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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有關租稅負擔以及租稅轉嫁議題之討論,過去學者不論國內或國外均有做甚 多研究,因此租稅負擔及租稅轉嫁之文獻數量極為充足,但利潤目標此議題較無 被多做研究,因此文獻數量略嫌不足,此點略感遺憾。本章分別以四個部分討論,

首先第一部分先討論租稅負擔之文獻,第二部分探討利潤目標以及有關潛在競爭 者之相關文獻,第三部分探討國內外學者如何解釋租稅負擔之轉嫁幅度會超過百 分之百之文獻。

第一節 租稅負擔

在討論租稅負擔時,我們通常會由完全競爭市場出發,Rosen 與 Bruce 之 財政學教科書以及一般經濟學教科書皆認為,若一個世界上沒有稅收,則消費者 面對的價格便是廠商所提供的價格,但當此物品被課徵了一個消費或貨物稅之後,

消費者面對之價格便與生產者不同,這之間的差距便是被課稅額,此稅額會由消 費者和生產者共同負擔,至於負擔的多寡則是看消費者與生產者能夠影響市場的 力量多少,也就是兩者的價格彈性,這種歸宿方式一般通稱為「租稅的經濟歸宿

(Economic incidence of tax)」。 Chamberlain, A. (2008) 的文章由價格出發推導租 稅負擔公式,最後導出了

Pd

  t   

s

s

d

,其中

P

d 是消費者面對之價格,

s 是供給的價格彈性,

d 為需求的價格彈性,也就是說當從量稅變動時,影 響消費者價格變動的幅度會由供給的價格彈性以及需求的價格彈性決定,此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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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常被應用於計算租稅之轉嫁幅度。

Ramsey (1927) 提出為極小化全體的超額負擔,從每個商品所增加的最後一 元稅收之邊際超額負擔必須相等,也就是說要極小化總超額負擔,所制定稅率應 使得每個商品需求量減少的比例都相同,這就是現在大家所熟知之雷姆斯法則

(Ramsey rule)。根據 Ramsey rule 可知,若要極小化超額負擔,則被課稅之財貨 需求量減少之比例要相等,經過轉換成彈性可得到

t

x

x

t

y

y此關係,x 與 y 分 別代表兩項財貨,經過移項整理可得

t t

x y

  

y x,意思就是需求彈性越大的財 貨應該要被課越低之稅率,此公式被稱為反彈性法則 (inverse elasticity rule),於 政府考慮課徵租稅之財貨時很有幫助,政府也應用反彈性法則審慎評估課稅之後 之超額負擔影響。

在談到租稅負擔時,J. Marion and E. Muehlegger (2008) 也提出了很有趣的 看法。他們在文章中使用了一種新方法來測量租稅負擔,並且他們發現,在美國 的生產者,不管是州稅或者是聯邦稅加稅時都會完全並且立即的轉嫁給消費者,

這在實證上也是較不常見的結論。此篇文章研究的標的物是引擎燃料,文章認為 引擎燃料稅會被供給彈性以及精煉場的容積力影響,最重要的是,此篇文章將美 國各州的大小放進模型內考量,得出了「州愈大愈會有消費者到鄰近州消費」的 結論,這對於當地財貨市場的供需彈性都會有所影響,也是往後學者在研究美國 租稅負擔時可以借鏡的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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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潛在競爭者

潛在競爭者的威脅一直都是產業內廠商很擔心的,因此若是產業內廠商有能 力的話,將會使用任何方法來防堵前在競爭者的進入,以免利潤大餅被瓜分,或 是被奪走市場中之地位。Porter (1987) 提出的五力分析便提到,潛在競爭者在第 一階段時並不存在於市場中,但若市場環境改變,潛在競爭者隨時會準備進入市 場,雖然潛在競爭者的加入有時會帶來一些新技術或新產能,但讓潛在競爭者進 入所面對的風險是相當高的,因為他們不僅會分享既有的市場,同時還會拿走一 些市場中原本屬於原先廠商的資源,Porter 同時也認為影響市場的力量應該是個 體經濟面,而非一般認為的總體經濟面。Porter 認為規模經濟是一種阻擋潛在競 爭者進入市場的方法,這也與許多經濟學家之觀點切合,因此若產業內之廠商為 獨占或是寡占廠商,他們有訂價能力並且也可以發揮規模經濟之效用,同時他們 也較能壓低其成本或發展出自己品牌之認同度,如此一來便能夠制定對付潛在競 爭者之策略,並搭配一些資訊不對稱的條件,便可以適當地阻擋潛在競爭者之進 入,可繼續享有獨占或寡占之地位。

Kreps and Wilson (1982) 提出的序列賽局 (sequential games) 中提到,在訊息 不完全的經濟體系中,先行者以及跟隨者之行為模式將會有某種一致性,此處之 先行者與跟隨者並不是一種絕對的關係,只是單純說明兩家廠商有其中一家會於 可賺取獨占利潤時進入市場,而另一家會等到可賺取寡占利潤時才進入,若先行 者已進入市場則與本文所述之已在產業內之廠商意思相同,而跟隨者便是一種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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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競爭者的概念。Kreps 等人提到,考慮一個可以簡單進入的市場模型,進入市 場沒有成本,有兩家廠商分為先行者與跟隨者,兩家都只能在一個時點做是否要 生產之決策。在這個模型內,因為先行者不想要讓跟隨者進入市場瓜分利潤,因 此會使用一些不正確之資訊以及一些其他方法使跟隨者延後進入市場,讓先行者 能夠繼續維持獨占之地位。但在 Kreps 等人的模型設定中,跟隨者也不是只會 單純的做決策,其也會自行蒐集市場資訊以及先行者之資訊,並做進入時間之決 策分析,當他比原本之先行者獲得更多資訊以及資源時,他會在另一家廠商決定 進入前先行進入市場賺取獨占利潤,因此先行者與跟隨者並不是絕對的。在如此 一來一往下會得到一個很有趣的結論,就是在這個市場初形成的時候兩家廠商就 會都加入市場了,因此沒有任何廠商可以賺取獨占利潤,僅能夠賺取寡占利潤。

由以上之文獻可知,潛在競爭者之議題無論在經濟學或非經濟學之領域都很 常被討論,而本文亦於後面章節探討潛在競爭者會對市場以及其他廠商造成何種 影響,詳述於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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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貨物稅百分之百轉嫁

貨物稅百分之百甚至超過百分之百轉嫁之文獻不少,除了香菸稅外,還會有 其他的貨物稅也是有可能會過度轉嫁,Kenkel (2005) 使用 2002 年阿拉斯加州酒 稅的上漲做實證實驗,藉由此實驗計算出啤酒、白酒和烈酒的租稅負擔,其發現 酒稅會透過複合品牌或包裝方式過度轉嫁給消費者,甚至有些品牌的酒稅會以稅 額 4 倍以上的價格轉嫁給消費者。

而香菸稅的部分,Barnett, Keeler, and Hu (1995) 建立一不完全競爭的菸品 市場計量模型,透過模擬分析 (simulation) 的方式指出課徵聯邦稅轉嫁予消費者 的幅度比州稅來得大,甚至會有過度轉嫁的情形,而 Barnett 等人認為之所以聯 邦稅的轉嫁程度比較大的原因,是因為當州稅調漲時,人們可能會去隔壁州稅比 較低的州買菸以避開州稅增加的衝擊,然而聯邦稅為一全國性的租稅,人們很難 去避開,因此聯邦稅的轉嫁效果比州稅強。Hanson and Sullivan (2009) 以實證計 量的方式檢定 Wisconsin 州於 2008 年 1 月對菸品多課徵州稅 1 美元的轉嫁程度,

他們發現香菸州稅也會過度轉嫁予消費者,同時他們也檢定菸稅的轉嫁幅度是否 會因為距離 Wisconsin 州邊境的遠近而有所不同,他們發現很有趣的一件事,

就是當距離州界越近時,零售商越不會將稅百分之百轉嫁給消費者,但離州界越 遠則有越高之機會將香菸稅完全轉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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