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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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以色列互相政治承認。但並非巴勒斯坦內部都承認《奧 斯陸協議》。
2003 年,美國力促以巴雙方再次重回談判桌,並與俄羅斯、歐盟與聯合國 共同敦促以巴雙方重啟談判。《路線圖》與《奧斯陸協議》明顯不同之處在於是 由上述四方所制定再交給以巴雙方執行,且採取先建巴勒斯坦國,再談最終地位 談判。另外,派有國際小組擔任監督之責,較《奧斯陸協議》更有公信力。
本論文的研究動機,是想瞭解在長達半世紀以上的以巴衝突問題為何無法解 決,推出的中東和平計畫也沒有一個成功。這樣的結果啟發筆者進一步藉由回顧 過往以阿之間的戰爭,透過探討《奧斯陸協議》和《路線圖》這兩份以巴和平計 畫並加以比較,研究其對促進以巴和平是否有實質性的幫助。
貳、研究目的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三方面:
一、探討《奧斯陸協議》的背景、內涵以及成果。
二、探討《路線圖》計畫之背景、內涵以及成效。
三、比較《奧斯陸協議》與《路線圖》計畫,並分析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和平 進程難以推動之關鍵因素。
第二節 文獻探討
本論文針對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之間的戰爭、《奧斯陸協議》和《路線圖》
所蒐集的參考文獻,廣泛探討以巴衝突與其和平進程的相互關係,並期望得出一 個較全面而中肯的結論。
以巴和平進程中所討論的關鍵問題,王楠認為總體來說可分為三大類;領土 爭議(國土邊界、屯墾區、水資源、西岸)、耶路撒冷地位歸屬、難民處理。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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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所占領的土地」。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簡稱 PNA)14 的立場是:「只要不收回每一寸失地,決不與以色列簽署和平協議」。領97%8F%E6%9D%83%E5%8A%9B%E6%9C%BA%E6%9E%84 (檢視日期:2015/08/28) 15 王楠,〈巴勒斯坦最終地位問題分析〉,《立德學報》,第 6 卷第 1 期(2008),頁 37。
16 宋德星,〈以色列猶太移民定居點政策探析〉,《世界歷史》,第 2 期(1998),頁 100。
17 陳天社,〈阿拉伯國家與耶路撒冷問題〉,《鄭州大學學報》,第 44 卷第 5 期(2011),頁 128。
18 Hillel Shuval, "Proposal for an Equitable Resolution to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Israelis and the Palestinians over the Sharded Water Resources of the Mountain Aquifer," Arab Studies Quarterly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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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2000_Camp_David_Summit#cite_note-22 (檢視日期:2015/07/29) 22 賀雅琴,〈巴勒斯坦建國問題的瓶頸―巴勒斯坦難民問題分析〉,《內蒙古電大學刊》,第 5 期
(2006),頁 10。
23 陳天社,〈阿拉伯國家的巴勒斯坦難民及其影響〉,《世界民族》,第 3 期(2009),頁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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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Hamas)在加薩走廊使用武力驅走阿巴斯(Mahmoud Abbas)所領導的民族權 力機構,巴勒斯坦出現加薩和約旦河西岸的分治局面。這一局面實際損害巴勒斯 大。書中引用 1969 年耶路撒冷東城的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被焚毀為例,這個事件激起整個伊斯蘭世界的憤怒。原先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之間有關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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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背負丟失自己的政治生涯風險。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