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將依據相關文獻資料,分別探討愛情態度的理論與相關研究、衝突因 應的理論與相關研究、不同變項大學生愛情態度衝突因應相關研究等三節。
第一節 愛情態度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壹、愛情定義與理論
一、愛情的定義
Rubin把愛情定義為對特定他人所持有的一種態度,包括親和與依賴需求、
想要幫助對方之傾向、具有排他性與專一性三項愛情成分(引自胡玉珍,2010)。
秦穗玟(2004)認為愛情是情人間彼此強烈互相吸引,情感依附的互動。Sternberg 於1986年提出愛情是由親密(intimacy)、熱情(passion)及承諾(commitment)三 要素所構成,並提出愛情三角理論(引自張春興,2005)。王慶褔(2000)認為愛 情通常存在於兩個體之間,具有排他性。蔡文輝(2003)認為愛情為主觀的心理狀 況,包含對某人或某物有好感、感到溫暖、渴望親近、並希冀與之有所互動的心 理衝動。史捷(2009)認為愛情中包括滿足個人生理與心理需求、情緒產生強烈波 動、把對方理想化且具有與對方持續這份關係的想法,以及關懷、親近和佔有對 方。
綜合上述,研究者認為愛情是具有排他性、希望透過對方能達成心理與生 理需求的滿足之心理狀況。
二、愛情的相關理論
(一) Reiss 的愛情發展車輪論(Wheel Theory of Love)
Reiss(1960)在愛情發展車輪論中指出,愛情的發展與維持將好像滾動的車 輪一樣遵循四個階段進行。這些階段可能會因為週而復始產生更進一步的關係,
當車輪持續往前滾動,愛情則會不斷地發展;但如果當中一階段或許多階段中雙
彼此只停留於短暫的關係。
以下依序說明愛情發展車輪論各階段的主要內容(陽琪、陽琬譯,1995)。
1.和諧關係:教育背景、社會背景、文化或個人經驗越相近,彼此建立和諧關係 的機會越大。
2.自我揭露:雙方願意彼此說出期望、恐懼與願景。然而,在一階段當中,社會、
種族或年齡背景等同樣亦將影響對方願意揭露多少個人訊息。
3.相互依賴:當雙方開始分享喜悅、意見、性需求和日常瑣事,即兩人正式成為 伴侶。雙方會開始一起從事各項活動,例如:散步、看電影、睡覺等。此階段中 雙方的價值觀和喜惡非常重要,因為這將影響到其中一方是否願意從事行為活動 的類別。
4.親密需求的滿足:在此一階段,伴侶能互相支持與肯定、設定目標互相扶持與 協助,滿足較深層次的需求。
圖 2-1 Reiss 愛情發展車輪論
資料來源:《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頁 72)》,蔡文輝,2007,臺北市:五南。
(二)愛情二類別論
Hatfield 等 人 從 認 知 、 情 緒 與 行 為 三 個 層 面 將 愛 情 分 為 激 情 的 愛
(passionate love ) 和友誼的愛( companionate love )分述如下:
1.激情的愛:認知方面,容易將對方理想化,且絕大部份的心思都在對方身上;
情緒方面,以對方為生活的重心,情緒易隨著對方產生極大起伏變化;行為方面,
偏好身體上的親密接觸,喜歡替對方服務。
2.友誼的愛:認知方面,信任感為愛情基礎、彼此分享內心想法,忠於承諾;情 緒方面,從穩定和平的情緒產生親密的感受;行為方面,較喜歡身體靠近時的舒 適感,例如相互凝視、倚靠等(引自楊適冰,2008)。
(三)愛情依附理論
Hazan 與 Shaver (1987)指出在愛情關係中有許多特徵都和幼兒對於主要 照顧者的依附行為有很多雷同之處,例如:想見到對方、分開時會感到不安、花 費時間與對方保持親近等。Shaver以 Ainsworth依附關係為基準,假定在幼兒時 期所發展的情感將會在成人期愛情過程當中重現,亦即早期所形成的依附型態並 不隨著時間改變,在往後與重要他人互動時,便會顯現類似於幼時所經驗的親子 關係,故可能會出現安全、偏執、恐懼焦慮與拒斥四種愛情依附型態(引自范寶 珍,2007)。
(四)社會交換論
社會交換論是由經濟觀點來解釋人際互動,把人際互動過程看成社會資源 交換的過程,愛情亦被視為社會資源,屬於社會交換之一,分為以現實為考量交 換之愛(exchange love)與以利他為主交心之愛(communal love)。此觀點認 為若個體覺察人際互動能產生有利之後果,則產生正向情感進而增高互動意願;
反之,則產生負向情感,降低互動意願(引自楊適冰,2008)。
綜合上述可知學者們認為愛情早期多以個體為出發點與周遭互動,其後較 多認為愛情為環境資源中的一部份。
貳、愛情態度的相關理論
吳昭儀(2004)認為愛情態度是個體在愛情關係中所持有的態度。卓紋君 (2004)認為愛情態度即是愛情風格。此外,亦有研究者認為愛情態度是對愛情所 採取的信念態度,亦是一項影響愛情的重要因素(陳金英、馬祖琳,2003)。
自從美國心理學家 Rubin 發展出愛情量表(Love Scale)後,開啟對於愛情 進行科學實證研究的先河(引自黃可欣,2006)。在愛情理論中最為完整且多數 學 者 討 論 的 即 為 : Lee(1974) 的 愛 情 色 輪 論 (A Color Circle of Loving) 與 Sternberg(1986)的愛情三角理論(A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兩者理論分 述如下:
一、Lee 的愛情色輪論
加拿大學者 Lee 認為愛情包括三種主要型態(primary types):熱情愛 (eros)、遊戲愛(ludus)和友誼愛(storge);以及由三種主要型態所組成的三種 次 要 型 態 (secondary types) : 瘋 狂 愛 (mania) 、 現 實 愛 (pragma) 、 奉 獻 愛 (agape)。以下簡述六種愛情型態之內涵:
1.熱情愛:一見鍾情式的愛情。一見面便馬上被對方的外表所吸引,若遇到夢寐 以求的對象則會產生狂熱的追求;此外,亦想知道對方的一切並願意不斷地與對 方分享自己的秘密,且產生與對方發生快速關係的衝動。
2.遊戲愛:以自己為中心,容易同時與許多伴侶一起交往,而不願有過多的情感 涉入、不願給予任何承諾,且也容易不誠實,甚至是欺騙對方。分手後將迅速忘 記對方,並且認為性僅是一種追求快樂刺激的過程或戰利品而已。
3.友誼愛:兩人的關係常於不知不覺漸進的發展,交往的過程較信賴、平和,就 算分手後還有可能保持朋友關係。對於性的認知上,認為一定要有先有愛才能有 性。
4.瘋狂愛:是熱情愛與遊戲愛特性的綜合;具有熱情愛的激烈感情和遊戲愛的控 制欲,但因缺少自信使得心情容易因對方有回應而狂喜、不理不睬而感到焦慮及
失落;相較於遊戲愛較為強烈地想依附對方。
5.現實愛:為遊戲愛與友誼愛特性的綜合。將找尋對象的過程如同購買東西一 般:考量對方的社經地位、收入、教育程度、相同興趣背景等,一旦符合後才較 有可能進一步交往,相當講求現實條件。
6.奉獻愛:又稱為利他愛,綜合了友誼愛與熱情愛特性:有著友誼愛的耐心與陪 伴,但沒有熱情愛那般受到外貌的吸引。以對方需求為中心、願意犧牲自己滿足 對方,認為照顧對方是一種責任且不要求回報。
圖 2-2 Lee 愛情色輪論
資料來源:愛情態度與依附風格-五位中學教師的婚姻承諾(頁23),楊適冰,
2008,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市。
奉獻愛 (熱情愛+友誼愛)
遊戲愛
熱情愛 友誼愛
現實愛 (遊戲愛+友誼愛)
瘋狂愛 (熱情愛+遊戲愛)
(二)Sternberg 的愛情三角論
Sternberg 認為親密關係包含三個基本元素:親密、熱情和承諾。親密指一 種想與對方接近、心與心交流的一種溫暖感覺,屬於情感向度;熱情是親密關係 中讓人興奮及激情的部份,包括外表吸引和性驅力,屬於動機向度;承諾則是想 與對方維持彼此間關係的企圖和決心,屬於認知向度。
三個基本元素可以組合成八種不同類型的愛情,其內涵說明如下:
1.無愛(non-love):上述三個元素的成分皆無,為一般人際之間泛泛之交,沒有 愛情存在。
2.喜歡(liking):僅有親密元素,彼此有溫暖、想靠近對方之感覺,並沒有強烈 熱情及長期承諾。
3.迷戀(infatuated love):只有熱情的元素,為一見鍾情式、理想化的感情,
這樣的感情發生與消逝都很迅速,且易因為對方的舉動而使心情受到強烈影響。
4.空愛(empty love):唯有承諾的愛情,是一種缺乏激情與想和對方親近感覺的 情感,常見於媒妁之言情感關係中。
5.浪漫愛(romantic love):親密加上激情,不僅被對方外表所吸引,並且與對 方有強烈的情感連結,但尚未有長相廝守的打算。
6.友愛(companionate love):親密加上承諾,是屬於深厚長遠、細水長流式的 情感關係,較常發生於熱情已退逝的老夫老妻。
7.昏庸之愛(fatuous love):激情加上承諾,或稱為旋風式的愛情,常出現在閃 電結婚模式之下,但因沒有看清對方就迅速結婚,非常具風險,並且容易導致離 婚。
8.完美之愛(consummate love):三種元素特性皆包括在內,是眾人所追求渴望 的完美愛情,但極為少數人可以達到。
圖 2-3 Sternberg 愛情三角論
資料來源:戀愛中大學生之性別角色特質、人格特質與愛情態度之相關研究(頁 16),黃可欣,2006,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論 文,未出版,新竹。
綜合上述愛情態度的理論內涵,可知從愛情色輪論到愛情三角理論可以發 現愛情態度無法由單一理論即可完備,還需從不同面向來考量個體複雜的情感狀 態。
第二節 愛情衝突因應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壹、衝突的定義與理論
一、衝突的定義
張春興(1992)認為當個體同時擁有一個或以上的目標,而又有兩個或多 個動機時,這些動機無法同時滿足,就會產生心理衝突(mental conflict)或 簡稱衝突(conflict)。
Canary, Cupach 與 Messman 在 1995 年指出衝突是一種動態且不斷變化的歷 程,若採取建設性的作法,衝突可以降低,雙方關係獲得改善;反之,採破壞性 的作法,則將引發更激烈的衝突(引自王如芬,2004)。
簡郁雅(2004)則參考許多學者意見後歸納衝突的定義可分為下列幾種:當 雙方感覺到憤怒、懷疑或冷漠等負向情緒時,衝突才會存在,亦即衝突是一種主 觀感受的變化狀態;衝突是一種抗議、傷害或攻擊對方的對立行為;衝突是一種 因不同價值觀念、情緒感受、語言溝通等形式的互動結果。
綜合上述而言,研究者認為衝突是感受到負向情緒或無效互動後的主觀內 心動態感受。
二、衝突的理論
研究者參考方怡靜(2007)、林惠怡(2008) 對於衝突之理論整理如下:
(一)刺激反應理論(Stimulus-Response Theory)
個體受到外界刺激後會透過本身原先對於外界的認知加以解讀,並且藉由
個體受到外界刺激後會透過本身原先對於外界的認知加以解讀,並且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