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試著以英國劍橋大學的 EIRs(以下簡稱為劍橋 EIRs)內容為基礎,英國 EIRs Guidance 為輔,配合上一章所提到的國內社會住宅新建工程資訊需求、目前 地方政府已經提出的資訊規範,以及本所近年 BIM 研究成果,參照 BIFM 在研訂其 EIRs 指南時收集到的建議,就國內新建社會住宅 EIRs 指引在引用國外文件內容時,
需調整為進行探討說明,並將 EIRs 資訊需求分析方法、美國 COBie 指南等納入指 引的進階參照資料,最後再所擬出的草案、英國劍橋大學的 EIRs 原文等資料置於附 錄。
第一節 主要採用內容
本研究囿於人力資源,以及認為國內初步推動時應以簡易可行為原則,先不採 用國外文獻中所提到關於工地安全衛生、模型資訊安全等應用、資訊品質管理等內 容。其它部分均採用調整納入草案中。以下就幾個重要部分作進一步說明。
一、適用的規範
依照 EIRs Guidance,適用的規範是有關於設定工程專果成果交付的相關標 準,以及如何管理協調及檢討的過程。指定用於個別專案的核心規範及標準之定義,
如以下英國已公布的相關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
1. PAS1192-2—BIM 協同作業指南
2. BS1192:2007—建築資訊版本管理作業指南
3. COBie-UK-2012—英國建造與營運資訊交換格式標準 或建議採用其他和 BIM 具明確關聯的標準,如:
1. BS7000 系列—設計管理系統 2. BS8534:2011—營造採購政策 3. BS10012—資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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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AS 55-1:2008—資產管理
而劍橋 EIRs 除了將前述的建議納為專案核心標準外,同時也增加了 UniClass、
英國皇家建築師協會的工作指南、CIC 的 BIM 合約附款等英國業界提供的指引文件,
關於模型定義級別,依照 EIRs Guidance 的說明,其目的是規定專案各階段進
行資料投交時的資訊含量需求。草案則建築可參考本所 BIM 協同作業指南或是劍橋 EIRs 的內容擬定,可以產製 CIC(Construction Industry Council、英國營造業協 會)所建議的 BIM 協定文件內所包含的模型製造及交付表(Model Production and Delivery Table,以下簡稱 MPDT)。MPDT 依照合約目的定義了模型規模以及在專 案各階段的細節層次。MPDT 必須完整且定期更新,且包含以下說明事項:
1. 工作階段分段時程表
2. 各工作階段預定的模型細節層次 3. 使資料投交和工作階段一致
4. 細節層次的定義。例如,PAS 1192-2 公佈的定義
5. 工程專案的各個工作階段依照(RIBA 工作計畫 28,以下簡稱 RIBA PoW)
所需的發展程度和明訂負責提供該資訊的一方。
在面積計算方面,因為涉及業主端需求,目前國內社會住宅維護管理上,本研 究尚未收集到類似劍橋 EIRs 的明確分類計算需求,草案建議應由社會住宅業主端自 行依照個案條件設定。
三、其它部分
有關廠商適任能力、資訊建置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等部分,因為就本研究過程 中尚未確認國內有類似的指引文件,因此均在文字調整後,納入草案提供業主端參 考。在臺北市政府公共住宅智慧社區建置規範手冊中有關 BIM 應用施工階段的部分 有提到 BIM 協作會議的作業要求,草案中所採用的資訊建置管理、計畫執行管理建 議事項,可作為其會議檢討的依據。
第二節 研擬 EIRs 的準備工作
從劍橋 EIRs 的內容可知,即使在英國政府有完整 BIM 推動政策下,如劍橋大 學這樣規模的業主在擬訂自身用的 EIRs 時,在原則性的說明文字之外,可以從其附 件中有許多詳細的規定,可以看出業主為了解自身的資訊需求,是需要自已去研析 了解並整理提出,而不是由工程專案的承包商來替業主端設想建築物續維護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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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因此,在研擬 EIRs 時,原則說明容易套用,但附件中的各項規定卻因為涉及 資訊技術較深,對業主端較為陌生,而形成一個對業主端而言較容易被故易忽視的 工作。而要備妥這些關鍵的附件規定,本研究草案,也將納入在文獻回顧中所提到 的 EIRs 資訊需求分析方法、美國 COBie 指南等文件,作為進階參照資料,協助業 主端無論是自行或是委外研析辦理,都可以參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