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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焦點團體

第四章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調查與分析

第二節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焦點團體

一、抽樣議題:

1) 由於研究時間短,研究範圍廣,故抽樣因子必須在研究方法裡去限

定抽樣族群,這對於研究擴張性會有所影響;然研究團隊於一開始便仔細點出抽樣族群 解釋,給予正面肯定。(A-1)

2)居家抽樣非常不容易,因為會牽扯到每個住戶認知的不同,建議抽

樣可能可以改為各區抽特定集合住宅,針對住戶的問卷與研究團隊實際測繪作交叉比 對,或許從中找出研究的因子與相關議題關聯性。(A-3)

二、交叉比對與統計分析議題:

1)此研究交叉分析本身只做百分比的描述統計,並沒有去針對統計上

的顯著性去做分析,這樣會比較無法了解樞紐分析中間有特殊的這個參數、特殊的變 項,與其他的變項間的差異。(A-1)

2)在平均值上的差異性可能建議用 onewayanova 單因子變因數分析,可能這兩個統 計的部分比對下去的話,會對此後續研究作為更有用的資料庫。(A-1、A-3)

3)單純的統計與交叉比對,可能會無法顯著告知相關因子之間的關聯性;例如:老 人比例大約有 13%,但老人他是用輪椅,或用這個拐杖,或用助行器;輪椅在浴室、或 在門檻、或在什麼地方的危險性與事故發生種類,無法從交叉比對統計表裡看出。(A-1、

A-2、A-3)

4)拿拐杖的、拿助行器的、使用輪椅的行動不便者,目前發生的問題的大概有哪些?

是不是可以更細的去做分析,以利統計因子對於未來設計可以提供更多的參考因子。

(A-2)

5)居家住宅有許多不經意的東西都會妨害到我們,讓我們發生危險,假使研究統計 可以把這些危險性分類統計分析,或許對於研究會更有貢獻。(A-2)

6)問卷的事故發生種類,僅提出事故種類,並給予一個平均數;但事實上每個事故 的發生的危害性不一,若只針對行為去分析,會變成無法針對事故的危害性所產生的權

重去作分析,這樣的結果,會讓我們知道居家浴室會讓人滑倒,但並不知道為什麼會滑 倒;倘若研究結果告知滑倒因子,或許會加速改善相關建議。(A-2、A-1、A-3)

7)此研究的實質上還需針對可能成為政策上的擬定,然政策上擬定會有牽扯到規 模、頻率的問題,因為研究上看不出北部與南部,例如收入水準上、產業型態等議題,

可能都會牽扯到政策補助上的擬定。(A-2、A-3、A-6)

貳、由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的問題緩急談配套辦法與改善建議 一、現況問題議題:

身障者住於公寓住宅,因就醫需要而自行上下樓有困難,必須藉助升降機的協助;

但是,政府考慮短期內不可能解決,而把它視為中程或長程計畫。這以身障者的使用角 度,卻是不能再等待的問題,希望政府可以真正去重視需求面,給予身障者應有的權利。

(B-4)

二、機會教育議題:

對於行動不便者應持有人性化的基本態度,給予彼此的尊重,透過身障者設施使 用,當作一個正面教育,以逆向思考的方式來教育社會大眾,讓社會大眾與身障者聊解 更多設施及使用空間。(B-4、B-3)

三、規劃設計議題:

1)整個大社會的環境障礙對於身障者、行動不便者或老人在生活上往往造成許多不 便之處。集合住宅的改善,一方面考慮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是要「好的設計」,以一個 直接的對象,針對他的需求、狀況去設計,但又要客觀及符合經濟層面,是一個全面化 的通用設計,最重要的是站在人權的角度在做。通用住宅這個設計觀念,是指你現在用 不到,但有把它的空間保留下來,當需要的時候可以很快的裝設這些設備,這樣的觀念 應給一個正面的教育於社會大眾。人的生命週期有其他不同的階段跟需要,期待未來能 用這樣的角度來看未來去做設計。(B-4、B-5)

2)對於如何落實一些配套方法與改正建議,改善項目第一個是安全上落實,第二個 是對於不管行動不便者或老人於使用設施上的使用差異與標準制定不一。對於社區環 境,里長應要去了解社區有多少老人?多少真正行動不便者?配合相關法規修改,才能 去落實這些方法。(B-3)

肆、法規條款議題:

1)關於交通部違規拖吊復康巴士,應類比照救護車,因行動不便者速度比較慢,往 往 10 到 20 分鐘,巴士就被托吊,政府應謹慎考量並且每個縣市至少要有一部復康巴士 且備有爬梯機。(B-6)

2)建築環境,要能夠秉持通用設計概念,從措施、輔助、誘導式規劃設計的角度去 設計,對於建築物的外觀都可以花錢換新,為何不無障礙環境卻遲遲不能克服。法規不 只是建築法,整合連接相關法令,例如:福利法規、交通法規等,整體一起思考,奠定 參考性的誘導規範,才能真正面對問題提出可行性。而志工的協助,僅能為一種補充方 法之一,應該還是需要其他的方式來協助。過去申請「低收入戶」,如果有房子絕對是 不通過的,現今對於低收入戶政府應給予適當的分級社會補助,現在分為 0 級到 10 級。

在執行面向,依照中央的規範而授權地方的執行,如果地方尚未做好,中央就必須罰則 地方。日本有一種叫做「優質住宅」,就是規範了最低消費,譬如說老人的臥室,一定 要九點幾平方公尺以上,假設能夠蓋到十點七六,那就給融資,日本政府也對身障者提 供幫忙租屋的服務,更於 2005 年提出「愛心法規」,針對特殊身體不便與行動不便者,

可以讓你在特殊的建築物裡面,可以很 smooth。「愛心法規」將無障礙法規融合老人福 利法與交通法,這是未來我們將朝向突破的目標。 (B-3、B-5、B-6、B-7)

3)台灣現在目前的階段大概是福利階段,但是事實上福利不是最終的階段。北歐就 有所謂 WERYHYTION 的概念,人權就是把它變為一種服務,意思是說我們老人福利法把 它變為老人服務法,但現階段的問題就是資金的不足而無法實行。(B-7)

伍、居家照護議題:

我們現階段需要比較關心的是為老人家、身心障礙者與社會大眾的交集,當他們的 生活圈如越來越縮小,活動也就會跟著減少,人際關係就會越來越封閉,心情也就會變 差,這樣的現象是我們要特別關心注意的。以日本來說他們有所謂的「居家照顧」, 他 們有他們的配套,譬如說國民年金、團體照顧計入險,他們已經把福利變為一種商品,

你可以買你要的。(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