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說明朗讀的意涵與功能,第二節探討朗讀教學之現況,第三 節為朗讀教學的指導。希望透過本章的探討,能為第三章的研究方法提供理論基礎,使 整體研究更加嚴謹。

第一節 朗讀的意涵與功能

本節旨在透過各家學者的詮釋,先辨別朗讀、朗誦與美讀之異同,再為朗讀下一定 義,最後藉由文獻分析,歸納出朗讀的功能所在。詳述如下:

一一一

一、、、朗讀、朗讀朗讀的意涵朗讀的意涵的意涵 的意涵

研究朗讀之前,應先將朗讀的定義加以解釋,而在蒐集相關資料的過程中,發現港 台朗讀的相關名詞眾多,尤其香港幾乎都以「朗誦」稱之(林蕙君,1994)。而台灣地 區有關朗讀的用語繁多,常見名稱有諷、誦、吟、詠、讀、美讀、朗誦與朗讀……等。

教育部所出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一書中,列出閱讀能力 指標之一:「能經由朗讀、美讀及吟唱作品,體會文學的美感。」(教育部,2003)。

然而,「美讀」、「朗誦」及「朗讀」三者差異何在?這是本節所要探討的。

(一)美讀

單就「美讀」一詞的字面意思,可以解釋為「用很美的聲音讀出來」。羅葆善(1999)

認為,美讀近似歌唱,是一種沒譜沒調的自由腔。武滿華(2004)則提出朗讀與朗誦都 是美讀的說法。邱燮友(1991)在《美讀與朗誦》一書中提到:美讀顧名思義是指詩文 的誦讀,要達到自然悅耳的境界和效果。換句話說:

朗讀詩文,要讀得好聽,情意的表達得宜,又具有緩急快慢、抑揚頓挫的節奏,便 是美讀。相反的,如果讀得不好聽,甚至使人聽後,產生反感或反效果,那便是「醜讀」

了。

8

王更生(2001)認為,美讀強調聲腔氣勢,是朗讀、朗誦的昇華,而且「適用範圍 僅僅以中國古典詩、詞、曲、文為主。」

綜合上述各家說法,可以發現學者對「美讀」的定義並不一致。有的從表現方式闡 述:讀得好聽便是美讀;有的從文類來區別:美讀僅適用於古典詩、詞、曲、文,不包 含白話文與現代詩文。研究者則同意李錦芬(2007)的看法:從研究國小語文教學的角 度,不妨將美讀定位為「讀得好聽」即可,不必限定在古典文類。因為如果以聲情藝術 的角度來看,「美讀既可以讀,可以誦,也可以吟,可以唱」,範圍顯然要比朗讀大得 多。然而在現行的語文教學中,無論是翰林版或康軒版國小語文教學指引中,每課都列 有「美讀指導」─即是對課文朗讀指導,其中說明了只要能將朗讀的技巧運用得渾圓透 熟,並帶給朗讀者及聆聽者一種豐富的美感享受,那麼朗讀也就可以提升到美讀的境界。

(二)朗誦

何謂朗誦?林文寶(1989)認為: 朗,就是明亮。明亮的用誦腔說出來,即為朗 誦,而明亮的用讀腔說出來,即為朗讀,因此朗誦是全稱,朗讀是特稱,朗誦可以包括 朗讀。潘麗珠(1994)則認為:「誦」的表現方式較接近「歌」的味道,音韻拉得較長,

聲音比「讀」要大、要高。儘管「誦」比「讀」要接近「歌」,但依然是只有「節奏」

而沒有「旋律」的追求,大致上還是遵循著「一字一『音』(樂音之意)」的原則,只 是這音可以拉得較長、音高可以較揚而已。何三本(1997)也說:朗是明亮、清澈的意 思,誦是合乎節奏的背誦方法,也就是以不看原文的背誦方式,配合歌唱、弦樂及舞蹈 使用。王更生(2001)更直接把朗誦看成是朗讀的舞台藝術化,認為它以朗讀為基礎,

要求運用停頓、重音、語調、速度,輔以手勢、眼神、肢體動作和面部表情,將朗讀藝 術化。

而朗讀與朗誦可說是同中有異,綜合何三本(1997)、羅春清(2001)及武滿華(2004)

三家之言,研究者將「朗讀」與「朗誦」之異同,整理如下表:

9

10

還可以進一步用肢體語言、音樂、歌唱、舞蹈配合表演,因此,朗誦已經是進入到藝術 表演的地步。

(三)朗讀

在國小語文教學中,朗讀是極重要的一環,每年全國語文競賽中,朗讀更是五項 競賽之ㄧ,其被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對於朗讀的定義,各家看法略有不同,有從教學 角度來說,有從說話訓練來看,更有從藝術再創的觀點來談。茲將各家看法略述如下:

何三本(1997)認為:「顧名思義,朗,就是響亮的聲音;讀,就是正確的唸。

朗讀,就是用標準的國語,作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把文章唸出來,要求吐字清晰、

不唸錯、不丟字、不添字不顛倒、不重複、不跳行、不遺漏、上下連貫;也就是用有 規則的國語,樸實自然地,恰如其分地,富有感情變化地把文章讀出來。」

而陳弘昌(1991)則以為:「朗讀時,藉由口、眼、耳來傳達與接收的同時,要把 握原作者的旨意,體驗其情感,且透過高度的語言技巧,使靜態的文學作品轉化成靈活 的語言表述。過程中貼近生活用語,需有語調起伏及語流順暢,具帶情感的流露」。

葉慈芬(2001)更簡單明瞭指出,朗讀是一種把文章加以誦讀,透過適當且自然的 技巧將書面文字轉化為聲音的活動。而在朗讀時必須保留原作者的意見和情感,忠於原 作,不能摻雜自己的想法。羅春清(2001)也提到:「朗讀是文章作者的代言人,須依 作品情感的安排,運用語音,把靜態作品轉化成動態的場景」。

林葳葳(1999)強調,朗讀不僅要求口齒清楚,吐字分明,也要注意抑揚頓挫,具 有「音樂性」;它更要兼顧適度的肢體動作,也就是「戲劇性」。如同黃瑞枝(1997)

所言,朗讀就是「運用藝術感染力的聲音,生動的把文章的思想感情再現,加深對文章 的瞭解,引發共鳴,以激起豐富的強烈情感」。

朱自清(1983)於〈論誦讀〉一文裡,認為朗誦可分為誦、吟、讀、說四類。其中 讀是「抽釋意蘊」,也就是正確清晰、自然生動地讀出來,對象不僅適合語體文,文言 文也一樣適用。林文寶(1989)也說:「朗,就是明亮。明亮的用讀腔說出來,即為朗

11

讀,一般說來,朗讀不是吟、唱,祇是說話的調子,吟唱是將文章音樂化;而朗讀卻注 意意義」。大陸學者張頌(1999)則認為:「所謂的朗讀,是指把訴諸視覺的文字語言 轉化為訴諸聽覺的有聲活動。朗,是說聲音的清澈響亮;讀,就是讀書、唸文章。朗讀,

也可以叫誦讀;讀書,就是誦書的意思」。

綜合以上各家對朗讀的詮釋,研究者認為:朗讀應該是用清晰明亮的聲音,並透 過具有抑、揚、頓、挫的技巧,有感情的、「忠於原作」的將文章唸出來,並且使朗 讀者與聽者都能領會文章的意旨,達到語文教學目的。教師透過朗讀,可以把文字透 徹地表達,使書面、靜態的字句充滿立體動態感,是教學的最佳示範。而學生透過朗 讀可以增加語文的趣味性,並且學習正確的語音、語法、語調、語氣…,充分欣賞文 學的美。

以上幾種聲音表現方式,無論是「美讀」、「朗誦」或「朗讀」,都是聲情藝術的 一種。研究者以為朗讀是語文教學中說話教學的基礎,它要求正確、流利、有感情的將 書面文字變成有生命的聲音語言,要求眼睛直看文章,而聲音明亮清澈,可以不使眼神、

表情和動作。朗誦教材時則可以熟悉到背誦的地步,眼神可以離開素材,講求眼神、表 情和動作,可再配上音樂,運用歌唱及舞蹈,因此朗誦包括文學、歌唱、戲劇三方面的 要素。而美讀,如王更生(2001)所言,可視為朗讀的昇華:不論是讀語體文或古典詩 文,只要能將朗讀的技巧運用得渾圓透熟,帶給朗讀者及聆聽者一種豐富的美感享受,

那麼朗讀也就可以提升到美讀的境界。

二二二

二、、、朗讀的功能、朗讀的功能朗讀的功能 朗讀的功能

過去私塾時代,塾師敎兒童讀書,只有朗讀。所謂「口誦心維」,所謂「咿唔呫 嗶」,所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等等,都是鼓勵朗讀的證明。現階段的國語 文教學方式,是由聆聽、說話、閱讀、寫作等四方面來培養學生的語文能力,而朗讀 則橫跨了「說」、「讀」兩個領域,不但是說話訓練的基礎,也是閱讀理解的起點,在

12

13

14

15

16

清楚,句讀分明,語氣連貫。拿起一篇文章,不但能清楚流利地讀出來,對文章內容仔 細體味,文章架構、邏輯層次、思想感情、佳詞妙句,全都輸入朗讀者的腦中,久而久 之,必能發揮潛移默化的學習功效,讓學生表達出內容豐富、語句流暢的話來,那語言 表達力便能縱橫馳騁,無往不利了。

如同劉大櫆《論文偶記》中所提到:其要只在讀古人文字時,便設以此身代古人說 話,一吞一吐,皆由彼而不由我。爛熟後,我之神氣即古人之神氣,古人之音節都在我 喉吻間,合我喉吻者便是與古人神氣音節相似處,久之自然鏗鏘發金石聲(引自馮永敏,

1993)。張頌(2000)指出,朗讀者必須具有一定的表現力,才能將對作品的理解及感 受形之於聲。因此朗讀應該包含著對語言表現力的要求,如層次感、主次感、對比感、

形象性、邏輯性和豐富性,都要融入並體現在有聲語言中。

2.體味文學作品

文字作品是訴諸視覺的,可以反覆看、仔細看,是一種優勢。但是,朗讀是將視覺 文字轉化成有聲的語言,聲音語言的傳播雖然較快速,卻是瞬間消逝(何三本,2002)。

因此,朗讀者必須對文字作品先進行深刻的體會,才能準確表達文字作品的詞語涵義和 精神實質(張頌,1999)。朗讀者為了將文字作品的內在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一定會 精益求精地反覆再讀、再體會,並會感覺出貼切或不貼切,經過一再推敲玩味之後,再 透過聲音表達時所負載的思想及感情,把原來蘊藏在文字底層的感情,完全體現出來。

Taylor和Connor 曾提出,初學者需要發出聲音來協助閱讀(引自Richards, 2000)。

而朗讀這種以抑、揚、頓、挫形成句子中停頓、語調起伏等語音的特性,成為初學者瞭 解文章內容的重要線索(Bear, 1989)。曾國藩《家訓‧字諭紀澤》說:「非高聲朗誦,

而朗讀這種以抑、揚、頓、挫形成句子中停頓、語調起伏等語音的特性,成為初學者瞭 解文章內容的重要線索(Bear, 1989)。曾國藩《家訓‧字諭紀澤》說:「非高聲朗誦,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