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亞最顯著的政治衝突,首推朝鮮半島問題。年來北韓的一連串飛彈試射 和核武研發,乃至於 2006 年 10 月 9 日的試爆事件,更使得從冷戰開始延宕至今 懸而未解的朝鮮半島問題增添許多變數。一切紛擾與問題的起源是來自於南北韓 的分裂與對峙。
一、駐韓美軍問題
美國在韓戰前夕的政策主軸是對蘇聯共產主義的「圍堵」,雖然 1947 年國務 卿馬歇爾(George Marshall, 1880-1959)指出「政策目標是恢復歐亞兩洲的權 力平衡」29 ;但是重點是放在歐洲,亞洲地區並不是美國關注的焦點。韓戰爆 發後,杜魯門政府改變了原始不管朝鮮半島的政策,轉而選擇了較明確的政策目 標:重申大韓民國的合法性地位,利用聯合國軍事行動圍堵共產勢力擴張,並建 立一個統一、獨立和民主的韓國。艾森豪政府並於 1953 年 10 月 1 日與南韓簽訂 了〈美韓共同防衛條約〉,藉此條約將武裝部隊駐紮在南韓,嚇阻共產集團在東 北亞的擴張。30
美韓共同防衛條約簽訂開始,整個東北亞的安全與防衛就是以美日安保條約 與美韓共同防衛條約為基礎,形成了美國在東北亞安全上的兩大支柱。美國盡全 力履行防衛南韓的承諾,1961 年開始的年度美韓「鷹」演習(Annual US-ROK Eagle)、1976 年開始的年度美韓「團隊精神」演習(Annual Team Spirit of the US-ROK Combined Forces )、乃至於 1990 年開始兩年一次的「環太平洋亞洲國 家」軍事演習(Biannual Rim of the Pacific Asian Countries),都是美韓聯軍針對
29 Seyom Brown, The Faces of Power(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33.
30 Chae-Jin Lee,“U.S.Policy Toward South Korea,”in Donald N.Clark ed.,Korea Briefing 1993
(Boulder:Westview Press, 1993), pp. 56-57; Gary A. Donaldson, America at War Since 1945
(Westport, London:Praeger Publishers, 1996), pp. 59-60; 朱松柏,《南北韓的關係與統一》(台 北: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93 年),頁 24。
防衛所共同進行軍事合作的演練。31 除了確保美韓兩軍戰時能熟悉彼此戰略戰 術,促成通力合作外,同時也是提醒北韓:千萬不要低估或誤判美國與南韓的軍 事合作與防衛南韓的決心。
為維持朝鮮半島局勢穩定,以美韓共同防衛條約確保南韓的安全一直是美國 自韓戰以後就確立的政策。32 駐韓美軍的存在便是美國履行對南韓安全保證的 最佳展現,同時也象徵著美國嚇阻北韓入侵南韓的決心。33 即使冷戰結束,東 西方和解,圍堵政策不再;但是嚇阻北韓南侵、維繫南韓安全的政策至今依然不 變,以後也會繼續維持下去。雖然,南韓與美國之間的關係是處於依賴者與被依 賴者的不對等關係,但這種不對等關係隨著時間的轉變,已經漸漸轉變成為一種 夥伴的關係。34
但是駐韓美軍的存在對北韓而言,則是如同芒刺在背,欲除之而後快。於是 駐韓美軍撤離的議題便成為北韓經常主張的訴求,在屢次朝核問題談判時,北韓 均會拿出來當作談判的條件。
二、美韓間對北韓的政策矛盾
以美韓共同防衛條約確保南韓的安全和駐韓美軍的存在來嚇阻北韓入侵始 終是美國自韓戰以後就確立的政策。雖然其間尼克森政府與卡特政府有減少或撤 出駐韓美軍的行動,改以日本為東北亞安全防衛的重心。但雷根上台後立即改弦 更張,採行所謂「雷根主義」,試圖與蘇聯共產集團進行「新冷戰」的對抗,因 此雷根政府不但重新維持駐韓美軍的存在,並協助大韓民國國軍現代化。
然而,雷根的作法雖然獲得了南韓政府的歡迎,但卻也引起南韓人民對美國 過度干涉的不滿,引發了反美的聲浪。35 因此美韓之間雖然是同盟關係,但是 南韓的民族主義讓雙方之間的關係仍存在衝突點。特別是金大中的陽光政策與盧 武炫的和解政策與小布希政府對北韓的強硬態度間產生矛盾,也讓雙方在朝核問 題上有不同態度。
在朝鮮半島安全方面,原本小布希的態度是不和北韓恢復談判的,同時他也 嚴厲批評了金大中的「陽光政策」。36 不過 911 事件發生後,雖然有 2002 年「邪 惡軸心」的宣示;加上北韓於同年 12 月驅逐國際原子能總署的檢查人員,宣布 重新啟動核子反應爐;隔年 1 月宣布退出「核子不擴散條約」,2 月宣布退出韓
31 Byung-ok Kil, Security Policy Dynamics(Burlington, U. S. A.: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 2001), p. 55.
32 Chae-Jin Lee, op. cit., pp. 56-57; Gary A. Donaldson, op. cit., pp. 59-60.
33 Gregor, A. James and Maria Hsia Chang, The Iron Triangle(Stanford, California:Hoover Institu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1984), pp. 66; 73.
34 ThomasH.Henriksen,“North Korea’sTwo Kims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in North Korea after Kim Il Sung(Stanford, California:Hoover Institute Press, 1997), pp. 151-152.
35 Chae-Jin Lee, op. cit., p. 58.
36 Bob Woodwar, Bush at War(New York:Simon & Shuster, 2002), p. 340.
戰停戰協定,更於南韓總統盧武炫就職前夕向日本海試射飛彈予以挑釁。2006 年 7 月 5 日北韓還在美國獨立紀念日(同時美國時間為 7 月 4 日)試射飛彈;10 月 9 日 更 是 直 接 宣 示 進 行 核 子 試 爆 。 然 而 , 北 韓 這 一 連 串 的 戰 爭 邊 緣
(Brinkmanship)行動卻沒有使小布希政府採取如同對伊拉克一樣展開先制攻 擊,反而開始和北韓接觸,表達願意與北韓就朝鮮半島和平與穩定進行公開會 談,支持六方會談架構。37 這除了是因為美國本身投入反恐戰爭中,已無多餘 兵力資源和心力來支應第二場戰爭,中俄乃至於南韓等周邊國家反對的態度也是 重要的原因。盧武炫總統更是反對美日一再對北韓施壓,使得美韓之間私下的心 結更顯嚴重。38
三、飛彈試射與核武發展問題
北韓在 1990 年代一連串的核武與彈道飛彈測試是其爭取行動自由的戰略行 動。隨著 1990 年代初期蘇聯瓦解、東歐民主化、中國大陸改採改革開放路線等 一連串改變;中俄這北韓兩個過去的盟友選擇與美國和解,並與美國和南韓建 交,使得北韓這個堅持共產制度的國家形單影隻。39 經濟衰退、國內飢荒與天 災嚴重、金日成(Kim Il-sung, 1912-1994)的衰老以及之後的死亡,都對平壤 政權的存續帶來威脅。為了維繫其政權,平壤方面必須做出改變的決定,但是貿 然的開放或是改革及可能反而危及到其政權本身的存續。
因此,北韓採取了新政策:改變鎖國態度、對外接觸。北韓相信對外接觸最 快的方法是透過美國,因此平壤方面很早就希望能和美國和解。40 但是要能使 美國直接和北韓談判,北韓需要的是足夠的籌碼,而研發彈道飛彈和核子武器便 是北韓能夠擁有的籌碼。
北 韓 於 是 宣 稱 將 在 1993 年 6 月 12 日 退 出 〈 核 子 不 擴 散 條 約 〉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NPT),雖然北韓早在 1985 年在美國透過蘇聯的施壓 下加入〈核子不擴散條約〉,但從未確實遵守其規定。41 1993 年 6 月 11 日,在 北韓宣布退出〈核子不擴散條約〉生效日的前一天,美國在日內瓦與北韓進行了 高層會談。42 最後美國和北韓簽訂了〈核子協議架構〉(Agreement Framework)
暫時化解危機。其的主要內容有:
37 James M. McCormick,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nd Process(Belmont, California:Thomson Wadsworth, 2005), p. 221.
38 林正義,〈北韓飛彈試射及東北亞的反應〉,《戰略安全研析》,第 16 期:頁 7(民國 95 年 8 月)。
39 Thomas H. Henriksen, op. cit., p. 152.
40 Chong Bong-uk ed. North Korea:Uneasy, Shaky Kim Jong-Il Regime(Seoul:Naewoe Press, 1997), p. 142.
41 Michael J. Mazarr, North Korea and the Bomb(New York:St.Martin’sPress,1995), p. 41.
42 Young Whan Kihl,“Confrontation orCompromise?Lessonsfrom the1994 Crisis,”inYoung Whan Kihl and Peter Hayes ed. Peace and Security in Northeast Asia(Armonk, New York:M. E. Sharpe, Inc., 1997), p. 183
1. 美國將會幫助北韓設置輕水式反應爐,取代現有的石 墨式反應爐,並在 2003 年期提供總發電量 200 萬千瓦 的輕水式反應爐,所需費用由新設立之國際財團43 共 同負責。同時美國將於本協議架構簽署後 6 個月內,
代表該國際財團與北韓簽訂有關輕水式核子反應爐的 契約。美國也會在 3 個月內提供北韓每年 50 萬噸的重 油來替代能源。相反地,北韓則應該停止石墨式反應 爐運作並予以拆除,而拆除過程必須由國際原子能總 署監控。北韓於新式反應爐設置期間應將 5000 千瓦實 驗用反應爐取出之廢燃料棒置於安全環境中,同時不 得進行再提煉。
2. 美國和北韓雙方追求彼此間政治、經濟關係正常化。
雙方同意互設聯絡辦事處,並在共同關心議題有所進 展時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3. 雙方共同為朝鮮半島非核化、安全與和平而努力。美 國保證不會使用核子武器來威脅北韓,北韓則應同意 履行朝鮮半島非核化宣言,同時恢復與南韓的會談。
4. 雙方為加強國際間防止核子擴散而努力。北韓應重回
〈核子不擴散條約〉,並同意履行條約義務,接受國際 原子能總署例行與特別檢查,在輕水式反應爐設置完 成前,國際原子能總署為查證北韓核子物質的正確性 與完整性,得採取必要措施。44
然而,北韓似乎將發展核子武器與彈道飛彈的戰略是達成其政策目標的最有 效方式,1998 年又發生了大浦洞一號飛彈試射事件,造成日本、南韓與美國等 相關國家的嚴重關切。雖然北韓始終不承認發射的是飛彈而辯稱是人造衛星,但 就軍事觀點而言兩者其實是無區別的,能夠發射人造衛星便已經具備了發射洲際 彈道飛彈的能力。45
北韓又於 2002 年宣布重新啟動核子反應爐,隔年 1 月宣布退出〈核子不擴 散條約〉,並於 2005 年進行試射飛彈和核子試爆,對整個東北亞的地區安全形成 了嚴重的威脅。
43 此即 1995 年 3 月 9 日由美國、日本與南韓於紐約發起成立的「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Korean Peninsula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KEDO)。
44 朱松柏,〈美國與北韓簽訂核子協議及其影響〉,《問題與研究》,第 34 卷第 1 期,頁 13-14(民 國 84 年 1 月)。
45 朱松柏,〈北韓的飛彈外交與亞太安全〉,《問題與研究》,第 39 卷第 2 期,頁 1。
第二節 東北亞的其他政治衝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