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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莫那.魯道遺骸還原與歸葬

第三節 迎靈歸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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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節安排

第一章 日治時期南投德固達雅群(Tgdaya)與霧社事件 第一節 霧社事件爆發前後的德固達雅群

第二節 霧社事件

第三節 霧社事件之疑雲 第四節 霧社事件之餘緒

第二章 莫那.魯道(Mona Rudo)與其直系家譜 第一節 在眾聲喧嘩中關於莫那.魯道的歷史定位 第二節 莫那.魯道(Mona Rudo)之直系家譜 第三章 瑪紅.莫那(Mahung Mona)生命史

第一節 瑪紅.莫那的人生 第二節 瑪紅.莫那與她的部落 第四章 莫那.魯道遺骸還原與歸葬

第一節 遺骸發現與展示流轉 第二節 歸葬幕後

第三節 迎靈歸葬 第四節 祭祖主體

二、章節說明

第一章:本論文主要以莫那.魯道直系家族之遺族心聲為主,因此論文架構 會牽涉到家族史及系譜部分。但在論述家族史及系譜之前,首要概述德固達雅群 在霧社事件前後各部落的組織以及遷徙的狀況。又因為霧社事件之後,抗日 6 部落接二連三的產生了什麼劇烈的變化。

第二章:莫那.魯道的歷史定位由日治時期霧社事件的「元兇」,遞嬗到國府 時期的「抗日英雄」。時至今日,在不同的族群中產生了不同的記憶及認同,因 而對莫那.魯道的歷史定位評論兩極化。因此在眾聲喧嘩中關於莫那.魯道的歷 史定位,筆者根據田野調查的結果提出一些新觀點,並以莫那.魯道後裔的身分 來論述本「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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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描述瑪紅.莫那在霧社事件後至往生,其個人之生命故事。

第四章:主要論述莫那.魯道遺骸歸葬的始末。

第六節 名詞釋義

一、Gaya

Gaya 是賽德克族必須共同遵守的生活規範及道德準則。簡單來說是賽德克族 的族中律法、社會規範,是本族的生存法則。亦可說是習慣法。

二、Seediq Bale

賽德克族一直以 Seediq 自稱,且慣稱為 Seediq Bale。Seediq 意指「人、別人、

人群、人類」,因此用語自稱時,我們是將第一個字母 s 改為大寫的 S。另外,

Bale 是指「真正的、真實的」,所以將 Seediq Bale 直譯,即表示「真正的人」(郭 明正,2012,頁 30)。亦可引申為「賽德克英雄」的意思。

三、德固達雅群(Seediq Tgdaya)

德固達雅群(SeediqTgdaya)之稱呼,是賽德克族三語群彼此之間的識別用語,

是為他稱而非自稱。Tgdaya 中的 daya 意指「緩坡」,為都達(Toda)與德路固

(Truku)兩群稱呼霧社一帶的用語,而居住此地之人被稱為德固達雅群

(SeediqTgdaya)《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四冊,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2011,頁 13》。

四、川中島(今清流部落)

日治時期之川中島為現今國府時期之仁愛鄉清流部落。因此在文中不另再特別 標明川中島(今清流部落)或清流部落(日治時期之川中島)等字樣。

五、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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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將「餘生」定義為霧社事件結束以後,於 1931 年 5 月 6 日遷到川中島 298 位部落的族人。

六、荷戈(Hogo)社

在日本文獻中,皆將固屋(Gungu)社音譯為荷戈(Hogo)社。而本論文以賽 德克語德固達雅書寫系統為主,故逕將荷戈(Hogo)直譯為固屋(Gungu),不 在文中內再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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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日治時期南投德固達雅群(Tgdaya)與霧社事件

本章分為四節,旨在論述霧社事件前後賽德克德固達雅群,如何因為霧社事 件的發生,致使部落內部的組織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因此第一節首要論述的為霧 社事件前後德固達雅群部落之組成、分佈及遷徙;第二節為在探討霧社事件發生 的原因;第三節則在探討霧社事件的疑惑;第四節為論述霧社事件之後,抗日 6 社的命運。

第一節 霧社事件前後的德固達雅群

一、霧社事件前後各部落頭目及人口數

日治時期日方稱德固達雅群為「霧社蕃」,位於現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26地 帶(如圖 1-1-1)。但在賽德克族三群27彼此之間的識別用語中,無所謂的「霧社 蕃」,而是稱之為賽德克族德固達雅群(Seediq Tgdaya)(以下簡稱德固達雅群)。

圖 1-1-1 仁愛鄉霧社地帶位置。本研究者繪製

賽德克人稱「部落」為 alang,有部落、家鄉、國家之意,而且並非都指單一

26霧社為現今仁愛鄉大同村內的行政區域。

卡(Cceka)部落的頭目是戈洛.玻魯(Koroha Pulux),鹿澤(Ruco)部落的頭 目是瓦歷斯.布尼(Walis Buni),屯塔那(Tntana)部落的頭目是烏拉.布呼克

(Uraw Puhuk)(沈明仁編輯,2008,頁 1745),但其 3 位頭目推崇瓦歷斯.布 尼為大頭目。

部落頭目之產生是採推舉之方式,而非世襲制。族人們稱頭目為 qbsuran bale,

qbsuran 有兄長、大哥之意,bale 有「真的」意思,另有 qbsuran tikuh 之稱,tikuh 是小的意思(郭明正,2012,頁 40),若以現今用語來說,是副頭目之意。在表 Tongan)

塔巴.姑目 Tkanan)

奇利.納威

Drodux)

巴卡哈.布果禾 Truwan)

鐵目.莫那 Mehebu)

莫那.魯道

(Mona Rudo) 54 113 118 231 53 是 坡阿崙

(alang Boarung)

達那哈.拉貝

1792-1799。由本研究者整理。

由上表 1-1-1 所示,抗日者共有 6 部落,未抗日者共有 5 部落,以下分別從抗 日及非抗日之部落說明如下:

(一)抗日之部落

在霧社事件爆發時,抗日之部落分別為督洛度呼、固屋、度魯灣、斯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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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赫坡及坡阿崙等 6 社。其各社頭目分別為巴卡哈.布果禾、達都.諾幹、鐵目.

莫那、畢互.莫那、莫那.魯道及達那哈.拉貝等 6 位。在霧社事件前各社人口 數依序為 285、269、28、231、231 及 192 人。根據以上數字顯示,霧社事件當 時,抗日 6 社之壯丁人數僅為 295 人,但在鎮壓期間日方則出動軍隊共 1,303 人、

警察隊 1,306 人(戴國煇,2002,頁 579-594)。由此可看出日方是用屠殺模式來 對待所謂日本帝國主義下之老百姓「蕃人」,當知日人的酷虐與慘無人道。

(二)未抗日之部落

未抗日之部落,分別為多岸、西坡、巴蘭、度咖南及卡丘固等 5 社。其頭目 分別為塔巴.姑目、貝林.馬欣、瓦歷斯.布尼、奇利.納威以及阿威.拉瓦。

各社在霧社事件之前,其人口數分別為 158、50、545、74 及 115 人。在霧社事 件當時,5 個部落頭目採「中立」之立場,但仍有少部分的族人,跟著抗日陣營 與日方對抗。在當代各社頭目有其考量之地方,我不能以現在的時空去衡量當時 背景,無論是抗日或中立,我們後代子孫都沒有權利去批評先祖們的選擇,這也 是賽德克族 Gaya 的精神所在。

二、霧社事件前後各部落的組成分佈與變遷

表 1-1-2 是霧社事件前後德固達雅群各部落之組成、分佈與變遷。筆者依據文 獻記載及郭明正28數年來田野調查結果所提供的資料,將其彙整製成表格。「這 些子部落都是當時我們清流、中原和眉溪部落族老的傳述,他/她們當時尚健在 時,也都近 90 歲了,撫今追昔,只能說無限地感慨,一定還有所遺漏,應尌今 日的部落族老們繼續探訪。」29也期待更多的研究者相繼補充。

表 1-1-2 霧社事件前後德固達雅群各部落之組成、分佈與遷徙一覽表

28郭明正 1954 年出生,是清流部落族人,師大工業教育系畢業,國立埔里高工機械科專任教師 退休。是目前清流部落研究 Gaya 最早的前輩,但因為在詢問族老的過程中,不免脫離不了霧社 事件及莫那.魯道,於是進而研究霧社事件。部落族老遺留下來的口述歷史及田野調查之結果,

其會毫不保留提供給你,以企能延續本民族之傳統文化,是筆者非常敬重的前輩之一。其亦致力 於賽德克族德固達雅語的翻譯及編纂。

2920170909 筆者透過 e-mail 的方式與郭明正書信往來之內容。

(alang Tongan Mudu)

2、姆哇南部落

(alang Muwanan)

位於眉溪與東眼

(Taba Kumu)

率多岸及姆哇

(Pidu Neyun)

率領集體遷至

(alang Sipo)

位於眉溪與東眼

(Pering

Masin)率族人 8

(alang Hunac)

2、茲結卡部落

(alang Cceka)

3、鹿澤部落

(alang Ruco)

4、屯塔那部落

(alang Tntana)

位於濁水溪右岸

(alang Qeting)

2、卜烈黑奴部落

(alang Breenux)

位 於 濁 水 溪 左

(alang Gakac)

2、鹿澤部落

(alang Ruco)

3、拉凹斯部落

(alang Raus)

4、卜烈奔部落

(alang Daya)

2、乎那茲部落

(alang Hunac)

3、卜烈黑奴部落

(alang Breenux)

位於霧社分室東

(Drodux Bukuy)子

(alang Kdasic)

2、固屋部落

(alang Gungu)

3、阿尤部落

(alang Ayu)

4、鐵雷克部落

(alang Deriq)

位於固屋駐在所

(alang Truwan)

2、鹿固部落

(alang Ruku)

3、鹿固塔雅部落

(alang Ruku Daya)

位於濁水溪與浦

(alang Knuguh)

5、西坡部落

(alang Sipo)

6、斯其滾部落

(alang Skikun)

7、塔索部落

(alang Taso)

斯固

1、布古灣部落

(alang Bquwan)

2、斯固部落

(alang Suku)

3、西坡部落

(alang Sipo)

4、古里洛部落

(alang Kriro)

位於濁水溪左岸

(alang Daya)

2、乎那茲部落

(alang Hunac)

位於濁水溪支流

(alang Tbuwan)

2、咖互部落

(alang Ngahu)

3、乎那茲部落

(alang Hunac)

4、魯布吉恩部落

(alang Rbuqin)

5、固多禾部落

(alang Quduh)

位於富士駐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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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依據郭明正提供之資料;2、鄧相揚(2000),《風中緋櫻:霧社事件真相及花岡初 子的故事》,頁 17;3、簡鴻模、依婉.貝林(2002),《眉溪部落生命史》,頁 30-33;4、簡鴻模、

依婉.貝林、郭明正(2002),《清流部落生命史》,頁 40-43;5、簡鴻模、依婉.貝林(2003),

《中原部落生命史》,頁 39-43;6、沈明仁編輯(2008),《仁愛鄉志》,頁 1792-1799;7、臺灣 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2011),《高砂族調查書.蕃社概況》,頁 148-155;8、郭明正(2012),《又 見真相:賽德克族與霧社事件》,頁 37-42、136-137、160-188。由本研究者整理。

由上表所示,我們不難發現下列歷史事實:

(一)日治初期,日本殖民政權為了有效治理霧社地區的原住民部落,將德固達 雅群原有的將近 40 個部落劃分為 12 社,即日治文獻所謂的「霧社蕃 12 社」(郭 明正,2012,頁 136-137)。在此;值得注意的是,浦卡汕(Bkasan)與布拉堵(Pradu)

等 2 部落,原是屬都達(Toda)群,後併為一個部落叫坡阿崙部落,並加入德固 達雅群的 Gaya 系統。所以一直到霧社抗日事件之前,德固達雅群共有 11 個部落,

其分別為多岸(Tongan)、西坡(Sipo)、巴蘭(Paran)、度咖南(Tkanan)、卡丘 固(Qacuq)、督洛度呼(Drodux)、固屋(Gungu)、度魯灣(Truwan)、斯固(Suku)、

馬赫坡(Mehebu)及坡阿崙(Barung)等 11 社,其各別分佈在今仁愛鄉南豐村、

大同村、春陽村及精英村等 4 部落(如圖 1-1-2),圖 1-1-3 為其示意圖。

圖 1-1-2 日治時期德固達雅群 11 部落傳統分佈。本研究者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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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3 日治時期德固達雅群 11 部落傳統分佈示意圖。張世康繪製。

(二)抗日 6 社之遷移

督洛度呼、固屋、度魯灣、斯固、馬赫坡及坡阿崙等 6 社,於 1931 年 5 月 6 日由霧社地帶,被日人迫遷於川中島,今仁愛鄉西北方互助村清流部落(如圖 1-1-4)。原社廢址,土地也由日方獎賞給當時的「味蕃方30」,即都達與德路固兩

督洛度呼、固屋、度魯灣、斯固、馬赫坡及坡阿崙等 6 社,於 1931 年 5 月 6 日由霧社地帶,被日人迫遷於川中島,今仁愛鄉西北方互助村清流部落(如圖 1-1-4)。原社廢址,土地也由日方獎賞給當時的「味蕃方30」,即都達與德路固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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