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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障礙者的污名感受與因應方式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智能障礙者的污名感受與因應方式

自 Goffman 於 1963 年提出「污名」的概念以來,污名的相關研究已 在性別、族群、醫療及犯罪等領域中發展,其中以醫療領域為最多(孫 中興,2010)。Goffman(曾凡慈譯,2010)將污名定義為:人的某些屬 性受特定的刻板印象貶抑的一種關係狀態。晚近的社會與心理學者陸續 推進了污名的概念意涵發展。Link 與 Phelan(2001)定義污名為:在一個 權力的情境下,標籤化、刻板印象化、隔離、地位的喪失與歧視等元素 同時出現的狀態。Ali 等人(2008)認為污名是標示出一個人是異常的、有 缺陷的、缺損的,或整體而言令人不悅的一種標記。Ali 等人(2012)則認 為污名是一個特定團體(如精神疾患或智能障礙者)由於價值觀、特徵 或行為與主流文化團體不同而被社會邊緣化與貶抑的過程。

就內涵而言,污名有認知、情緒與行為等三個面向的組成要素:刻

板印象、偏見與歧視(Werner et al., 2012)。Link 與 Phelan(2001)指出,污 名在不同團體間權力失衡的情形下出現,且受社會、經濟與政治的差異 而強化。起初,一個人只是被標記為特殊的;接著,主流的文化信念將 被標記者連結於一些不受歡迎的特性及負面的刻板印象,被標記者於是 透過區別的過程被歸屬於不同的範疇(我類與他者),導致地位的喪失 及歧視。

精神障礙研究領域已區分出幾種污名的形式(Werner et al., 2012):首 先,「公眾污名」(public stigma)是最為人熟知的污名類型,它是一般大 眾對於受污名者的態度,係來自於社會裡的多數團體對於具有特定屬性 的團體進行標記,以區分出「我群/他者」的過程(唐宜禎、陳心怡、

吳慧菁、鄭詩蓉、高藝洳,2009)。

其次是「自我污名」(self stigma),強調受污名者個人的經驗及內化 社會負面觀點的可能性;這些人可能發展出低自尊、經驗到逐漸增加的 負 面 情 緒 、 表 現 退 縮 行 為 , 並 對 他 人 隱 藏 自 己 受 污 名 化 的 情 況 。 Corrigan(2008)定義自我污名由四個階段組成:(一)覺察──對於精神疾 患被賦予的常見刻板印象的認知;(二)同意──當受污名者贊同該刻板 印象為真確時;(三)應用──受污名者內化該刻板印象,並將之應用於 自己;(四)傷害──由於自我內化了社會對其持有的刻板印象,造成自 尊或自我效能感降低(引自 Werner 等人,2012)。

第三種污名的類型是與受污名者有密切關係的周邊人士(包括家 人、朋友和專業人員)經驗到的污名,可稱為「連帶污名」(courtesy stigma)。「家庭污名」(family stigma)是其中的一種形式,障礙者的家人 可能遭受嘲笑、侮辱、責難或被視為需對家人的障礙負責 (Larson &

Corrigan, 2008)。

在污名的評量方面,Werner 等人(2012)指出精神疾病領域已發展出 分別針對公眾、自我及家庭污名的評量工具,而現有的智能障礙污名評 量工具則鮮少有理論根據,或以一個完整的概念架構為基礎發展而來。

以 Ali 等人(2008)發展的「智障者自我污名感受評量」(Tool to Measure Self-Perceived Stigma)為例,多數題目內容聚焦在智障者對於污名的覺 察。該量表分為兩部分:「歧視感受」分量表評估他人對於智障者的行 為反應(就智障者的經驗而言),包括騷擾行為、嘲弄與歧視等;「對 歧視的反應」分量表則評估智障者面對污名的情緒反應,包括羞恥、難 堪、疏離、恐懼及憤怒等。該量表內容曾向專家、照護者及智障成人諮 詢,有良好的表面及內容效度。Cooney 等人(2006)發展的「污名經驗檢 核表」(Experience of Stigma Checklist)則為特別針對學校情境所設計,檢 核項目主要反映的是污名的行為面向,亦即以呈現智障者受污名化對待 的經驗為主,而非已內化的自我污名(Werner et al., 2012)。

整體而言,目前與智能障礙污名相關的評量工具多以公眾污名為主 題,焦點在於探討大眾對於障礙者及特定障礙議題(如融合教育、社區 居住與智障者生育權等)的態度,針對自我污名及家庭污名的評量工具 則相對較少,可能原因有:(一)類似精神疾病領域,智障者公眾污名 的概念研究發展得較自我及家庭污名多,提供了發展量表所需的理論基 礎;(二)自陳式的自我污名及家庭污名量表可能更易受到社會期許和 其他方法論偏誤(如編製過程未諮詢智障者或重要關係人,導致內容效 度不佳)的影響,使得質性方法較量化量表更易被採用;(三)募集一 般大眾完成公眾污名量表,通常較募集智障者或其家人以完成自我及家 庭污名量表更為容易(Werner et al., 2012)。

二、智能障礙者的污名感受

污名對於心理健康會產生嚴重影響,包括與他人相較下的自我觀、

降低自尊,以及使人更容易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等(Ali et al., 2012);然而,

智 障者 的污 名經驗 經常 為健 康專業 人員 及研 究者所 忽視 (Ali et al., 2008)。許多智障者透過社交互動經驗到伴隨於他們的社會身分的污名,

而這個經驗通常是痛苦的(Beart et al., 2005),有些人更試圖隱藏其障礙以

避免被污名化(Jahoda & Markova, 2004)。同時,除智能障礙外,智障者 可能還有其他易受污名化的特徵,如感官障礙、行動問題、或特殊的外 表(如唐氏症者)等(Kock, Molteno, Mfiki, Kidd, Ali, King, & Strydom, 2012)。

Ali 等人(2012)指出,智障者對污名通常有所覺察,能描述自己遭異 樣或負面對待的經驗,但這些經驗並不總是被歸咎於智能障礙。許多智 障者不相信自己有智能障礙,他們較傾向描述自己只是有一些小限制,

例如不會閱讀或開車;他們因此似乎未內化智障標記,以及與之連結的 污名。Cunningham 與 Glenn(2004)訪談 77 位唐氏症者,發現只有半數知 道自己有唐氏症或障礙,而僅有 25%受訪者覺察到連結於障礙的污名,

且只有 5 人描述污名經驗是痛苦的。

相對地,Jahoda 與 Markova(2004)訪談 28 位從家庭及醫院轉銜至社 區家園生活的輕度智障成人,發現他們非常敏銳地覺察到生活中遭遇的 歧視待遇,及有關於自己使用特殊服務的污名。曾住過醫院者對於在醫 院所遭遇的歧視(如公開沐浴的羞辱、缺乏隱私、過度限制的環境等)

感到憤恨,並認為搬離醫院使他們可以不再需要扮演病人的角色。整體 而言,受訪者經驗到社區其他人的辱罵與拒絕,且意識到與智能障礙及 機構(如醫院或成人發展中心)連結的污名。

另一方面,文化因素亦可能影響智障者對污名的感受。Kock 等人 (2012)指出,英國的障礙政策提高了智障者的權利意識,導致他們(相對 於南非的智障者而言)能更敏銳地自述有關自己遭遇的歧視與污名化行 為。

在智障學生的污名感受研究方面,Cooney 等人(2006)對 60 位就讀特 教學校及一般學校的智能障礙學生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多數學生在校外 及居住地都經驗過污名化的對待,如遭遇社區居民或手足謾罵、受父母 限制等,而就讀一般學校者更表示在學校也遭到污名化對待,主要來自 於其非障礙同儕的嘲笑及忽視,以及老師給予了過多的不必要協助或未

能提供適當的支持,且感受到學校職員對其學習需求的漠視;但污名經 驗並未影響他們對於自己職涯的期望及對未來抱持的樂觀態度。

Todd(2000)對一所特教學校的民族誌研究則發現,學生對於其社會 地位的覺察程度並未如許多研究所推論的那樣高;他們未必視自己為尋 求社會接納的邊緣人。在隔離的環境下受教某種程度上是受到了免於污 名的保護,而學生既未有智障的污名感受,便不會將他人針對他們的行 為詮釋成不尋常的。

在國內的研究方面,Chen 與 Shu(2012)發現高職智能障礙學生會將 其污名地位予以內化。學生所感知的污名來自於童年期的負向人際互 動、學業成就及老師的反應所積累與建構而成。他們非常在意在學校的 不被接納與受歧視經驗,這些經驗使他們感到自己的特殊性,且困惑於 學校同儕及老師的對待方式;他們於是開始相信自己是異常或有病的。

在校外時,他們可能處在隱藏污名的狀態,然而當他們上學且入班時,

污名化對待就持續圍繞著他們。當談及他們在學校所經驗的偏見時,有 些學生表現出憤怒、挫折與受傷的情緒反應。

另一方面,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雖讓他們有資格得到額外的支持或協 助,但同時也被他們視為一種污名的來源,強化與深化其智障身分與異 常性,也是一種顯示他們是次等學生的確證。就他們的觀點而言,周圍 的人分成兩群:正常與異常,或有病與沒病。有些學生認為自己是怪異 的,因為自知外表較特殊,或由於他人的凝視所致的羞恥感及尷尬;或 認為自己是麻煩製造者,因為自己在學習上的遲緩常引起老師生氣。台 灣文化對於學業能力的重視造成了年輕人追求成功的壓力,這可能加重 了智障學生被污名化的程度,特別是相較於其他較不如此看重學業表現 的文化而言。

吳君瑋(2011)發現台北市高職綜合職能科學生的自我污名程度普遍 不高,且儘管對於他人所附加的社會污名反感,但未必會將之內化而形 成自我污名;而自我污名程度高且對障礙揭露愈排斥者,其自我效能、

社會適應情形與自我滿意度愈不佳。

有關智障者的污名感受對個人造成的影響,Paterson(2007)發現智障 者的污名感受、負向社會比較、自尊與心理困擾症狀之間有顯著相關,

且污名感受對於自尊具有預測力。污名感受愈高者,負向社會比較愈多,

自尊亦愈趨低落,心理困擾症狀則愈多;對污名的覺察會使智障者在社 交情境中感到尷尬,因此自我評價會趨於負向。Dagnan 與 Waring(2004) 亦發現智障者的污名感受與負向自我評價成相關,且進而影響個人透過

自尊亦愈趨低落,心理困擾症狀則愈多;對污名的覺察會使智障者在社 交情境中感到尷尬,因此自我評價會趨於負向。Dagnan 與 Waring(2004) 亦發現智障者的污名感受與負向自我評價成相關,且進而影響個人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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