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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史的調查,主要是記錄並建立瑪紅.莫那在霧社事件至往生的這段時間,

其個人之生命故事,透過部落長輩的敘述,呈現其個人的生命史。

(六)以 Gaya 為其核心價值

Gaya 為賽德克族之祖訓,是本族一切規範之準繩。因此;本論文呈現的除了 以清流內部族人之聲音外,主要是以 Gaya 為其核心價值,有別於其他研究者的 視野。

第四節 文獻回顧

關於霧社事件的研究,長期以來一直是眾所矚目的焦點,近年來原住民意識擡 頭,相關的研究論述與書寫更是盛行。其中也因作者各自觀點不同,對霧社事件 的詮釋也因產生不同的聲音。而這些變化的原因便是基於不同政權、不同世代、

不同群體、不同部落(性別),以及不同文化條件下交錯而成的。礙於筆者對日 文方面的能力不足,在本論文中將文獻回顧範圍限定於一、日本方面:以日本官 方中文翻譯版的調查報告書為主;二、臺灣方面:則以國府時期詮釋上較具代表 性的研究著作為主,例如專書、小說、漫畫、影像圖庫,以及學位論文等,從其 中歸納與整理前輩們對霧社事件研究相關的議題,並從時間序列上來探討其研究 觀點的差異性。

一、日本官方文獻中文翻譯版

關於日本官方文獻中文翻譯版,其性質有史料之參考性,是目前臺灣所有研 究霧社事件者主要參考之依據,筆者亦然。而目前在臺灣已累積不少中文翻譯版 成書,按其出版年次有:

(一)1930 年 11 月由拓務省管理局長生駒高常報告的《霧社蕃騷動事件調查 覆命書》(以下略稱《覆命書》),在霧社事件發生後不久,拓務省即派遣管理局 長生駒高常到臺灣調查事件之實情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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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30 年 12 月由臺灣總督府報告的《霧社事件始末》,是記載當時臺灣 總督府報告有關霧社事件的前因後果。

(三)1930 年由臺灣軍參謀部彙編的《霧社事件陣中日誌自 1930 年 10 月 27 日至同年 12 月 2 日》(以下略稱《日誌》),是臺灣軍參謀部以日誌的形式,把臺 灣軍司令、霧社的支隊司令部,以及各出動的部隊等動向與戰鬥經過編輯而成 的。

(四)1930 年 10 月 27 日至 12 月 18 日由陸軍大臣官房彙編的《霧社事件關 係陸軍大臣官房書類綴》(以下略稱《書類綴》),是陸軍省的霧社事件關係資料 中,由陸軍大臣官房整理主務課所未保存之資料,藉由《書類綴》可以知道從臺 灣軍流向陸軍省的是何種情報,其內容更存在著臺灣軍沒通知陸軍中央、或事前 未徵求同意就獨斷先行的史實。

(五)1931 年 3 月由臺灣軍經理部編輯而成的《昭和五年臺灣霧社事件給養 史》(以下略稱《給養史》),對於了解軍隊「生活狀況」敘述極為詳盡。

(六)1931 年 4 月由臺灣軍參謀陸軍步兵大佐服部兵次郎彙編的《關於霧社 事件》,是收錄《偕行社記事》第 679 號(1931 年 4 月)的 47 至 90 頁所刊載春 山明哲的報導加以複刻的。服部兵次郎當時是擔任臺灣軍參謀的陸軍步兵大佐,

在鎮壓蜂起的軍事行動時,待在出動到霧社現地的支隊(鎌田彌彥少將指揮)司 令部,負責統制作戰計畫的立案,戰鬥行動的指揮等全盤作戰指導。

(七)由臺灣軍司令部彙編的《昭和 5 年臺灣蕃地霧社事件史》(以下略稱《事 件史》),可說是有關霧社事件臺灣軍之「正史」資料,可惜其出版資訊並不完整。

《事件史》有必要與幾份資料做詳細的比較:1、服部兵次郎彙編的《關於霧社 事件》;2、阿威赫拔哈口述、許介鱗編纂的《阿威赫拔哈的霧社事件證言》、以 及 3、高永清著、加藤實編譯的《霧社緋桜の狂い咲き-虐殺事件生き残りの証言》, 依其比較結果,再做更深入的探究。

(八)由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輯的《霧社事件誌》,雖無法確定成書時間,但 可由記載莫那.魯道的遺骸在 1933 年 7 月被發現一事,得知其是在事件後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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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彙編而成的,其資料內容分為 1、由昭和 5 年(1930 年)10 月的「霧社騷擾 事件」;2、昭和 6 年 4 月的「保護蕃襲擊事件」所謂的「第二次霧社事件」所成。

(九)由臺中州能高郡警察課彙編的《關於霧社事件的概要說明書》(以下略 稱《說明書》),因無根據,所以無法認定稿本成立的年份,其內容僅以能高郡警 察課身分所呈現,觀點不夠全面,但可與總督府警務局編《霧社事件誌》互相補 正。

(十)1932 年 1 月起,按月出版至 1943 年 12 月止共 12 年,總共發行 144 期,

由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編輯而成的《理蕃之友》,其內容主要是建立從事原 住民族治理工作者的資訊交流網絡。

以上 10 項文獻資料,與霧社事件直接有相互關聯,亦是本論文主要參考的基 礎。

二、國府時期的研究著作

(一)1950~1990 時期

戰後臺灣有關霧社事件的研究,劉枝萬可算是大量依據日文史料來書寫的先驅。

最初在 1951 年,曾將霧社事件的前因、戰況及其結果,書寫於《臺灣日月潭史 話(附霧社事件)》。1959 年轉任南投縣文獻委員會服務時,再將事件的完整研 究寫入《南投縣革命志稿》(劉枝萬口述;林美容、丁世傑、林決毅訪問,2008,

頁 20)。其研究結果,引領了臺灣研究霧社事件的風潮。

劉枝萬認為霧社事件是具有近代革命色彩的山胞抗日史,以中華民族抗日史觀 的角度來詮釋霧社事件。其認為原住民竟敢與日本帝國作殊死戰,確實是有漢人 暗中加以鼓舞,但為少人注目,甚至被總督府矢口否認(劉枝萬,1983,頁 319)。

然而高永清則認為,當初原住民為何不殺漢人?其認為漢人與原住民同樣為日本 帝國統治下的階下囚,一樣同等辛苦,其與思想相互共鳴無關(高永清,1988,

頁 62)。

的賽德克名為達基斯.諾嬪(Dakis Nobing),非固屋社頭目達都.諾明之小孩,其父親為巴萬.

巴滾(PawanBakun),母親為歐嬪.達那哈(Obing Tanah)父親是固屋社的族人。

10原文註記為莫那爾.達奧,但為全論文之統一性,將其改為莫那.魯道,以茲說明。在當時,

莫那.魯道僅為馬赫坡社的頭目。在部落沒有聽過「總頭目」一詞,只是當時莫那.魯道名聲顯 赫,深受族人的推崇及仰賴。

11與近藤儀三郎結婚的是莫那.魯道的妹妹狄瓦絲.魯道(Tiwas Rudo)。至於鄔瑪.瓦利斯為何 人,筆者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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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75-82)及莫那.魯道的父親密謀抗日,不幸事機走漏,被日殺害12(陳渠川,

1977,頁 168-170)等,其內容情節,多處顯然出自作者的發想和演義,故參考 價值不高。

以上的研究,皆是漢人基於中華民族的抗日史觀來進行書寫的《霧社事件》, 故無法脫離國族論的基調。到了 1981 年,戴國煇出版了《台湾霧社蜂起事件:

研究と資料》一書,於 2002 年翻譯成中文版《臺灣霧社蜂起事件(研究與資料 上、下)》兩冊。其內容包涵了研究成果與相關的日本官方資料。在上一小節日 本官方中文翻譯版文獻中,有 4 項報告書出自於本書,故在此不再重述。值得一 提的,本翻譯書的出版,日後成為臺灣研究霧社事件很重要的參考書目之一。

然而在這期間,清流部落的族老高愛德13與高永清14亦透過口述與回憶錄的方 式,分別在 1985 年與 1988 年相繼出版由許介鱗編著,出版阿威.赫拔哈的《証 言霧社事件:臺灣山地人の抗日蜂起》,以及由高永清著;加藤実編譯的《霧社 緋桜の狂い咲き-虐殺事件生き残りの証言》等兩本皆用日文出版的書。在 2000 年高愛德的口述史已翻譯成中文版為《阿威赫拔哈的霧社事件證言》,可說是第 一本以霧社事件遺族的身分,收集部落族人的口述彙集而成的書籍。而高永清的

《霧社緋桜の狂い咲き-虐殺事件生き残りの証言》很遺憾至今仍未授權翻成中 文版。

霧社事件發生時,高愛德年僅 15 歲(1916 年出生),是固屋社的族人。雖然 他也試圖從部落內的觀點來詮譯霧社事件,但筆者對《阿威赫拔哈的霧社事件證 言》一書中,書寫瑪紅.莫那畏死逃亡,向日軍投降(阿威赫拔哈口述;許介鱗 編著;林道生翻譯,2000,頁 61),以及他在描述每一場的戰役,似乎都是身臨 其境,對其觀點存有疑慮?關於瑪紅.莫那有無畏死逃亡?若非被族人救起送至

12莫那.魯道的父親魯道.巴耶早在霧社事件前因病身亡。魯道.巴耶不是馬赫坡社的前頭目,

亦沒有密謀抗日,在此補充說明。

13高愛德賽德克名字為 AwiHepah,譯成中文為阿威.赫拔哈,日文名為田中愛二。出生於 1916 年,為清流部落的族老,曾任南投縣議員共 4 屆、經營南投客運公司及泰雅渡假村的創辦人。

14高永清日文名為中山清。出生於 1914 年,於 1982 年亡。在日治時期,受日人「撫育」與「教 化」之照顧,繼花岡一郎、花岡二郎、川野花子及高山初子之後,被編入日本人子弟的學校就讀。

1941 年由警丁升任乙種巡查。1942 年取得乙種「限地醫」的醫師資格。在國府時期,1946-1950 年曾擔任代表;1951-1956 曾擔任仁愛鄉鄉長;1956-1959 曾擔任省議員;1970 年退休於仁愛鄉 衛生所。之後在廬山溫泉經營碧華莊旅社,亦是當代專門招待對霧社事件有興趣的學者及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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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處並被利用做為誘降其父兄的工具與之相比,與她迫遷川中島後的言行舉止 來觀察,她更希望自己當時也能在那場戰役裡光榮犧牲吧!

而筆者在清流部落進行田野調查問起關於高愛德時,部落的族老是這樣回應:

「他在當縣議員期間,常常會到清流訪問部落的耆老,有關霧社事件發生的經過 並且記錄,高永清也是一樣。」15由此可見,其兩位族老的書籍,亦都是累積當 時部落老人家的口述記憶而成的。起碼可以證明的是,高愛德所提的十場戰役裡 的一場「土布亞灣之役」,在遺老曾少聰16所述,高愛德並不在其中(郭明正,2012,

「他在當縣議員期間,常常會到清流訪問部落的耆老,有關霧社事件發生的經過 並且記錄,高永清也是一樣。」15由此可見,其兩位族老的書籍,亦都是累積當 時部落老人家的口述記憶而成的。起碼可以證明的是,高愛德所提的十場戰役裡 的一場「土布亞灣之役」,在遺老曾少聰16所述,高愛德並不在其中(郭明正,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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