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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共享經濟一詞最早是由 Marcus Felson 和 Joe L. Spaeth(1978)在《美國行 為 科 學 家 》 雜 誌 發 表 的 論 文 《 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 中提出,他們認為共享經濟是由一 群人,共同消費使用某樣產品或服務,包括和朋友分享啤酒、洗衣機及自行車等 等。後來哈佛大學學者 Rachel Botsman 和 Roo Rogers(2010)更創作 《What's Mine Is Yours: The Rise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我的即是你的:協同消費 的興起)》 一書加以推廣。
在全球發生金融風暴後,共享經濟的交易模式迅速崛起,著名的兩家企業 Airbnb 和 Uber 成功的靠著低成本來吸引消費者消費,而獲得很高的交易規模,
它們提倡環保概念,並提供民眾就業機會,因此各界學者紛紛開始研究此商業模 式,透過數據分析共享經濟對社會產生的影響。
共享經濟的概念和循環經濟類似,都強調資源再循環使用。「循環經濟」一 詞最先是由美國經濟學家 Kenneth E. Boulding(1966)於《即將到來的地球宇宙 飛船經濟學》論文中提出。英國環境經濟學家 Pearce 和 Turner(1989)的自然 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文章中,加強了循環經濟的概念,他們認為傳統經濟理論中,
沒有回收資源再利用的概念,只是將環境視為大型垃圾場,假設地球是一個封閉 的經濟體系,則經濟與環境之間的聯繫就非線性,而是循環的。爾後環保意識抬 頭,越來越多學者呼籲環境對經濟的重要性,希望能提倡循環經濟來減少資源的 浪費。
學術文獻對共享經濟一詞的定義是漸進式的,Benkler(2004)將共享經濟 的概念描述為社會互利互惠的行為。Belk(2007)則認為,共享是在有限的時間 內,將財產分享給他人,對方並未獲得該財產的所有權,而在分享過程中,雙方 都可以享受擁有物品獲得的利益。Zervas、Proserpio 和 Byers(2015)指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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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經濟不是由傳統供應商購買或租賃,而是資源擁有者用低成本租賃其商品。
Juho、Mimmi 和 Antti(2016) 說明了共享經濟中,消費可持續性的重要性,並 探討共享的兩種交換型態,所有權的取得(Access over Ownership)和所有權的 轉移(Transfer of Ownership)。Cait 和 Rose(2012)認為風險成本是吸引消費 者加入共享經濟的關鍵因素。Jeremy(2014)提倡共享聯盟(Collaborative Commons)作為人與人之間親密連結的社群基礎。學者們從不同角度和觀點切入 共享經濟,使我們更能將共享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問題聯繫起來,作 為創造未來商業理念的藍圖。
共享經濟發展之推動力,又可分成技術、社交媒體、有限的資源、進入門檻 低、客制化、城市化等等方向討論。以技術方面來說,Botsman 和 Rogers(2010)
認為智慧型手機市場的推動,以及科技的進步,都是造成共享經濟模式發展的重 要原因。以社交媒體討論,共享平台能有效地分享有關商品和服務的訊息,Lisa Gansky(2010)認為「當商品的訊息被分享,對企業、個人和社區而言,這些商 品的價值會增加。」廠商從消費者那裡得到產品或服務的評價,消費者也可以從 消費的經驗中學習。以有限資源討論,隨著全球人口的增長,有效分享資源變得 越來越重要,而共享經濟可以透過互聯網,來充分使用沒被充分使用的資源,隨 著產品使用量的增加,導致所需產品減少,使產品質量提高。以客製化討論,「在 適當的時間和地點提供高度針對性,施行非常有個性化的商品和服務」(Gansky,
2010)。平台在媒合的過程中得到用戶個人偏好的訊息及數據,可用於提前通知 供給者,有助於雙方交易體驗更愉快。例如,Uber 可以預先知道客戶喜歡哪種 音樂,一旦客戶使用 Uber,就將該訊息提供給駕駛員,使駕駛員可以播放客戶 喜歡的音樂,若不同平台共用客戶的交易數據,他們更能準確的提供客戶喜歡的 商品或服務。以城市化討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2014 年全世界 54%的 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區,比 1960 年增加了 34%,由於城市的資源和空間有限,城 市人們自然習慣分享。以進入門檻討論,共享平台鼓勵擁有額外有形或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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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個人,以較低的風險參與交易,而且不須辭掉當前工作或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
(Dredge 和 Gyimothy,2015),所以任何人進入及退出共享經濟市場都是相當 容易的,當大量人口可以透過交易平台相互聯繫,市場供需能夠快速有效地滿足,
實現動態的定價,此時共享經濟就非常接近完全競爭市場的標準(Gabriella 和 Jozsef,2016)。
共享經濟交易成功的關鍵因素在於,參與者之間必需相互信任。市面上有許 多交易平台實行網路評價系統,目的是確保賣家和買家都能保持良好的行為,否 則將取消會員資格,以這種方式建立的信譽,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最初是由 諾貝爾經濟學者 Ronald H. Coase(1937)在《The Nature of the Firm(企業的本 質)》文章中提到的,他將交易成本的概念引入經濟學分析,並藉此概念解釋企 業規模,於是學者 Gabriella Buda(2017)就進一步分析交易成本和共享經濟的 關聯,他認為在共享經濟的情況下,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將會消失,但交易市場會 受到嚴格的監管。
共享經濟的供給者該如何對商品定價? Filippas 和 Gramstad 認為,產品和 服務的壽命會關係到其定價,對於壽命較短的產品或服務,它的定價策略和滲透 定價法一致,對於壽命較長的產品或服務,人口和產品價格之間的關係是非單調 的,並與消費者採用過程的臨界點一致。當供給者獲得高知名度或已進入市場定 位時,產品價格可以定更高。另外平台收取的費用應堅持雙重邊際化。
為了使企業方便分析共享經濟的環境狀況,學者 Constantiou、Marton 和 Tuunainen(2017)發表的論文中提到,他們依照平台所在的環境競爭,以及平 台是否能完全掌控市場脈動,將共享平台分為四種情況:當平台所在的環境競爭 激烈,但它的市場掌控力不足時,應主張商品差異化,如 Airbnb。當平台所在的 環境競爭激烈,且它的市場掌控力很強時,應降低成本來提高收益,如 Uber。當 平台所在的環境競爭不大,且它的市場掌控力不足時,應自我組織和改變環境,
如 Couchsurfing。當平台所在的環境競爭不大,但它的市場掌控力很強時,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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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和減少風險,如 Handy。透過這些分類讓企業更瞭解自己所在的處境、會 受到的威脅,並依循這些建議做調整,有助於企業加強認知並參與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並非全是好處,它的出現引發學者熱烈討論,支持者認為,共享經 濟對消費者來說,可以減少不必要花費的成本外,更可以緩解許多社會問題,如 過度消費,污染和貧困等問題(Hamari 等人,2015)。Fraiberger 和 Sundararajan
(2015)以及 Horton 和 Zeckhauser(2016)的模型也證實了這些主張,並指出 共享經濟創造的大部分盈餘,都分配給社會階層為中低下所得的人。反之,批評 者對共享經濟的存在,抱持很強烈的懷疑,他們認為交易價值必需避免昂貴的監 管成本(Malhotra 和 Van Alstyn,2014;及 Avital 等人 2015),某些供給者可能 會受到不成比例的影響(Zervas 等人,2015)。儘管所有評論,對共享經濟的優 缺點呈現正反兩極,但從諸多討論結果中顯示「利」確實大於「弊」。
2011 年,美國時代週刊將共享經濟列入十大改變世界的創意之一,並打著 這樣的標題「Today’s smart choice: Don’t own. Share」(Walsh, 2011),預告未來 消費型態的轉變。Bryan J. Kramer(2015)在「分享學」一書中強調「分享是基 於人類的本能」,從社會環境、宗教和世界各地所有的文化都可觀察到,建立關 係的第一步通常是學會分享,每個孩子接受教育,一開始就是與他人分享食物和 玩具,長大後分享訊息、經驗、笑話和傳統文化……。因此得知從小環境窺見大 世界,共享經濟是一個非常貼近生活的議題,目前個別範疇的學者們也著手不同 領域的研究,希望能加以推廣,並將其應用在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