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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未來展望

《毒品法庭的批判性考察》在簡述毒品法庭發展並勾勒制度架構的基礎上,

追問毒品法庭誕生的歷史成因與困境、分析毒品法庭的制度爭議與法理問題,最 後再與台灣毒品施用者處遇對話。在有限的篇幅與能力處理如此宏大的議題,無 論在歷史考察及制度分析上必有所不足,尚待之後繼續研究。如果暫時不去檢視 制度生成的社會結構與意識形態,也擱置制度手段與犯罪防制目的之間的證成關 係,從理論角度展望未來的研究方向,「問題解決型法庭」值得進一步關注。

概略區分為三個面向說明:其一,問題解決型法庭帶有濃厚的法律現實主義 色彩,強調規範與現實的結合,但此結合非恣意宣稱,而是希望透過社會科學強 化法律的客觀性,這正挑戰法律的定義,有必要進一步探討「實然存在」如何過 渡到「應然當為」。其二,問題解決型法庭關切「犯罪成因」勝於「犯罪行為」, 這正挑戰犯罪的定義,對讀犯罪學理論深入剖析將引人入勝。其三,問題解決型 法庭擴張刑事法庭功能,這正挑戰刑事法庭的定義,變動原有法庭在政治社群的 任務及其正當性基礎。以上對「法律」、「犯罪」與「刑事法庭」的挑戰,是問題 解決型法庭理論饒富趣味之處。這本論文主要針對作為問題解決型法庭典型的毒 品法庭提出初步考察與批判,以法庭研究思考歷史成因、從刑事政策角度分析制 度,而並未將問題提升至理論高度提出論述。這或許是接下來值得研究的方向。

後 記

「我等了 22 個月,就為了今天,沒想到我辦到了」Scott Elkins,一個 26 歲 的嘻哈歌手,向觀眾如此說道……Elkins 的刑事指控已經被撤銷,他有了一個工 作、音樂事業以及結婚的計畫。

──2008 年 10 月 15 日《紐約時報》(

New York Times)

報章雜誌或研究論述往往會提出不少毒品法庭的成功案例與主張,在目前的 政治情勢之下,這些確實是推動司法改革或引進資源的契機,看著樂團 Phish 主 唱兼吉他手 Trey Anastasio 自毒品法庭畢業、於 2011 年出席華盛頓第 17 屆毒品 法庭訓練會議鼓勵群眾的影片,作為一心想要投入改革的我也不時同感振奮,希 望問題能就此解決。但是,這些說法還得經過仔細的檢證。在此同時,我也要急 忙地澄清,這並不是認為毒品法庭對於 Scott Elkins 的成功毫無幫助,只是成功 的定義與成因極為複雜,政經文化影響目標制定、手中的資源決定採取何種手段,

在追求成功的過程也將付出不少代價,過程更不乏隱沒人海或先行離去的夥伴。

在研究毒品法庭的過程中,我漸漸理解到,正因為毒品法庭所具有的政治魅力,

謹慎地檢證制度並坦承面對改革焦慮,才是推動穩健改革不可或缺的基礎。

改革焦慮使得人們習慣追問「我們能做些甚麼?」,這是一種出於進步主義 的提問,它所具有的現代性色彩,可能未能意識到人的侷限,陷入對改革的執著。

因此,在面對毒品法庭時,我們必須克制對於刑事司法改革的期待,了解刑事法 庭的極限以及處理成癮問題的艱難,不僅體認到刑罰並非萬靈丹,更理解到法庭 不是上帝、治療不是神話。但是,在此同時,也不能陷入虛無的後現代式批評,

在批評之後不提出具體建議,相反地,正是要在認知到人的侷限之下,提出可能 遭到質疑的看法,並保持對話。這是《毒品法庭的批判性考察》站在改革者角度,

但又與改革者保持距離的原因。我真切地希望,能夠藉由觀察毒品法庭面臨的困 境、茁壯的過程以及接踵而來的爭議,看見站在不同位置的人們的處境與掙扎。

雖然這本論文充滿著對於毒品法庭的批判,但我的目的並不在於否定毒品法 庭,而是希望藉由訴說真相並揭示良善意圖背後的風險,讓新思潮與新方法得以 蛻變而不至於折損。在歷史面前,制度顯得渺小,1614 年德意志地區管制烈酒,

光顧白蘭地酒舖買酒後必須當場服下,與四百年後服用美沙冬的病人何其相像。

改革如同面對成癮,不可能立刻得到解方,相反地,它往往再度復發,導致方向 修正。雖然過程難免令人感到洩氣,但在每一次的復發之後,我們終將學習到一 些新的事物、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並且對於人有了更多一點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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