工業區產 學合作是否與教育部所屬之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功能重疊有關(表19中,區域產學合作 中心專家最注重因素為推動產學合作的服務積極度,如何搭配與運用,值得政府單位 在推動工業區產學合作時多加思考。另官方單位專家對於政策構面的重視程度(排序 第四)遠不如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專家和工業區廠商專家來的重視(排序第一),顯示官方 單位人員在推動工業區產學合作時,政策的擬定與執行需要更多的服務熱忱與更積極 的態度,才能達到各界的期待。

在環境與支援構面部分,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專家與工業區廠商專家看法雖然差距 不大,但工業區廠商專家對於學校的重視程度卻明顯偏低(0.125),顯示廠商在進行研 究開發時,不一定會採取與學校進行產學合作方式來進行,這或許與產學資訊流通不 對稱有關,廠商認為學校教授多進行理論性研究,對於實務開發上助益不大。

表 18

層級分析法(AHP)問卷構面層評估分析

構面 總體 官方單位 區域產學合

作中心 工業區廠商 權重 排序 權重 排序 權重 排序 權重 排序 服務中心(管理構面) 0.286 1 0.292 1 0.116 4 0.305 2 政府(政策構面) 0.254 2 0.225 4 0.434 1 0.367 1 企業(環境構面) 0.238 3 0.243 2 0.237 2 0.203 3 學校(支援構面) 0.222 4 0.240 3 0.213 3 0.125 4 表 19

層級分析法(AHP)問卷因素層評估分析

因素

總體 官方單位 區域產學合

作中心 工業區廠商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1-1 對於政府資源的

瞭解程度 0.078 4 0.077 3 0.065 6 0.089 2 1-2 推動產學合作的

經驗 0.063 6 0.061 5 0.057 8 0.070 4

表 19(續)

因素

總體 官方單位 區域產學合

作中心 工業區廠商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調整後

權重 排序 1-3 推動產學合作的

服務積極度 0.065 5 0.060 6 0.118 1 0.061 5 1-4 工作權責劃分 0.045 7 0.050 7 0.030 14 0.031 15 1-5 服務中心同仁單

位年資 0.035 14 0.039 10 0.017 20 0.034 12 2-1 政府提供產學合

作經費補助 0.084 2 0.076 4 0.106 2 0.123 1 2-2 政府政策支持產

學合作 0.081 3 0.082 2 0.079 3 0.072 3 2-3 產學合作經費申

請限制放寬 0.089 1 0.096 1 0.070 4 0.059 6 3-1 企業經費 0.041 8 0.041 8 0.030 15 0.044 8 3-2 企業投入產學合

作設備 0.037 10 0.040 9 0.019 18 0.033 13 3-3 企業投入產學合

作研究人數 0.036 13 0.038 11 0.015 22 0.031 16 3-4 獲得智慧財產(專

利)權 0.034 15 0.033 15 0.044 9 0.031 17 3-5 企業投入產學合

作金額 0.032 16 0.030 19 0.066 5 0.039 11 3-6 企業參與產學合

作經驗 0.030 18 0.030 18 0.031 13 0.029 19 3-7 廠商家數 0.027 20 0.027 21 0.034 11 0.032 14 4-1 學校政策鼓勵 0.037 11 0.037 12 0.028 16 0.045 7 4-2 教授升等壓力 0.036 12 0.034 14 0.043 10 0.041 10 4-3 學校行政庶務支

持 0.038 9 0.035 13 0.060 7 0.042 9 4-4 學校投入產學合

作設備 0.030 17 0.031 17 0.025 17 0.029 18 4-5 學校投入產學合

作研究人數 0.028 19 0.031 16 0.015 21 0.023 21 4-6 教授參與產學合

作經驗 0.027 21 0.027 22 0.032 12 0.023 20 4-7 教授獲得智慧財

產(專利)權 0.025 22 0.028 20 0.018 19 0.019 22

第五章 結論

經濟部工業局所轄工業區內以傳統產業居多,要在競爭日益熾烈的全球化環境中 取得競爭優勢,勢必需提升其研發、技術、經營管理及行銷等能力,但傳統產業常礙 於經費、人力或能力等因素,無力進行相關研發作業或分析經營困境,致使其競爭力 無法提升,甚至遭市場淘汰。

為協助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結合學校教授之研發能量及政府相關單位資源,並針 對工業區內廠商之特性與需求,建立創新的產學合作機制,提供相關行政及技術支援

,以提升其市場競爭力,進而達到產業永續成長之目標。

經檢討國內推動產學合作現況,發現其常因缺乏對產學合作效益之認知、不瞭解 如何申請或運用政府提供資源、找不到合作對象或缺乏分析經營困境之能力,以致無 法充分運用產學合作之資源,為此,經濟部工業局於96年度成立專案計畫,以工業區 服務中心就近提供廠商服務之特性,針對工業區內廠商之特性與需求,媒介適當學研 單位進行產學合作,導入學術與研究單位之研發能量及政府相關單位資源,強化研發

、技術、經營管理及行銷等能力,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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