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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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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以色列互相政治承認。但並非巴勒斯坦內部都承認《奧 斯陸協議》。

2003 年,美國力促以巴雙方再次重回談判桌,並與俄羅斯、歐盟與聯合國 共同敦促以巴雙方重啟談判。《路線圖》與《奧斯陸協議》明顯不同之處在於是 由上述四方所制定再交給以巴雙方執行,且採取先建巴勒斯坦國,再談最終地位 談判。另外,派有國際小組擔任監督之責,較《奧斯陸協議》更有公信力。

本論文的研究動機,是想瞭解在長達半世紀以上的以巴衝突問題為何無法解 決,推出的中東和平計畫也沒有一個成功。這樣的結果啟發筆者進一步藉由回顧 過往以阿之間的戰爭,透過探討《奧斯陸協議》和《路線圖》這兩份以巴和平計 畫並加以比較,研究其對促進以巴和平是否有實質性的幫助。

貳、研究目的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三方面:

一、探討《奧斯陸協議》的背景、內涵以及成果。

二、探討《路線圖》計畫之背景、內涵以及成效。

三、比較《奧斯陸協議》與《路線圖》計畫,並分析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和平 進程難以推動之關鍵因素。

第二節 文獻探討

本論文針對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之間的戰爭、《奧斯陸協議》和《路線圖》

所蒐集的參考文獻,廣泛探討以巴衝突與其和平進程的相互關係,並期望得出一 個較全面而中肯的結論。

以巴和平進程中所討論的關鍵問題,王楠認為總體來說可分為三大類;領土 爭議(國土邊界、屯墾區、水資源、西岸)、耶路撒冷地位歸屬、難民處理。在以

放棄所占領的土地」。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簡稱 PNA)14 的立場是:「只要不收回每一寸失地,決不與以色列簽署和平協議」。領

97%8F%E6%9D%83%E5%8A%9B%E6%9C%BA%E6%9E%84 (檢視日期:2015/08/28) 15 王楠,〈巴勒斯坦最終地位問題分析〉,《立德學報》,第 6 卷第 1 期(2008),頁 37。

16 宋德星,〈以色列猶太移民定居點政策探析〉,《世界歷史》,第 2 期(1998),頁 100。

17 陳天社,〈阿拉伯國家與耶路撒冷問題〉,《鄭州大學學報》,第 44 卷第 5 期(2011),頁 128。

18 Hillel Shuval, "Proposal for an Equitable Resolution to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Israelis and the Palestinians over the Sharded Water Resources of the Mountain Aquifer," Arab Studies Quarterly 22,

2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2000_Camp_David_Summit#cite_note-22 (檢視日期:2015/07/29) 22 賀雅琴,〈巴勒斯坦建國問題的瓶頸―巴勒斯坦難民問題分析〉,《內蒙古電大學刊》,第 5 期

(2006),頁 10。

23 陳天社,〈阿拉伯國家的巴勒斯坦難民及其影響〉,《世界民族》,第 3 期(2009),頁 72。

馬斯(Hamas)在加薩走廊使用武力驅走阿巴斯(Mahmoud Abbas)所領導的民族權 力機構,巴勒斯坦出現加薩和約旦河西岸的分治局面。這一局面實際損害巴勒斯 大。書中引用 1969 年耶路撒冷東城的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被焚毀為例,

這個事件激起整個伊斯蘭世界的憤怒。原先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之間有關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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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背負丟失自己的政治生涯風險。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