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湖北地區出土之戰國秦漢簡牘日書史料
第三節 日書使用者之社會階層剖析
研究日書使用者之社會階層時,因為從墓葬中往往難以尋得記載墓主身分的 資料,所以墓葬形制成為探討墓主身分的一個重要依據。另外,從日書部分篇章 的內容和用語也可推估日書使用者之社會階層,因此本節擬從墓葬形制和日書內 容來探討日書使用者可能的社會階層。
一、墓葬形制與墓主社會階層之關聯
墓葬形制是探討墓主社會階層的一項重要依據,郭維德在研究楚系墓葬時,
曾將戰國時代楚墓的規模和隨葬品時做出分類,茲摘錄重點如下:
1. 楚王墓:有大封土堆,有陪葬冢,墓道有一到兩條,木槨長寬十公尺以上,
隨葬之青銅重禮器必有升鼎九件,有數套編鐘、編鎛和編磬,另有各類樂器。
設有陪葬坑、車馬坑,殉葬人、車、馬。隨葬重要竹簡,其他如金、玉、漆 木器、兵器等,品類齊全。
2. 封君或上大夫墓:也有大封土堆,多為家族墓地,主冢旁有一些陪葬冢,有 一條墓道,木槨長 7 至 10 公尺,分五室或七室,隨葬品以青銅禮器為主,數 量較楚王墓少,有的使用陶禮器。有編鐘、編磬,一般無編鎛。多不設車馬 坑,但部分仍有陪葬坑,並殉葬人。竹簡內容多為遣策或禱辭。其餘如玉器、
漆木器、兵器俱全。
3. 下大夫墓:有的有封土,一般有一條墓道,木槨長約 4 到 6 公尺,分三到五 室,隨葬品有青銅禮器與仿銅陶禮器混合使用,一般有鼓、琴、瑟,無鐘、
磬、鎛,一般用車轡、馬銜象徵車馬具,無車馬坑,一般有木俑,少數仍有 殉葬人。一般不見竹簡,個別有遣策,漆木器、兵器俱全,但數量較少。
4. 士墓:一般無封土,有的有墓道,墓槨長 2.5 至 3.5 公尺,一室或二室,隨葬 品主要為仿銅陶禮器,少數墓有銅禮器,但器類不全;一般無車馬器、竹簡;
半數以上的墓出兵器、漆木器。
5. 庶民墓:一般為單棺或無棺,戰國中期以後,有的可能有槨。時代較早多使 用實用陶器陪葬,戰國中期以後也使用仿銅陶禮器,一般有少量漆木器和兵 器。45
從上述分類可以得知判斷墓主之身分階級需依墓葬形制和隨葬器物進行綜 合考量,但其中最重要的判斷標準仍是棺槨和禮器,在《莊子•雜篇•天下》中
45 郭德維,《楚系墓葬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頁 74-75。
記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46棺槨有身分階層之別,
禮器在周代也有定制,如《春秋公羊傳•桓公二年》何休注:「禮祭天子九鼎,
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47因此,本文在進行墓葬形制歸類時,將依棺 槨數量為分類依據,並參酌隨葬禮器來討論墓主可能之身分階層。
(一)單棺無槨
目前出土簡牘日書之墓葬中,有兩處為單棺無槨,分別是九店 56 號楚墓和 王家臺 15 號秦墓。
九店 56 號楚墓年代最早,此墓無槨,葬具僅一棺,墓坑窄小,隨葬品置於 壁龕內。隨葬的器物有仿銅陶禮器鼎、壺各 1 件,以及一件漆圓盒。從鼎和壺的 特徵來看,為戰國晚期楚墓的陶器典型特徵,因其陶鼎與戰國晚期早段的江陵馬 山 1 號楚墓所出陶鼎雷同,再加上 56 號墓出土的竹簡文字為楚國文字,故可推 估此墓為戰國晚期早段的楚墓。因此墓葬具僅一棺,且隨葬的仿銅陶禮器鼎和壺 形體均小,所以墓主身份可能是「庶人」中地位較高者或「士」中的沒落者,其 職業或許與占卜有關。48
年代稍晚於九店56號楚墓的是王家臺15號秦墓,此墓為無槨室、墓道的長方 形豎穴土壙墓,單棺中的隨葬器物主要為陶器、木器、簡牘和占卜用具等。簡牘 的內容除了日書外,還有《效律》和《易占》。在陶器、木器之外,尚有1件式 盤、60支算籌和刻著數字1~6的23個木質骰子。從其葬制來看,與江陵地區的楚 墓和秦墓皆有相近之處,從隨葬器物來看,其陶釜僅見於江陵地區的秦墓隨葬品 中,但陶盂、小壺又保留楚墓隨葬器物的特點,故推測此墓相對年代上限不早於 西元前278 年「白起拔郢」,下限不晚於秦代。49而尹弘兵進一步從器物類型將 此墓年代定為戰國晚期後段偏早,並認為王家臺15號秦墓為正在接受秦文化的楚 遺民墓,這種在墓葬中兼用秦楚器物的現象,反映出秦楚文化在江陵地區開始融 合的特徵。50
(二)一棺一槨
湖北地區出土簡牘日書之秦漢墓皆為一棺一槨之葬制。首先,睡虎地 11 號
46 王先謙註,《莊子集解》(二)(北京:中華書局,1954),卷八,〈雜篇•天下〉,頁 97。
47 何休解詁、徐彥疏、阮元等撰,《公羊注疏及補正 3 種》(臺北:世界書局,1970),〈桓公二年〉, 頁 16。
48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頁 162-163。
49 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王家臺 15 號秦墓〉,頁 37-43。
50 尹弘兵,《江陵地區戰國晚期至秦代墓葬初探》,頁 74-75。
秦墓為小型長方形豎穴土坑墓,無墓道,墓坑東部有一個雙扇板門的壁龕,龕裡 有帶傘蓋的木軺車一乘,並有輓車的三匹木足彩繪泥馬和兩件彩繪泥俑。墓具為 一棺一槨,隨葬器物共七十餘件,主要放置在頭箱和棺內,頭箱放置漆、竹、銅、
陶等器物,以漆器為最多,棺內隨葬一千一百餘枚竹簡,併有毛筆、玉器、漆奩 等物。從《大事記》中可知,墓主喜出生於秦昭襄王四十五(262 B.C.)年,在 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喜已於地方任職令史,以及與治獄相關的官職,這和墓中隨 葬許多法律文書竹簡可相印證。喜卒於秦始皇三十(217 B.C.)年,從竹簡中多 次提到咸陽,以及為了避秦始皇名諱而以「端」字取代「正」字,可以推估此墓 下葬年代的上限為秦始皇三十年。51
岳山 36 號秦墓為長方形土坑豎穴木槨墓,一棺一槨無墓道。此墓隨葬品多,
主要是陶器、漆器等生活用品,還有少量的玉器和鐵器,以及一束標籌和兩件日 書木牘。從其葬具的組合形式與器形特徵來看,其年代從秦統一前橫跨至秦末,
可推估此墓為秦末之墓,因其隨葬品多,推測墓主身分可能是秦代的中下層官吏,
且與睡虎地墓地的秦人較為接近。52
周家臺30號秦墓是一座長方形土坑豎穴墓,由墓坑、墓室兩部分組成。木坑 底部放置一棺一槨,隨葬物除了木梳、木篦和銅鏡隨葬在木棺內外,其餘隨葬品 放置在棺槨間北端和西側。隨葬物品共有44件,有6件漆器、13件木器、5件陶器、
3件銅器,主要為俑、車馬模型器和生活用品。竹器方面有6件,包含笥、筒和算 籌;文具方面有竹筆杆、竹筆套、竹墨盒、塊墨和鐵削刀;簡牘方面,有竹簡389 枚,內容包括日書、《曆譜》和《病方》,另有1枚記載秦二世元(210B.C.)年 曆譜的木牘。從竹簡和木牘的文字紀年推斷,秦二世元年十二月戊戌嘉平為本墓 簡牘紀年中最晚的時間,可作為該墓下葬年代的上限。再從紀年中有「端月」避 秦始皇名諱的記法,可知曆譜記載年代當為秦始皇執政或稍後的時期。從簡牘文 體來看,竹簡木牘上的文字屬於早期隸書,再加上隨葬器物形制特徵與睡虎地11 號秦墓相似,因此推斷此墓下葬年代略晚於睡虎地11號秦墓,暫定下葬年代為秦 代,但不排除下限晚至西漢初年。關於墓主的身分,從簡文記載中可知,墓主於 秦始皇三十四年時,曾於官署機構中供職,但因周家臺30號秦墓在墓葬形制和隨 葬器物方面皆不如睡虎地11號秦墓,故推斷墓主生前應是略低於縣令史的下層官 吏,可能為佐史一類的南郡官署屬吏,負責賦稅收繳工作。53
在漢墓的部分,張家山 249 號漢墓是一長方形土坑豎穴墓,無墓道,內有一 棺一槨。隨葬器物有 3 件銅鼎、數件銅器、十餘件陶器、數十件漆器和竹簡日書,
51 孝感地區第二期亦工亦農文物考古訓練班,〈湖北雲夢睡虎地十一號秦墓發掘簡報〉,頁 1-10。
52 湖北省江陵縣文物局、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岳山秦漢墓〉,頁 537-551。
53 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編,《關沮秦漢墓簡牘》,頁 145-160。
共計百餘件隨葬器物置於頭箱和邊箱中。此墓槨蓋板四周加設蓋框,與長沙馬王 堆一號漢墓相同,在江陵地區屬首見,也與江陵地區楚墓相差甚遠。其隨葬器物 組合與類型與江陵鳳凰山漢墓相近,此墓年代上限為西漢初年,下限不會晚於景 帝。54墓主身分雖不詳,但參照年代相近的張家山 247 號漢墓,其曆譜記載墓主 曾於西漢初任職,惠帝元年病免,可能是精通法律的下層官吏。55再從墓葬形制 來看,兩墓均為一棺一槨墓,墓槨長度也皆為 3.3 公尺,雖然 249 號漢墓之隨葬 器物較 247 號漢墓豐富,出土了 3 件銅鼎,但隨葬 3 件銅鼎仍屬於士墓的範圍,
故可推測 249 號漢墓的墓主身分較 247 號漢墓的墓主身分高,但其身分階層仍屬 於士,可能是中下層官吏。
1985 年底,在江陵縣張家山又發掘出 327 號漢墓,其葬具為一槨一棺,槨室 內設有頭箱、邊箱和棺室。此墓出土隨葬品 46 件,漆木器有耳杯、盂、俑、牛、
車等,銅器有鍪、勺,陶器有灶、罐、鼎等,以及出自邊箱南端底部的日書竹簡。
此墓年代與張家山 247 號、249 號漢墓相近,皆為西漢早期墓葬。56
雲夢縣睡虎地 77 號漢墓為小型長方形豎穴土坑墓,葬具為一槨一棺帶一單 邊箱,這種墓型是鄂東地區戰國秦漢墓葬的特點之一。棺內有絲織物殘片,隨葬 品有陶器 8 件,漆、卞、竹器 26 件,銅器 1 件,鉛器 1 件,石硯附研墨石 1 套,
其中銅鏡、木梳、木篦各 1 件置於棺內頭端,其餘均放置於邊箱內。從器物類型 學的角度來看,此墓出土的器物和紋飾風格約當西漢文景時期。除此之外,隨葬 簡牘中有簿籍類內容,最晚的年份為「七年」。根據簡文「七年十月癸卯朔」、「七 年十一月壬申朔」,再結合「七年質日簡」,可推知其為文帝後元七(157B.C.)
其中銅鏡、木梳、木篦各 1 件置於棺內頭端,其餘均放置於邊箱內。從器物類型 學的角度來看,此墓出土的器物和紋飾風格約當西漢文景時期。除此之外,隨葬 簡牘中有簿籍類內容,最晚的年份為「七年」。根據簡文「七年十月癸卯朔」、「七 年十一月壬申朔」,再結合「七年質日簡」,可推知其為文帝後元七(157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