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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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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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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 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2)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 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A Research into the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of Old Congregate Housing for Aging Society. 計畫主持人:何明錦 協同主持人:陳政雄 研究員:王武烈. 所長 建築師. 建築師. 研究助理:宋承翰. 研究生、朱培蓉. 研究生. 尹道鏹. 研究生、林佳慧. 研究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3) 目次. 目次 表次 …………………………………………………………………………………………Ш 圖次. ………………………………………………………………………………………I. 摘要 …………………………………………………………………………………………I.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研究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6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研究步驟…………………………………………………………7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研究進度…………………………………………………………9 第五節 名詞定義 ……………………………………………………………………11 第二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第一節 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12 第二節 日本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26 第三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之相關法令 第一節 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之相關法令 ………………………………………53 第二節 美國集合住宅無障礙化之相關法令 ………………………………………59 第三節 日本集合住宅無障礙化之相關法令 ………………………………………62 第四章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調查與分析 第一節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現況調查 ……………………………………63 第二節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焦點團體……………………………………102 第三節 高齡者的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現況調查…………………………103 第五章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目標與策略 I.

(4)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第一節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目標…………………………………………140 第二節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策略 ………………………………………140 第六章 結論與後續工作之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49 第二節 後續工作 …………………………………………………………………152 第三節 建議 ………………………………………………………………………152 附錄 附錄一: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手冊草案 附錄二:期初審查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附錄三:期中審查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附錄四:期末審查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附錄五:問卷調查表 附錄六:焦點團體逐字稿 附錄七:各次小組會議紀錄 參考文獻. II.

(5) 表次. 表. 次. 表 1-1 高齡者的居住安排……………………………………………………………3 表 1-2 身心狀況與居住形態…………………………………………………………4 表 1-3 研究進度與工作項目 ………………………………………………………10 表 2-1 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 …………………………………………18 表 2-2 日本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 …………………………………………33 表 4-1 全區問卷發送數分析 ………………………………………………………67 表 4-2 全區性別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82 表 4-3 全區性別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82 表 4-4 全區性別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82 表 4-5 全區性別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82 表 4-6 全區年齡與身心狀況交叉比對表 …………………………………………83 表 4-7 全區年齡與居住狀況交叉比對表 …………………………………………83 表 4-8 全區年齡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84 表 4-9 全區年齡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84 表 4-10 全區年齡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84 表 4-11 全區年齡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85 表 4-12 全區身心狀況與居住情況交叉比對表……………………………………85 表 4-13 全區身心狀況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86 表 4-14 全區身心狀況與事故次數交叉比對表……………………………………86 表 4-15 全區身心狀況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86 表 4-16 全區身心狀況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87 表 4-17 全區居住地點與住宅類型交叉比對表……………………………………87 表 4-18 全區居住地點與住宅坪數交叉比對表……………………………………87 表 4-19 全區居住地點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88 表 4-20 全區居住地點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88. III.

(6)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表 4-21 全區居住地點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88 表 4-22 全區居住地點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88 表 4-23 全區居住狀況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89 表 4-24 全區居住狀況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89 表 4-25 全區居住狀況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90 表 4-26 全區居住狀況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90 表 4-27 全區住宅類型與住宅坪數交叉比對表……………………………………91 表 4-28 全區住宅類型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91 表 4-29 全區住宅類型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92. 表 4-30 全區住宅類型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92. 表 4-31 全區住宅類型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92. 表 4-32 全區住宅類型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93. 表 4-33 全區住宅坪數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 …………………………………94. 表 4-34 全區住宅坪數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94. 表 4-35 全區住宅坪數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94. 表 4-36 全區住宅坪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95. 表 4-37 全區住宅坪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95. 表 4-38 全區住宅戶數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96. 表 4-39 全區住宅戶數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96. 表 4-40 全區住宅戶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97. 表 4-41 全區住宅戶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97. 表 4-42 全區事故種類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表 4-43 全區事故種類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98. …………………………………98. 表 4-44 全區事故種類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99. 表 4-45 全區事故發生次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00 表 4-46 全區事故發生次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00. IV.

(7) 表次. 表 4-47 全區使用輔具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01 表 4-48 全區高齡者有效問卷數分析 ……………………………………………105 表 4-49 全區高齡者性別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20 表 4-50 全區高齡者性別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21 表 4-51 全區高齡者性別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21. 表 4-52 全區高齡者性別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21. 表 4-53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身心狀況交叉比對表. ……………………………122. 表 4-54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居住狀況交叉比對表. ……………………………122. 表 4-55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22. 表 4-56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22. 表 4-57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23 表 4-58 全區高齡者年齡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23 表 4-59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與居住情況交叉比對表 …………………………124 表 4-60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24 表 4-61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與事故次數交叉比對表 …………………………124 表 4-62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24 表 4-63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25 表 4-64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住宅類型交叉比對表 …………………………125 表 4-65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住宅坪數交叉比對表 …………………………125 表 4-66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 …………………………125 表 4-67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26 表 4-68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26 表 4-69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26 表 4-70 全區高齡者居住狀況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27 表 4-71 全區高齡者居住狀況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27 表 4-72 全區高齡者居住狀況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28. V.

(8)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表 4-73 全區高齡者居住狀況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28 表 4-74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住宅坪數交叉比對表 …………………………129 表 4-75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 …………………………129 表 4-76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30. 表 4-77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30. 表 4-78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0. 表 4-79 全區高齡者住宅類型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31. 表 4-80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與住宅戶數交叉比對表. ………………………131. 表 4-81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31. 表 4-82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32. 表 4-83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3. 表 4-84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33. 表 4-85 全區高齡者住宅戶數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134. 表 4-86 全區高齡者住宅戶數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134. 表 4-87 全區高齡者住宅戶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5. 表 4-88 全區高齡者住宅戶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35. 表 4-89 全區高齡者事故種類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表 4-90 全區高齡者事故種類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36. ………………………136. 表 4-91 全區高齡者事故種類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7. 表 4-92 全區高齡者事故發生次數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8 表 4-93 全區高齡者事故發生次數與使用輔具交叉比對表 ……………………138 表 4-94 全區高齡者使用輔具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139 表 5-1 既有高齡者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目標與策略 表 5-2 無障礙環境法令體系. ………………………141. ……………………………………………………143. 表 5-3 各國既有建築物無障礙改善之法令規定. VI. ………………………………144.

(9) 表次. 表 6-1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後續工作 …………………………………152 表 6-2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策略之實施計畫 ……………………………153. VII.

(10)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圖. 次. 圖 1-1 高齡化與居住服務的三階段…………………………………………………2 圖 1-2 研究流程. ……………………………………………………………………9. 圖 4-1 全區性別統計圖 ……………………………………………………………68 圖 4-2 全區年齡統計圖 ……………………………………………………………68 圖 4-3 全區身心狀況統計圖 ………………………………………………………68 圖 4-4 全區居住安排統計圖 ………………………………………………………68 圖 4-5 全區居住地點統計圖 ………………………………………………………69 圖 4-6 全區住宅型態統計圖 ………………………………………………………69 圖 4-7 全區住宅坪數統計圖 ………………………………………………………69 圖 4-8 全區每棟戶數統圖 …………………………………………………………69 圖 4-9 全區事故種類計圖 …………………………………………………………70 圖 4-10 全區事故數統計圖…………………………………………………………70 圖 4-11 全區事故發生地點統計圖…………………………………………………71 圖 4-12 全區使用輔具統計圖………………………………………………………71 圖 4-13 全區共同進口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4 圖 4-14 全區共同門廳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4 圖 4-15 全區共同樓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5 圖 4-16 全區共同電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5 圖 4-17 全區共同走廊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6 圖 4-18 全區室內玄關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6 圖 4-19 全區室內走廊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6 圖 4-20 全區室內樓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7 圖 4-21 全區家用電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7 圖 4-22 全區更衣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78. 圖 4-23 全區浴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78. VIII.

(11) 圖次. 圖 4-24 全區廁所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79 圖 4-25 全區廚房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79 圖 4-26 全區餐廳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80 圖 4-27 全區起居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80 圖 4-28 全區臥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81 圖 4-29 全區陽台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81 圖 4-30 全區高齡者性別統計圖. …………………………………………………68. 圖 4-31 全區高齡者年齡統計圖. …………………………………………………68. 圖 4-32 全區高齡者身心狀況統計圖. ……………………………………………68. 圖 4-33 全區高齡者居住安排統計圖. …………………………………………106. 圖 4-34 全區高齡者居住地點統計圖. …………………………………………107. 圖 4-35 全區高齡者住宅型態統計圖. …………………………………………107. 圖 4-36 全區高齡者住宅坪數統計圖. …………………………………………107. 圖 4-37 全區高齡者每棟戶數統圖. ……………………………………………107. 圖 4-38 全區高齡者事故種類計圖. ……………………………………………108. 圖 4-39 全區高齡者事故數統計圖 ………………………………………………108 圖 4-40 全區高齡者事故發生地點統計圖 ………………………………………108 圖 4-41 全區高齡者使用輔具統計圖 ……………………………………………109 圖 4-42 全區高齡者共同進口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2 圖 4-43 全區高齡者共同門廳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2 圖 4-44 全區高齡者共同樓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3 圖 4-45 全區高齡者共同電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3 圖 4-46 全區高齡者共同走廊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4 圖 4-47 全區高齡者室內玄關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4 圖 4-48 全區高齡者室內走廊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5 圖 4-49 全區高齡者室內樓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5. IX.

(12)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圖 4-50 全區高齡者家用電梯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6 圖 4-51 全區高齡者更衣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6. 圖 4-52 全區高齡者浴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7 圖 4-53 全區高齡者廁所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7 圖 4-54 全區高齡者廚房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8. 圖 4-55 全區高齡者餐廳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8. 圖 4-56 全區高齡者起居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9 圖 4-57 全區高齡者臥室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119 圖 4-58 全區高齡者陽台安全性與便利性統計圖 圖 5-1 住宅無障礙改善系統概念圖. ……………………………120. ……………………………………………146. X.

(13) 摘要. 摘要 關鍵詞: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備. 壹、研究緣起 由於人口結構的轉型,促成人口老化的現象,我國於民國 82 年底進入高齡化社 會。由於平均壽命的延長,衍生許多養老的課題;由於家族形態的改變,造成三代同 堂的式微;由於雙薪家庭的增多,使得在宅照顧的困難。因此,愈來愈重視完善的居 住空間,以因應高齡化社會的各種現象。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的資料指出,民國 95 年我國的住宅總戶數已增加為 7,394,758 戶。又,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指出,民國 95 年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按用途別分, 其住宅(H2)的戶數合計為 124,138 戶,僅占當年住宅總戶數的 1.68%。也就是說,我 國有 98.32%已使用的既有住宅。其中,包含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 個居住單位元以上的既有集合住宅。這些既有集合住宅的居住空間是否可以因應高齡 化社會的需求,是否可以無障礙改善,如何無障礙改善,是個值得探討的課題。 貳、研究目標 營建署 95 年 11 月完成研訂之「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中,將無障礙住宅之推 動建置列為具體措施之ㄧ。基於此一使命,本研究性質定位為技術推廣,將以研究成 果的實用性與可行性,提供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用。其研究目標包 括: 1)瞭解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的實態狀況與法令限制。 2)分析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的問題需求與目標策略。 3)提出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的改善建議與技術手冊。 叁、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將以文獻資料探討,設定研究主題之內容;以調查訪談測繪,徹底瞭解既 有集合住宅居住空間的現況、發現問題;以焦點團體進行資料收集與議題開發,作為 研訂「既有集合住宅改善之設計手冊草案」的參考。 並且,定期召開研究小組會議,以交換研究發現、資料流通、資訊整合與議題統 XI.

(14)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整。研究期程中,向委託單位舉行研究成果的期中報告。結案前,向委託單位舉行研 究成果的期末報告。 肆、重要發現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的具體落實改善之目標為:建構清楚而可行的法令系 統、建立充實而健全的補助制度、提供明確而實用的技術指導等三項。並且,涵蓋檢 討無障礙改善之相關法令體系、修正建築法令之適用規定、另訂既有建築物的法令專 章、增加無障礙設施之設置項目、編列足夠的經費預算、簡化申請程序與提供資訊與 經濟支援、增進各種專業職種的合作、發現執行的問題癥結、充實設計手冊的內容等 九大改善策略。 伍、主要建議事項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策略之實施計畫,宜分為短程計畫、中程計 畫、長程計畫等三階段。由內政部營建署為主辦機關,由內政部所屬相關機關及內政 部建築研究所為協辦機關,依據實施計劃編列預算,依據各階段之後續工作項目,達 成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目標。. XII.

(15) 摘要. ABSTRACT Keywords: aging society,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barrier-free facility, barrier-free equipment. One. Origin of Research Transformation in demographic structure gave rise to an aging population. Toward the end of 1993 Taiwan became an aging society. Extension of life expectancy has engendered many nursing issues. Due to change of family structure, three-generation. households. are. disappearing.. Increasing. number. of. double-income families has made home care difficult. Therefore, a sound living environment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response to various situations of an aging society. According to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Department of Population, the total number of households in Taiwan totaled 7,394,758 in 2006.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data indicates 124,138 building occupation permits were issued in 2006,which accounted for only 1.68% of all the residential units (H2). In other words, 98.32% of all the existing housings are in use. Here, congregate housings that share common site, space or facility or involve 3 residential units or more are included. Whether these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s can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an aging society or can be turned into barrier-free facilities, and how they can be converted into barrier-free facilities are issues that deserve our attention. Two. Research Objective In the “Overall Housing Policy Implementation Proposal,” it formulated in November 2006,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lists promo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barrier-free housing as one of the primary measures. Based on this. XIII.

(16)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mission, the essence of this study is defined as technology promotion. The findings of the study will be applied to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for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Research objectives include: 1) To understand current status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pertinent to barrier-free facilities and legal constraints. 2) To analyze barrier-free requirements and goal strategy of Taiwan’s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3) To propose recommendation and technical manual pertinent to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of Taiwan’s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Three. Research Method and Process Through documentation exploration, this study will establish content of the research theme. Through investigation interview and survey, it develops thorough understanding current conditions and problems of residential space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Through focus group, it collects information and develop issues as reference for formulating “Draft of Design Manual for Improvement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Furthermore, periodical research team meeting is held for research finding exchange, data sharing, information and issue integration. In the course of the study, a mid-term progress report on the findings is submitted to the client. Before the case is closed, a final report is submitted to the client. Four. Important Findings The 3 goals for improvement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include: constructing a clear and feasible legal system, establishing a solid and sound subsidy system, and providing specific and practical technical guidance. In addition, 9 improvement strategies are also defined: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legal systems related to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revising applicable provisions of building codes, introduction of special chapter for existing buildings, addition of XIV.

(17) 摘要. items of barrier-free facility, preparation of sufficient budget, simplification of application procedure and provision of information and financial support, enhancement of cooperation among different professional disciplines, discovery of critical implementation problems, and enrichment of the content of the design manual. Five. Major Recommendations The implementation proposal for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in an aging society needs to be divided into 3 phases: short-range project, mid-range project and long-range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shall be given charge over the undertaking and assisted by concerned agencies of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nd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The budget is to be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proposals. Based on follow-up works of each phase, we can attain the goal of barrier-free improvement of existing congregate housing in an aging society.. XV.

(18)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要在說明研究緣起與研究目的、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研究方法及研究步 驟、研究流程與研究進度,以及名詞定義。.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研究目的. 壹、研究緣起 一、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 我國由於人口結構轉型,促成人口老化現象;由於平均壽命延長,衍生許多養老課 題;由於家族形態改變,造成三代同堂式微;由於雙薪家庭增多,使得在宅照顧困難。 因此,社會保障對高齡化社會也就愈來愈重要,也不得不愈來愈重視居住空間的品質, 以因應高齡化社會的各種現象。 這些社會保障,包括:全民健保、公費制度、醫療保健設施的「醫療保障」,就業 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津貼、社會救助的「經濟保障」,社會服務、居家安養、機構設 施的「服務保障」,以及住宅改造、高齡者住宅、社會住宅與社區營造的「居住保障」 等(三浦文夫,1994)。 因應身心狀況的居住空間,被視為社會福利的基礎。高齡化社會中,日常生活動作 能力的不方便,造成水平移動、垂直移動的困難。因而,輔具成為生活必需品,急救系 統成為必要設備;單元尺寸、空間規模都必需重新組織;既有住宅必需以重建、整建、 維護等方式進行住宅改造,以因應高齡者的生活需求。 二、高齡化與居住服務 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與高齡者的居住服務有著密切的關係(圖 1-1)(伊藤明 子,1994)。 當老年人口比率在 10%以下時,為了確保照顧品質、節省社會成本,必須將分佈在 各地的需要照顧的高齡者集中到機構設施裡,由專業人員給予最好的服務。 當老年人口比率在 10-15%時,為了確保高齡者居住環境的安全、舒適,以及晚年的 親情,必須於社區開發中,依據老年人口比率規劃「社區高齡者住宅」。 當老年人口比率超過 15%時,為了照顧多數高齡者的身心狀況與居住品質,必須全 1.

(19) 第一章 緒論. 面實施在宅服務,24 小時施行居家照顧,由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支援設施。 圖 1-1 高齡化與居住服務的三階段 封閉系統. 開放系統. 低 老. 多 10%以下. 少. 機構設施. 年. 照. 私. 人 口. 高齡者住宅. 10-15%. 密. 比 率. 顧. 性. 在宅服務. 超過 15% 高. 少 大. 大. 小 集合規模. 資料整理:陳政雄 2001(伊藤明子 1994) 三、高齡者的居住安排 「居住」是人類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某一時空下,與週遭的人、事、物發生密切的 關係。對高齡者而言,是個充滿故事的生活場所,愈久愈純、愈老愈香,會帶給居住者 無限的回憶與滿足。相反的,遷徙、離別一個久居、住慣的地方,會帶給居住者的不安 與遺憾。因此,高齡者的居住安排不能不妥善為之;稍有變動,都會帶給居住者許多困 擾。 高齡者的居住安排大致可以分為兩大種類:「居家」與「機構」(表 1-1)。大部分 的人都希望居住在自己的家裡,小部分的身心障礙者及需要照顧的人會住到機構裡。 我國的女性、已婚、子女多、年齡大、行動不便、教育程度低、本省籍的父母與子 女同住的比率較高(孫得雄等,1997),男性、教育程度高、所得高、就業的父母與子女 同住的比率較低。. 2.

(20)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表 1-1 高齡者的居住安排 居家 同住 同堂 定住 輪住 鄰居 部分 完全 分住. 近居 獨居. 機構. 共室 個室. 資料整理:陳政雄 2004 由於婆媳之間的緊張與母女之間的關係相比,守寡的母親比較傾向與女兒家同住, 而都市及城鎮的父母較鄉村父母更可能與子女同住(關華山,1996)。 當社會保障周全,可以自立生活時,將促使較多的人採取分住的居住安排(伊藤明 子,1994)。 未婚、離婚或無子女的高齡者,無法自立生活又無親人扶養時,必須接受機構的居 住安排。即使有親友,依附於親友的家,並非長久之計,也不見得比住到機構裡好(關 華山,1996)。 四、身心狀況與居住形態 人生的過程中,隨著年紀的增加或意外的事故,身心狀況會發生變化。不同身心狀 況的人,各有不同的生活能力;不同的生活能力,需要不同的居住安排;不同的居住安 排,提供不同的居住形態(表 1-2),以造就安全、安心、安定的居住場所。因此,社會 必須提供多樣而優質的無障礙化、通用化居住空間,以滿足不同身心狀況的人的生活需 求。 善於保養身心、注意生活習慣的人,可以維持一段比較長的健康期。這些人,跑、 跳、走都沒有問題,生活起居可以自理,可以居住在「一般住宅」。 不善於保養身心、不注意生活習慣的人,慢性病纏身、體力衰退,生活起居需要輔 具,已經進入行動不便的障礙期。生活起居可以自理的,可以居住在「服務住宅」。生 活起居不能自理,需要別人幫忙的,可以居住在「照顧住宅」。這些住宅都必須是整體 3.

(21) 第一章 緒論. 性的無障礙化環境與通用化設計,再加上軟體的社會服務機能,才能滿足高齡化社會的 生活需求。 表 1-2 身心狀況與居住形態 身心狀況. 健康期. 障礙期. 臥病期. 移動程度. 可以跑、跳、走. 需要柺杖、輪椅等輔具. 幾乎臥床. 配比%. 75%. 20%. 5%. 生活能力 居 住 形 態. 居 家. 可以自理 一般住宅. 需要別人照顧 服務住宅. 照顧住宅. 轉介到機構. 高齡者住宅 終身住宅. 機 構. 安養 老人之家. 長期照顧(長期照護、養護、失智症) 養護之家. 醫院. 護理之家 安寧病房. 資料整理:陳政雄 2007 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在住慣的家度過晚年,既使身心狀況愈來愈差,居家環境愈來愈 不方便,也希望能改造住慣的家,繼續居住下去;既使不得不搬家,也希望能夠搬到熟 習的地方。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如願以償。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的資料指出,民國 50 年我國的住宅總戶數為 2,002,493 戶,至 民國 95 年我國的住宅總戶數已增加為 7,394,758 戶。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指出, 民國 95 年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按用途別分,其住宅(H2)的戶數合計為 124,138 戶,僅 占當年住宅總戶數的 1.68%。也就是說,我國有 98.32%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既有住宅。其 中,包含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居住單位元以上的既有集合住宅。 這些既有集合住宅的居住空間是否可以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需求,是否可以改善,如何改 善,是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因此,既有住宅的改善比新建住宅牽涉層面較廣,難度較高, 也較為迫切。 貳、研究目的 一、研究目標 我國的社會高齡化是未來一定的趨勢,其速度之快也是世界上少有的例子。為因應 高齡化社會的現象,必先確保完善的居住空間,才能圓滿達成「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目標。 營建署 95 年 11 月完成研訂之「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中,將無障礙住宅之推動 4.

(22)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建置列為具體措施之ㄧ,並要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助辦理住宅無障礙化相關研究。基 於此一使命,本研究性質定位為技術推廣,將以研究成果的實用性與可行性,提供高齡 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用。 其研究目標包括: 1) 了解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的實際狀況。 2) 整理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的法令規定。 3) 分析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的現況問題。 4) 提出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的執行策略。 5) 提供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的手冊草案。 6) 建議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的後續研究。 二、預期成果 本研究案預期對相關施政有下列的成果: 1)對建築發展短中長期方面預期貢獻: 藉由集合住宅、無障礙化、通用化等相關的參考文獻、普查資料、調查資料、法規 議題、政府統計與成果報告等文獻、檔案的整合與分析,短期內不僅有助於瞭解我國既 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的實態狀況與法令規定;中期內,對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住宅性能 評估制度、無障礙化住宅環境規劃、通用化設計等相關研究,將有整合性、連續性研究 的功效,對於優質性生活環境、居住空間的推動與落實,必有相得益彰的成效;長期而 言,本研究成果所提出的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執行策略、手冊草案與後續研 究,對於推動既有集合住宅的無障礙化、通用化之建築環境,將可以作為我國發展福祉 社會的基礎。 2)對於經濟建設或社會發展方面預期效益: 我國的既有住宅占全國住宅總量的 98%,約為 730 萬戶。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 必可發揮長遠性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效果;花費最少、精心改善的舊有集合住宅,不 但可以避免巨額的住宅興建費用,節省龐大的社會成本,將使國家資源應用更為有效; 更可以造就健康、舒適、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促進祥和、公義的社會發展,讓居住 者可以繼續居住在住慣的地方,達成高齡化社會「在地老化」的目標。 5.

(23) 第一章 緒論. 3)對推廣應用計畫的人才培育之預期功能: 藉由本研究的執行過程,從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研究員及研究助理等參與人 員,都可以貢獻所能,結合理論與實務,更深入瞭解我國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的實際狀 況,完成一件早就該做的工作。可以藉由本研究的過程,更清楚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 宅無障礙改善方案與執行細部之操作方法與應用內涵。不但對內政部的建築研究所與相 關單位在推動住宅性能、無障礙化、通用化的居住環境等相關工作上,提供良好的研究 經驗,也可以培育相關的人才,以支援後續相關工作的推動。.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一、研究範圍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之民國 95 年度住宅狀況調查報告中,我國有人居住住宅之類型 (百分比)分為:傳統式農村住宅(8.55%)、獨棟式住宅(18.86%)、雙拼式住宅(5.91%)、 連棟式住宅(34.58%)、公寓或大廈(32.10%)等五類。 又,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章用語定義 21 項規定:具有共同 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稱之為「集合住宅」。因此, 本研究將僅限於連棟式住宅、公寓或大廈之既有集合住宅為改善之研究對象,共計約占 住宅存量的 67%。 並且,以居住空間之無障礙環境改善為主要研究重點。例如:共用進口、共用門廳、 共用樓梯、共用電梯、共用走廊等共用空間,以及家內玄關、家內走廊、家內樓梯、家 用電梯、更衣室、浴室、廁所、廚房、餐廳、起居室、臥室、陽台等自用空間。 二、研究限制 1)本研究案期程有限,將無法按照標準的統計方法,進行合理配額之抽樣,以及實 施檢定分析、多變項分析等。其解決方法,將以較多的問卷份數,由參加無障礙環境研 討會或講習會的關心人士,以及身心障礙者之團體會員等為調查對象;考慮性別、年齡、 身心狀況、居住安排、居住地點、住宅類型、住宅坪數、每棟戶數等因子,分別於北、 中、南、東、離島等不同生活圈,實施封閉式問卷調查,以期涵蓋較廣的調查範圍。並 以簡易的描述統計、交叉分析等方法,發現現況問題的重點。 6.

(24)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2)本研究將挑選數個代表性案例,採派員實地訪談調查進行測繪、拍照。因限於經 費、時間及人力配置因素,將以北部案例為優先。 3)本研究之進行,應於現況調查之前、後招開焦點團體,並於研擬「既有集合住宅 改善之設計手冊草案」之前招開專家諮詢會議。因限於經費、時間及人力配置因素,本 研究僅於期中報告之後,現況問題分析期間,招開一次焦點團體,以聽取業界、官員、 學者、專家、使用者對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化實態狀況的法令限制之改善建議,以及既 有集合住宅無障礙化問題緩急的配套辦法之改善建議,以提高本研究報告的可用性與實 用性。.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研究步驟. 壹、研究方法 一、文獻資料探討: 探討集合住宅、無障礙環境相關之既有參考文獻、普查資料、調查資料、法規議題、 政府統計與成果報告等,加以分析、整理,以利設定研究主題之內容。 二、調查訪談測繪: 依研究主題設定之範圍與架構內容,選取特定的調查對象,進行現況硬體調查及軟 體訪談,以描述統計的調查數據、質化分析的口語論述,整理問題產生的原因、民眾的 需要,以及檢討目前的政策措施等,以徹底瞭解既有集合住宅居住空間的現況,發現問 題。 三、焦點團體: 依研究範圍的問題分析,召集焦點團體,進行資料收集與議題開發,其邀請參加對 象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官員、學者、專家、居民等。 四、研究會議: 定期召開研究小組會議,以交換研究發現、資料流通、資訊整合與議題統整。研究 期程中,向委託單位舉行研究成果的期中報告。結案前,向委託單位舉行研究成果的期 末報告。. 7.

(25) 第一章 緒論.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定位為技術推廣,將以研究結果的實用性與可行性,提供高齡化社會既有集 合住宅居住空間改善之用。其研究步驟如下(圖 1-2): 一、. 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 二、. 集合住宅相關文獻檔案研究,涵蓋:住宅相關的研究文獻資料、法律規定 議題,以及高齡化社會住宅規劃設計理念。. 三、. 確定研究範圍與研究架構。. 四、. 了解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現況與課題,執行既有集合住宅調查訪談測繪工 作,舉辦焦點團體。. 五、. 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問題分析,將初步研究成果向委託單位作期中報告、 修正。. 六、. 研擬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目標與策略。. 七、. 擬定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設計手冊草案。. 八、. 研究成果期末報告與修正。. 九、. 完成研究報告。. 8.

(26)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研究進度. 壹、研究流程 圖 1-2 研究流程 研究緣起. 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 研究目的. 集合住宅相關 文獻檔案研究. 集合住宅相關 研究文獻資料. 高齡化社會集合住宅 規劃設計理念. 集合住宅相關 法令規定議題. 確定研究範圍與架構. 既有集合住宅 調查訪談測繪. 了解既有集合住宅 無障礙現況與課題. 既有集合住宅 無障礙問題分析. 研擬改善目標與策略. 擬定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 改善設計手冊草案. 期末報告與修正. 完成研究報告. 9. 初步研究成果 期中報告與修正. 焦點團體.

(27) 第一章 緒論. 貳、研究進度 本研究之進度及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如表 1-3,從民國 96 年 5 月開始第一項工作之 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於 6 月至 7 月完成第二項之集合住宅相關文獻檔案研究,以及第 三項之確定研究範圍與研究架構等工作項目。於 8 月進入第四項之既有集合住宅調查訪 談測繪的工作階段,於 8 月 28 日通過期中審查。之後,根據各位專家學者及委託單位 的意見,進行研究內容的修正,於 9 月完成第四項之工作。於 10 月、11 月完成第五項 既有集合住宅問題分析及焦點團體、第六項研擬改善目標與策略、第七項擬定改善規劃 設計圖說等工作項目。於 11 月 26 日通過期末報告之後,將根據各位專家學者及委託單 位的意見,進行研究成果期末報告的修正,完成第八項工作。並於 12 月底以前,完成 第九項研究報告的工作項目。 表 1-3 研究進度與工作項目 民國 96 年 工作項目. 05 月. 06 月. 07 月. 08 月. 0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 2 集合住宅相關文獻檔案研究 3 確定研究範圍與研究架構 4 5. 既有集合住宅調查訪談測繪 研究成果期中報告與修正. 0828. 既有集合住宅問題分析 焦點團體. 6 研擬改善目標與策略 7 擬定改善規劃設計圖說 8 研究成果期末報告與修正. 1126. 9 完成研究報告 預定進度(累積數 %). 5. 15. 10. 30. 40. 45. 70. 90. 100.

(28)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第五節. 名詞定義. 本研究之名詞定義,應依現行法令之規定;現行法令未規定者,由本研究參酌相關 研究文獻定義如下: 一、高齡化社會: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規定:當一個社會的 65 歲以上老年人 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 7%,未滿 14%時,稱為高齡化社會。在此期間,社會必須妥善做好 醫療、保健、福利、建築等各項準備,以迎接高齡社會的來臨。 二、既有住宅:已請領建築執照,正在使用中的合法集合住宅。 三、集合住宅: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章用語定義 21 項規定: 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稱之為「集合住宅」。 又,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 95 年度住宅狀況調查報告中,我國有人居住住宅之類型 分為:傳統式農村住宅、獨棟式住宅、雙拼式住宅、連棟式住宅、公寓或大廈等五類。 因此,本研究之既有集合住宅,將僅限於已請領建築執照,正在使用中的連棟式住宅、 公寓或大廈等合法集合住宅。 四、無障礙環境:起源於 1950 年代北歐的「正常化」(normalization) 理念,本意僅為去除建築物的動線上之障礙物,例如:都市街道、公共建築物、住宅空 間的高低差、出入口寬度改善,以及設置引導扶手等建築設施、設備。現代的先進國家, 已經包括:空氣品質、溫濕環境、心理環境等健康環境的範疇。同時,也發展成為社會 參與、制度策略、資訊溝通等,更廣義的無障礙環境的內涵。本研究範圍,將限於既有 集合住宅的建築環境之無障礙化。 五、無障礙建築環境:利用無障礙設施、設備,造就誰都可及、可用的建築物。 六、無障礙設施:整體建築物不可分離的一部份組成物,使每個使用者都可及、可 用的建築設施,例如:室外通路、路緣坡道、坡道、出入口、室內走廊等水平移動設施, 以及樓梯、扶手、昇降機等垂直移動設施,或是停車空間、玄關、客廳、起居室、餐廳、 廚房、臥室、浴室、化妝室、廁所等各部空間設施。 七、無障礙設備:設置於建築設施中,使每個使用者都可及、可用的建築設備,並 可造就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例如:浴廁內的扶手、水龍頭、用水設備、用電設備、 能源設備等建築設備。 11.

(29) 第二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第二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本章主要在說明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以及日本集合住宅無障礙化 相關文獻回顧。並將相關文獻分類說明,以了解我國與日本在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研 究的不同成果。. 第一節. 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雖然,我國於 1993 年底才進入「高齡化社會」 。但是,近二十年來,在建築學的研 究上,由住宅社區規劃與設計規範的研究開始,進入居住行為與環境的生活本質的探 討,專家學者提供各種居住類型,參考各國住宅政策,提出住宅評估的方法。最近,終 於邁入無障礙化、通用化的「終身住宅」概念。 由於集合住宅具有大量化與合理化的優點,可以解決多數人的居住問題,無疑是個 解決住宅問題之最佳住宅型態。但是,常年下來的社會背景及經濟條件之變遷,以及居 住者屬性的改變等因素,導致當時集合住宅的優點已逐漸改變而需要修正、改善。國內 對於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研究論文、檔案、資料等,從 1992 年開始至 2006 年為止, 已有不少學者專家,從不同的角度探討、研究集合住宅的改善辦法。 針對本研究之既有住宅無障礙改善之課題,國內的文獻檔案資料可以分為:「集合 住宅空間構成」 、 「日常意外事故分析」 、 「住宅改造原因與內容」 、 「水平移動的無障礙」、 「單元空間的無障礙」、「無障礙住宅評估」、「無障礙設計規範研究」等六類(表 2-1)。 其中,以「無障礙設計規範研究」為最早、也最多。但是,缺少「垂直移動的無障礙」 之探討,例如:樓梯、升降機等;對於「住宅改善補助制度」的研究也缺乏論述,例如: 資訊的推廣、補助辦法、專業配合等。 與本研究相關的各類論文之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內容、研究成果、結論與建 議,整理如下: 壹、集合住宅空間構成 1991 年開始,陳茂柏以鹿港等 6 個縣市的高齡者為研究對象,以問卷調查、訪談調 查研究方法,探討「台灣地區高齡者在住宅中之居住行為」,提出因應高齡者身心機能 衰退的現象,在居住空間上應考慮安全性、方便性、舒適性的特殊需求(陳茂柏,1991)。 12.

(30)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之後,學者認為三代同堂的普及率依然超越百分之六十,其居住類型包括合院型及 高密度集合住宅,由於人際關係過度緊張所產生的家庭生活不適應或摩擦油然而生。但 是,高齡者的居住空間應兼顧儒家傳統與社會文化背景(關華山,1992),這個理念也必 須落實在設計規範內。 學者也發現,年齡愈增,愈依賴生理性空間,例如:廁所、浴室等。而且,高齡者 並不重視空間分類與空間分界,已將機能融為一體,喜歡「整體空間」(Total Space) 的概念(陳政雄,1999)。不論住宅類型,高齡者日常活動大多在家裡,外出時間不多; 主要活動空間在客廳,以靜態活動為多(趙文弘,1993),也認為高齡者生活空間應設於 地面層(蘇靜麒,1991),以便接近室外空間及緊急避難。 由於住宅室內空間會隨著不同的居住者的生活習慣逐步改變,其原有的空間構成也 隨之產生空間規劃方式的類型與手法的演變。由於個人、家庭、環境變遷對高齡者生活 空間之影響,居家高齡者的生活空間與環境體驗可以歸納出均衡型、擴展型、緊縮型等 三種(蔡淑瑩,2001)。高齡者的居家空間、顏色、照明、溫度及噪音等環境因素,對高 齡者的居住環境都會有所影響(蘇怡文,2002)。 從學者專家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高齡者的居住空間有其獨特性,依據高齡者的身 心狀況、經濟條件、生活方式等因子,有逐漸改變的需求。尤其、當身心狀況衰退時, 生活在無障礙的居家環境是不可或缺的充分與必要的條件。 貳、日常意外事故分析 國內從事日常意外事故的研究分析很少,1990 年「住宅家居安全現況之研究」發現, 住宅意外的誘因歸於設計的疏忽、施工不良、使用不當等三種(陳嘉基,1990)。不論國 內外的案例,意外發生之地點,兒童以客廳為主,居家高齡者以浴廁、樓梯、臥室、客 廳為主(陳嘉基,1997)。 叁、住宅改造原因與內容 研究調查發現,現代住宅的門廳、出入口門寬太窄、設有門檻及高低差,對於高齡 者、身心障礙者、暫時不便者的生活起居都形成障礙。垂直動線僅靠樓梯上下,無法設 置電梯,也使得住宅的上下交通成為問題,迫使高齡者無法下樓外出。同時,地面層也 沒安排高齡者專用的寢室,嚴重影響高齡者的生活品質(曾思瑜、陳茂柏,1999)。這些, 13.

(31) 第二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都是必須及時改善的原因與內容。 黃耀榮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時作問題調查研究」顯示,無障礙設施完全改善之建築 案例中,發現建置錯誤之現象極為普遍,例如:停車空間、坡道、廁所、扶手之錯誤率 皆超過 80%。研究建議,應以調查分析為基礎,深入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應修正之內容(黃 耀榮,1999)。 「無障礙設施分級方式研究」中,比較分析新加坡、香港、美國、日本等 國家無障礙設施規定,檢討障礙者使用需求之特性,提出無障礙環境之分級架構及分級 原則(黃耀榮,2000)。 肆、水平移動的無障礙 生活起居的所有活動可以分為水平移動及垂直移動兩種,其中,水平移動全靠輪椅 的使用,所有無障礙空間、出入口也都以輪椅使用為規範的依據,此類研究十分重要, 卻十分缺乏。 水平移動的無障礙論文中,1992 年的黃心怡分析輪椅使用者移動性及生活動作,並 藉著對住宅環境問卷調查及實地測繪,探究國內輪椅使用者家居環境中行動障礙成因, 發現住宅空間型式對使用輪椅者所造成的問題。希望能從輪椅使用者與一般人在生活姿 勢、動作特性、生活型態的差異性和現況問題的反應上,對住宅空間規模、形式及配置 型態等,提出改善對策及建議。 伍、單元空間的無障礙 都市中心區的公寓式集合住宅的單元空間品質,是否合乎國人居住生活需求,是個 值得探討的課題。學者透過型態設計之理論架構, 以高齡者住宅之單元與族群關係,分 別探討其基本型態及組成型態,藉以建立現代高齡者住宅型態設計系統。 浴廁空間是居住者日常生活基本維生的空間,基於達成一個「安全、安心、安定」 的高齡者居家環境之目標,如何在使用行為及安全性上消除障礙,是個值得重視的問題 (謝嘉浤,1998)。 學者認為,高齡者自立程度低時,以更換房間對應比較多(曾思瑜,1997)。居室是 高齡者重要的生活據點,可以透過高齡者住宅居室的使用行為,探討分析高齡者住宅居 室的相關類型(林淑娟,2005)。. 14.

(32)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陸、無障礙住宅評估 1998 年,黃俊銘於「高齡者居住空間中無障礙操作適合性之研究」論文中,認為營 造高齡族群適合使用的生活起居空間及其設施是非常重要。為使高齡者能夠更方便而安 全的居住,住宅更應該具有無障礙的建築環境設計(胡富傑,2000)。 住宅必需具備可變性,以因應高齡者不同身心狀況之空間需求,使高齡者的晚年依 舊保有持續、主體與安全的居住環境。增強高齡者自立的居家生活條件,讓高齡者能夠 居住於住慣的環境中;即使需要他人照顧,也能減輕照顧者的負擔(謝瑩蕙,2005)。 有學者根據自己研究經驗的累積,並以自己建造的未來養老住宅為案例,分析高齡 者在自宅內所需的設備與空間(林玉子,1997)。並且,告訴讀者如何輕易打造一處適合 高齡者居住舒適的住宅,並提出日本的相關案例(林玉子,2004)。 高齡化問題不僅對老年人帶來影響,對政府財經更是一大挑戰。在居住空間考量 上,高齡退休後能合理使用之「終身住宅」化觀念設計,强調退休後儘可能在宅安養的 時間延長。基本上,國人在老人「在地老化」、「無障礙環境」、「終身住宅」,及因 應未來高齡化社會之如何「自我照護」和「在宅安養」觀念有待加強。 有學者運用使用後評估之模式,強調以居住者的意識面,透過實證分析,來探討高 齡者對於老人住宅居住環境主觀認知的重要程度與使用後滿意度評價間差異之相關因 素。 柒、無障礙設計規範研究 國內對於無障礙設計規範的研究最早,也最多。1983 年,台大土木工程研究所都市 計畫室就開始「老人社區住宅規劃與設計規範研究」,提出對高齡者居住環境體系及相 關配合措施之建議。1986 年,已有學者開始以肢障、視障、輪椅使用者為對象,並依照 行動不便者的需要,分析空間的人體工學尺寸,並附有國外案例(李政隆,1986、郭欽 培,1995)。1990 年,孫宜中對居家設備之使用細節提出建議(孫宜中,1990)。 1996 年開始,有學者探討無障礙環境理念之發展背景及歷史沿革,以及各國主要規 範之特徵,比較我國與各國無障礙環境主要規範之制定與變遷,提出我國今後無障礙環 境規範之方向。建議提升設計規範的品質要求層次,應擴大適用對象及法令規範適用之 建築物範圍,加強相關人才培育(曾思瑜,1996)。 15.

(33) 第二章 國內外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回顧. 如何提供一個符合行動不便者可以獨立到達、進出和使用的空間或區域,已成為國 內無障礙環境的重大課題之一。期能從行動不便者的活動行為差異和現況環境障礙問題 中,對無障礙環境提出外部空間、內部空間及使用設備上的改善建議。針對行動不便者 對輔具的需求,成立輔具中心可以提供行動不便者輔具資訊、諮詢、使用等相關服務。 為了本土的特性,有學者開始探討行動不便者在台灣的現況、觀念的演進、相關法 規與福利措施,主要在致力於相關福利服務的本土化,並期待作為未來政策訂定上的參 考(黃志成、王麗美,2000)。 2003 年,學者開始從事一系列的無障礙環境檢討與研究。首先,比較國內外相關法 令制度,發現國內目前的法令對於住宅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規定、規範之範 圍、應設置之項目較為簡略。建議對集合住宅的共用部分必須具備無障礙環境,對住宅 之自有部份,應鼓勵其考慮未來的變更使用之彈性(廖慧燕,2003)。 接著,發現國內集合住宅共用通路部分使用不便之比例高達 40%,例如:沒有設置 電梯、入口平台有高低差、大門入口太窄及設有門檻等。自有部份也有 50%需要改善, 例如:浴室、廁所、室內走道。由於缺乏改善經費,以及共用通路部份另有住戶協調及 法令限制等問題。建議短期內,應補助改善經費、修正法令;中期,應提供技術協助、 將補助經費列入健保給付;長期,應配合完成整體的居家服務制度(廖慧燕,2004)。 再者,以現況及法令出發,探討目前高齡者居住於一般住宅之問題,並比較分析國 內外有關住宅無障礙環境之相關法令規定,提出具體「無障礙住宅規劃設計」的建議(廖 慧燕,2004)。檢討目前國內無障礙建築環境之法令及其所造成的問題,發現由於法令 規定的未盡周延,導致部分依法設置之設施未能符合安全便利之需求。提出應考慮我國 本土特性,從務實的觀點,考慮其通用性、經濟性、可行性及永續性。再次建議短期內, 應參考國外法令,修正相關法令;中期,應加強宣導;長期,應強化基礎研究(廖慧燕, 2005)。並且,配合時代趨勢及掌握本土特性下,研擬適合我國無障礙建築環境法令, 提供作為法治化之參考依據。研究也發現,各國在研擬法令的過程中,皆有完善的基礎 研究及統計資料,從基礎紮根的作法,值得我國參考(廖慧燕,2006)。 也有學者藉由文獻及國內的現況,由身心行動不便者之土地空間運用與老化問題, 檢視現行政府相關部門,提供那些措施。並且,探討國內行動不便者之照顧服務體系, 16.

(34) 高齡化社會既有集合住宅無障礙改善之研究. 以充分瞭解行動不便者之實際需求,將社會有效的資源做充分的運用,以滿足受助者之 需求。並依身心行動不便者需求,在學術研究、政策制定與福利方案的設計上,提出可 行之相關建議。 從以上論文可以看出,國內無障礙設計規範的研究,已經從 1980 年代的純粹技術 性課題,轉向根本的無障礙環境理念之探討,並將本土性視為無障礙環境的重大課題之 ㄧ。也開始從法令規定出發,探討其合理性與實用性;以國內外的案例相互比較,學習 別人的方法,加上本土的需求,期望為我國提供可及、可用、安全、舒適的無障礙生活 環境。. 17.

數據

表 1-1 高齡者的居住安排  定住同堂 輪住 部分同住鄰居 完全 近居 居家分住 獨居  共室 機構 個室  資料整理:陳政雄 2004  由於婆媳之間的緊張與母女之間的關係相比,守寡的母親比較傾向與女兒家同住, 而都市及城鎮的父母較鄉村父母更可能與子女同住(關華山,1996)。  當社會保障周全,可以自立生活時,將促使較多的人採取分住的居住安排(伊藤明 子,1994)。  未婚、離婚或無子女的高齡者,無法自立生活又無親人扶養時,必須接受機構的居 住安排。即使有親友,依附於親友的家,並非長久之計,也不見得
表 2-1 國內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  (1)集合住宅空間構成  編 號  作者年代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摘要  1  陳茂柏  1991  台灣地區高齡者在住宅中之居住行為調查研究  鹿港 6 個縣市的高齡者  問卷調查 訪談調查  因應高齡者身心機能衰退的現象,在居住空間上應考慮安全性、方便性、舒適性的特殊需求。  2  蘇靜麒  1991  台中市國宅三代同堂住宅單元中之居住問題研究  台中市國民住宅四處  文獻考察 事例調查  老人的生活空間應設於地面層,住在電梯公寓的老人,下
表 2-2 日本集合住宅無障礙化相關文獻  (1)集合住宅空間構成  編 號  作者年代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摘要  1  鄭弘佩  1994  台湾の集合住宅における和室に関する研究  集合住宅 單元  調查 實測  拍照  紀錄  台灣集合住宅的和室,其目的為:多目的室 33.8%、接待室客房 21.5%、夫妻房 20%、寢室 18.5%、兒童場所 6.2%等。生活型態多樣化除了提供臥室功能之外,還可以做其他目的的變化。  其動機為:彩光、通風等物理性環境,他他密、和風、喜歡木材、裝飾
表 4-2 全區性別與事故種類交叉比對表 全區  墜落  絆倒  滑倒  溺水  以上皆無  其他  男  2%  9%  23%  0%  29%  1%  女  1%  11%  18%  0%  17%  1%  表 4-3 全區性別與事故發生次數交叉比對表  全區  一次  二次  三次以上  男  13%  8%  8%  女  6%  7%  8%  表 4-4 全區性別與事故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表  全 區  共 用 進 口  共 用 門廳  共 用 樓梯  共 用 電梯  共 用 走廊  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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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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