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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共享經濟」又可稱為「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人們可將 自己所擁有的資產、資源、時間及技術,透過網路平台用有償或無償的方式租借 給他人,讓閒置的資源得到充分使用,發揮物盡其用的效果。隨著數位科技迅速 發展,商業模式越來越多元,有別於以往買賣和租賃等簡單的交易方式,「共享 經濟」(sharing economy)正迅速地興起,並改變傳統社會的交易方式。
探究共享經濟興起的原因,我們可以從:社會、經濟和技術,這三項趨動力 分別來看。
首先從社會角度探討,美國高盛銀行(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於 2015 年 3 月發表報告《Millennials: Coming of age》中指出,習慣透過網路看世 界的千禧世代1,發現可支配財富和經濟狀況不如上一代時,會改變他們對消費 的價值觀,開始重視商品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打破上一代必須擁有的觀念,當愈 來愈多年輕世代族群接受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後,共享經濟便成為千禧世代的消 費特色。
現代人越來越注重,環境保護、永續經營等議題。俗話說「不在乎天長地久 只在乎曾經擁有」,共享經濟將過去傳統社會中財貨所有權只能永久性轉移,轉 換成財貨使用權可以暫時性轉移,加強以租代買的觀念,讓閒置資源可以再利用,
透過分享來充份使用閒置資源,減少浪費,既可以極大化資源的已有價值,又能 創造新的價值,並讓共享者能各取所需,獲得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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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世代(Millennials),又叫 Y 世代(Generation Y),一般指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出生的
人,是源自美國文化對一個特定世代所習慣稱呼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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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0 年初,美國羅賓·蔡斯(Robin Chase)創辦了租車服務公司 Zipcar,
將閒置的汽車放置在居住區附近,透過網際網路平台簡化租車流程,用戶只要透 過網路預訂和支付就能享受服務,這是「汽車共享」最早的雛形。後來陸續有平 台業者效法它的商業模式,像是 2006 年法國出現的 BlaBlaCar 一度成為歐洲最 大的汽車共乘平台,以及 2011 年荷蘭創立的 SnappCar 也是歐洲第二大點對點 汽車共享組織,並於 2016 年在荷蘭、瑞典和丹麥共有 20 萬的使用者。
2008 年全球發生金融風暴,共享經濟成為人們降低生活成本的一種新興交 易方式,以至於美國陸續出現了房屋租借 Airbnb(成立於 2008 年)、汽車出租 Uber(成立於 2009 年)和辦公共享 Wework(成立於 2010 年)等企業,從此共 享經濟開始盛行。
不只民間企業積極創新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政府隨後也推動相關的法律制 度和配套措施,例如:2012 年 9 月韓國首爾市發表首爾共享城市推動計畫,以 民間部門為中心,政府則協助支援,建構基礎措施。2013 年 9 月歐盟經濟社會 委員會(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EESC),宣布推出歐洲共享 經濟聯盟(The European Sharing Economy Coalition),希望共同討論共享經濟發 展對於歐盟的重要性。2014 年 11 月英國商業、創新暨技能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and Industrial Strategy,BIS)提出開放共享經濟(Unlocking Sharing Economy)的獨立評論,提出對政府的建議,期望將英國打造成共享經濟全球發 展中心。
共享經濟是從民間創新,帶動政府政策改變,一種由下至上的推動方式,它 本身衝擊原有的商業型態,打破常規,與既有的產業競爭。由於共享經濟產業未 受到法律規範,不需要取得合法營業執照,也無須定期做安全保養檢查、投保職 業災害保險等等,因此共享經濟的營運成本勢必會比傳統產業低廉,在需求法則 下,消費者會選擇使用價格相對低的商品,使得原有產業受到衝擊,引發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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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政府能制定完善的法律來保障各方的利益,會使共享經濟在社會上更能被 大眾接受,也更能發揮其價值。
從經濟層面來看,若共享經濟結合各項領域來創造更多服務,將會帶來更多 商機。例如:1. 物聯網經濟:建立物聯網內成員互利互惠的機制,開放共享網際 網路結合電信,軟硬體架構與數據分析,利用感測器從終端傳到雲端平台所產生 數據分析,以達到自動供需媒合、資源調度與動態追蹤;如汽車、自行車、3D 列 印設備、服務型機器人等。2. 區塊鏈經濟:區塊鏈技術可激發更多點對點(Peer-to-peer,P2P)共享創新服務,並解決共享經濟交易安全與信任的問題,透過多 方共享交易記錄帳本或資料,以及各種智能合約技術,發展更多元共享應用服務,
像是與上下游供應鏈夥伴共享金流資料,強化交易信賴度。3. 循環經濟:共享經 濟強調閒置資源的再利用、再流通,重視商品使用權大於擁有權;如舊衣、舊書 等二手資源回收至平台,透過租賃、共用、再販售等模式,提升商品使用率。4.
資料經濟:透過資料交換與共享,來進行使用者行為、環境、監測追蹤等分析,
並將各方資料整合,產生更多大數據應用的商機;如 Factual 以地理數據為核心 提供客製化的資料服務、Acxiom 與 IBM 合作提供顧客行為分析服務、Kaggle 由 各方提供運算技術來建構各種預測建模等等。
根據彭博有限合夥企業(Bloomberg L.P.)於 2015 年 12 月的報導顯示,共享 經濟中最知名的企業 Uber 和 Airbnb,於 2014 年分別獲得 625 億和 310 億美元 的估值;而在中國,共享經濟更是蓬勃發展。中國分享經濟研究中心於 2019 年 2 月報告指出,2018 年共享經濟的交易規模為 29,420 億元,比上年增長 41.6%,所以從市場結構來看,生活服務、生產能力、交通出行三個領域的產值 分別為 15,894 億元、8,236 億元和 2,478 億元,位居市場交易規模前三,從發 展速度來看,生產能力、共享辦公、知識技能三個領域增長最快,分別較上年增 長 97.5%、87.3% 和 70.3%。由於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廣共享經濟產業,估 計未來將各項產業結合後,還會締造更多的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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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從技術層面探討,根據美國市場調查機構 eMarketer 的數據,2017 年 台灣智慧型手機用戶約 1780 萬,占手機用戶總數的 89.3%,占人口總數的 75.8%,
普及率居全球前茅。在智慧型手機普及率和行動網路涵蓋率逐年上升的情況下,
人們只要有零碎時間,幾乎都能隨時隨地利用行動網路,快速搜尋及瀏覽各種資 訊,透過網路的媒合進行交易,進而促成了共享經濟的發展。
自 1996 年電子商務崛起後,線上交易成為新興的交易方式,根據“我們的 數據世界”進行的一項研究,從 2005 年至 2015 年,互聯網用戶數量從 11 億增 加到 32 億,廠商將電子化的「交易平台」加入在共享經濟模式中,使其扮演使 用者和供給者之間媒合的橋樑。共享經濟主張能透過網路共享取得任何資源,範 圍相當廣泛,其中較蓬勃發展的領域有五個,包含住宿共享(peer-to-peer accommodation)、汽車共享(car sharing)、點對點融資(peer-to-peer lending and crowdfunding)、影音串流(music and videostreaming)以及線上人力(online staffing)等等。
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PwC)於 2017 年發表報告《Share Economy 2017: The New Business Model》,以奧地利、比利時、德國、荷蘭、瑞士和土耳 其六個國家為樣本,分別對七個市場規模最大的產業進行分析:媒體娛樂、住宿、
交通、零售物品、勞動服務、金融和機器。從市場規模來看,金融產業以產值 222 億歐元位居最高,其次為住宿產業以產值 104 億歐元位居第二,再來才是零售業 的 99 億歐元和交通產業的 95 億歐元排名三和四。而以預期成長幅度來看,則 是媒體娛樂 107% 位居七類之冠。另外報告中也估計共享經濟在 2025 年時,其 收益將達到 3,350 億美元。
共享經濟加入電子商務模式後,大大的吸引人潮及錢潮。當有越來越多平台 業者進入共享經濟市場後,交易市場會出現什麼變化?傳統的經濟模型還能適用 嗎?這些都是未來即將要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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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科技時代來臨,共享經濟的模式越來越受到全球喜愛,尤其在經濟不景氣的 狀況下,利用行動網路技術來實現資源的重新分配,提高社會資源的使用率,也 為平台兩端的參與者創造價值。共享經濟的交易平台,包留了電子商務的優點:
技術支援、網路安全、用戶體驗、物流與配送、資訊流的統整。目前各國學者正 投入共享經濟模式的相關研究,希望尋找出共享經濟的正面效益。
自從金融危機過後,共享經濟產業崛起,陸陸續續有研究學者加入共享經濟 的研究,雖然研究學者大量出現,但研究的方向仍以法律制度面或平台業者的統 計資料分析為主2,數學模型還是比較缺乏的,因此如何透過交易平台模型,對 共享經濟財的使用者收取相關費用,來達到交易雙方及平台業者最有利的結果,
我們將對此深入探討。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希望對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進行探討,嘗試以理論模型 對交易雙方和平台進行研究,並以下列幾個問題做為討論方向:一、共享經濟加 入平台模式後,對交易雙方的效用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二、平台業者可以對交 易雙方收取多少相關費用。三、加入時間因子考量後,平台業者的決策會不會有 所改變。這些都是本文要討論的議題。
本文後續安排如下,第二章為文獻回顧,第三章和第四章為模型探討及分析,
第五章為結論和定理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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