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險創新法規採公私協力模式個案探討
第二節 替代親晤親簽創新方案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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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發展。
此外,過去主管機關對於創新法規的修正大多由壽險公會或某一金融 機構發動,而發展近五十年的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雖為壽險公會及 多家壽險公司所困擾,法規至今卻仍維持原貌,難以突破,勢必阻礙保險 業的未來發展。
(二) 研發科技創新方案的研提
基於上述保險業的困境,保險科技應用實驗室開始著手研發解決方 案,以符合現代消費者行為趨勢,又顧及安全,期望能在安全方面優於保 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的前提下,制定出更為方便的親晤親簽替代方案。
又因現下數位設備普及的考量,因此實驗室採以數位設備為親晤親簽替代 方案的驗證基礎,構思制定 5 種辨識機制作為驗證程序。
1. 身分證件掃描
考量目前「國民身分證」為我國現行實務下唯一正式查核個 別身分的基本依據,因此擷取身分證作為創新方案核心的驗證程 序。且設計之數位辨識系統可進行防偽比對,比一般人士之肉眼 驗證更能有效防偽,防止有心人士以偽造之身分證進行通關。此 外,所蒐集之資料亦作 OCR 文字辨識技術,讓身分證上之文字資 料可自動辨識,帶入要保欄位作自動化填寫,減少客戶填寫的時 間。
圖三:身分證驗證程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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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OCR 技術可自動辨識影像文字,帶出個人基本資料 2. 臉部特徵比對
創新方案中會以拍照形式擷取當事人之臉部特徵。其中,除 了拍攝外,辨識系統還增加「辨識比對」以及「動態擷取」兩項 驗證程序增加鑑別度。為了讓當事人的臉部具有一定客觀效力,
因此將其與前一步驟之身分證件上頭貼進行臉部特徵比對,強化 連結性,更加證實當事人之身分有效性。另外,當事人在照相 時,需開口念出隨機的一組數字,藉此判斷當事人是否具有動態 生命跡象,而非僅是一張靜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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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臉部識別技術,將本人與身分證進行臉部特徵比對 3. 簽名筆順及手部生物特徵辨識
為貼合現行實務常見做法,方案中亦媒合現行大眾行為習 慣,以「相機錄製手部簽名」,並記錄筆順。藉由動態紅點筆跡追 蹤的技術,強調此筆跡非他人所印製,而是實際當事人親自寫 下,且紀錄之筆順可做為未來簽名比對之證據。
圖六:以紅點追蹤筆跡,偵測手部特徵與簽名筆順等特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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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影像聲紋辨識
為確認交易主體知悉所交易之契約內容而非完全不知情,因 此讓消費者進行朗誦作影像錄製保存,確保當事人有親自瀏覽契 約概要內容。與此同時,也將所採集到的聲紋數據作檔案存取,
未來可作為聲紋辨識比對的依據。
圖七:當事人朗誦指定文字,作影音錄音存檔 5. 信用卡覆核
最終,為強化身分辨識的鑑別度,可選配提供當事人之信用 卡,做為最後覆核檢測。而信用卡作為付款工具,其具有即時付 款的特性,消費者較無契約生效日為付款日或簽約日之疑慮。同 時,還可媒合現行虛擬通路發展的趨勢需要,未來消費者可在安 全的交易條件下,進行遠距支付。
6. 區塊鏈存取關鍵資料並提供予雙方留存
以上將五種辨識資料封包成完整檔案交付契約雙方留存,並 給予雙方一哈希值作為公正客觀之證據。此哈希值是由區塊鏈加 密而得,概念為將封包檔案以特殊加密技術加密後進行存取,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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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區塊鏈私鏈形式存放在公正第三方(如壽險公會、法院)的伺服 器。未來,若雙方對於投保流程有爭議時,可攜帶所留存的檔案 以及該檔案之哈希值至法院進行審議,而法院查核該檔案之哈希 值與區塊鏈所紀錄之數值相同,即可認定該檔案內容具有客觀公 正效力,作為具法律效率之證據。
保險科技初步擬定的親晤親簽替代方案,對於第一次進行交易者須全 程進行驗證,以保障雙方權益。而當契約成立後,若有續約、契約資料變 更的需求時,保險公司可依照其重要性由五項擇其中幾項作驗證登入的條 件,以符合比例原則。此外,創新科技方案中,該辨識機制僅作辨識功 能、區塊鏈加密技術、寄送資料,不留存任何個人資料,以減少個人隱私 資料之存取保護疑慮。
二、 創新科技方案之適法性分析
為探討此科技創新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因此保險科技應用實驗室執行長 亦先行探討該方案之適法性分析。從保險法的位階來看,法條中並無提及親晤 親簽之規定。而在法律的下一位階行政命令來看,可看到《保險業務員管理規 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兩個行政命令層級之辦法中有約略提及親 晤親簽,但亦有說明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由此評析可知親晤親簽 的創新解決方案無須更動保險法之法條,僅需監理機關做出解釋或另行發布行 政命令即可,不須經由立法院修法程序,僅需由主管機構同意增訂相關規定即 可實施運行。
(一) 創新方案影片製作
一般創意發想方案確立後,會與相關人士直接進行口頭討論、或簡報 研議。保險科技應用實驗室為強化概念的宣傳力道,金融科技中心根據上 述之發想所得到之親晤親簽替代方案,不直接進行討論,而是請影片製作 團隊進行影片拍攝。利用影片短秒數的特性,扎實又快速傳達核心概念。
讓參與討論者可在完整觀看影片後再進行討論,確保會議參與者能夠接收 完整親晤親簽替代方案之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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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親晤親簽替代方案影片示意圖 (二) 與壽險公會研議進行概念確認
為確保創新親晤親簽替代方案符合壽險業實務營運需求,保險科技應 用實驗室於方案發想後,便與壽險公會確認方案內容是否符合整體壽險業 之共同需求。經初步溝通後,壽險公會代表表示此方案似乎可解決傳統業 務員親晤親簽諸多運行障礙,如交易主體的身分正確性及真實交易意願,
又可提供保戶多一種方案進行交易確認,而免於公務繁忙或處於國外難以 親晤的困擾。此外,在虛擬通路的拓展上,此方案以更為周延的身分確認 加速進行投保流程,讓保險消費者更有購買誘因。壽險公會又提醒,這類 型的概念得通過金管會的核准或法規依據需可實際運行。
(三) APP 的開發
保險科技應用實驗室以影片為雛型與科技廠商討論概念能否實際運 行。原始構想除了筆跡紅點追蹤技術未確定外,其他辨識技術該公司均有 相似研發經驗,僅業界尚未集結成多重生物辨識系統,開發困難不大,可 嘗試開發並確認實際辨識合格率。以區塊鏈存取辨識資料,而非存取交易 紀錄資料,可參考目前乙太坊所設立之規格。雙方具備共識與執行可能,
便開始著手開發 APP。
透過探討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的立法初衷,保險科技應用實驗室知悉 親晤親簽原始所需防範的宗旨與要點,再利用現行純熟生物辨識技術與區塊鏈 技術改善傳統舊制的不足。該替代方案解決親晤親簽舊制不具有公正第三方的 客觀證據、無法證實當事人身分真實性與交易真實意願、並提供當事人做遠距 投保與契變的可能,增加金融服務效率與安全性,此為解決方案提出的核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