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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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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

此外,保險法規的過去多主責於監理機構,修改法規效率較為緩慢,不合 乎現下快步調的保險實務需求。為強化監理機構與業者在保險法規訂定上的溝 通效率,同步雙方在創新發展上的認知便顯為重要環節。本研究亦會探討保險 法規的創新溝通合作模式,保險業者如何與監理機構以高密度的協作,達到兼 顧安全、創新與效益間的溝通模式。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保險科技發展至今,若創新服務的革新需對保險法規做調整修正,將是保 險科技革新的重要議題,因此本文將以保險服務創新的法規突破為研究分析的 標的,本文在研究方法上,將以文獻分析法、個案分析法以及法規分析法等進 行研究。茲簡述如下:

一、 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以業者與監理單位雙方如何因應金融保險科技創新為主,蒐集國內 外相關文獻進行分析,含括相關的期刊論文、學術著作、專書、金融專文等 等。透過相關文獻的蒐集與歸納,彙整全球金融科技創新下的趨勢與困境。

二、 個案分析法

本文以實務運作為出發,選取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以下簡稱金融 科技中心)所研擬之替代親晤親簽創新方案,作為研究個案進行分析,探討該 解決方案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並分析如何以高密度的互動協作與主管機關進 行溝通,達到法規突破的過程與經驗。

三、 法規分析

保險創新業務需有相關法條作為依歸,才能合理運行,如保險法有特別規 定始得使用。本文以法規分析探討現行保險法規的修正方式與法規修正困難。

除探討現行法規修正的模式外,本文亦以我國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作為分 析對象,探討我國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所牽涉的保險相關規定,又以替 代解決方案為例進行適法性分析。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範圍

本研究共分為七章,以下簡介各章節主要內容: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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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背景、動機、目的、範圍與方法。第二章分析探討保險創新與保險法規 調整現況及困境,點出現下保險業面臨法規修正的困境,以及公私協作的必要 性與原因。第三章探討金融科技趨勢與此趨勢下的金融保險監理原則,進一步 指出監理沙盒為金融科技趨勢的解套方案,且監理沙盒即公私協作的具體展 現。第四章則針對我國保險業業務員親晤親簽的政策進行介紹,內容涵蓋保險 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的原始規範意義、規範內容的核心問題、現行制度衍生的 問題。第五章介紹保險科技趨勢與內容介紹,並以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簽制度為 例詳述過去身份辨識的發展史,再詳述保險科技替代親晤親簽創新解決方案,

以及該創新方案之適法性分析。第六章探討保險創新法規採公私協力模式的案 例,包含個案背景介紹、替代親晤親簽創新方案之提出、解決方案提出之溝通 模式、效益性分析與問題分析。第七章為本文結論與建議。研究架構如圖一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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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論文架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保險法規調整

一般法規 創新法規

各家業者自行開發 金管會不獨厚單一機構

公私協力的必要性

保險科技趨勢 監理沙盒機制

結論與建議

背景介紹 科技解決方案 適法性分析 個案分析 法規突破困難 保險產官溝通模式不易

親晤親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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