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業成就比他們高、年齡大過他們的女性,相反的,卻希望妻子年輕貌美、低聲 下氣的在家煮飯、生小孩(漢寶德,2003)。許多以工業、農業、漁業為工作的 鄉村男子因為社會與經濟的弱勢困境,處於社會階層的底層,社經地位較低(陳 庭芸,2002;賴建達,2002),造成他們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力處於弱勢地位。

台灣外交部駐雅加達代表處的「申辦結婚證明書驗證之調查表」中進行的 200 份台灣男子職業抽樣調查統計中,17.2%務農,16.5%為務農兼做其他臨時工

(如水泥、木工),54.3%從事低技術性的工作(如車床、電子、搬運等),另 有 12%經營小生意(如攤販、賣早點等)(夏曉鵑,2002)。夏曉鵑(2002)整 理內政部警政署民國 88 年的統計資料,發現台閩地區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 配偶人數主要分布於台北縣、桃園縣、屏東縣、彰化縣、高雄縣、雲林縣、臺 中縣及高雄市,其中屏東縣、彰化縣和雲林縣為台灣主要的農業縣市,桃園縣、

高雄縣和臺中縣則是半工半農地區,而台北縣則有許多的工業人口,並位於大 台北的邊陲地區;高雄市則以工人較多及農村移民居多的地區為主。可見台灣 娶外籍配偶的男性主要集中在以農業、工業為主要經濟活動的縣市,或者都會 區的邊陲地帶,大多為社會階層的底層。這些男子不易在台灣尋找到合適的對 象,只能透過婚姻仲介,向海外尋覓結婚對象,形成當今跨國婚姻的社會現象,

也使得台灣男子娶外籍配偶的趨勢逐漸升高。事實上,娶外籍配偶的男子大多 表示,若非傳宗接代的壓力,他們不會到東南亞娶妻(夏曉鵑,2002)。

跨國婚姻的仲介有四種類型,第一類型為仲介本身是東南亞台商的員工;

第二類型的婚姻仲介,本身便是跨國婚姻的當事者;第三類型則為專業的婚姻 仲介者;第四類型的仲介則是外籍配偶本身。台灣從 1990 年代起,在婚姻仲介 業者的引進下,越來越多的大陸與外籍女子透過婚姻關係成為我國的新移民(夏 曉鵑,民 2002)。目前台灣大陸與外籍女子透過仲介婚姻來台的原因,多半是 以經濟動機為主的遷移,這些新移民女性大都來自文化刺激較少的地區,生活 水準普遍不高,藉由跨國婚姻外嫁台灣,以改善原居住地家中困苦經濟問題,

在經濟壓力的推力和求更好生活的拉力,加上台灣婚姻仲介者的推波助瀾,促

成了以婚姻為媒介的婚姻移民(marriage immagration)(夏曉鵑,2002;何緯 山,2007)。

台灣與東南亞的跨國婚姻現象絕非單一的獨特現象,不僅涵蓋來自不同國 度、文化的男女雙方及其家屬,更涵蓋仲介業以及國與國之間的經貿關係,即 台灣的「外籍新娘」與歐美日流行的「郵購新娘」其性質皆屬於「商品化的跨 國婚姻」。跨國婚姻對台灣男子而言,解決了他們延續後代的壓力,對於女方而 言則能藉此脫離原國貧困的生活(夏曉鵑,2002)。

貳 貳 貳

貳、 、 、 、 跨國婚姻之發展 跨國婚姻之發展 跨國婚姻之發展 跨國婚姻之發展

我國跨國婚姻的形成與發展可分為三期(蕭昭娟,2000;夏曉鵑,2002;鍾 文悌,2005;柯乃文,2006):

一、1970 年代

1970 年代初期,部份退伍老兵面臨擇偶問題,少數在台灣的東南亞華僑媒 介東南亞等地之貧困婦女來台。1970 年代中期開始,仲介業者安排泰國和菲律 賓婦女來台相親,這些婦女卻誤以為來台打工,竟被不肖商人強迫賣身或下嫁 到農村;受騙的外籍女子由於語言、文化上的隔閡,無法忍受夫家辛苦的農務,

因此逃家情形嚴重,使得娶東南亞女子的人數逐漸減少。部份外籍配偶以偷渡 方式進入台灣,無法取得合法的身分,也有少數外籍配偶在原國沒有正式的身 分,於是便盜用或不法手段購得身分證嫁入台灣,產生許多社會問題。

二、1980 年代

美、歐、日等核心國家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與投資園地,從 1980 年代中期,

在馬來西亞、泰國、印尼等邊陲國家大規模擴張生產。而台灣和南韓等新興工 業國家,也於 1980 年代開始加入此南下行列,政府推行「南向政策」,為台商 前進東南亞打下基礎,打開東南亞近鄰之門,成為向東南亞邊陲國家(新加坡

除外)進行剝削的半邊陲國家。核心和半邊陲國家為了取得廉價的勞動力,從 邊陲國家進口廉價勞力,並且外移資本至廉價勞力的地區,藉由各種國際經貿 組織,迫使邊陲國家開放投資。東南亞邊陲國家在自由化、私有化與去管制化 等趨勢下,產了扭曲的發展,造成大批難以生存的農工人口;勞動市場即產生 變動,男女婚姻市場也產生了變化,邊陲國家的女性因男性的經濟力衰落,而 將對象轉向核心和半邊陲國家的男性,造成了「婚姻移民」,成為人與人之間不 平等的社會關係。而台灣因為以都市、工業為核心的發展策略,造成農村空洞 化和低技術勞動力難以生存的處境,使得從事這類工作的男性在婚姻市場上的 價值滑落,在婚姻仲介的促成下,台灣因此出現「外籍新娘」的現象(夏曉鵑,

2002)。

1980 年代中期,台灣對東南亞的投資以泰國、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為主,而 來自泰國和菲律賓的外籍配偶也最為普遍(夏曉鵑,2002)。1987 年台灣開放 大陸探親,兩岸通婚也日漸增加,主要以老榮民娶大陸女性為主(賀照縈,

2003)。

三、1990 年代以後

1990 年代初起,台灣對印尼的投資逐漸增加,此趨勢恰與印尼配偶增加趨 勢同步。印尼成為台灣男子娶東南亞籍配偶的主要目的地,嫁到台灣的印尼籍 配偶絕大部分是客家後裔,而娶印尼配偶的台灣男性早期大多為客家人,但後 來閩南籍的男性逐漸增多。為了減緩印尼配偶入境的速度,政府壓低審核速度,

使得仲介者不耐煩,因此,1990 年代中期後,台灣男子便逐漸轉往越南、柬埔 寨等地尋找配偶,越南籍配偶人數已超越印尼籍人數,此時也正是台灣對越南 投資大幅提高的時間(夏曉鵑,2002)。根據駐越南胡志明市台灣辦事處統計,

結婚面談對數有逐年飆升的現象,1995 年度不到 1500 對,2002 年度已經翻升 幾乎十倍,自 1995 年初至 2003 年九月底,受理結婚面談對數已超過 7 萬 4000 對。而台灣和越南在文化上頗為相近,相貌也與台灣人難分辨,相較於東南亞

女性更容易融入台灣社會,這也是台灣男士對越南配偶趨之若鶩的主因(張碧 慧,2003)。

台灣跨國婚姻形成的家庭,從 1994 年逐漸成長,由表 2-1-1 可看出在 2000 年時的東南亞籍配偶數達最多,至 2007 年為止,台灣的東南亞籍配偶已有十一 萬多人了。

表 2-1-1 台灣外交部核發東南亞地區外籍配偶依親簽證統計 單位:人 年度 印尼 菲律賓 泰緬 越南 柬埔寨 合計 1994 2,247 1,183 870 530 - 4,830 1995 2,409 1,757 1,301 1,969 - 7,436 1996 2,950 2,085 1,973 4,113 - 11,121 1997 2,464 2,128 2,211 9,060 - 15,863 1998 2,331 542 1,184 4,630 - 8,687 1999 3,643 603 1,230 6,790 - 12,266 2000 4,381 487 1,259 12,347 - 18,474 2001 3,230 377 1,389 12,340 567 17,903 2002 2,602 389 1,664 12,823 632 18,110 2003 2,746 193 1,997 11,566 644 17,146 2004 2,683 260 1,773 11,953 890 17,559 2005 1,757 278 1,462 7,062 366 10,925 2006 1,258 217 882 3,864 47 6,268 2007 902 239 807 4,435 3 6,386 合計 26,257 9,551 20,002 64,602 1,199 114,690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註:統計至 2007 年 12 月底止

從表 2-1-1 中得知,1994 年來自印尼者居首,菲律賓居次,再依次分別為

表 2-1-2 民國 90 年至 96 年結婚登記人數(續)

民國 94 年 141,140 11,454 14,258 25,712 18.2%

民國 95 年 142,669 6,950 13,964 20,914 14.7%

民國 96 年 135,041 6,952 14,721 21,673 16.0%

資料來源:內政部九十七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民國96年國人結婚情形若按國籍(地區)別分,

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分布地區,以大陸與港澳地區人士15,146人占61.32

%較多;為外國人者占38.68%,主要集中於東南亞地區達6,952人,占外籍配偶 之72.77%。若按其國籍別觀察,以越南4,795人最多,日本1,031人次之,印尼 1,024人居第三;若與上年比較,大陸與港澳配偶增加740人或5.14%,外籍配偶 僅微增30人或0.31%。按性別分析,以新娘21,559人占87.28%居多,新郎3,141 人占12.72%;其中新娘人數以大陸、港澳地區14,595人最多,越南4,770人次之;

新郎則以日本814人最多,大陸、港澳地區551人次之。可見台灣的跨國婚姻主要 還是以男性迎娶外籍配偶比例最高,且近幾年大陸配偶的人數已超越東南亞配 偶。

將民國 96 年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以縣市來分,整理如表 2-1-3:

表 2-1-3 民國 96 年各縣市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

縣市別 結婚登記

總對數 外籍配偶 大陸地區 外籍與大陸 配偶合計

外籍與大陸 配偶合占總 結婚對數比 例(%)

各 縣 市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佔總外籍、大 陸 配 偶 人 數 比例(%)

台北縣 24,021 1,165 2,428 3,593 15.0% 16.6%

宜蘭縣 2,462 164 247 411 16.7% 1.9%

表 2-1-3 民國 96 年各縣市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續)

桃園縣 12,512 800 1,653 2,453 19.6% 11.3%

新竹縣 3,364 231 318 549 16.3% 2.5%

苗栗縣 3,240 250 450 700 21.6% 3.2%

臺中縣 9,296 467 1,006 1,473 15.8% 6.8%

彰化縣 7,415 417 699 1,116 15.1% 5.1%

南投縣 2,823 174 284 458 16.2% 2.1%

雲林縣 3,928 279 439 718 18.3% 3.3%

嘉義縣 3,006 244 381 625 20.8% 2.9%

台南縣 5,828 285 589 874 15.0% 4.0%

高雄縣 7,293 395 739 1,134 15.5% 5.2%

屏東縣 4,737 346 445 791 16.7% 3.6%

台東縣 1,239 102 82 184 14.9% 0.8%

花蓮縣 1,869 114 170 284 15.2% 1.3%

澎湖縣 506 31 36 67 13.2% 0.3%

基隆市 2,278 108 355 463 20.3% 2.1%

新竹市 2,732 115 243 358 13.1% 1.7%

臺中市 6,143 218 627 845 13.8% 3.9%

嘉義市 1,350 67 125 192 14.2% 0.9%

台南市 4,422 155 474 629 14.2% 2.9%

台北市 15,342 480 1,831 2,311 15.1% 10.7%

高雄市 8,715 332 903 1,235 14.2% 5.7%

金門縣 469 13 159 172 36.7% 0.8%

連江縣 60 - 38 38 63.3% 0.2%

總計 135,041 6,952 14,721 21,673 16.0% 100.0%

資料來源:內政部九十七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

由表 2-1-3 可看出,民國 96 年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 21,673 人 中,以臺北縣 3,593 人占 16.6%最多,桃園縣 2,453 人占 11.3%次之,臺北市 2,311 人占 10.7%居第三。中外聯姻占該縣結婚對數比率,則以連江縣 63.3%最 高,金門縣 36.7%次之,苗栗縣 21.6%居第三;以新竹市 13.1%最低,澎湖縣 13.2%

次低,臺中市則以 13.8%居第三。

將民國 76 年 1 月至民國 96 年 12 月台灣各縣市東南亞、大陸配偶的人數與 比例,統計整理如表 2-1-4、2-1-5:

表 2-1-4 民國 76 年 1 月至 96 年 12 月各縣市東南亞配偶與大陸配偶人數

區域別

全國外籍配 偶(含東南 亞、大陸地 區以外之國 家)總計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賓 柬埔寨

東 南 亞 地 區 外 籍 配 偶合計

大陸地區

臺北縣 76,007 12,967 3,027 2,230 1,082 442 19,748 17,910 宜蘭縣 6,329 1,856 386 117 66 140 2,565 1,390 桃園縣 41,418 6,722 3,933 1,939 996 315 13,905 9,679 新竹縣 9,419 1,547 2,192 312 291 51 4,393 1,891 苗栗縣 10,631 2,227 1,731 319 122 74 4,473 2,284 臺中縣 23,454 5,644 1,492 477 312 583 8,508 4,895 彰化縣 17,136 5,590 1,574 431 304 438 8,337 3,165 南投縣 8,667 2,870 882 199 84 246 4,281 1,492 雲林縣 12,322 3,579 1,669 185 105 267 5,805 2,204 嘉義縣 10,742 3,319 1,140 148 101 183 4,891 2,190 臺南縣 15,583 4,384 669 372 189 288 5,902 3,389

表 2-1-4 民國 76 年 1 月至 96 年 12 月各縣市東南亞配偶與大陸配偶人數(續)

高雄縣 22,615 5,059 1,057 366 294 288 7,064 5,100 屏東縣 16,349 4,183 1,567 195 773 242 6,960 2,891 臺東縣 3,470 860 231 32 78 44 1,245 763 花蓮縣 7,272 924 485 105 42 59 1,615 1,525 澎湖縣 1,512 482 303 3 4 45 837 229 基隆市 8,122 1,398 240 102 71 74 1,885 2,101 新竹市 6,200 978 592 201 139 29 1,939 1,443 臺中市 17,572 2,281 578 263 145 214 3,481 3,701 嘉義市 3,629 730 188 47 41 72 1,078 836 臺南市 9,868 1,885 278 151 95 41 2,450 2,329 臺北市 42,270 4,214 949 462 476 188 6,289 10,956 高雄市 26,108 4,124 850 302 326 173 5,775 5,813 金門縣 1,601 143 110 1 4 3 261 606 連江縣 447 14 1 3 - 3 21 105 未 詳 295 - - - - - - 46 總 計 399,038 77,980 26,124 8,962 6,140 4,502 123,708 88,933

資料來源:內政部九十七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

表 2-1-5 民國 76 年 1 月至 96 年 12 月各縣市東南亞配偶與大陸配偶人數比例

區域別

全國外籍配偶(含 東南亞、大陸地區

全國外籍配偶(含 東南亞、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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