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起源於 19 世紀 60 年代的英國。當時正值工業革命,大量人口湧 入工業城市,造成嚴重的房荒。當時奧克維婭〃希爾(OctaviaHill)女士為在其 名下出租的物業製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從而改善了居住環境。自此,物 業管理工作逐漸被業主和政府有關部門重視。時至今日,英國國內不但普遍推行 物業管理工作,而且成立了英國皇家物業經理學會,會員遍布各地。
歐美國家發展物業管理多年且成效卓著,亞洲地區的日本、新加坡、香港、
澳門亦先後完成物業管理體系。尤以日本發展較早,已由建築物為物業管理主體,
進步到以人為主體的人本價值觀,相當成熟。而大陸則於 2003 年 5 月通過「物 業管理條例』,並於 2004 年 9 月 1 日正式貫施。
國內在 1995 年以前尚無訂定專法,針對建築物使用期間的管理作規範;而 有關建築物管理的法令分別為警政(以治安為目的)、消防(以防災為目的)、民政 (以鄰里社區為目的)及建築(以營造建設為目的)等各單行或相關法令為依歸。至 1995 年 6 月 28 日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該條例亦僅著重於居家建築物硬 體的維護,其他特殊物業如港口特定區物業、都市更新物業、不動產證券化物業、
老人住宅物業、國有物業管理等,並不足以作為處理現存物業問題完整的法律依 據。物業管理是針對建築物及社區人、事、物作維護、管理、經營和營造的服務 工作,前端工作包含建築物功能導向、空間造景、生活功能係數等設計面,「物」
的參與,後段服務則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甚至生、老、病、死等生活 所需,也就是「業」的本質。因此,物業管理可稱之為「服務業中的服務業」。 目前國內亦未正式將「物業管理服務業」訂列為行業分項,而業務內容幾近 與國外物業管理行業相同的「公寓大廈管理護業」,已為台灣社會及市場上普遍 認同及視為物業管理產業的核心行業。行政院經建會於 2004 年頒布„服務業發 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其中的旗艦計畫:物業管理服務業營運整合示範計畫中,
說明物業管理服務業依其服務項目可分為三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
及資產管理。其中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細項包含物業代辦及諮詢行 業、事務管理、物業生活服務(社區網路、照顧服務、保母、宅配物流)、生活 產品(食衣住行育樂)及商業支援等服務。由此可知,社區聯合採購應為物管公 司業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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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聯合採購
既然統合社區需求,從旁協助甚至主導採購流程為物管公司之業務,則對於
„採購‟二字之本質亦頇多做了解。透過王忠宗於 2000 年所著之„採購管理‟
一書,了解採購(Purchase)的意義,狹言僅止於„購買‟(Buying),買賣雙方銀 貨 兩 訖 ─ ─ 換 言 之 , 若 無 金 錢 則 採 購 行 為 便 無 法 成 立 ; 而 廣 義 的 採 購 (Procurement),則指除金錢交易外,利用租賃、借貸、交換、徵收等不同途徑,
取得物品或勞務的使用權。採購之主要目標,王忠宗(2000)指出應有 5R:適當 的供應商(Right Vendor)、適當的品質(Right Quality)、適當的時間(Right Time)、
適當的價格(Right Price)與適當的數量(Right Quantity)。陳勝朗(2002)認為有下述 七點:1.恰當的規格需求及品質。2.恰當的數量。3.恰當的交貨時間與方式。4.
恰當的價格與付款條件。5.恰當的供應商。6.有利之其他條件。7.公帄公開之採 購程序。龔清鏐(2004)則根據 5R,將原本„適當的供應商‟(Right Vendor)切割 成供應商之配合(Right Source)與提供適當服務(Right Service),並補充適地(Right Place)一項,總計 7 R。
至於所謂之聯合採購,原意為廠商匯集同業甚至非同業之需求,聯合向供應 商採購原料類產品。現欲應用於公寓大廈,則為住戶透過物管公司,聯合向供應 商採購商品。聯合採購之優點為以量制價,統籌供需進而建立產銷秩序;以及促 進同業合作,達成經濟外交。但隨之而來的缺點有過程艱辛,手續複雜;難以配 合個別需求和有可能造成聯合壟斷(王忠宗,2000)。
除聯合採購外,對於經常性需求,種類繁多而價值不高,價格安定的標準化 產品,則可採用„統購‟方式辦理。統購之優點在於節省作業時間及費用,價格 穩定且交貨迅速,又可降低存貨水準並增進買賣雙方的關係;然而也因統購的制 度化與單一化,導致採購功能降低,顧客容易疏於找尋新的貨源,且採購預算難 以控制(王忠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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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消費者行為與付費意願
若將聯合採購活動視為物業管理公司之「商品」,則住戶將成為「消費者」
進行使用與消費;若將消費者行為廣義解讀為對物管公司聯合採購商品之使用意 願,則對於消費者行為亦有必要探討。
消費者行為主要探討消費者對於產品的反應,其中包括由何管道得知產品、
產品的功能或廣告對於消費者的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考量等;針對不同的消費者、
不同的產業或產品,加以探討消費者的行為。對於消費者行為之定義,Demby(1974) 認為包含人們評估、取得及使用具有經濟性商品或服務時的決定程序與行動;
Hawkins(1991)進一步指出消費者行為針對特定商品而發生,若購買物品不同,
就會有不同之消費者行為產生;甚至因購買情境不同,對於相同產品也會有不同 之行為產生。
Schiffmam & Kanuk (1994)認為消費者為了滿足需求,對產品、服務、構想 需求、購買、使用、評價及處置等表現行為。Engle、Miniard & Blackwell(1995) 則認為消費者在取得、消費與處置產品和服務等前後,所涉及的所有活動即為消 費者行為。因此,研究消費者行為就是了解消費者如何將金錢、時間和精力花費 在與消費有關的產品上。
而付費意願,依經濟學觀點言之,在主觀條件上,消費者必頇對某產品具有 消費意識,否則即使產品免費,亦無法引發消費欲望。因此主觀消費意願便成為 研究消費行為之必要條件(李順成,1992)。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所認定之價值,
並以貨幣表示意願支付的價格 (莊慶達、趙聚誠,2000)。Klaus & Bernd(2002) 則認為付費意願在於消費者評估需求,並規劃最適當的價格模式。
Bearden & Teel(1983)指出消費者購買後的評估總指標即為滿意度,該次消 費的態度,將影響此次的口碑、使用感受與後續的購買行為。而滿意度依據 Tolman(1932)提出的期望理論,應為消費者的期望與現實間的差距,若現實表現 達到或超過預期,則為滿意,反之則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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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社區與社區意識
「社區」一詞源自拉丁字“communis”,其概念最早出現於「共同體與社會」
一書中,由德國社會學家藤尼斯所著,最初是指具有親密夥伴關係的共同體。
Clark(1987)指出社區含括:一個群體、一個領域(社區範圍)、共享的活動、
密切結合的關係、凝聚力等五大要點。黎熙元、何肇發綜合各種定義,提出「社 區即為區域性的社會」,換言之,人們可由社區憑藉感官來感受具體化之社會。
國內學者徐震(1992)指出社區的意義為:居住於某一特定地區的一群人或這些 人生活所在的地區;是一群有著共同利益、共同命運、共同願望、共同背景、共 同職業之民眾;且基層自治自決的行動單位或地方性社區,可以集體採取一致行 動。傳統上以村里為單位,重視共同文化背景;現在則以居民共同的利益與期望 為主,範圍可能是一條街、一棟大樓或一個鄰里等。
社區意識(Sense of Community)指居民對其居住地區所產生的群體意識,
包括居民地區及鄰居的認同、融合與共識。其來源實基於社區的共同利益、社 區的服務功能與社區團隊精神(內政部,1995)。在 McMillan & Chavis(1986) 的定義中,社區意識為「居民有著歸屬的情感、與他人及團體間關係的感受,以 及分享著需求藉由彼此的承諾而產生的信賴感」;黃富順(1994)認為,所謂社區 意識,係指社區居民對社區具有歸屬感。此種歸屬感係來自社區居民具有共同 的利益、共同的服務、共同的問題、共同的需要、共同的居住環境,而產生的 共同意識。林瑞欽(1994)從認知觀點言,社區意識包含居民認同社區、關心社 區、參與社區 活動等正向認知與否定社區、疏離社區等負向認知。林振春(1995) 將社區意識定義為:居民對社區具有認同感和貢獻心,使社區居民願對社區的事 務盡心盡力,而此種認同感便是所謂的社區意識。高鑒國(2005)則指出,社區意 識即是指社區居民的相關心理或精神活動。
由此可知,社區意識的產生與聯合採購的初衷:統合眾人需求,換取共同利 益之理念不謀而合,若居民的社區意識強烈,則越有機會推行聯合採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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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南部案場訪談結果
訪談案場,選定高雄地區的人○經典大廈。該大廈總戶數 91 戶,其中作店 面使用者佔 6 戶,曾獲得第四屆高雄市都市設計景觀評選大獎,社區管理委員會 組織嚴謹分明,並實際運作多年,並曾有自辦聯合採購之經驗。
透過訪談,整理人○經典大廈辦理現況如以表 2-3:
表 2-3 人○經典大廈辦理現況
問項 回應
1.是否知悉 T 公司聯合採購知 相關服務?
知道,相關資訊傳單皆放置於櫃台 2.可有使用 T 公司的”社區共
購”服務?感想?後續建議?
1.有
2.貨品品質不見得出色,傳單字體不大,又屬 被動性的公佈,並未主動接觸住戶,加上價格 偏高,自然購買意願降低
3.建議日後由保全員主動介紹當季商品,增加 該服務曝光率
3.可有使用 S 網站經驗?感想?
建議?
不了解有該網站,及其服務功能 4.若有機會,是否希望使用 T
公司”生活宅配”服務?原因 為何?
1.不會
2.自行購買即可 5.對於聯合採購現狀,是否有
新想法與建議?
一般住戶於工作場合已有團購活動,返家即為 休息時間,且公寓文化住戶見面接觸時間少,
除非有活動否則見不到幾次面。若保全未抓住 機會介紹、推銷活動,則社區團購可能性低。
建議對欲銷售物品先行大量採購,後再分售予 各戶住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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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小結
由現況調查可知,T 物管公司目前推出的社區聯合採購服務,主要分„社區共購‟
由現況調查可知,T 物管公司目前推出的社區聯合採購服務,主要分„社區共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