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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學習興趣及學業成績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數學學習興趣及學業成績

學習成就為學童學習狀態最直接的方式,也能夠清楚的展現各項學 習能力的指標,因本研究將探討學童之學習成就,因此將學習興趣、學 業成績做相關文獻之探討。

激發學童的學習興趣,是教學者在進行教學時的首要任務,唯有激勵 學童的學習興趣,教學活動的執行才具有高效率。而如何採取有效的方 式及策略,透過正面影響學習者之興趣,使得學習者願意以自發性的態 度投入更多心力於學習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教學者理當深入了解學 習興趣,以提高學習者之學習效率。

壹、 學習興趣

有關學習興趣的意義,秦夢群(1992)指出學習興趣是學童在學習 環境的影響下,對所學事物的內容,持正向或負向的評價,或是贊成與 反對的行動傾向。鄭耀嬋與何華國(2004)指出學習興趣是學童在學習 過程中所表現出的行為、認知、情感,它對於學童的求學過程以及離開 學校後的生活都有極大的影響。它不僅包含學童的學習方法、動機、行 為,還應包含學童在學習過程,對學習環境所表現出的行為,因為學習 不只是個人本身的事,學習還會因人對環境的態度而有所不同,所以當 學童形成學習興趣時,其行為表現不僅在學習上,還會在環境上,且會 延伸到未來的工作態度上。彭綉婷與何黎明(2013)將學習興趣定義為:

透過教與學的活動與歷程,針對一定的方向與目的,進行持久性、習慣 性與一致性的內在心理反應,而形成一種對人、事、物積極或消極的態 度傾向。

因此學習興趣是一種潛在的課程,通常是指讀書的技巧、方法,是 會影響學童學習的成果(Towle, 1982)。在有關學習態度理論中,提出 教師應從幾個方向來幫助學童,首先設法讓學童感受到他是被教師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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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所歡迎和接受的,並給予學童一個舒適的學習環境、建立起教室的 秩序規範,而使學童能順利融入教學活動中,最後協助學童建立起對課 業積極正向的學習興趣,讓學童知其所學課業的價值為何,並幫助學童 運用合適的學習方法,尋找更多的知識資源(Marzano, 1992)。Robbins

(2002)提出態度反映了個體對人、事、物的感受,其構成要素有三:

1. 認知要素:為個人對某目標或事件的信念,此一信念來自本身的思 想、知識、觀念或學習。

2. 情感要素:為態度中較核心的部份,指個人面對事務所觸發的一種 情感上的反應;亦即對事物的喜惡、愛恨等感覺。

3. 行為要素:針對某特定人事物而顯露於外的行為意圖。

學童的學習興趣受思想和行動力影響而在學校的行為表現則受到學 童對學校、教師、課程及學習環境的態度不同而有所變化。Fischbein and Ajzen (1972)認為學習興趣是指學習者對學習活動的認知、理解及情意,

並表現出認同或反對的行動傾向。張新仁(民 79)認為學習興趣指學習者對 學習活動或學習環境,所持正向或反應的評價或感情,及積極學習或消 極應付的行傾向。其認為學習興趣的內涵包括對學課業的態度、對學校 學習環境的態度、主動學習等。

而國內學者朱靜先(1986)提出良好的學習興趣應具備的條件:1.明確 的學習目的;2.高度的學習興趣,積極而持久的參與學習,克服困難;3.

講求學習方法的選擇與創新;4.尋求理解與組織,將所學納入已有認知結 構中;5.良好的學習保持;6.善用學習資源,包括一切可利用的自然資源 及社會資源。因此學習態度與內在、外在的環境刺激息息相關,除了學 習者本身,教學者更應營造正確的學習氛圍,提高學習者的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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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月純與楊德清(2011)提出學習動機對個體而言,可以引導學習的方 向,但是當努力的目標無法達成時,動機無法獲得滿足,學習的動力就 會因而消退,而無法產生一致性與持久性的學習效果,因此當學生對數 學學科產生了動機,還不一定發展成為興趣,因為興趣是動機的定向與 深化,因此採用情意、認知、期望與行動四個部分做為學習興趣量表的 設計構面,設計適用於測量學童之學習興趣的學習興趣量表,量表的信 度分析,Cronbach α 值為 0.735,Cronbach α 係數大於 0.6,屬於可信程 度。

貳、 學業成績

學童學業成績與學校效能的提升,是親師生共同努力的目標,也是 學校教育成果及價值的展現。

而學童學業成績的基本概念隨著教育品質的重視與績效責任的要求 下,學校教育的功能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黃彥超(2009)提出學童學 習成就的高低影響著國家社會整體與經濟的發展,學童學習成就不僅代 表教育的水平,更代表國家的競爭力。郭生玉(1999)提出學業成績是 指在學習活動告一段落之後,對學習者實施各種可能型態的評量測驗。

由評量測驗的結果可了解學習者對於學習內容的成效。就成效而言,

學業成績會有高、低成效之區別,低成效並非都是智力因素造成的,其 原因相當多,包括學童的學習習慣、學習方法、成就動機,家長鼓勵程 度、家長管教態度、家長教育程度、家長社經地位、出生序等,而非只 有智力因素。有關學童學業成績的意義,范欣華(2012)認為學童學業 成績又稱為學童學習成果、學童學習表現,係指學習者在經歷一段學習 的過程後,能符合原先的預期成果,具備某一領域或階段之專業能力。

吳清山(2012)認為學童學習不只是一種需要動機、熱情和毅力的 過程,更是一種結果的展現,這種結果不是單一的知識,而是多元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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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技能和品德等表現,所以善用有效學習評量,精確評估學童學習成 就,才能顯現教育和學習的價值,未來社會將不會容忍學童沒有成就的 學習。

張春興(1991)提出學習是個體經由一連串的練習使其行為上產生 較為持久改變的一個過程,學習的產生是由練習或經驗的結果;經由學 習改變的行為是具有持久性;學習並非都是「教導」或「訓練」的結果。

王如哲(2010)認為學童是接受教育的主體,因此教育成敗繫於學 童學業成績,而在解析學童學業成績之概念時必須:1.兼顧「直接的」和

「間接的」學童學業成績;2.並重「認知的」、「情感的」及「動作技能 的」不同向度之學童學業成績;3.涵蓋「機構的」、「方案的」、「班級 的」三個層級之學童學業成績。

美國學者 Bloom 提出將教育目標分成三大領域: 認知層面(Cogintive Domain)、情意層面(Affective Domain)、技能層面(Psvchomotor Domain。

並將認知領域再區分為六個層次:

1. 知識(Knowledge):強調記憶、認識,能回憶重要名詞、事實、

方法、規準、原理原則等。

2. 理解(Comprehesion):能對重要名詞、概念之意義有所掌握,能 轉譯、解釋。

3. 應用(Application):指學生能將學得的抽象知識,包括知識概念、

方法、步驟、原則通則等等,實際應用於特殊的或具體的情境中。

4. 分析(Analysis):指對某種用以溝通的訊息,包含的成分、元素、

關係、組織原理等加以分析解釋,從而使人更能理解其涵義,並進 一步說明該訊息的組織原則及傳達效果。

5. 綜合(Synthesis):指學生能將學習到的零碎知識綜合起來,構成 自己完整知識體系,或呈現其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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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評鑑(Evaluation):指學生能再學習後對其所學到的知識或方法,

依據個人的觀點給予價值判斷。

Anderson (2011)再將教育目標分成知識內容維度與認知歷程維度,並 將最高層次修正為創造:

1. 知識內容維度:

a. 事實性知識 b. 概念性知識 c. 程序性知識 d. 後設認知知識 2. 認知歷程維度

a. 記憶(Remember):是從長期記憶中提取相關知識

b. 理解(Understand):從教學訊息中創造意義;建立所學新知識 與舊經驗的連結

c. 應用(Apply):牽涉使用程序(步驟)來執行作業或解決問題,

與程序知識緊密結合

d. 分析(Analyze):牽涉分解材料成局部,指出局部之間與對整 體結構的關聯

e. 評鑑(Evaluate):根據規準(criteria)和標準(standards)作 判斷

f. 創造(Create):涉及將各個元素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且 具功能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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