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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文化的內涵 、 文化的內涵 文化的內涵 文化的內涵

(二)理念文化體系:一個人類群體所具有的知識體系和信仰體系

人為基本生存需求,要種族的以綿延下去,以這股強迫的動力,人開始對自然產物 進行加工,進而使人脫離野蠻狀態,進而創造了文化,重視文化如何被學得,是人類的 生活方式所依據的理念文化體系。因此,若將文化視為理念文化體系時,應理解如何規 範人類行為,以及如何傳遞這樣的規範。

(三)意義體系:一個群體所建構、共享有的意義系統

意義體系潛在於前兩個層面底層,是一個群體所建構、共享有的意義系統,其對於 人們的學習、思維與行動有深刻影響。因此,若將文化視為意義體系時,應發覺潛藏在 人們日常行為背後的深層意義。

貳 貳 貳

貳、 、 、文化的內涵 、 文化的內涵 文化的內涵 文化的內涵

欲剖析台灣文化圖像,本研究從社會學的觀點探究之,以文化內涵的特點,建構出 台灣文化圖像的類目。

社會學者通常將文化分成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兩個面向。物質文化包含所有物體 或人造物,如書本、衣服、學校、教會等等,這些都是人所製造並賦予意義(林瑞穗譯,

2004)。而人類對於自然物透過文化的形塑,而產生物質文化。另外,非物質文化是指 抽象的語言、思想、價值觀、宗教信仰、民俗民德等(藍麗春、邱重銘,2008)。以下 整理諸位專家學者所提出之文化內涵,如表 2-1-1 所示。

表 2-1-1 專家學者所提出文化內涵之整理 學者(年代) 文化的內涵

Wissler(1923) (一)語言

(二)宗教

(三)科學和藝術

(四)發明與發現

(五)農業與畜牧

(六)衣服與裝飾

(七)習慣

(八)家庭與社會風俗

(九)國家 Goodenough(1981) (一)概念

(二)關係

(三)價值

(四)規則 Tylor(1871) (一)知識

(二)信仰

(三)藝術

(四)道德

(五)法律

(六)風俗

(七)人類在社會裡所得到的一切能力與習慣

表 2-1-1 專家學者所提出文化內涵之整理(續)

李亦園(1996) (一)可觀察的文化

1. 物質文化:食衣住行所需之工具以至於現代科技 2. 倫理文化:倫理道德、社會規範、典章制度 3. 精神文化:藝術、音樂、文學、戲劇、宗教信仰

(二)不可觀察的文化:文化的文法 黃金麟(1999) (一)價值

(二)規範

(三)符號

(四)語言 Craig, Suzanne, &

Donald(2004)

(一)價值

(二)規範

(三)符號

(四)語言

(五)知識 Schaefer(2007) (一)語言

(二)規範

(三)獎懲

(四)價值觀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研究者綜合各學者對文化內涵的定義作一統整,藉以探討台灣文化圖像的內涵(李 亦園,1996;林瑞穗譯,2004;連樹聲譯,1992;黃金麟,1999;劉鶴群、房智慧譯,

2007; Goodenough, 1981; Wissler,1923)。

以下將台灣文化圖像可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可觀察的文化,如物質文化、倫理文化、

精神文化,此類文化為可被觀察、觸摸、直接感受到的文化;另一類文化為不可觀察的 文化,此類文化不可被觀察、不易被覺察,卻隱藏在可觀察的文化當中,構成一套影響 社會環境的價值系統。本研究乃進行教科書內容分析,因不可觀察文化為隱藏式的、不 容易被觀察,但可在可觀察文化中體現,故本研究乃以可觀察文化項目作為本研究發展 類目之參考依據。

一 一一

一、、、物質文化、物質文化物質文化 物質文化

物質文化一詞通常用來指涉社會文化體系運作過程中所產生與創造出來的物質成 品,是人類藉這些創造出來的物質文化與工藝得以克服自然,而取得生存所必須的東西

(王嵩山,1984;李亦園,1996)。由於這些物質的背後皆以社會組織與文化價值為基 礎,因此在探討物質成品時,需要置於社會文化脈絡中,才富有意義性。

(一)飲食文化

所謂飲食泛指食物、飲料之類的東西。飲食文化即指從文化層面探討飲食在社會體 系中的文化特色。探究台灣的飲食文化,顯然受到大傳統的影響,從 1949 年到現在,

逐漸展開目前飲食文化的特色(林明德,1994)。一般來說,台灣飲食之於中國飲食文 化,相當於小傳統之於大傳統,關係密切。因此,要探討台灣美食,大概不能不從中國 飲食文化談起。縱看中國飲食文化現象,實為繽紛多樣,但它的架構不外是「南北兩味,

四大菜系」。然而上述的飲食地圖,因 1949 年的一場大變動,大陸各省家鄉口味,紛紛 登上台灣的飲食界,加上台灣原有的各地鄉土小吃,形成飲食界的新景觀。

此外,不僅食物極為複雜,且與整個文化假設、醫療藥品系統有密切關聯,甚至於 人際關係都有連帶關係(李亦園,1996)。例如蔬菜、水果有冷熱之分,可按照身體的 寒燥去服用相對食物以調和之;以藥膳來增進其滋補之性,以各種的中藥調配以達到養 生之效等,皆反映台灣的飲食文化,不僅僅從食物、飲料的烹調或調配上加以變化,其 飲食文化亦涉及中國飲食文化的根基觀念──滋補養性。

(二)穿衣文化

「衣」乃指人身上所穿,用來蔽體禦寒的東西,通常用布帛、皮革或各種纖維質料 做成。人類穿衣服有五種意義:禦寒、蔽體、彰身、等差、方便。由蔽體開始,已進入 文化階段,其禦寒僅屬於自然的要求,談不到文化,到了彰身、求美觀,就是藝術生活 了(徐文珊,1982)。穿衣在不同的社會裡,其中更隱含該社會的文化特質。

李亦園(1996)認為傳統的中國社會裡,穿衣文化是非常繁雜而有嚴格的規則,不 必說士大夫或宮廷的服飾極嚴整,即使民間所用的喪服也都保有嚴格的規定,甚至在今 日台灣的鄉間,仍然相當完整地保存種種喪服的規矩。台灣的穿衣文化不僅受傳統中國 文化影響,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裡,西方文化的引進帶來了不同的穿衣文化色彩,

最近十年來,受韓國、日本等亞洲的穿衣風潮影響,多元的穿衣文化充斥在台灣社會中。

(三)住的文化

「住」乃指提供人長期居留與棲身之處。人類並不完全為環境所限,人類一方面抵 抗自然,一方面也利用自然,然後又把自己的文化模式容納進去,創造出適合自己所喜 愛的居住建築(李亦園,1996)。「住」不僅僅讓人們得以棲身,其居住的建築或聚落的 配置,也是象徵居住人的社會群體關係與個人地位身望。

閩粵移民源自漢文化的閩南、閩東和粵系建築,是台灣最常見的傳統建築類型(陳 嘉琳,2005)。在台灣的社會體系裡,居住的文化深受閩粵傳統建築的影響,例如在重 視倫理的傳統文化背景下,台灣社會隱含著注重家庭內人與人關係的規範道理,為表現 家族的興旺,因此發展出三合院建築,以周圍護龍的擴展,表現住在同一屋簷下的人與 人之間的互動關係。

另一方面,住的文化也常常表現在該民族的宇宙認知與他們的宗教儀式(李亦園,

1996)。以台灣的宗族體系為例,祭祖是漢人最重要的宗教活動,早期的閩粵移民通常 定時返回本籍祭祖,時日一久,返鄉不便,於是在台興建祠堂(陳嘉琳,2005),可看 出歷經時代演變,住的意涵也會隨著時代有所變化。

(四)行的文化

「行」泛指人類透過走路或搭乘交通工具,而到達目的地之過程。人類為提升生活 之便利,加速到達目的地的時間,結合當地物質而成的交通工具,除了提升便利性之外,

亦可展現出一社會型態下的生活方式。

演變至今,行的文化亦加入了旅遊的色彩(李亦園,2003)。二十世紀的人們,不 僅是追求生活的便利性,為提升生活品質,設計一套旅遊行程以豐富生活,為行的文化 帶入更多采多姿的變化。

(五)科技

就狹義而言,科技是指自然科學與自然技術的結合(張樹倫,1992)。是人類為了 征服自然,得到自己生活的資源,所以從最簡單的食器工具開始,逐步改進自己的發明,

所因應而生的最高發展之物質(李亦園,2003)。科技儼然成為現代社會的重要因素,

從過往的簡單的工具到現在精密的儀器,其成就更是登峰造極,使人類對於自然的控制 與利用,在日益複雜的工業化的社會中,產生了日益普遍化的現象,一方面不但滿足人 類的日常生活的需求,更滿足了人類的理性、文化性的需求。

二 二二

二、、、倫理文化、倫理文化倫理文化 倫理文化

倫理文化是真正「人」的文化,是重「人」而輕「物」的文化,是以發揮人性為主,

以人的能力開發物力為人所用,藉以提高人類生活方面的需要為目的(毛松年,1998)。

人類依賴倫理文化的存在,用來規範與他人相處的人際關係,以構成複雜的人類社會。

(一)倫理道德

倫理便是一種道德規範,倫理道德是促進人類文明的支柱,任何一個族群都需要有 一道德規範,作為個體或人群的行為標準,從而確立其行為價值(黃玲玲,1997)。影 響台灣的一套倫理道德即是以「外儒內佛」的倫理文化。所謂外儒就是以夫婦、父子、

兄弟、君臣、朋友等五倫為基礎的社會組織,是民族團結的根本;所謂內佛是以倫理道 德觀來進行儒佛教育,透過背誦熟記聖賢的智慧語錄,在耳濡目染之下讓良好的倫理道

德思想根深蒂固。在這套倫理道德下,可調和人際之間在觀念、價值、性格、行為模式 及利益上的差異,並帶有約束社會人的力量,藉以維繫和諧與秩序。

(二)社會規範

規範是指社會所堅持的行為範圍(劉鶴群、房智慧譯,2007)。規範是社會裡多數 人所能夠接受與理解的,規定適當與不適當的行為,往往是未言明的習俗,也是一種行 為的期許,期許社會成員的行為能遵循規範。規範依輕重可分為「民俗」(folkways)與

「民德」(moores),民俗是習性的規範,如打呵欠時以手摀住嘴巴、用筷子吃飯等;民 德是社會中必須遵守的規則,違反的結果會招致嚴厲的處罰,如虐待兒童、性侵害等。

「民德」(moores),民俗是習性的規範,如打呵欠時以手摀住嘴巴、用筷子吃飯等;民 德是社會中必須遵守的規則,違反的結果會招致嚴厲的處罰,如虐待兒童、性侵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