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新婚苦惱的實徵研究
近些年來,國內外針對新婚階段婚姻互動的不良層面進行了為數不少的研究,不同 研究的探討使用的概念不盡相同,有的研究使用婚姻調適不良,有些使用婚姻不滿意,
有的使用婚姻不穩定,或是婚姻衝突;而有些國外的研究更直截了當,或經過臨床上的 篩選,而使用婚姻苦惱。 由於這些研究所探討的概念相近似,再加上婚姻苦惱可以看 成婚姻長期不滿意或婚姻嚴重不適應的一種表徵,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些研究的結果 與發現多少隱含新婚者婚姻苦惱的內涵在其中,可協助本研究對於國內外新婚者婚姻調 適不良經驗的相關了解。因此在本研究中一併討論之。以下便以個體層次、親密關係互 動層次、家庭層次,以及結構脈絡層次,來分別整理國內外新婚階段的婚姻苦惱相關實 徵研究結果,以作為本研究之先備知識基礎。
壹、 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的定義 一、婚姻苦惱的特色
(一) 婚姻苦惱不只是情緒苦惱
Chin(2009)在其“母親安慰兒童苦惱情緒的觀點”研究中指出,兒童的苦惱情緒
(distress)係由生活中的苦惱事件(distressing events)所引起。Amato 與 Booth (1997)
則指出,心理苦惱(psychological distress)反映出個體內心焦慮與沮喪的感受。而 Conger、Rueter 與 Elder (1999)在其「在經濟壓力下之夫妻韌性」的貫時性研究中探 討經濟壓力、婚姻苦惱、夫與妻的情緒苦惱與婚姻衝突以及其後的婚姻苦惱之間的關 係,並界定「情緒苦惱」(emotional distress)為「沮喪的情緒狀態、焦慮症狀及生氣或 敵意的感受」。該研究將「婚姻苦惱」界定為:「夫妻對其婚姻所做的負向評估,例如認 為其婚姻處於麻煩中,或正在考慮離婚或分居」。從 Conger、Rueter 與 Elder (1999)
的研究及對相關概念的定義中可以得知「婚姻苦惱」與「情緒苦惱」係不等同的概念,
雖然婚姻苦惱也涉及了感受,但在感受之外,還包括了認知、想法和對生活事件的評估 考慮。
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也認為當人們提到苦惱的婚姻(distressed marraige)
時,「苦惱」(distress)這詞所指涉的與個體對其一生之伴侶關係(lifetime partnership)
的經驗(experiences)或信念(beliefs)有關。他們認為「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
這概念有其界定上的特色,他們使用「苦惱」(distress)這詞來指稱在婚姻關係或近似 婚姻關係(marriage-like relationship)中的任一方或雙方逐漸相信他們的關係受苦於一 些為期長久且已威脅到其關係穩定性之嚴重問題的所有情境或情形。極端的苦惱係立基 於婚姻中的不幸福與不滿意感受,而這些不幸福與不滿意的感受,通常起因於夫妻在婚 姻關係中對日常困難的處理不當。因此「苦惱」可以被視為是不斷地抱怨導致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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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沒有能力以促進夫妻凝聚力和親密感的方式去處理這些衝突。而「婚姻苦惱」的核 心是夫妻對日常生活中所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處理不當,當這些日常生活中的困難持續 被不當處理時,苦惱就會產生(Sabatelli & Chadwick, 2000)。
(二) 婚姻苦惱不只是抱怨與衝突
Lebow(2002)認為婚姻苦惱和與大部分人在婚姻生活中所經驗到的高低起伏是兩 種不相同的狀態。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亦認為有必要區分婚姻苦惱與抱怨和 衝突不同,他們將抱怨與衝突視為是所有親密關係中需要去處理的日常困難。這些抱怨 與衝突的存在並不一定意味著夫妻對其關係不感滿意。只要能夠適當的處理,這些日常 生活中的困難,並不會演變成婚姻關係中的大問題。苦惱與抱怨和衝突不同,只有當抱 怨不斷地持續,且不當的衝突處理不斷地累積,以及相信夫妻關係事實上已經被威脅關 係存續之問題所掌控時,個體才會感到苦惱。
但有些婚姻生活中的抱怨其實是關係苦惱的核心。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
認為在每個夫妻關係中的個別個體對其關係的抱怨可能是很不一樣的,而且不同個體的 婚姻抱怨對其整體關係經驗的衝擊也各不相同。有些抱怨,即使是長期的抱怨,也不一 定會是個體對關係感到苦惱的來源,但有些抱怨卻可能是關係苦惱經驗的核心問題。亦 有學者認為在夫妻關係中,有許多婚姻熱點“marital hot spots”或共同性的議題會成為夫 妻抱怨的焦點,包括:對家務分工、子女養育、空閒時間的運用(獨處或共處)、消費 方式、性生活,以及親密對獨立的需求等(Hochschild,1994; Tannen, 1990)。
二、婚姻苦惱的界定
婚姻苦惱不只是情緒苦惱,也不只是抱怨與衝突,那麼婚姻苦惱是什麼?Corsini
(1987)在其編著的「心理學百科全書」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 中對
「婚姻苦惱」的說明為:「婚姻適應不良到一個程度,導致夫妻主動考慮是否要結束婚 姻關係」。Corsini(1994)在其所編二版的「心理學百科全書」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中則增加地指出,「婚姻苦惱」可視為是「夫妻任一方經驗到溝通與問題 解決方面的困難,發現兩人很難一起生活或解決衝突,並且難以接受彼此差異的情況,
而其長期結果是覺得婚姻遭遇嚴重的問題,幾乎無法維繫親密關係,或已威脅到其婚姻 的穩定程度,以致夫妻中有一方主動尋求婚姻諮商輔導或婚姻治療,以求改善婚姻關係」
(Corsini, 1994)。
Jacobson & Christensen (1996)亦曾對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定義為:「已婚 者經驗到與配偶在溝通與解決問題上有困難,發現很難和配偶一起工作,也很難接受彼 此的差異的那些情況。」而 Fincham、Beach 與 Kemp-Fincham (1997)對「苦惱的婚 姻」(distressed marriage)的界定是:當一對夫妻對其婚姻的評估是高度負向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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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苦惱的婚姻」。Lebow(2002)則認為每位已婚者多少都會經驗到婚姻 中的困難;但對某些人來說,這些困擾到達某種程度,使得夫妻對婚姻變得非常失望和 沮喪,而且甚至可能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想要繼續維持這個婚姻。在苦惱的婚姻中,人們 對其婚姻壓根兒覺得不滿意。對關係的失望並非偶爾發生,而是一種經常性的狀態。而 婚姻陷入苦惱的其它徵兆還包括了:夫妻經常性的爭吵未獲解決、彼此互相失去好感 覺、失去友誼、失去性關係和活力。而且夫妻停止對對方好,且停止溝通,事情變得愈 來愈糟。Huston 等人則歸納式地認為 (2001)婚姻苦惱是婚姻一開始即有之問題的最 後結果。
美國婚姻與家族治療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 AAMFT)在其官方網址上對婚姻苦惱的定義是「已婚者多少都會經歷一些婚姻中的困 難,但對有些人來說,這些困難已達到一個點,就是夫妻任一方對他們的婚姻感到極大 的失望和沮喪,甚至懷疑這婚姻是否要繼續維持下去。」另有些婚姻苦惱研究所探究的 主題同樣亦包括了夫或妻對於“夫妻分居的討論”以及“是否有離婚念頭”(Cutrona et al., 2003; Grable,Britt & Cantrell, 2007; Kurdek,1991b; 2003)。過去以來,在此領域的諸多研 究大都沿著區別婚姻苦惱夫妻(distressed couples)與無婚姻苦惱夫妻(non-distressed couples)的這個主軸(Corsini, 1987),也有許多相關且複雜的行為觀察技術及資料分 析程序被發展出來,這些行為技術試圖將不完美的婚姻互動所導致的婚姻苦惱概念化
(Corsini, 1994),並以測量工具的某個分數作為截斷點,總分低於或高於某個分數的 個人被界定為苦惱者,或對體(dyadic)適應不良(或稱婚姻不滿意或稱婚姻苦惱)的 夫妻或伴侶。
綜合以上學者們對婚姻苦惱的看法,研究者將「婚姻苦惱」的定義整理為:「當已 婚者的婚姻適應不良到一個程度,經驗到與配偶在溝通與解決問題上有很大的困難,也 很難接受彼此的差異,並且對婚姻經常感到很大的失望和沮喪,且對其婚姻的評估高度 負向,以致開始懷疑這婚姻是否要繼續維持下去,甚至主動考慮是否要結束婚姻關係。」
貳、婚姻苦惱的多面向特質
婚後感到苦惱或離婚的夫妻在新婚階段就有較不滿意的關係(Huston, Caughlin, Houts, Smith,& George,2001)。Schramm 等人(2005)針對 1010 位新婚者所進行的研 究發現:在新婚的最初幾個月中,有 8%的男性研究參與者及 14%的女性研究參與者,
在婚姻滿意與婚姻適應量表上的評量結果已經可以被歸類於婚姻苦惱者。許多研究指出 夫妻苦惱(couple distress)與個體及關係的多面向特質有關,Snyder 等人(1995)對此 提出一多面向的評估模式,此模式係由五個重疊的領域所構成(包括認知的、情感的、
行為的、人際關係的,以及結構/發展的),且操作在五個系統層次(個體的、對體的、
核心家庭的、擴展家庭的,以及社區/文化的系統)。基於 Snyder 等人(1995)的評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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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以及華人文化的特徵,以下便以個體層次、親密關係互動層次、家庭層次,以及結 構脈絡層次,來回顧過往的婚姻苦惱研究發現。
一、 個體層次
Hanzal 與 Segrin (2009)指出:與婚姻調適歷程相關的個人心理變項是過去研究 婚姻苦惱的主要研究重點之一,婚姻調適歷程會受到個體持久脆弱性的部份影響,同時 也是婚姻品質的最佳預測因子,亦即它是婚姻穩定與否的原因。而「持久脆弱性」指的 便是新婚夫妻帶入婚姻中的個人穩定特質,不同背景和性格的人對不同意見、婚姻困難 或階段轉變的處理能力各有差異。Huston 等人(2001)的研究亦指出婚姻苦惱是婚姻一 開始即有之所有問題的最後綜合結果,而這些問題可能根於雙方的個別差異(如:神經 質之類的人格特質)。回顧過往新婚苦惱實徵研究可發現屬個體層次的面向特質包括:
負向情感、負向認知,以及不佳的調適策略。
(一) 負向情感
負向情感(negative affect)包含了一些苦惱情緒,有此特質的新婚者通常很容易有 情緒反應,對逆境會以表達出生氣、焦慮、厭惡、尷尬、無助及/或難過等感受來反應;
負向情感(negative affect)包含了一些苦惱情緒,有此特質的新婚者通常很容易有 情緒反應,對逆境會以表達出生氣、焦慮、厭惡、尷尬、無助及/或難過等感受來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