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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苦惱者婚姻苦惱經驗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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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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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博士論文. 新婚苦惱者婚姻經驗之研究 Marital Distress of Newlyweds In Taiwan. 指導教授:周麗端博士 研 究 生:林秀慧 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2) 謝誌 在大學畢業之後,想繼續深造的念頭,常常在不經意時浮現出來,曾經兩度計畫出 國念書,但都因故作罷。2002 年,偶然機會遇到系上的黃迺毓老師,經她鼓勵,報考了 研究所,也順利進入碩士班,兩年的學習很豐富且有趣。2004 年,在系主任周麗端老師 的鼓勵下,申請博士班逕讀,又繼續半工半讀的博士生生涯。 總覺得研究所那幾年的生命經驗很像電影魔戒中的情節,外在世界面對工作、家庭 和研究所課業須兼顧的挑戰;內在世界面對兩個孩子經歷青春期過程所帶來的種種震 盪。就某一層面來說,我因工作的緣故未能及早完成博士論文;就另一層面來說,我的 自我懷疑和不確定感使我對進行博士論文一事,放慢了腳步,甚至猶豫不前。 原以為自己在成為博士候選人之後,重新回到職場,又在工作場域中歷經八八風災 的影響後,便會一直留在工作角色上,無法完成博士論文。但在修業年限將屆之際,先 生的提醒便成了很重要的推動力量,他對我說:「身為母親,你至少應該做孩子的好榜 樣,把一件事情做完,有個結束。」 重新拾起做論文的心情,並付諸行動時,卻也經歷了尋找研究參與者的困難,研究 又停頓了一年。之後,在禱告等候中,在親友們的熱心協助下,終於找到幾位新婚五年 內的朋友,願意成為研究參與者,現聲分享其生活經驗。非常感謝他們的協助與支持, 如果沒有他們,這個研究無法完成。也感謝指導教授周老師的耐心,等待我回校專心做 論文;而老師工作與教學雖忙碌,在我整個論文進行過程中,仍多次地詳細閱讀並修改 我的寫作文稿,並持續地和我討論、指導我。 感謝親愛的口試委員們,利教授翠珊、唐教授先梅、謝副教授文宜,以及林教授如 萍,在前後間隔多年的論文計畫口試與論文完成的這些年間,給予我諸多鼓勵和建議, 並且在論文口試過程中,協助我釐清許多觀念,並針對論文的一些問題,協助提出解決 之道。感謝同儕的幫忙與鼓勵,博士班前後屆的小英、忍嬌、明珏,以及碩班學妹在口 試時的協助。 感謝我所服務的機構:台灣世界展望會,給予我十個月的留職停薪假,以及多位同 工們的分擔與持守,使我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完成論文。也感謝家人的協助與鼓勵,特別 是我親愛的姊姊秀芬、秀文,多次地協助論文的潤稿與校稿,以及大姊秀容的美食供應。 先生和孩子們對我的熱情支持和不斷打氣,是我做論文過程中的安慰;先生的家事操 作,減輕我許多負擔,每晚的一起散步,是一天中的美好時光。而我生命的救主,親愛 的主耶穌,更是我做論文一路上的引領、陪伴與最大支持者。.

(3) 論文摘要 論文名稱:新婚苦惱者婚姻經驗之研究 學校所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摘 要 別:博士論文摘要 指導教授:周麗端 學生姓名:林秀慧 摘要內容: 本研究旨在瞭解新婚苦惱者的婚姻苦惱經驗內涵,以及其繼續維持婚姻的掙扎與努 力。研究者藉由詮釋現象學方法論觀點,試圖還原新婚苦惱者之經驗本質,並詮釋經驗 蘊含之深層意義。本研究邀請到十六位新婚五年內,曾產生離婚意念,但仍留在婚姻中 之參與者,進行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並以質性研究主題分析法對所蒐集到的文本資 料,進行分析。 研究結果的主要發現如下:1.研究參與者浮現五項婚姻苦惱經驗之主題: 「新婚轉變 磨出苦澀滋味」 、 「關係問題不斷疊加累增」 、 「夫妻互動磋商,愈搓愈傷」 、 「期待渴望逐 漸失落幻滅」,以及「底線遭踏,婚姻難再撐繼」。2.研究參與者在離婚意念產生之後, 仍願意留在婚姻中,且繼續維繫婚姻的契機,則包括二個主題:「維持婚姻細思量」、 「維繫婚姻見努力」。 研究也發現,婚姻苦惱係種因於婚前,顯現於新婚;而新婚此重要轉變階段,若轉 變不順,問題便易發生,苦惱隨之浮顯。換言之,新婚苦惱交織於婚姻所處的環境脈絡 與時空中,當個人期待落空,或是婚姻底線遭踏,婚姻便難以持守。而參與者的離婚意 念萌生之際,亦是其婚姻韌性模塑之始。參與者的婚姻維繫得以出現新契機,使其繼續 留在婚姻中,乃因婚姻的內在吸力、周遭助力與外在阻力俱存;而其個人的自我覺察與 努力,更是夫妻互動與婚姻關係的改變關鍵。 本文最後針對新婚苦惱者之經驗與處境,提出對新婚苦惱者、婚姻教育工作者,以 及婚姻/家庭研究者之建議。. 關鍵字:婚姻苦惱、新婚、詮釋現象學、主題分析. I.

(4) Marital Distress of Newlyweds in Taiwan Lin, Shiow-huey Department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Family Studies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xplore the marital distress of newlyweds in Taiwan. In-depth qualitative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with sixteen newlyweds and sixteen transcripts were obtained. Thematic analysis was used to analyze the data. Two major findings were identified: 1. Regarding participants’ distressed marital experiences, five significant themes were generated: “the new marriage transforms and turns bitter”; “relationship problems continuously accumulate”; “couples negotiate but hurt each other more”; “expectations gradually diminish and disappear”; and “the bottom line is stepped over and the marriage collapses”. 2. Two themes appeared for the study on the turning point for the newlyweds who had ideas to divorce but were still willing to stay in and work on the marriage: “thoughts on keeping the marriage” and “efforts on keeping the marriage”. This study also discovers that marital distress originates before the marriage but manifests in it. A new marriage is a significant transformative moment. If the transformation is not smooth, problems arise so does distress. In other words, marital distress of newlyweds is weaved into the environmental and temporal threads the marriage is tied to. When personal expectations disappoint or the bottom line of marriage is stepped over, the marriage becomes difficult to maintain. However, when the newlyweds begin to contemplate divorce, it is also when the resilience of the marriage starts to form. The turning point for the divorce-inclined newlyweds to stay in the marriage depends on the internal attraction of the marriage as well as assistance and resistance around the newlyweds. The key to change the interactions and relationship of the couple is the newlyweds’ self-awareness and efforts to keep the marriage. Learning from the experiences of distressed newlyweds, this study provides fresh insights and proposes recommendations to distressed newlyweds, marriage counselors, marriage education practitioners, and researchers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ssues. Key words: marital distress, newlywed, 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 thematic analysis II.

(5) 目 章節. 內容. 第一章. 揭開序幕. 錄 頁碼. 第一節 研究動機……………………………………………………………02 第二節 研究目的……………………………………………………………0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新婚階段的意涵……………………………………………………08 第二節 新婚苦惱的實徵研究………………………………………………13 第三節 新婚苦惱者維繫婚姻的保護因子…………………………………34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之選擇……………………………………………………39 第二節 前驅研究……………………………………………………………45 第三節 研究工具……………………………………………………………47 第四節 研究參與者…………………………………………………………51 第五節 研究資料蒐集與分析………………………………………………65 第六節 研究嚴謹性…………………………………………………………72 第七節 研究倫理的考量……………………………………………………75 第四章. 新婚苦惱經驗. 第一節. 新婚苦惱交疊顯 …………………………………………………..79. 壹. 新婚轉變磨出苦澀滋味…………………………………………....79. 貳. 關係問題不斷累加疊增…………………………………………..103. 叁. 夫妻互動磋商愈搓愈傷…………………………………………..124. 肆. 期待渴望逐漸失落幻滅…………………………………………..146. 伍. 底線遭踏婚姻難再撐繼…………………………………………..161. 第二節 維繫婚姻現契機 …………………………………………………176. 第五章. 壹. 維持婚姻細思量………………………………………………..…176. 貳. 維繫婚姻見努力………………………………………….……….192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211 第二節 研究貢獻………………………………………………………..…217 III.

(6) 第三節 建議…………………………………………………………..……219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反思……………………………..……………………222 尾語…………………………………………………………………..……………224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225 英文部分………………………………………………………………………229 附錄 附錄一. 「新婚夫妻的婚姻經驗研究」訪談代邀信…………………..241. 附錄二. 「新婚夫妻婚姻經驗研究」訪談邀請函…………………..…242. 附錄三. 參與研究同意書……………………………………………..…243. 附錄四. 訪談日誌………………………………………………………..244. 附錄五. 研究札記……………………………………………………..…245. 附錄六. 春桃婚姻故事之文本部分節錄………………………………..246. 附錄七. 主題分析與命名修改過程……………………………………..248. 附錄八. 婚姻生活簡述及逐字稿檢核回饋函程………………………..257. 附錄九. “婚姻苦惱經驗主題、類型及維繫婚姻的契機”檢核回饋函..258. 圖次 圖 4-1. 新婚苦惱經驗與契機圖………………………………….………78. 表次 表 3-1. 研究參與者基本背景資料………………………………………….53. 表 3-2. 訪談逐字稿舉隅……………………………………………….……66. 表 3-3. 閱讀春桃婚姻故事之文本的初步省思….………………….………67. 表 3-4. 逐字稿標記/編碼/摘要和省思舉隅.…..…………………….………68. 表 3-5. 編碼/摘要和意義單元節錄舉隅………………………….…………68. 表 3-6. 文本再次閱讀與理解舉例……………………………….……….…69. 表 3-7. 新增編碼與意義單元命名變更舉隅……………………….….……70. IV.

(7) 新婚苦惱者婚姻經驗之研究. 最美麗的路. 詞/曲:劉坤榮. 愛是一條不好走的路,它需要你不斷付出; 若要有一生一世的幸福,就要有決心甘願讓步。 有時會有風雨攔阻,有時會有病痛困苦; 但若是願意彼此背負,即使再難也能克服。 有時愛的有些辛苦,有時累的無法下廚, 但若是願意彼此呵護,愛仍是一條最美麗的路。 愛是一條不好走的路,它需要你每日維護; 若要有平安和喜樂同住,就要有耐心彼此堅固。 有愛為藍圖有愛為基礎,愛仍是一條最美麗的路。. 第一章. 揭開序幕--為何不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自 2003 年參與新婚教育工作以來, 「最美麗的路」這首歌是我在每次帶領的新婚夫 妻甜蜜營結束之際都要唱的歌。在歌聲中,夫妻在其他成員面前再次立下新的約定,兩 人彼此承諾願意為著夫妻共同的目標而齊心努力,並接受其他觀禮夫妻的祝福。每次在 這個單元活動時,我都可以看到那些夫妻臉上所流露出來的信賴神情與幸福笑容,我的 內心也總是會湧出許多的感動。這首歌可以唱得美麗動人,是因為這些新婚夫妻乃倆倆 彼此對唱,他們藉著歌聲表達相互期許與再次承諾,彷彿婚姻中的問題與困難在當下對 他們而言,算不得什麼。 但在日常生活中,有時候會知道某位友人婚姻失和的事,有時候又會聽到某位老同 學離婚的消息。最近有位同事向我提到其某位友人交往多年才結婚,但結婚不到兩年就 離婚,讓她感到很震驚,也對是否要踏入婚姻感到猶豫。似乎不美滿或不快樂的婚姻比 那些美滿或和諧的婚姻更容易讓人印象深刻,也更容易讓人慨嘆。難道一對新人步下立 約的紅毯後,其愛情就必然開始褪色了嗎?. 1.

(8)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壹、 婚姻是最美麗的路? 因著自己童年經驗裡的父母關係不和諧,以及父親的猝然過世,使得我總是擔心關 係的破裂,恐懼家人的分離。因此,在成年後面對自己的婚姻抉擇時,便自我期許一定 要與未來的配偶共度一生,並且好好經營婚姻關係,將來要生孩子並給他們一個安全而 穩定的家。但是在結婚後的實際婚姻生活中,卻發現在兩人分開兩地工作的情況下,要 維繫親密關係已經很不容易了,又還要再去面對與配偶家人的關係,因此在剛結婚的那 幾年總覺得自己是很辛苦的。所幸在後來的歲月裡,我對婚姻及家人關係的經營有更多 努力和付出的機會,也花了數年時間投入相關領域的鑽研和學習,並且決定在他日若有 機會時要從事婚姻教育。 這些年來,我與許多夫妻一起工作,常需在與一對夫妻工作的過程中,協助他們作 更多的自我覺察與彼此瞭解,並且催化他們學習有效的溝通及問題解決技巧,以面對兩 人關係中的難題或衝突,進而尋求改善或解決之道。在前來我工作的單位尋求婚姻輔導 的夫妻當中,也有不少是新婚夫妻,從與他們接觸的經驗中發現,這些結婚至多五年的 夫妻,有的關係仍非常親密,但卻對某些問題爭執不休,有的夫妻已開始對其相持不下 的對立點苦惱不已,另有的夫妻則已滿是衝突怨懟。我常在想:為何信誓旦旦要「執子 之手,與子偕老」的婚姻,對一些人而言是最美麗的路,對另外一些人可能是崎嶇困難 之途,而對某些人來說,則又是所謂的 “無盡悔恨”的路? 貳、相愛為何不能到老? 因著社會變遷的結果,適婚者當前的婚姻抉擇方式已多從「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轉變為「自由戀愛」及「自行選擇」 (伊慶春、熊瑞梅,1994) 。儘管大多數人的結婚對 象是出自個人的選擇,但卻不一定帶來更好的婚姻互動,及更穩定的婚姻關係,以使人 們可以在婚姻中終其一生,且幸福度日。我常在想,現今的婚姻不多半是在「愛,我願 意」的情況下成立的嗎?原本不認識的一對男女不是經過交往認識才決定互許終身的 嗎?婚姻不應是男女因著愛、信任,並認為對方具有自己欣賞的特質且值得自己交付一 生而形成的結合嗎?雖然可能仍有適婚者是因壓力或退而求其次的心態而隨意結婚,但 現今社會中被強迫的婚姻已屬少見。大多數人若不是在不得不的情況下進入婚姻,那麼 為什麼有愈來愈多的人在新婚的頭幾年裡,就違反自己在婚禮中的堅定表白,而選擇離 開婚姻關係呢?吸引兩人決定廝守終身的那些正向因素在婚姻生活中是否仍然存在? 又在新婚的年歲中發生了什麼事,以致兩人關係快速惡化,乃至有一方或雙方考慮結束 關係呢? 2.

(9) 社會的趨勢、文化的轉換和其它方面的改變,使得現今婚姻面臨的壓力比從前更 大。整體環境的改變導致現在比以前有更多的夫妻以離婚來作為結束其緊張或不愉快婚 姻關係的手段(鄭維瑄等譯,2004)。夫妻在期待更多的愛情與激情的同時,卻也發現, 婚姻不幸福時選擇離開似乎更容易,以致現代的婚姻比以往更不穩定(馬永年、梁婉華 譯,2004,p.21) 。事實上,婚姻苦惱的風險隨著婚齡而變化,西方研究發現約有 30% 的離婚發生在結婚的頭四年(Clarke, 1995)。以台閩地區過去每年的離婚對數來看,這 二十年間國內離婚人口一路攀升,所以 2012 年的 15 歲以上離婚人口數(1,496,101)幾 近是 1991 年的 15 歲以上離婚人口數(359,495)的四倍之多;十五歲以上人口的離婚率 也從 1991 年的 2.37%上升到 2012 年的 7.52%,兩項數字都創下二十年新高(內政部統 計處,2013)。這些因夫妻關係失調或是不再令人滿意而導致的離婚率攀升,顯示出失 功能婚姻正在逐漸增加中的警訊。而以離婚對數之結婚年數來看,至 2012 年離婚者之 結婚年數仍以未滿 5 年者所占比例最多,為 28.70%(內政部統計處,2013);此外,自 2007 至 2011 年這五年內,結婚年數未滿 5 年之離婚者共有 83,211 對之多(內政部統計處, 2012a),亦即離婚人數高達 166,422 人。這顯示,雖然「自由戀愛」的婚姻已成為普遍 的社會現象,但新婚夫妻在進入婚姻不久之後,選擇以離婚來處理其婚姻中之種種問題 的情形仍不少。而這是否意味著新婚夫妻在婚後對婚姻生活和彼此互動所產生的問題或 困難有更多的瞭解,認為繼續維繫不易,因而選擇離婚來結束婚姻關係? 綜合國內探討離婚原因的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個性上的差異、配偶有外遇、丈夫不 願意負擔家計、婚姻暴力等是我國夫妻選擇離婚的主要原因(林惠瑛,1985;黃俊傑, 1996;謝秀芬、馬宗潔、黃淑純,1989)。黃俊傑(1996)的研究更發現「婚前對婚姻 的期望與婚後實際生活差距太大」亦是夫妻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夫妻個性不合、 丈夫不願意負擔家計,或是婚前對婚姻的期望與婚後實際生活差距太大等因素對夫妻所 造成的衝擊與困擾,除了選擇離婚一途之外,有否其他可能的解決之道或出路? 叁、相愛容易相處難? 而在沒有離婚的新婚夫妻當中,是否都是幸福快樂,對其婚姻狀況感到滿意呢?沈 瓊桃與陳姿勳(2004)針對中部八縣市的夫妻所做的研究結果顯示,夫妻在不同家庭生 命週期的婚姻滿意度呈現下降的趨勢,亦即剛結婚及有學齡前子女的夫妻其婚姻滿意度 最高,而長子女離家後的夫妻其婚姻滿意度最低。這是否表示某些婚姻的品質正在逐漸 惡化當中,或已婚女性正過著對婚姻愈來愈不滿意的生活,因而離婚的念頭正醞釀在其 心中呢?除了橫斷研究的比較之外,黃芳銘與蕭英玲(2011)的「婚姻品質與憂鬱傾向」 研究,更是以貫時性研究的方式來瞭解新婚夫妻的婚姻品質在時間歷程中的變化情形。 其研究結果初步分析顯示,不論丈夫或妻子,以新婚第一年的婚姻品質最佳,但快樂感、 親密感、婚姻滿意度、及親密互動頻率皆隨著時間下降,尤其是在第一年與第三年的變 化特別明顯。潛在成長模式的分析也發現,新婚三年婚姻品質逐年下降。換言之,不論 3.

(10) 第一年婚姻品質的好壞,其互動的模式皆為直線下降。 痛苦的婚姻會對健康及生活造成嚴重的影響,婚姻裡的痛苦以及破壞性的衝突,是 造成許多心理痛苦與精神機能障礙的主要危險因子(馬永年、梁婉華譯,2004, p.23); 而婚姻苦惱對夫妻之生理與心理健康有不良影響,有婚姻苦惱的個人,較容易經歷長期 的悲觀、沮喪、不間斷的緊張、敵意,和多疑。而這些特質對身體健康有不良的影響, 特別容易引發身體病症,如氣喘、關節炎、頭痛、消化性潰瘍,以及心臟的疾病等。公 共衛生學者認為長期性的婚姻苦惱對健康的危害比吸煙還要更嚴重(Goleman, 1995)。 此外,Forthofer 等人(1996)的研究發現:婚姻問題會降低工作生產力,特別是對男性 而言;婚姻苦惱愈增多,在結婚頭十年的已婚男性愈難完成每日的工作。 婚姻問題也是引發憂鬱症的主要成因,而憂鬱症是目前社會上最常見的精神疾病之 一 (馬永年、梁婉華譯,2004,前言,p.24;蕭英玲、黃芳銘,2010) 。不是每一個 婚姻都可以帶給個人同等程度的社會整合、依附及支持,婚姻關係不佳者的心理困擾程 度比沒有伴侶者還高(Ross, 1995) ,不幸福的婚姻是誘發憂鬱傾向的危險因子(Whisman, 2001)。不論是橫斷性或貫時性研究的結果,西方文獻都顯示婚姻滿意度與憂鬱傾向有 關,當個人對婚姻關係愈不滿意,其憂鬱傾向的程度愈高(Proulx, Helms, &Buehler, 2007; Whisman, 2001) 。以新婚及育有子女夫妻為樣本的研究亦顯示,婚姻滿意度與憂鬱傾向 變化間的影響關係是雙向關係(如蕭英玲、黃芳銘,2010;Davila et al., 2003; Kouros, Papp, & Cummings, 2008) 。Beach 等人(2005)的研究發現,夫妻情緒上的連結、支持與彼此 幫助,以及配偶的可依靠性等等,都會降低個人憂鬱的可能性。批評、責備、拿離婚來 威脅等行為,則會增加個人罹患憂鬱症的機率。 而新婚期間(特別是婚齡五年之內)夫妻婚姻適應狀況的良窳,是決定日後兩人是 否能執子之手,白頭偕老的重要關鍵 (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2008)。但社會與 經濟的快速改變讓年輕人在進入婚姻後對於究竟該如何平衡夫妻兩人對工作/生涯、配 偶、婚姻及子女的責任,以及該如何計畫自己和兩人的未來,都有更高的不確定性,甚 至是互相衝突的期望。況且,婚姻涉及了兩個帶著不同家庭經驗以及不同學習行為模式 和期望的成人結合且在一起生活,為要有效地發揮功能,夫妻需要解決這些無可避免的 差異(Tallman, 2003) ;也就是說來自不同家庭的兩個人在婚姻中可能有其不同的行為模 式,其互動經驗究竟為何,是急需被瞭解的。 過去的研究大多將正面及負面的婚姻經驗視為同一個面向,而非獨立的概念來思 考,但研究需要將正面及負面的婚姻經驗視為獨立的面向來檢視,方能了解婚姻關係的 全貌,以及婚姻關係與個人發展的關連(黃芳銘、蕭英玲,2011)。國內過去對新婚夫 妻的苦惱內涵與其互動經驗探討的相關研究,仍屬缺乏。國外截至目前為止的婚姻苦惱 相關研究,雖有以新婚夫妻為探究對象者,但仍缺乏以其互動經驗與婚姻苦惱內涵為主 4.

(11) 題的探討與陳述(Clements, Stanley, & Markman, 2004; Davila, et al., 2003;DiLillo, Peugh, Walsh, Panuzio, Trask, & Evans, 2009; Durtschi, Fincham, Cui, Lorenz, & Conger, 2011; Graber, Laurenceau J-P., Miga, Chango, & Coan, 2011; Huston, Niehuis, & Smith, 2001) 。而 在新婚時,夫妻互動模式仍在形成的過程中,因此在婚姻初期階段的夫妻可能比在稍後 階段時更具有延展性及可鍛鍊性(Hawley & Olson, 1995)。因此,站在婚姻之預防教育 工作者的立場,除了去瞭解婚姻長期穩定之夫妻的婚姻生活內涵之外,研究者更為關 切、也極欲想瞭解的是,新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如何開始產生抱怨且變得愈來愈不滿 意,甚至感到苦惱或憂鬱;夫妻如何處理婚姻中的衝突與歧見,如何面對婚姻中的困難 與失望;更重要的是,研究者欲探究新婚夫妻在面臨婚姻中的困境時,有否可能找出一 條新路,在消極面,避免關係的持續惡化,以致走上離婚一途;在積極面,不但可以繼 續維持其婚姻,更可以發揮兩人特質與強力的加乘效果,讓兩人在婚姻中互相成全,共 同成長,而得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根據以上動機,本研究的目的有二: 1.瞭解新婚苦惱者的婚姻苦惱經驗。 2.瞭解新婚苦惱者面對婚姻苦惱,繼續維持婚姻的掙扎與努力。. 5.

(12) 6.

(1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生命的至樂 在於 相信自己被愛 ~雨果(Victor Hugo) 多數人在結婚時皆是滿心期盼要與配偶白頭偕老,但是近些年在政府部門之離婚者 按結婚年數的統計資料中卻顯示,結婚未滿五年組的離婚對數所占比例持續維持最高 (內政部統計處,2012a)。國內過去的研究雖一致顯示新婚夫妻在結婚頭幾年的婚姻 滿意及婚姻品質呈現持續降低的情形(沈瓊桃、陳姿勳,2004;蕭英玲、黃芳銘,2006, 2010; Huston, et al., 2004;Schramm, et al., 2005; Umberson, et al., 2005) ,有些學者也 在其研究中指出新婚三、四年間是許多適應問題產生的時間,是最容易發生婚姻解組, 亦即是離婚率最高的時期(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2008;Bradbury, 1998; Fisher,1992) ; 然就國內最近五年內的離婚者之結婚年數結構比而言,2007 年的最高離婚率出現在結婚 三年至未滿四年(6.62%) ,2008 年的最高離婚率出現在結婚四年至未滿五年(6.35%), 2009 年的最高離婚率出現在結婚二年至未滿三年(6.21%),2010 年的最高離婚率出現 在結婚一年至未滿二年(5.96%),2011 年則屬結婚未滿一年者的離婚率最高(6.05%) (內政部統計處,2012a) 。總括來說,相較於其它婚齡,國內結婚未滿五年的夫妻仍具 有最高的離婚風險,雖然 Kreider 與 Field(2002)指出高離婚率是已婚夫妻之婚姻苦惱 的重要指標,但至目前為止,我國新婚五年內的夫妻其婚姻苦惱為何,夫妻為何而離婚 的原因,仍然不明。 再者,離婚率雖是婚姻苦惱的指標之一,但並非所有感到婚姻苦惱的已婚者都會訴 諸離婚的手段來結束其婚姻中的痛苦,因此離婚率也遠低於婚姻苦惱在已婚夫妻中的盛 行率(Kreider & Field, 2002;Snyder, Whisman,& Beach, 2009)。周麗端與唐先梅(2007) 針對不同世代女性婚姻抉擇的研究亦發現:即使對婚姻感到滿意的婦女,也有將近七成 的人曾經經歷過想要離婚,但卻沒有真正採取離婚行動;而已婚婦女之所以依然選擇維 持婚姻,“為了孩子”是其最主要原因。只是,兩個相愛的人自進入婚姻後,生活中究竟 遭遇了什麼樣的經驗,夫妻互動中又是發生了什麼事,以致他們愈來愈對婚姻感到不滿 意,到一個地步,產生婚姻苦惱,甚至心生離婚的念頭,或毅然決定選擇分手?是結婚 前便已經發生的困難持續到婚後?或是他們結婚後才發現相愛容易相處難?或是他們 覺得結婚後,相對於他們的付出,從婚姻中獲得的實在是太少,少到令他們無法接受? 究竟是何原因,仍有待釐清。 新婚夫妻在婚後的種種適應不良情形,國內外有許多以婚姻調適不良、婚姻不滿 7.

(14) 意,以及以婚姻不穩定為主題的研究,在探究婚姻苦惱的相關研究之前,實有必要先行 回顧上述幾類相關研究。因此,本章就新婚階段的意涵、新婚苦惱的實徵研究,以及新 婚苦惱者維繫婚姻的保護因子等三方面做文獻上的回顧,以建構本研究設計的基礎。而 跨國婚姻有其特殊影響因素,不在本研究範圍內,因此文獻回顧將略去此部分。. 第一節 新婚階段的意涵 壹、 婚姻歷程是一連續過程,過去的生活經驗影響現在 一、 婚姻 ~ 個體生命的續航 個體結婚可以代表其從青少年階段進入成年生活,航向新的社會脈絡的一種轉變, 並在此轉變中獲得機會以建立自己為獨立於原生家庭之外的個體(Arnett, 2000)。而個 體進入婚姻的轉變需要完成諸多的發展任務,例如形成一新的婚姻系統、調節與擴展家 庭的關係,以及發展有效的衝突解決技巧等。而階段與階段間的轉變會增加個體的壓 力,進而對家庭系統構成解組的威脅(Haley, 1973)。但當ㄧ個家庭在尋求獲得新的平 衡時,其中的成員結婚也可能提供較多的改變機會(Hawley & Olson, 1995)。 婚姻關係是由夫妻兩人之個人特質與生命歷程交織而成。成為夫妻並非靜態的現 象,而是揉合複雜的個人狀態與家庭動態發展特性之轉折。從社會心理角度看是同時受 個人生活中的事件與過程所形塑,其角色的意義與行為受到生活事件的心理與社會發展 所影響,可以說是沿著個人發展連續的生涯軌跡(Troll, 1985) 。當夫妻為了個人與集體 的福祉而愈來愈依賴彼此間的交換與互動時,他們對其配偶的評估便較依靠夫妻交換的 結果,而非父母或其它外在的影響;也就是說,與配偶在結婚頭兩年裡的親密關係,其 影響大過來自原生家庭的影響,亦即在發展婚姻關係的過程裡有一創造新連結、除掉舊 連結,並產生新關係面貌的過程(Tallman, 2003)。 早期生活階段的關係、事件與歷程都會對後來生活中的關係、過程及結果產生影響 (Putney & Bengtson, 2003)。個體生活與家庭過程也鑲嵌在社會與歷史的脈絡裡,個 體發展形塑了在家人關係這最立即之脈絡中的互動,而其發展也受此互動所形塑;這些 關係影響了更大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的事件和情境,但相對地也受到這些事件與情境的 影響(Putney & Bengtson, 2003) 。個體在一特定情境中選擇某些行動的歷程乃是立基於 個體在相似情境中的先前經驗(Tallman, 2003) 。更且,個體所採取的每個行動都伴隨著 對環境中之其他人會如何回應這行動的期望(Donahoe & Palmer, 1994)。 Elder 及其團隊的研究重複地展示出,人們沒有能力去適應其生命歷程中的變化情 境,大部分是因被他們在原生家庭中的先前歷史所影響(Caspi & Elder, 1988)。因此, 8.

(15) 原生家庭的早期經驗會影響個體形成並維持成功之婚姻關係的機會,而且個體解決其婚 姻問題的能力最初是學習自其原生家庭中;更且,夫或妻與其父母的關係品質影響了他 們是否準備好要以正向觀點來看待配偶的特質與行為,因而使他們能夠經驗來自配偶的 強烈吸引(Tallman, 2003) 。Parker(2002)的研究指出,夫妻從原生家庭分離並解決和 原生家庭間的衝突是維持婚姻持久的要素之一。而當個人有能力用正向情緒去面對衝突 時,可預測的夫妻將來的關係健康 (Driver & Gottman, 2004)。 二、 進入婚姻軌跡多元 在親密關係中,除了男女直接結婚的形式之外,有些情侶透過訂婚階段,而進到婚 姻中,另有些人則是選擇未婚同居的形式。Giddens(1992)認為同居者所重視的是私 密關係的滿足,同居被視為是較前衛的關係模式。但在同居伴侶中,並非全部不想進入 婚姻,反而是因為期待走入婚姻生活,但因擔心婚姻關係太脆弱,對婚姻生活充滿不確 定感,因此想先同居,以便了解兩人是否合適共同生活(Bumpass, 1990)。實際上,有 愈來愈多的人在同居階段已開始展開婚姻生活般的雙人關係。 在美國,初婚是從同居關係延伸而來的比例從1980 至1984 年間的46%,增高到 1990 至1994 年間的近60% (Smock, 2000)。在國內,蕭英玲、沈慶鴻(2001)的「台 灣婚姻初期發展歷程之研究」發現:在181 對新婚夫妻中,有43 對夫妻在婚前已經同 住(約24% );有130 對(72%)新婚夫妻在婚前已有性行為,絕大多數皆發生在訂婚 前(若有訂婚儀式的話)。另根據簡維昌(2009)的調查研究指出,年齡介於20-45歲的 未婚者,其同居經驗比例也高達22.2%。但同居現象在台灣社會的比例可能遠高於此, 為符合社會期望,研究參與者可能顧慮到保守的社會價值觀與規範,而隱匿其同居事實。 三、婚前或新婚懷孕加添新婚變數 蕭英玲、沈慶鴻(2001)的「台灣婚姻初期發展歷程之研究」結果發現 181 對新婚 夫妻的結婚時間從 2 個月至 9 個月不等,平均月數為 4 個月,但其中有 21 對夫妻已有 小孩,48 位妻子已懷孕,有小孩夫妻和妻子懷孕的夫妻比例約佔全數夫妻的 38%,顯 示婚前懷孕的情形不少。而蕭英玲(2012)的「新婚前三年夫妻婚姻滿意度的變化與其 影響因素」研究也發現在 128 對夫妻樣本中,有 23 對夫妻在新婚三年內已有小孩,另 有 49 位妻子已懷孕,顯示在新婚三年內夫妻有小孩和妻子懷孕的夫妻達全數樣本夫妻 的 56%以上。 再從國內的政府統計資料來看,2011 年國人平均女性初婚年齡為 29.4 歲(內政部 統計處,2012b),生育第一胎的生母平均年齡為 29.9 歲(行政院主計總處,2012);就 女性平均初婚年齡與生母平均年齡這兩個數字非常接近的情形來看,雖無法斷言大部分 的夫妻一結婚便有小孩,但仍可以推斷新婚階段的夫妻已擁有至少一名子女的可能性是 9.

(16) 愈來愈高的(不論是婚前生子、同居生子或蜜月期懷孕所致),而這也將使得新婚階段 與初為人父母階段的發展任務產生疊加現象或使新婚適應階段的期間被壓縮,而增加了 新婚適應的困難度。 貳、 新婚階段的發展任務疊加為人父母階段的發展任務 新婚階段的界定有兩種考量,一是子女的出生為界定依據,如 Duvall(1957)所提 出的家庭發展理論,便界定新婚階段為: 「從結婚至第一個子女出生的這段期間」 ;二是 以結婚的年數為界定依據,國內外以新婚夫妻為對象的相關研究,將新婚界定為結婚一 個月內至六年不等,包括一年以內(張思嘉,2001b;2009;張思嘉、周玉慧,2004; 蕭英玲、曾秀雲,2005;Davidson & Moore, 1992;Haws & Mallinckrodt, 1998; Knudson-Martin, et al., 1998;Quinn & Odell, 1998) 、二年(林亞寧,2002;吳秀敏,2004; Huston, et al., 2001)、三~四年(陳靜宜,2001, 2006;楊淑君,2004;蔡沛婕,2001; 蘇奕勳,2003;蕭英玲,2012;蕭英玲、黃芳銘,2010;Johnson et al.,2005;Kurdek, 1991b) 、 五年(利翠珊,1995;翁昭萱,2012;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2008; Hanzal & Segrin,2009; Kurdek, 1993),及三~六年(梁翠真;2005)。 Duvall(1957)認為就家庭發展的觀點來說,新婚階段的發展任務主要包括幾個重 要面向:建立相互滿足的婚姻關係、建立維持家庭運行的規則、融入因婚姻關係而建立 的親屬關係,以及準備為人父母等;而其具體任務又可分為:配偶兩人每日生活的相互 調適、建立成人配偶的新認同、對新的親戚關係的調適,以及可能開始期待第一個孩子 的來臨與對懷孕的調適(藍采風,1996)。Thomas(1992)認為個體從獨立的成人階段 轉變為已婚者階段的重要發展任務為:藉著學習妻子或丈夫的角色來建立婚姻。而在婚 姻建立階段的夫妻任務則包括了:1)夫妻之間透過交談彼此的喜好來適應婚姻,並學 習協調的方法;2)化解雙方的歧見或衝突;3)在事業方面略有斬獲;4)建立及佈置 房屋,負擔房屋貸款;5)發展姻親關係;6)建立原生家庭和自己建構的小家庭之間的 心理界線;7)商議家庭計畫,決定是否及何時生育子女;8)準備懷孕及成為父母;9) 珍惜並支持配偶。 林如萍(2001)提出新婚階段之婚姻發展任務,並將此十項發展任務歸納為「夫妻 雙人關係的適應」 、 「家庭生活的調適」 、 「社會參與」等三大類。其中「夫妻雙人關係的 適應」類的發展任務最多項,包括了:建立婚姻與家庭角色、提供配偶情感支持、調適 彼此的性格、協商性別角色、性生活的調適,以及發展溝通技巧。「家庭生活的調適」 類的發展任務包括了:協調家庭與工作、管理家庭收支財務,以及建立親屬關係。至於 「社會參與」類的發展任務則是指:參與社區活動。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的看法,新婚階段的婚姻發展任務大致可分為 1.「夫妻關係適 應」 - 包括建立成人配偶的新認同、建立婚姻與家庭角色、每日生活的相互調適、提 10.

(17) 供配偶情感支持、調適彼此的性格、協商性別角色、性生活的調適、發展溝通技巧、化 解雙方歧見或衝突,以建立相互滿足的婚姻關係。2. 「家庭生活適應」- 包括建立維持 家庭運行的規則、協調家庭與工作、管理家庭收支財務,以及安排夫妻住所。3.「親屬 關係適應」- 包括建立原生家庭和自己建構的小家庭之間的心理界線、發展姻親關係、 對新的親戚關係的調適。4.「為人父母準備」 - 包括決定是否及何時生育子女、開始期 待第一個孩子的來臨、對懷孕的調適。5.「社會參與」 - 指參與社區活動。 依據家庭發展理論的觀點,家庭建立期中的新婚階段,是所有發展階段的起始。夫 妻在此階段的家庭發展任務若能適度地達成或調適,則能順利地進入下一個階段;反 之,若新婚夫妻無法適當地因應該階段的發展任務,則到了下一階段就較可能產生難以 適應的情況。 在第一個子女出生之後的這段時期被稱為「養育幼兒階段」,即第一個孩子自出生 至未滿 36 個月的期間,這可說是為人父母的重要轉折與準備階段。夫妻在這段期間應 擁有的技能主要包括對新的父母角色之適應、學習為人父母的各種技能、夫妻與父母角 色之協商,以及對事業與前途之適應(藍采風,1996)。唐先梅(2005)指出為人父母 轉變階段的任務包括四方面:新的父母角色學習與適應;家務分工的重新調整;子女教 養態度的協調;工作與家庭的重新調適(周麗端等人編著,2005)。就此看來,新人踏 入婚姻後所需適應的課題,除了新婚階段的適應課題之外,很有可能會再加上養育幼兒 階段的適應課題,而使其適應課題更加多元且複雜。由於子女的出生意味著家庭內一新 次系統的增加,因此不論新手父母原有的夫妻關係與社經水準為何,他們勢必都將經驗 到巨大的壓力;而女性除了照顧子女之外,其家務工作負荷相對亦更加沉重,這些情況 會使得夫妻疏離感、對家務分工的不滿意,以及夫妻衝突都愈來愈多(Cowan & Cowan, 2000)。 參、 新婚互動的惡因始自婚前經驗 Clements、Stanley與Markman(2004)指出,婚姻苦惱及離婚的種子早在夫妻們說 " 我願意"之前就已種下。Huston(1994)的研究指出,在婚前即有高度衝突的伴侶,結 婚後也有較多衝突。國內張思嘉(2009)的研究亦指出:婚前不穩定關係類型的夫妻比 婚前關係較為穩定的其他類型夫妻更容易在婚後發展出逃避問題、單方順應或互不讓步 等負面或消極的婚姻適應模式,並成為日後婚姻可能解體的危險群。而在國人習俗中, 交往中的情侶在交往階段之後,步入婚姻之前,往往會先有訂婚的的儀式,徐玉青、卓 紋君(2003)的研究發現:有的夫妻在訂婚階段便已產生衝突,例如:伴郎、伴娘人數 的安排、宴客的安排、習俗的配合,與收取聘金的議題等。而在這些議題中,雙方父母 對婚事的意見常是訂婚情侶衝突的導火線,面子文化也在此顯現。 當適婚男女進入婚姻後,其所處的新婚階段必須面對許多挑戰,因而新婚互動與調 11.

(18) 適更顯重要。所謂婚姻調適是指夫妻雙方相互影響、改變其態度與行為,以達人際與環 境間和諧之一連續不斷的歷程,而新婚調適是指婚姻調適的漫長過程中,家庭初成立階 段的婚姻調適過程(楊淑君,2004)。不論新婚者進入婚姻後是否很快擁有子女,新婚 夫妻在結婚頭幾年裡的生活與互動模式皆會建立起影響其長期婚姻關係之品質與穩定 度的互動軌跡(Huston et al., 2001; Huston & Houts, 1998; Karney, Bradbury & Johnson, 1999; Veroff, Douvan & Hatchett, 1995),亦即在關係早期發展出的模式對個人和雙方的 婚姻結果都很重要(Cutrona, Russell & Gardner, 2005)。一旦夫妻之間的關係不良,夫 妻負面的行為及情緒容易相互影響,導致婚姻衝突節節升高,容易成為其主要的生活壓 力來源(Horwitz, McLaughlin, & White, 1997)。而新婚階段的特性更在於新婚夫妻在關 係品質上會經驗到較劇烈的變化,此階段的婚姻關係較難以維持,其關係瓦解的危機很 高,是已婚者中的離婚高危險群(Cherlin, 1992; Quinn & Odell,1998)。 每個婚姻都是獨特的,因為每一對夫妻的人格特質、所處背景脈絡和文化規範、原 生家庭經驗,以及所經歷的生活事件可能都是同中有異、異中有同。而其種種影響因素 交互作用的結果便交織出一篇篇不同的婚姻樂章,因此在結婚後所發展出來的婚姻互動 與調適結果也不盡相同。雖然一般認為新婚夫妻充滿幸福感,仍有研究指出某些婚姻一 開始就是不滿意的關係(Huston, Niehuis, & Smith, 2001)。而已有研究指出夫妻在新婚 階段的問題或困難其實是婚前便已發生或經驗到的狀況,例如夫妻婚前互動的類型及處 理歧異的方式可能會延伸到婚後(Huston, 1994) 。另外,婚前錯誤的選擇或婚前沒有協 調好的歧異亦可能延伸至婚後,成為雙方婚姻問題的導火線;再者,婚前個人或關係中 的問題若未能有效地處理,將使負面情緒繼續累積,終將影響婚後夫妻彼此間的調適(張 思嘉,2009)。 更且,國內外研究皆發現在新婚階段的婚姻調適過程中,有許多新婚夫妻的婚姻調 適不佳(楊淑君,2004;蕭英玲、曾秀雲,2005;Kearns-Bodkin & Leonard, 2005;Schramm, Marshall, Harris, & Lee, 2005;Umberson et al., 2005)。若未能在婚姻初期因著有所覺察 而改變其衝突因應和溝通方式,或者是及時獲得協助,這些夫妻便可能逐漸對婚姻感到 不滿意,進而落入婚姻苦惱。因此新婚階段夫妻關係的發展可能走向幾種婚姻結果 (marital outcome) 。就幾個對新婚階段所進行的貫時性研究來看,新婚夫妻經過數個月 或數年之負向夫妻互動和婚姻生活的衝擊後,可能選擇離婚、分居或仍留在關係中;而 仍留在婚姻關係中的個體,對婚姻可能仍感到不滿意、不快樂或苦惱(Bradbury,Cohan,& Karney, 1998)。. 12.

(19) 第二節 新婚苦惱的實徵研究 近些年來,國內外針對新婚階段婚姻互動的不良層面進行了為數不少的研究,不同 研究的探討使用的概念不盡相同,有的研究使用婚姻調適不良,有些使用婚姻不滿意, 有的使用婚姻不穩定,或是婚姻衝突;而有些國外的研究更直截了當,或經過臨床上的 篩選,而使用婚姻苦惱。 由於這些研究所探討的概念相近似,再加上婚姻苦惱可以看 成婚姻長期不滿意或婚姻嚴重不適應的一種表徵,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些研究的結果 與發現多少隱含新婚者婚姻苦惱的內涵在其中,可協助本研究對於國內外新婚者婚姻調 適不良經驗的相關了解。因此在本研究中一併討論之。以下便以個體層次、親密關係互 動層次、家庭層次,以及結構脈絡層次,來分別整理國內外新婚階段的婚姻苦惱相關實 徵研究結果,以作為本研究之先備知識基礎。 壹、 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的定義 一、婚姻苦惱的特色 (一) 婚姻苦惱不只是情緒苦惱 Chin(2009)在其“母親安慰兒童苦惱情緒的觀點”研究中指出,兒童的苦惱情緒 (distress)係由生活中的苦惱事件(distressing events)所引起。Amato 與 Booth (1997) 則指出,心理苦惱(psychological distress)反映出個體內心焦慮與沮喪的感受。而 Conger、Rueter 與 Elder (1999)在其「在經濟壓力下之夫妻韌性」的貫時性研究中探 討經濟壓力、婚姻苦惱、夫與妻的情緒苦惱與婚姻衝突以及其後的婚姻苦惱之間的關 係,並界定「情緒苦惱」 (emotional distress)為「沮喪的情緒狀態、焦慮症狀及生氣或 敵意的感受」 。該研究將「婚姻苦惱」界定為: 「夫妻對其婚姻所做的負向評估,例如認 為其婚姻處於麻煩中,或正在考慮離婚或分居」。從 Conger、Rueter 與 Elder (1999) 的研究及對相關概念的定義中可以得知「婚姻苦惱」與「情緒苦惱」係不等同的概念, 雖然婚姻苦惱也涉及了感受,但在感受之外,還包括了認知、想法和對生活事件的評估 考慮。 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也認為當人們提到苦惱的婚姻(distressed marraige) 時,「苦惱」(distress)這詞所指涉的與個體對其一生之伴侶關係(lifetime partnership) 的經驗(experiences)或信念(beliefs)有關。他們認為「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 這概念有其界定上的特色,他們使用「苦惱」(distress)這詞來指稱在婚姻關係或近似 婚姻關係(marriage-like relationship)中的任一方或雙方逐漸相信他們的關係受苦於一 些為期長久且已威脅到其關係穩定性之嚴重問題的所有情境或情形。極端的苦惱係立基 於婚姻中的不幸福與不滿意感受,而這些不幸福與不滿意的感受,通常起因於夫妻在婚 姻關係中對日常困難的處理不當。因此「苦惱」可以被視為是不斷地抱怨導致的衝突, 13.

(20) 以及沒有能力以促進夫妻凝聚力和親密感的方式去處理這些衝突。而「婚姻苦惱」的核 心是夫妻對日常生活中所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處理不當,當這些日常生活中的困難持續 被不當處理時,苦惱就會產生(Sabatelli & Chadwick, 2000)。 (二) 婚姻苦惱不只是抱怨與衝突 Lebow(2002)認為婚姻苦惱和與大部分人在婚姻生活中所經驗到的高低起伏是兩 種不相同的狀態。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亦認為有必要區分婚姻苦惱與抱怨和 衝突不同,他們將抱怨與衝突視為是所有親密關係中需要去處理的日常困難。這些抱怨 與衝突的存在並不一定意味著夫妻對其關係不感滿意。只要能夠適當的處理,這些日常 生活中的困難,並不會演變成婚姻關係中的大問題。苦惱與抱怨和衝突不同,只有當抱 怨不斷地持續,且不當的衝突處理不斷地累積,以及相信夫妻關係事實上已經被威脅關 係存續之問題所掌控時,個體才會感到苦惱。 但有些婚姻生活中的抱怨其實是關係苦惱的核心。Sabatelli 與 Chadwick(2000) 認為在每個夫妻關係中的個別個體對其關係的抱怨可能是很不一樣的,而且不同個體的 婚姻抱怨對其整體關係經驗的衝擊也各不相同。有些抱怨,即使是長期的抱怨,也不一 定會是個體對關係感到苦惱的來源,但有些抱怨卻可能是關係苦惱經驗的核心問題。亦 有學者認為在夫妻關係中,有許多婚姻熱點“marital hot spots”或共同性的議題會成為夫 妻抱怨的焦點,包括:對家務分工、子女養育、空閒時間的運用(獨處或共處)、消費 方式、性生活,以及親密對獨立的需求等(Hochschild,1994; Tannen, 1990)。 二、婚姻苦惱的界定 婚姻苦惱不只是情緒苦惱,也不只是抱怨與衝突,那麼婚姻苦惱是什麼?Corsini (1987)在其編著的「心理學百科全書」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 中對 「婚姻苦惱」的說明為:「婚姻適應不良到一個程度,導致夫妻主動考慮是否要結束婚 姻關係」。Corsini(1994)在其所編二版的「心理學百科全書」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中則增加地指出,「婚姻苦惱」可視為是「夫妻任一方經驗到溝通與問題 解決方面的困難,發現兩人很難一起生活或解決衝突,並且難以接受彼此差異的情況, 而其長期結果是覺得婚姻遭遇嚴重的問題,幾乎無法維繫親密關係,或已威脅到其婚姻 的穩定程度,以致夫妻中有一方主動尋求婚姻諮商輔導或婚姻治療,以求改善婚姻關係」 (Corsini, 1994)。 Jacobson & Christensen (1996)亦曾對婚姻苦惱(marital distress)定義為:「已婚 者經驗到與配偶在溝通與解決問題上有困難,發現很難和配偶一起工作,也很難接受彼 此的差異的那些情況。」而 Fincham、Beach 與 Kemp-Fincham (1997)對「苦惱的婚 姻」(distressed marriage)的界定是:當一對夫妻對其婚姻的評估是高度負向的時候, 14.

(21) 這就是所謂的「苦惱的婚姻」。Lebow(2002)則認為每位已婚者多少都會經驗到婚姻 中的困難;但對某些人來說,這些困擾到達某種程度,使得夫妻對婚姻變得非常失望和 沮喪,而且甚至可能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想要繼續維持這個婚姻。在苦惱的婚姻中,人們 對其婚姻壓根兒覺得不滿意。對關係的失望並非偶爾發生,而是一種經常性的狀態。而 婚姻陷入苦惱的其它徵兆還包括了:夫妻經常性的爭吵未獲解決、彼此互相失去好感 覺、失去友誼、失去性關係和活力。而且夫妻停止對對方好,且停止溝通,事情變得愈 來愈糟。Huston 等人則歸納式地認為 (2001)婚姻苦惱是婚姻一開始即有之問題的最 後結果。 美國婚姻與家族治療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 AAMFT)在其官方網址上對婚姻苦惱的定義是「已婚者多少都會經歷一些婚姻中的困 難,但對有些人來說,這些困難已達到一個點,就是夫妻任一方對他們的婚姻感到極大 的失望和沮喪,甚至懷疑這婚姻是否要繼續維持下去。」另有些婚姻苦惱研究所探究的 主題同樣亦包括了夫或妻對於“夫妻分居的討論”以及“是否有離婚念頭”(Cutrona et al., 2003; Grable,Britt & Cantrell, 2007; Kurdek,1991b; 2003)。過去以來,在此領域的諸多研 究大都沿著區別婚姻苦惱夫妻(distressed couples)與無婚姻苦惱夫妻(non-distressed couples)的這個主軸(Corsini, 1987),也有許多相關且複雜的行為觀察技術及資料分 析程序被發展出來,這些行為技術試圖將不完美的婚姻互動所導致的婚姻苦惱概念化 (Corsini, 1994),並以測量工具的某個分數作為截斷點,總分低於或高於某個分數的 個人被界定為苦惱者,或對體(dyadic)適應不良(或稱婚姻不滿意或稱婚姻苦惱)的 夫妻或伴侶。 綜合以上學者們對婚姻苦惱的看法,研究者將「婚姻苦惱」的定義整理為:「當已 婚者的婚姻適應不良到一個程度,經驗到與配偶在溝通與解決問題上有很大的困難,也 很難接受彼此的差異,並且對婚姻經常感到很大的失望和沮喪,且對其婚姻的評估高度 負向,以致開始懷疑這婚姻是否要繼續維持下去,甚至主動考慮是否要結束婚姻關係。」 貳、婚姻苦惱的多面向特質 婚後感到苦惱或離婚的夫妻在新婚階段就有較不滿意的關係(Huston, Caughlin, Houts, Smith,& George,2001)。Schramm 等人(2005)針對 1010 位新婚者所進行的研 究發現:在新婚的最初幾個月中,有 8%的男性研究參與者及 14%的女性研究參與者, 在婚姻滿意與婚姻適應量表上的評量結果已經可以被歸類於婚姻苦惱者。許多研究指出 夫妻苦惱(couple distress)與個體及關係的多面向特質有關,Snyder 等人(1995)對此 提出一多面向的評估模式,此模式係由五個重疊的領域所構成(包括認知的、情感的、 行為的、人際關係的,以及結構/發展的),且操作在五個系統層次(個體的、對體的、 核心家庭的、擴展家庭的,以及社區/文化的系統) 。基於 Snyder 等人(1995)的評估模 15.

(22) 式,以及華人文化的特徵,以下便以個體層次、親密關係互動層次、家庭層次,以及結 構脈絡層次,來回顧過往的婚姻苦惱研究發現。 一、 個體層次 Hanzal 與 Segrin (2009)指出:與婚姻調適歷程相關的個人心理變項是過去研究 婚姻苦惱的主要研究重點之一,婚姻調適歷程會受到個體持久脆弱性的部份影響,同時 也是婚姻品質的最佳預測因子,亦即它是婚姻穩定與否的原因。而「持久脆弱性」指的 便是新婚夫妻帶入婚姻中的個人穩定特質,不同背景和性格的人對不同意見、婚姻困難 或階段轉變的處理能力各有差異。Huston 等人(2001)的研究亦指出婚姻苦惱是婚姻一 開始即有之所有問題的最後綜合結果,而這些問題可能根於雙方的個別差異(如:神經 質之類的人格特質)。回顧過往新婚苦惱實徵研究可發現屬個體層次的面向特質包括: 負向情感、負向認知,以及不佳的調適策略。 (一) 負向情感 負向情感(negative affect)包含了一些苦惱情緒,有此特質的新婚者通常很容易有 情緒反應,對逆境會以表達出生氣、焦慮、厭惡、尷尬、無助及/或難過等感受來反應; 而且負向情感表現在負向互動上,因此與較低的婚姻滿意有關 (Davila, Karney, Hall & Bradbury, 2003)。Hanzal 與 Segrin (2009)的研究亦發現,不論男女,具有負向情感 特質的新婚者較易焦慮、感到沮喪/憂鬱、較易感受到較大的壓力,且較容易使用失功能 的衝突解決型態。Johnson 等人 (2005)以 172 對新婚夫妻為樣本,檢視夫妻問題解決 互動中的特定技巧和情感表達與婚姻滿意度之四年中八波軌跡的關係;研究結果亦顯 示,新婚夫妻相互顯露的負向情感包括生氣、輕視、發牢騷、沮喪/憂鬱、焦慮。Caughlin 與其研究團隊(2000)針對新婚夫妻進行為期 13 年、共四波之貫時性研究,結果發現 新婚夫妻的負向性與配偶的婚姻不滿意有關連性;即使不考慮夫妻的負向性,夫妻一方 的焦慮特質也對另一方的婚姻滿意有影響。新婚者的焦慮特質也與其自身的婚姻滿意度 有關。新婚者個人的焦慮特質對婚姻最初階段的不良影響是明顯的,且隨著時間的經 過,其負面影響依然對婚姻滿意度產生減弱作用。 Hanzal 與 Segrin(2009)以「脆弱-壓力-適應」模式(Vulnerability-Stress - Adaptation Model,簡稱 VSA model)來檢視 194 對新婚五年內夫妻的負向情感、衝突解決形式與其 婚姻滿意的關係,研究結果發現在前五年婚齡中,妻子的負向情感(包括生氣、輕視、 發牢騷、沮喪、焦慮)明顯與其本身和丈夫的較低婚姻滿意有相關;然而,丈夫的負向 情感只與他們本身較低的婚姻滿意有相關。Graber 與其研究團隊(2011)的新婚研究亦 發現不論男性或是女性,新婚夫妻在其負向互動脈絡(衝突)中被引出的負向情緒(輕 蔑)是其關係品質與穩定性的獨特預測指標。而另一項針對新婚夫妻對衝突形態之知覺 與其婚姻滿意之關係的研究則是發現,在婚姻初期,不論是行為的主導者或目標對象, 16.

(23) 負向性和敵意對夫和妻的滿意度都有害 (Segrin, Hanzal & Domschke, 2009)。 在憂鬱情緒方面,黃芳銘與蕭英玲(2011)的研究發現:夫妻知覺到生活調適、時 間安排及姻親關係的衝突與夫妻憂鬱情緒、身體問題,及人際問題大部分有顯著相關。 該研究還進一步指出:夫妻在新婚第一、三年發生憂鬱情緒的頻率上有明顯的差異,妻 子較容易有憂鬱情緒。由於新婚夫妻的婚姻苦惱會影響其憂鬱症狀,反之亦然,Karney (2001)認為這婚姻苦惱與憂鬱症狀這兩個變項是雙向的關係。Davila 等人(2003)以 164 對新婚夫妻為樣本,在 4 年內進行 8 波的資料收集,研究結果也驗證了婚姻滿意與 憂鬱症狀之間雙向關聯性的存在,亦即新婚夫妻的憂鬱症狀程度較高者,較感到婚姻不 滿意,其婚姻苦惱較多;其婚姻苦惱較多者,其憂鬱症狀的程度亦較高。 而究此現象可能的原因,Lennon 與 Rosenfield (1994)認為:女性婚後同時要承 擔家庭及工作的角色,二者的角色衝突讓女性較容易感受到壓力與緊張,因此女性的情 緒會較為憂鬱。而在新婚夫妻憂鬱傾向與其負面婚姻經驗的關係方面,黃芳銘與蕭英玲 (2011)的研究還指出:丈夫第一年負面婚姻經驗與第二年憂鬱傾向有顯著相關;妻子 負面婚姻經驗與憂鬱傾向的相關性較強,尤其是第一年負面婚姻經驗與第二年憂鬱傾 向,以及第二年負面婚姻經驗與第三年憂鬱傾向大部分有顯著相關。對新婚的女性來 說,其婚姻苦惱與配偶的憂鬱程度呈顯著相關(Sandberg & Harper, 2000)。新婚妻子的 憂鬱症狀會調節生活事件與婚姻結果的關聯性,亦即新婚妻子的個人憂鬱程度較高者, 其報告的生活事件愈多,愈感到婚姻苦惱;報告較多生活事件的妻子也報告較多的憂鬱 症狀,而較多的憂鬱症狀預測了夫妻的較不滿意(Cohan & Bradbury, 1997)。 再者,在苦惱婚姻中的夫妻並非都是第一次顯現憂鬱症狀;事實上,在婚姻中經驗 到憂鬱的人可能在其成年前期、或在擇偶、結婚、以及形成家庭的過程中,便已出現憂 鬱症狀(Coyne & Benazon, 2001)。 此外,Karney & Bradbury (1995)指出:增加關係苦惱的三項人格特質包括了神 經質、易怒傾向、低自尊。而神經質這個人格特質常與負向情感交換使用,在研究上通 常以測量負向情感作為神經質的指標(Hanzal & Segrin, 2009)。Rogge 等人(2006)的 新婚苦惱研究發現:在婚齡 18 個月時,敵意和神經質能預測婚姻的不滿意,顯示這些 因子較快且較早降低了婚姻功能;亦即新婚夫妻的敵意傾向和神經質對關係滿意的破壞 比溝通不良還要快速。Davila 等人(2003)以 164 對新婚夫妻為樣本,在四年內進行八 波的資料收集,研究結果則是發現:神經質強化了婚姻苦惱對夫妻憂鬱症狀的影響效 果;也就是說,在新婚夫妻中,高神經質的人在婚姻苦惱時會有很高的風險去引發憂鬱 症狀及婚姻失功能的循環,因為高神經質的夫或妻在面對壓力情境時,例如婚姻問題, 容易經驗到強烈的情緒反應,因而較多煩躁不安;因著婚姻苦惱而來的憂鬱症狀在高神 經質的夫或妻中也特別具有高度風險。 17.

(24) 而 Karney 與 Bradbury(1997)一項針對新婚夫妻之人格特質與婚姻互動的四年貫 時性研究則是發現:新婚夫妻的神經質特質與其婚姻滿意度的關聯性只在婚姻初期顯 著,隨著婚姻的時間進展,可觀察到的夫或妻在兩人互動中的行為成了配偶之婚姻滿意 度的唯一相關預測指標。另有研究發現:情緒化(moodiness)、情緒不穩定(emotional lability)、容易起衝突(abrasiveness)以及容易緊張(nervousness),與高度的人際負 向性有相關性(Caughlin et al., 2000),且這類新婚者之婚姻滿意感受較差 (Caughlin et al, 2000; Karney & Bradbury,1997; Chadiha,Veroff& Leber,1998)。 (二)負向認知 在過往的新婚夫妻研究中,探究與婚姻苦惱之負向認知有關的概念包括負向歸因/ 負向描述、失功能關係信念、負向自我表徵,以及不當的期望。而張思嘉(2009)的研 究則發現妻子婚後的婚姻滿意度還受到丈夫所知覺到的婚前負向個人認知所影響,丈夫 婚後在夫妻間適應的需要度則與妻子知覺到的婚前正負向個人認知有關。 1.負向歸因 在 Durtschi 等人(2011)的新婚研究中,「負向歸因」意指夫妻一方認為配偶是故 意的、該被指責的,且有自私動機的;而該研究發現:新婚夫妻強調負向關係事件影響 的歸因,與其較低的關係品質有相關。在新婚夫妻的生活互動中,當配偶被視為故意的、 該被指責的,且有自私動機時,較易造成兩人衝突;與不苦惱的另一半相比,這類責任 歸因也較常出現在苦惱的這一方。此外,在控制了最初的婚姻品質後,夫妻在婚姻早期 的責任歸因與其四年後的婚姻品質有關;更且,夫妻在新婚二年後的敵意行為中介了歸 因與婚姻品質的關係,夫妻間的路徑為:始於歸因,到個人行為,然後到另一半的行為, 最後即為婚姻品質。新婚夫妻的行為會互相影響,以致於彼此的歸因透過行為而間接影 響婚姻品質的狀況,不只發生在自己身上,也會擴及另一半;亦即夫妻個人的歸因可透 過夫妻行為來預測自己和另一半的未來婚姻品質。 Neff 與 Karney(2007)針對新婚階段的壓力研究亦發現:對新婚夫妻而言,在壓力 升高的時期,夫妻關係較容易被知覺到有較多的問題,夫妻較容易使用負向歸因,配偶 的行為更容易被視為是故意的、自私的、該受責備的,而婚姻品質往下轉向,這情形對 新婚妻子來說更是顯著。Huston 等人(2001)針對夫妻苦惱與離婚的早期根源研究也發 現:愈來愈多苦惱的新婚夫妻,彼此之間會越來越視對方為故意作對。Bradbury 與 Karney (2004)認為這種現象可能是因為妻子會面臨到較高程度與家庭及工作有關的慢性生活 要求。而急性壓力加快了婚姻品質降低的速度,因為較高程度的急性壓力會使夫妻在因 應壓力的互動中,對配偶的行為更容易傾向負向解釋。. 18.

(25) 2.失功能關係信念 Kurdek(1991b)的研究發現新婚丈夫與妻子在新婚三年內婚姻苦惱的增加與其失 功能關係信念增加有關聯。林亞寧(2002)的新婚研究亦發現:新婚夫妻當中,婚姻信 念為「命運傾向」或「無助傾向」者的婚姻調適較為不好。在新婚夫妻中,對婚姻關係 採「命運傾向」信念,即對於關係常存有過於理想的期望,並認為關係是命定、無法改 變的,而傾向在關係形成的一開始,就去診斷及評估關係的人,傾向採用逃避的方式來 處理問題。另外,命運傾向者採用「爭執」策略愈多,則婚姻調適愈不好。 3.負向表徵/負向描述 負向自我表徵(negative self-representation)包括:“低自我價值”(覺得自己沒有價 值)與“認為他人會給自己負向回應”(覺得別人不喜歡自己或對自己不友善)等。負向 配偶表徵包括:“認為配偶不值得信賴”、“配偶對自己不夠支持”,以及“在自己有需要時, 配偶不會在身旁”等。Kurdek (2003)針對 538 對新婚四年內之新婚夫妻的研究發現: 對新婚男性與女性而言,其自我表徵與配偶表徵可說明其苦惱的獨特變異性。對新婚男 性來說,其配偶表徵比自我表徵更能夠說明其苦惱的獨特變異性;亦即當新婚男性認為 配偶不值得信賴,或對自己不夠支持,以及在自己有需要時,配偶不會在自己身旁時, 其婚姻苦惱就會增加;而新婚女性亦然。對夫與妻而言,在婚姻初期擁有高度負向自我 表徵及高度負向配偶表徵,各自聯結到婚姻初期的高度個人婚姻苦惱;也就是說,有高 度負向自我表徵或高度負向配偶表徵的新婚者,其婚姻苦惱較高(Kurdek, 2003) 。而除 了負向表徵之外,新婚夫妻中,夫妻一方對另一半的負向描述對婚姻苦惱的影響比個人 負向自我描述來得顯著(Kurdek, 2003) 。Clements 等人(2004)所做的婚姻研究則發現, 新婚丈夫對妻子溝通方式的認定愈負向,其婚姻苦惱程度愈高。 4.不當的期望 新婚夫妻較容易對婚姻有不合理的高度期待,但是進入婚姻後,婚姻生活的現實面 與原先的期待落差太大,導致其降低對婚姻關係的評價;此外也有可能是人結婚總是在 與配偶最適配的時候,但是人的態度、價值、與行為會隨著時間與經歷改變,而影響與 配偶的適配值(VanLaningham, Johnson, & Amato, 2001)。 張思嘉(2009)的研究發現:很多婚姻問題的確可以追溯到婚前的階段,有些伴侶 也許已經略微的知覺到婚後可能面對的狀況,但婚前交往期間的浪漫氛圍可能使得情侶 間忽略了不好的部分而美化了好的部分,因而在不自覺的情況下進入了婚姻。即使在擇 偶期就不太看好的關係,情侶可能受到浪漫愛情小說的影響而相信結婚可以讓關係有新 的正向基礎;這種迷思導致情侶相信結婚可以解決另一半的嫉妒、不忠及缺乏關注,如. 19.

(26) 果所期待的改善並未在婚後實現,那麼讓婚姻繼續下去的代價就太大了,這使得新婚夫 妻想要在一起的慾望迅速消失 (Huston, Caughlin, Houts, Smith,& George,2001)。 而對婚姻有不當期望的另一種表現方式為理想化,新婚夫妻對彼此及關係都帶著理 想化的看法而進入婚姻,當這些理想化的看法隨時間過去而漸趨實際,且婚姻外選項 (alternatives)的吸引力增加,新婚夫妻就越來越少有動力去忽視另一半的限制(Gottman, Coan, Carrere, & Swanson, 1998)。 (三) 不佳的調適策略 張思嘉等人(2008)的新婚適應研究指出,在適應上遇有困難的新婚丈夫或妻子愈 傾向採取消極的策略來因應新婚期間的適應問題,也因此導致較低的婚姻品質。而在適 應上愈有困難的丈夫及妻子,愈傾向採取個人外消極的適應策略來因應;對夫妻而言, 消極的適應策略卻會導致較低的婚姻品質。利翠珊(1995)的研究則是發現,調適策略 屬於「貌合神離」型的新婚夫妻,雙方在根本期待上有差異,彼此在婚姻中也都感到挫 折,且實際相處機會不多,互動頻率較少;這類型夫妻可能在妻子與夫方家族的關係出 現障礙,又夫妻無法產生實質的溝通時,兩人漸行漸遠,因而可能導致最終的婚姻解組。 而「相敬如賓」的新婚夫妻,因彼此溝通時間不多,內容較不深入,亦可能形成未來婚 姻生活的隱憂。 此外,另有研究發現新婚妻子比丈夫更傾向採用個人外消極的婚姻調適策略,亦即 對外發洩負面情緒或尋求精神寄託,來處理新婚期間的適應問題(陳靜宜,2006;張思 嘉、周玉慧、黃宗堅,2008) ;夫比妻更常使用「個人內消極」的方式來處理適應問題, 亦即被動地避免處理問題或隱藏自己的情緒,來處理新婚期間的適應問題(張思嘉、周 玉慧、黃宗堅,2008)。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2008)更進一步指出在婚姻調適的 過程中,若丈夫對妻子的要求相應不理,對婚姻關係將具破壞性。綜合來說,負向的因 應策略帶來較多的婚姻苦惱(蕭英玲、曾秀雲,2005;Ridley, Wilhelm, & Surra, 2001)。 而就新婚者婚姻適應的性別差異而言,張思嘉(2001)的「婚姻早期適應歷程」研 究發現:新婚夫與妻在調適的需要程度、內容及方式上有差異。當適應問題出現的時候, 夫妻會先抱怨,要求對方改變,而後走向三條路:對方反駁、對方接受、放棄改變。該 研究也指出女性似乎比男性更常採用抱怨、嘮叨等方式來處理適應過程中的問題;而男 性則偏好讓步、安撫等方式(張思嘉,2001)。利翠珊(1995)的研究也指出,新婚妻 子通常會面對許多挫折與衝突,而隨著她們因應挫折方式的不同,也會產生旣苦且怨、 苦而不怨的心理反應。如果妻子是以忍耐服從的方式調適婚姻困境,長久下來很容易感 到既苦且怨;但是如果她是以隔離或逃避的方式來調適,雖然生活中仍會有處處受限的 「苦」 ,但對婚姻卻不致有太多的「怨」 。而「苦而不怨」或「旣苦且怨」的心態,都可 能形成維繫新婚夫妻未來長期穩定關係的障礙。 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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