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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及相關課題探討

在第二章文獻回顧之部分,本研究延續前一章動機與目的,探討於公共安全 前提下,建築物外牆究竟需要檢查什麼?怎麼檢查?以及多久檢查一次等課題的 相關文獻回顧。在第一章,本研究提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之不足處,意涵本研究將以該法為出發點,並以其精神與架構去進行建築物外牆 公共安全診斷評估的操作方法,而後進行法令的建議與修正。

2-1 相關用語定義 一、建築物外牆

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當中定義,為建築物外圍之牆壁。意指 不包含建築物結構、建築內牆或建築其它構造物,單以包覆建築物構造體稱之。

而建築物外牆之功用,則是保護使用者避免受到自然災害,對室內使用者形成保 護的效果。對於建築構造物而言,則是避免其直接受到風雨的侵蝕,加速自然劣 化。對於本研究而言,則是包含人眼可及之建築物外牆附屬設施、設備,建築外 牆磁磚、窗戶等。

二、建築物外牆維護

「維護」一語,「都市更新條例」第3 條有明確規定,係指依都市更新程序 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而在「都市更新條例」第4 條名詞定義「維護」,為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 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因此本研究所定義之外牆維護,泛指建築物外牆之附 屬設施、設備的定期保養;建築物外牆磁磚的定期檢查與修繕以及窗戶的定期擦 拭、檢查…等整理。

三、建築物外牆附置物

外牆附置物泛指非建築物本體之構造,而是經建築物竣工後,依據使用者之 特性或習慣,而後加裝於建築構造體上,但其載重可能在建築物設計階段並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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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進去。外牆附置物包括附設於建築物外牆之廣告物、冷氣機(含分離式空調室 外主機)、鐵窗架、遮陽(雨)板、晾衣鐵架、花架、外牆凸窗、電線電纜、各外露 明管、違建等人為外加之設置物。

四、建築物外牆修繕

「臺北市建築物外牆修繕管理要點」第2 點所稱之建築物外牆修繕,係指建 築物未變更主要構造或樓地板面積,而僅外牆開口位置或尺寸變更、飾面材料變 更之修繕行為。但涉及建築法第九條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行為者,仍應依 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

「臺北市建築物外牆修繕管理要點」第3 點提到,申請人對建築物進行該棟 二層以上或一樓樓高超過四.二公尺之外牆修繕,應委請開業建築師設計及監 造,並由合法登記有案營造廠商負責施工,且應依建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分別負 其責任,但騎樓內牆之修繕可免適用;換言之,6 層樓以上之立面修繕應辦理變 更使用執照,騎樓內牆之修繕免辦理申請手續。

但若如不涉外牆面變更(開口尺寸、位置及立面材料)之建物外牆修繕(無 須修改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者),惟如位於都審地區面磚顏色更換者除外,在建物 所有權人及施工單位自行負責施工安全,且對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及公共設施之 保全比照「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及「臺北市建築 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自行管理之前提下(需借用道路或搭設鷹架及 圍籬應依相關規定申請),同意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且免依「一定規模以下建築 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之外牆修繕報備。

另外,「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3 點用語定義:修繕,指建築物之基 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依原規模、原材料且其中任何一種 未有過半之修理或材料置換行為。

因此,本研究定義之建築物外牆修繕,泛指針對未變更建築物主要構造,單 純因為建築物外牆可能因自然風化而產生的劣化或損害,可能對於行經路人造成 生命財產安全之疑慮,或因劣化可能有損及建築物觀瞻,因此進行局部的修繕動

作。

五、公寓大廈

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用語定義解釋中指出,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 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六、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泛指建築物可能對使用人所造成的生命財產危害。因而透過某些規 範或手法,來降低產生對於使用人的危害機率。本研究所定義的公共安全,為建 築物外牆磁磚剝落、建築物外牆附屬物掉落、建築物外牆管線滑落、窗戶崩落砸 傷路人等可能性。

2-2 建築物外牆附置物之相關探討

台灣地區建築物外牆設置其設施設備,一定有其設置的原因與動機。

2-2-1 外牆附置物形成與劣化原因探討

根據集合住宅建築計畫之外牆附置物設置研究中指出(王順治,2000),外 牆附置物形成原因可區分為1.地理環境氣候 2.建築設計規劃不當及 3.社會環境 的影響。

(1) 地理環境氣候

台灣地處低緯度地區,屬亞熱帶氣候,氣溫相差不大,四季亦不明顯。主要 誘使民眾對建築物外牆或開口部裝設非建築體之設施設備的原因,可從台灣地處 亞熱帶氣候的特殊環境探討。王順治(2000)指出,其因素包含四點:

1. 夏季有烈日直射:設置不同型態遮、陽、棚、板來阻隔日光。

2. 高溫、高濕的氣候型態:室內外設置冷房及除濕,調節溫度及溼度。

3. 雨量尚屬充沛:開口部門、窗設置雨遮或遮雨板。

4. 季風與颱風的影響:居住高樓層或強風區住戶需設置防風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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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築設計規劃不當

就建築設計的規劃探討,因設計內容不當,直接或間接以致造成各外牆附置 物之設置,王順治(2000)指出,其因素包含四點:

1. 室內面積的不足或不當:室內面積不足,敲除外牆及門窗增加其面積。

2. 外牆部缺乏空調設備之裝設規劃:規劃設計前期缺乏預設空調設備位置。

3. 外部陽台空間的過窄或不敷使用:入住後,設備置放空間不敷使用。

4. 儲藏空間的缺乏:國人習慣向天空搭鐵窗架,借外部空間作為儲物平台。

(3) 社會環境影響

就社會層面而言,被社會價值觀所認同的,或民眾所接受的行為,常常是促 使住家裝設外牆附置物的主要因素。王順治(2000)亦指出其因素包含四點:

1. 安全維護的因素:基於安全維護考量裝設鐵窗架或鐵格柵。

2. 歷史文化的因素:民族性具防禦意識,強調安全與私人空間領域的宣示。

3. 商業行為的因素:民眾迷信廣告物的效果,遂使各式廣告物出現於牆上。

4. 需求動機的因素:根據心理學家馬斯絡(A.Masloe)曾提出成長動機理 論,該理論以人之需求,劃分為生理(身體的幸福感)→心理(精神的安全感)

愛與歸屬(生命感受)→自尊(信心、名譽)→自我實現(實現淺能)等五個需求層

次,表示當較低層次獲得實現時,較高層次之需求才可能出現。因此本 研究參考這套理論,嘗試解釋為何台灣地區之建築物外牆會設置非建築 物軀體之附加物。

表2-1 以馬斯洛的理論說明集合住宅外牆附置物的產生 (bay window)

自 尊 的 需

表2-2 外牆附置物形成原因與對應功能

結構上的劣化。這種劣化問題會隨著建物使用時間增加而逐漸增多,再加上缺乏 完善的維護計畫,建築物外牆附置物劣化程度甚至會呈倍數成長,加速惡化。

建築物外牆附置物為抵抗惡劣自然環境的第一線,不論問題發生在那一階 段,均應儘早修護改善,避免日積月累,問題日益嚴重,累積起來的小毛病也可 能有很嚴重的影響。

◆初期故障

◆磨損故障 日常時期的損害問題,大部分

分佈於初期故障

材料、接著劑的劣 化與污損

施工不良、

設計問題與 材料不恰當

故障率

地震對結構體 的影響

◆偶發故障

經過年數

圖2-1 故障頻率與經年之關係

資料來源:小笠原和博,2007,《建築外牆磁磚耐用診斷與維修技術研習會》

2-2-2 外牆附置物維護需求探討

當外牆附置物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後,進入穩定期,且前期使用的問題 狀況均已改善後,為了延長該設備的使用壽命,以及降低發生公共安全事漸 得前提下,日常的保修維護是必要的。

根據文獻研究,有良好維護的動作,可使的該設備使用壽命延長1 倍以 上,且在正常的使用過程當中,該設備的表現狀況亦會較為穩定,不較不易 產生起伏不定的故障可能性,正確的維護動作與使用年數、以及故障狀況的 關係,如表2-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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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 建築物外牆附置物維護與使用壽命關係圖

資料來源:建築‧設備維持保全推進協會,1995,《建物の維持管理の手引》

建築物劣化可分為物理性劣化及時代性劣化(日本技術雜誌,2004),

分述如下:

1. 物理性劣化:時間增加,使外牆安全性、機能性、經濟性價值逐漸降低。

2. 時代性劣化:技術革新、社會要求水準提高(粘世孟,2008)。

另外,日本技術雜誌對於外牆的改修維護需求,亦提出五大需求,如表2-3:

表2-3 外牆改修維護項目之需求

改修需求 改修的原因

1. 物理的 需求

„ 建築物經年使用而劣化,要防止第三人安全受危害及機能的維持

„ 必須解決剝離、裂縫、剝落、漏水的問題後,才可回復到原先建築現況

„ 既有建築物外觀材料的變更

2. 意匠的 需求

„ 將陳腐的建築物的外觀進行美化的維持

„ 為了變更用途設計、時代性退化的外觀或企業形象改造等目的

3. 機能的 需求

„ 附加新機能來改善原機能陳腐老舊的問題

„ 提升外壁隔熱性能,強化夏季時外牆及開口對於太陽輻射熱的防止,達

„ 提升外壁隔熱性能,強化夏季時外牆及開口對於太陽輻射熱的防止,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