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為確保績效目標的達成,必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績效考評制 度。國內管理大師許士軍教授認為所謂「績效考評」,本質上係管理活動 中之「控制」(Control)功能。這種功能有消極和積極意義。就前者而言,
係了解規劃之執行進度與狀況,如有歧異,並達到一定程度時,即採取 修正之因應對策;而就後者而言,則希望藉由績效考評制度之建立,能 有事前或活動進行中,對於行動者之決策與行為產生影響或導引作用,
使其個人努力目標能與組織目標趨於一致,此即所謂「目標一致化」(Goal Congruence)作用(許士軍,2000);(杜拉克等著,高翠霜譯,2000);(研 考會,2004)。
「績效考評」之所以能產生上述之積極作用,主要在於二個因素,
一 為 績 效 評 估 標 準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Criteria) , 另 一 為 激 勵 (Incentives)手段之利用。前者之選擇,顯示行為者所應努力之方向或標 的,而後者之提供,賦予行為者努力之動機或力量。俗云:「評估什麼,
就得到什麼(You Get What You Measure)」,即生動地表現了績效考評的作 用(許士軍,2000);(杜拉克等著,高翠霜譯,2000)。雖然在過去相當長 的一段時日,將上述觀念落實於實際組織中,受到組織結構或其它管理 機制的制約,但如何設計出一合適之績效考評系統,使機關或單位之資 源效益,達到最大化及長久性。如就計畫而言,希望儘早發現缺失,隨 時修正改進;另就個人而言亦同。同時希望表現優異者能獲得適當的獎 勵,使其愈加努力,更上層樓;而表現差者,能知所改進。
近年來績效評估制度蓬勃發展如「平衡計分卡」、「作業基礎成本 法」、「六標準差」、「多角度回饋法」等,惟隨著企業或機關管理制度的 演變,績效評估觀念和制度也隨之產生變化。最基本者,傳統上位居於 績效評估制度中核心地位的評估指標,由原來偏重於財務指標擴大到包 括眾多的非財務指標。
標等相互回饋或結合,詳如圖 3.5 所示,其研發之輸入、產出及回饋流 程是研發單位依據機關之策略、目標及發展重點等,投入有人員、經費、
設備、創意等,經過研究設計、發展、測試及認證等過程後,產出學術 成就、技術產出、知識服務及技術擴散與服務等四大評量構面如論文、
期刊、專利、技術報告及研發產品或技術移轉與服務收入等,並衡量產 出績效後,再據以回饋調整及修正機關之願景、策略及目標等,其績效 評估制度構面如圖 3.6 所示。績效考評制度可詳見 92.07.10 發布之”核能 研究所研發績效考評作業程序”(楊昭義,2003),本節茲將該制度分別以 考評對象、績效指標、考評流程,及考評系統輸入/輸出之需求分析,以 及細部實際作業流程等,分別臚列說明如下:
3.2.1 考評對象
根據核研所績效考評制度,其考評對象涵蓋有三:(一)計畫:
包括 1.中央科技發展計畫,2.所外委託計畫,3.任務型計畫,及 4.
單位內計畫。(二)單位:包括 1.功能組,2.專案計畫,及 3.業務單位 (科技中心、技推中心、諮議會、核安會、綜計組及各行政業務單位 等,但不包括所本部)。以及(三)個人:除所長外,本所人員一律適 用本作業程序,進行考評。
受評之計畫分為 A、B、C、D 類,其定義如下:
A 類(中央科技發展計畫):中央預算下之科技發展計畫,係以分支 計畫為單元。
B 類(所外委託計畫):本所接受公民營機構委託之計畫,可經由單 位自行將數個性質相同者,整合成一主計畫。
C 類(任務型計畫):分成中央預算下之例行運轉計畫,以及上級(如 原能會)交辦工作或計畫。後者,亦可自行將數個計畫整合成一 主計畫。
D 類(單位內計畫):指單位內有關品保/管、核安、工安、裝備檢查、
計畫管考、行政管理、審查作業、訪查、服務、人才培育及奠基 研究等,由單位自行成立一主計畫。
3.2.2 績效指標
績效指標分為量化與質化指標,其中學術成就、技術產出、知
識服務、技術擴散與服務等四大項為量化績效指標,另以共同指 標、目標達成度、學術成就、技術創新、經濟效益、社會影響及其 他效益等七大項為質化績效指標。其量/質化績效係依計畫性質之不 同,而有不同之權重配比。因此,前述四類計畫分別在量、質化指 標所佔權重比例情形,如表 3.1 所示。另四大項量化指標為因應實 際之評分作業,再細分為十一項,將做為年底評鑑時,對各主計畫 進行統計、排序及給分之用。其細部分類說明及其指標值,如表 3.2 所示;而七大項質化指標之細部分類說明,則如表 3.3 所示。另針 對各不同職位(含專業技術支援人員)之人力權重值,則如表 3.4。
量/質化績效依計畫性質之不同,而有不同之權重配比。量化 績效指標之評分,係依所有主計畫每人年績效值之分佈狀況,由承 辦單位依規則算出各計畫之量化績效原始分數。質化績效指標,則 由考評單位之考評進行評分後,加總平均,即為該主計畫之質化績 效原始分數;兩者再根據量/質化權重,加權相加後,即為該主計畫 之年度初評分數,並簽報機關副首長進行複評。經首長核定後,交 承辦單位,據以辦理年度各主計畫績效點之計算。各主計畫經核定 之得分,乘上主計畫總人力(人年),即可得主計畫之年度績效點。
再提交各主計畫主持人,進行主計畫內成員個人之績效點之分配。
各主計畫主持人將計畫內成員績效點之分配,送承辦單位。承辦單 位隨即進行各單位所屬成員參與各主計畫所獲績效點之統計,並完 成各單位平均績效點,陳送副首長及首長,進行績等比率之核定。
各單位依副首長及首長核定之績等比率,將績效點分配給單位內之 個人。
3.2.3 考評流程
績效考評作業主要包含三部份:第一部份是針對計畫核定平均 績效點:Smy,第二部份則是各單位彙整所分配之績效點計算出單 位之平均績效點Si ,並由所部核定各單位之績等比例 Ni,第三部
見,均有交換管道為原則。
圖 3.5 以「投入產出因果觀」看政府科技機關核研所績效考評系統
學術成就(期刊/論文) 技術產出(專利/證照/許可證)
知識服務(研究報告/
研討會)
技術擴散與服務(技術 移轉收入如專利權賣 出/技術被購買;技術 服務及產品收入) 資源管理
其它(學術成就/經濟 效益/技術創新/社會 影響)
過程之衡量及回饋 研究/設計 發展 測試/確認 成果認證 人員
經費 設備 創意 政策 指示 其它
產出衡量及回饋 願景
目標 策略 重點 方向
圖 3.6 核研所績效考評制度體系構面
圖 3.7 核研所績效考評作業流程
委員提出各計畫之平均績效 點(Simy)
(初評)
所部複核,並 核定績效點
(複評)
各計畫分配績 效點給成員,
帶回所屬單位
各單位彙整所 分配之績效點
所部依各單位 之平均績效點 (Simy),核定績
等比例(Ni)
各單位依績等 比例將績效點 分配給個人,
並將乙等以下 排序提報所部
所部核定個人 績效,並將原 管制之績等比 例釋出,並開 始接受申訴(一 週為限)
各計畫提出自 評平均績效點
(自評)
表 3.1 核研所績效考評量/質化指標權重比例配置
主計畫權重中央 任務型 計畫
所外
委託 上級 交辦
例行 運轉
單位內計畫 量化指標 20% 70% 30% 20% 30% 個案處理
(1)學術成就(數/人) ˇ ˇ ˇ ˇ ˇ (1)技術產出(數/人) ˇ ˇ
(3)知識服務(數/人) ˇ ˇ ˇ ˇ ˇ (4)技術擴散與服務(仟元/人) ˇ ˇ
質化指標 80% 30% 70% 80% 70% 個案處理
(1)共同指標 ˇ ˇ ˇ ˇ (2)目標達成度 ˇ ˇ ˇ ˇ ˇ (3)學術成就 ˇ ˇ ˇ ˇ
(4)技術創新 ˇ ˇ ˇ ˇ ˇ (5)經濟效益 ˇ ˇ ˇ ˇ ˇ (6)社會影響 ˇ ˇ ˇ ˇ ˇ (7)其他效益 ˇ ˇ ˇ ˇ ˇ
表 3.2 核研所績效考評量化指標權重比例配置
項 目 指 標
1.學術成就 ○1期刊論文發表數:國外篇數×2;國內篇數×1。
○2研討會論文:國外篇數×0.8;國內篇數×0.5;摘要數×0.2。
2.技術產出
○1專利申請及獲得數:國內、外。
․獲得:國外×2;國內×1.2;國內(新型/新式樣)×0.6(一國 一件計,但同一發明或新型/新式樣申請獲得之第二個 專利的權重乘上 0.9,第三個(含)以上的權重乘上 0.7)
․申請:國外×0.4;國內(發明)×0.4;國內(新型/新式樣)×
0.2。
○2證書、許可證、CNLA、cGMP、GMP、NIST、IND/NDA 或 ISO 認證之件數×5。
3.知識服務 研究報告數。
4.知識服務 研討會/展示會場次 5.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利授權 專利權賣出收入 6.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利授權 專利權使用收入 7.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利授權 被技術購買收入 8.技術擴散與服務 技術移轉收入
9.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業服務
技術服務收入
將依淨收入(=技術服務收入-硬體設備支出-專業支援人 力支出)核計
10.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業服務 技術產品收入 11.技術擴散與服務之專業服務 簽約金收入
表 3.3 核研所績效考評質化指標項目
項 目 指 標1.共同指標
計畫作為:如計畫目標的挑戰性、具體程度等。
計畫執行:如人力配置之合理度等。
經費運用:預算編列與經費支用之合理度。
行政作業:如各項資料是否準時提報等。
2.目標達成度
3.學術成就 就論文的質作補充說明,並提供期刊評等參考(如 SCI)、論文引用數、
以及論文比賽得獎紀錄。
4.技術創新 指已實現或快實現者,屬近期。
5.經濟效益 如提升國家經濟能力、加強產業對外競力及對企業帶來多少額外利潤 等。指所開發技術之優劣及推廣應用潛力,屬中/長期。
6.社會影響 對國家、社會帶來之貢獻與利益,包含:提供就業機會、提昇我國國際 形象、吸引人才、引進投資等。
7.其他效益 其他與計畫規劃與執行品質有關事項:如研發環境之建構、人才培育、
奠基研發、服務、企劃/規劃、審查、訪查、建議、先期作業等。
表 3.4 不同類別人員之權重值 正式編制:
人員類別 權 重 值
研究員 1.2
副研究員 1.1
助理研究員 1.0
研究助理 0.9
技術員/行政人員 0.8
專業技術人員:
科技博士 1.1
科技碩士 1.0
科技學士 0.9
其他(企劃員、技術員、技工) 0.8
3.2.4 考評績效點數計算
各計畫獲得之績效點數資料,即為年度各計畫之評估結果。績 效點數係以每項指標之各計畫對應值中的最大值為上限,從零開始 區分為八等級距。每一級距及其對應得分,詳如表 3.5 所示。每項 計畫之總績效值,係由其設定之重點指標項目之權重,乘以績效 值,累加而得。玆將每項計畫、單位及個人等之績效點數,其分配 或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一)計畫
若一計畫(代號:i)之年度內實際投人力為 Mi人年,接受考評 後之績等為 Ri (所對應獲得之每人年平均績效為 Si,my),則該 計畫所獲得之績效(Si)為 Si = Si,my x M (單位:ps) ((Performance Score,ps)。
(二)單位
一單位之總績效(Su)為
Su=本單位內所有計畫/工作所獲得績效點之總和(ΣSi)
-外單位人力支援參與本單位計畫/工作所獲分配績效點之總
-外單位人力支援參與本單位計畫/工作所獲分配績效點之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