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壹、 研究者角色
Patton(1990)認為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是蒐集和分析資料的重要研究工 具(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在研究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包括:研究對象的招募及篩 選者、訪談者兼觀察者、以及資料蒐集、處理、分析者。以下僅就研究者的相關訓練與 經驗、研究者與選擇主題的關係,以及研究者在研究方法上的態度與做法分別說明之:
一、研究者的相關訓練與經驗
因研究目的在於瞭解參與研究者如何解釋其經驗世界,研究者除了須具備相關的知 能及技巧外,尚需秉持著真誠而開放的態度,進入研究參與者的主觀世界,做擬情的瞭 解。本研究者係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畢業,曾接受 Satir 模式家族治療的二年訓練、
「婚前/婚後成長課程」(PREPARE/ENRICH PROGRAM)的協談員訓練,並先後在花蓮 基督教女青年會、約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婚姻輔導中心及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進行婚姻輔 導工作,目前於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家庭生活教育組博士班進修中,對於 婚姻教育與夫妻關係經營之相關議題熟稔,且有著濃厚的興趣。在工作中亦多有機會帶 領夫妻成長團體、營會或相關課程,並運用「ENRICH」評量工具從事夫妻關係評估和 協談輔導,輔導過的夫妻將近 70 對。從和那些參與夫妻一起工作的經驗中,研究者深 深體認到夫妻關係受到個體與家庭發展過程中諸多因素的交互影響,故而維繫經營不 易,因此夫妻是否願意一起面對婚姻問題或苦惱,協力解決衝突、改善關係或生活現狀,
其個人的行動力是非常具關鍵性的。
在質性研究的學習方面,研究者在碩士班及博士班就學期間先後修習過二學期的
「質性研究」課程,並曾參加過國立中正大學所舉辦 7 小時的「質性研究工作坊–詮釋 現象學與其研究方法」,以及 12 小時的「質性資料分析方法 - 主題分析法實務第六期」
工作坊。在實際的質性研究方面,曾進行過「女性的婚姻受挫經驗研究」,亦曾參與行 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之「無毒家庭計畫成效評估研究」,參與其中質性資料的收 集與分析,以及報告的撰寫。其後,亦曾參與台灣世界展望會之「永齡希望小學學童學 習成效質化研究」,參與其中質性資料的收集與分析,並完成報告的撰寫及發表。另在 開始進行論文的過程中,亦同時到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修習「質性研究專題討 論」課程,以補充研究者的質性研究知能,並與自己過往的一點研究經驗進行對話,或 做相關概念的澄清,或作技巧及方法上的再確認,以便為本研究做更多的準備。
二、研究者與選擇主題的關係
從研究者的背景可以瞭解,研究者對夫妻關係經營有濃厚的興趣,並由對夫妻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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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懷為出發點,選擇此研究主題,想探究新婚男女在其所想望的婚姻生活中經歷了什 麼樣的困境,會使得他們感到苦惱,甚至曾考慮選擇以離婚來作為結束;而他們個人的 個人信念與生活脈絡又如何影響其婚姻生活與夫妻互動。加上研究者自身在婚姻中亦經 歷自己之認知、信念與當下婚姻生活的撞擊與衝突,常在堅持與妥協、力爭與折衝之間 擺盪掙扎,故頗能感受夫妻在婚姻中面臨衝突時的苦惱與失落,亦深覺個人行動力在面 對婚姻苦惱時的重要性和影響力。
(一) 研究者對婚姻苦惱的視框
研究者的童年記憶中不乏看見父母親衝突爭吵的經驗,父親過世後,又看到寡母如 何的奮力求生存,設法養大八個孩子。因此結婚後的自己在遇到與先生意見不同或生活 中感到委屈時多選擇委婉地抗議,自覺不敢和先生大吵,彷彿大吵就會出事或嚴重破壞 關係,導致對方離開。再者,在夫妻衝突時,對於先生的不滿和生氣事由,常感困惑和 難以理解。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的生命經驗,以及個人的婚姻經驗,使得研究者對妻子角 色及女性經驗有較多的體會,但對丈夫角色及男性經驗則缺乏深層的理解,這讓研究者 有機會能不緊抱先見與預設立場,而在研究進行中,更貼近男性參與者的經驗。但對於 女性經驗及妻子角色的理解,研究者仍須在研究過程中不斷提醒自己並覺察,以避免因 個人經驗與先備知識而擾亂資料蒐集與分析的過程。研究者自我提醒的思考是當研究參 與者陳述其某一片段的婚姻苦惱經驗時,不擅自連結其他經驗或自行解釋,而是要更清 楚探詢受訪者之語意;研究日誌、札記、反覆進出文本的檢視、與師長及同儕夥伴的討 論,以及請參與者對文本進行檢核及回饋,都對這方面有所助益。
(二) 研究者對性別經驗的視框
研究者自覺原生家庭「重男輕女」,家中子女數為六女二男,至於為何家中貧困,
父母仍要生八個孩子?就因祖母要求母親必須生兩個男丁,才能湊足一對香爐耳,將家 族香火傳承下去。家中男性從不必做家事,家事是女人的事;過節殺雞,最好的腿和翅 是留給男丁吃的;女兒嫁出去是別人的,兒子才是母親的依靠等。個人成長過程中印象 深刻的事包括:學齡前階段的我很羨慕當時身穿新衣和圍兜兜的弟弟,每天可以搭娃娃 車去念幼稚園。跟媽媽吵說我也要和弟弟一樣,得到的回答是女生不用念幼稚園,太貴 了,等著去上小學就好。國小年紀時,過新年買新鞋,我嫌媽媽買的新鞋不好看,很像 男生穿的鞋;媽媽說,過年時穿一穿,然後就要收起來,以後留下來給弟弟穿。這種種 的經驗讓我很想當媽媽的兒子,當時不明白,只知道要不斷努力求上進,給別人稱讚,
就對了;青少女階段一度對自己的性別認同感到困惑,不認為自己是個討人喜歡的女 孩,也不覺得會有異性追求。
這些生活經驗使得研究者對性別平等出現矛盾情結,有時敏感度不足,容易將兩性 不平等現象視為理所當然;另些時候又敏感於兩性的不平等現象,對婚姻中的女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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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經驗格外同情。宗教信仰背景也讓研究者對於夫妻能否離婚有個人定見。研究者唯透 過在訪談過程、對文本的反覆閱讀,及分析撰寫時,不斷自我提醒、反思與檢視,並與 指導老師及同儕討論,努力不以自身經驗與觀感等「前見」,影響對研究參與者經驗之 理解。在研究結果初步完成後,再透過參與者對文本及主題分析結果進行檢核及回饋。
三、研究者在研究方法上的態度與做法
(一) 研究者在訪談前的預備
研究者採取的研究方法為質性研究的低結構訪談,在開始進行訪談之前在訪談時營 造一種自在、關懷、瞭解與安全的氣氛,使研究參與者感受到被接納。由於訪談對研究 者和受訪者來說,幾乎都是第一次見面,因此除了以真誠的態度介紹自己並說明本研究 的緣起、目的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外,也讓所有參與者對研究者及本研究進行提問,直至 受訪者覺得清楚了解,可以進入正式訪談為止。訪談過程中則以真誠專注、傾聽及同理 的方式,讓研究參與者盡情地表達他們的經驗、看法與情感。在適當的時候,研究者也 做出合宜的反應,以回應研究參與者的經驗表達。
(二) 避免研究訪談變成治療性會談
Kavle(1996)認為在進行研究設計時,便需考慮研究訪談會不會變成治療性會談 的可能性,這可以藉著檢視訪談並不會促進治療性關係來決定。如果訪談研究中涉及敏 感的議題或受訪者,可能可以安排一治療師來充當‘後援’,以處理受訪者可能帶到訪談 過程中的個人問題。在有些情況中,可能可以提供受訪者一些相當的服務以作為對受訪 者的回饋。研究者在進行本研究時,已離開婚姻教育及輔導工作數年,因此係以做論文 研究之博士生的身分訪談研究參與者。研究者謹記研究訪談和治療性會談的差別,除了 在訪談一開始便告知受訪者此次訪談的目的之外,在訪談過程中,亦審慎避免研究者角 色與助人者角色的混淆,儘可能避開讓訪談變成治療性會談的任何機會。例如當研究參 與者向研究者提出問題時,研究者多以“這種情況的確很不容易,不知道你當時是怎麼 想的或是如何處理的”等這類回應,讓參與者回到其自身經驗的陳述上。
不過,研究者在本研究的訪談中仍遭遇到受訪者直接表明想要婚姻協談的情形,有 位受訪者在訪談快結束之際,詢問研究者可不可以為其夫妻進行婚姻協談,研究者向她 表示若有需要,可以在研究結束後轉介他們夫妻給一位婚姻諮商師,為其進行婚姻諮 商。該受訪者表示將和其先生討論後,再和研究者連絡。
貳、 訪談大綱
Creswell(1998)曾針對五種質性探究傳統進行相關元素的比較,其中提到現象學 研究的焦點乃在於“瞭解對某一現象之經驗的本質”,亦即從擁有所欲探究現象之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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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處獲得資料,而此類資料收集方式應採用長時間訪談法。Denzin 與 Lincoln(2000)
則指出訪談包括了多種形式及用途,其中最常見的訪談形式乃個別化的、面對面語言交 換形式;質性研究者應瞭解訪談並非中性的資料收集工具,而是兩人之間的積極互動,
則指出訪談包括了多種形式及用途,其中最常見的訪談形式乃個別化的、面對面語言交 換形式;質性研究者應瞭解訪談並非中性的資料收集工具,而是兩人之間的積極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