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旅遊地點
一、旅遊地點的類別
Goeldner & Ritchie(2006)認為旅遊地點是決定人們旅遊的因素,為觀光系 統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沒有旅遊地點吸引觀光客到達目的地,像交通、住宿、餐 飲這類的觀光服務需求量就可能減少。旅遊地點則可分為:
(一)自然景點(Natural attractions)
指山水風景、海景、公園、山岳、植物、動物、海岸、島嶼等。
(二)文化景點(Cultural attractions)
指歷史遺址、考古遺址、建築、美食、紀念碑、產業設施、博物館、少數民族、
音樂廳、劇場等。
(三)活動(Events)
指大型活動、社區活動、慶典活動、宗教活動、體育活動、商業展覽活動、聯 合展等。
(四)遊憩(Recreation)
指觀光遊覽、高爾夫、游泳、網球、健行、自行車、雪地活動等。
(五)娛樂景點(Entertainment attractions)
指主題園、遊樂園、賭場、電影院、購物設施、藝術表演中心、複合式運動場 景點的分類方式有很多,自然景點是使人們從事旅遊活動的主要動機,得以享受自 然、紓解身心及從美景中得到新的啟發,歷史性的景點吸引觀光客並感動他們,使 觀光客可以學習到當代已消失的文明,遊憩性的景點提供觀光客容易參與的休閒活 動及活動設備,商業性的景點,主要靠紀念品及藝品交易來吸引觀光客,產業性的 景點以製造業者工廠之旅來吸引觀光客,如水晶博物館或釀酒廠等。
二、臺灣旅遊地點的重要性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來台觀光統計年報,在 1999 至 2010 年來臺旅遊市場觀光目 的相關指標值中(如表 2),可看出在來臺旅客人次、觀光外匯收入、觀光目的旅客 人次、觀光目的旅客帄均每人每日消費為上昇趨勢,而來臺旅客整體滿意度則高達 九成以上,旅客來臺重遊比率亦有 33%以上,換句話說,每三位來台旅客中就有一 位是再次光臨台灣的。
表 2 1999 至 2011 年來臺旅遊市場觀光目的相關指標值
指標 1999 年 2010 年 2011 年
來臺旅客人次 440 萬人次 557 萬人次 609 萬人次
觀光外匯收入 68.16 億美元 87.19 億美元 110.65 億美元
觀光目的旅客人次 230 萬人次 325 萬人次 363 萬人次 觀光目的旅客帄均每人
每日消費
227.27 美元 242.39 美元 280.41 美元
來臺旅客整體滿意度 90% 93% 93%
旅客來臺重遊比率 40% 33% 35%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來台觀光統計年報(2011)。
表 3 為 2011 年吸引受訪旅客來臺觀光因素。
表 3 2011 年吸引受訪旅客來臺觀光因素 (單位:人次/每百人次)
項目
風光 景色
菜餚
臺灣民 情風俗 和文化
人民 友善
歷史 文物
水果
距離居 住地近
物品 價格
相 對 次 數 60.80 41.37 34.80 26.28 24.57 20.37 19.41 18.22 註:1. 資料來源為交通部觀光局來台觀光統計年報(2011)。2.原調查題目「吸引
受訪旅客來臺觀光因素」為複選題。
可看出吸引旅客來臺觀光因素依序為風光景色(每百人次有 61 人次)、菜餚(每百 人次有 41 人次)、臺灣民情風俗和文化(每百人次有 35 人次)、人民友善(每百人次有 26 人次)、歷史文物(每百人次有 25 人次)等。即「風光景色」、「菜餚」與「臺灣民
情風俗和文化」為吸引旅客來臺觀光主要因素。可見台灣觀光區景點對這些來臺旅 客是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另就國內旅遊情形而言,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調查資料顯示,在國內的旅遊目的 觀察(見表 4),100 年民眾主要因「觀光、休憩、度假」目的旅遊者占 83%,而有 16%是「探訪親友」,與 99 年比較,「純觀光旅遊」的比例增加 2 個百分點,而「探 訪親友」的比例則減少 3 個百分點。
表 4 國內旅遊目的調查 (單位:%)
旅 遊 目 的 2011 年 2010 年
合 計 100.0 100.0
觀光 休憩 度假
小 計 82.5 79.4
純 觀 光 旅 遊 66.3 64.5
健 身 運 動 度 假 5.4 4.7
生 態 旅 遊 4.3 4.3
會 議 或 學 習 型 度 假 1.8 1.4
宗 教 性 旅 行 4.7 4.5
商 ( 公 ) 務 兼 旅 行 1.0 0.9
探 訪 親 友 16.4 19.6
其 他 0.1 0.1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來台觀光統計年報(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