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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洲對傳統心學的繼承與轉變

在文檔中 黃梨洲思想旨歸研究 (頁 161-200)

我們要探討梨洲思想的內部關聯與歸宿,應當先釐清其理學言論的真正所指 為何,才能不致有所差池。而欲釐清其所指,則不妨藉由其說與前此理學諸家的 對舉比較,更能收簡明之捷效。按江藩說:「宗羲之學出於蕺山,雖姚江之派,

然以慎獨為宗、實踐為主,不恣言心性、墮入禪門,乃姚江之諍子也。」(《國朝 漢學師承記.卷八》)是故以下對梨洲理學的考察即以其與陽明、蕺山的異同比較為 發展的主線。

(一)梨洲對陽明四句教的本體批評

我們由前文第二章的討論,知道梨洲的理學主張基本上認為心即理,因此其 屬於陽明心學的大立場當可無疑,故本文於此部分不再討論,然而是否即與陽明 心學密合一致呢?關於這一問題,本應全盤詳細地解析陽明學派的思想,但是如 此一來勢必篇幅方面難以允許,所幸梨洲對於陽明後學的基本立場係以江右一系 為正宗、以浙中一系頗有偏弊,232而其議論主要集中於「知行合一」、「致良知」、

231 另外《鮚埼亭集.卷十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中亦謂梨洲「理學文章」「固當炳炳百世」,

亦以此三人並稱。

232 詳見《明儒學案》〈浙中王門學案一〉、〈江右王門學案〉(《全集》冊 7 頁 254、377)。

「四句教」的問題上,233因此由此切入即應足可揭示二者間的根本差異。

梨洲曾大段為文以評論陽明學說,其言謂:

有明學術,從前習熟先儒之成說……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自姚江 指點出「良知人人現在,一反觀而自得」,便人人有個作聖之路,故無姚 江,則古來之學脈絕矣。然「致良知」一語,發自晚年,未及與學者深究 其旨,後來門下各以意見攙和,說玄說妙,幾同射覆,非復立言之本意。

先生之格物,謂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以 聖人教人只是一個行,如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皆是行也。篤行之者,

行此數者不已是也。先生致之於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 窮理,只在知上討個分曉之非。乃後之學者測度想像,求見本體,只在知 識上立家儅,以為良知,則先生何不仍窮理格物之訓,先知後行,而必欲 自為一說邪?(《明儒學案.姚江學案》,《全集》冊 7,頁 197)

先生憫宋儒之後,學者以知識為知,謂「人心之所有者不過明覺,而理為 天地萬物之所公共,故必窮盡天地萬物之理,然後吾心之明覺與之渾合而 無間」,說是無內外,其實全靠外來聞見以填補其靈明者也。先生以聖人 之學,心學也,心即理也,故於致知格物之訓,不得不言「致吾心良知之 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夫以知識為知,則輕浮而不實,

故必以力行為工夫。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 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不出於是。(同上,

頁 201-202)

又說:

天泉問答:「無善無惡者心之體,有善有惡者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今之解者曰:「心體無善無惡是性,由是而發之為有 善有惡之意,由是而有分別其善惡之知,由是而有為善去惡之格物。」層 層自內而之外,一切皆是粗機,則良知已落後著,非不慮之本然,故鄧定 宇以為權論也。其實,無善無惡者,無善念惡念耳,非謂性無善無惡也。

下句意之有善有惡,亦是有善念有惡念耳。兩句只完得動靜二字,他日語 薛侃曰:「無善無惡者理之靜,有善有惡者氣之動」,即此兩句也。所謂知

233 關於四句教的問題,學界已有相當不錯的研究成果,基本上可謂已形成某種共識。比如唐君 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台北:學生書局,1989 年), 頁 453-469、475-482;及《中國 哲學原論:原教篇》(台北:學生書局,1990 年),頁 365-369、377-383。又如牟宗三《從陸象山 到劉蕺山》頁 190-196、218-232、陳來《有無之境 王陽明哲學的精神》頁 290-350、蔡仁厚:

《王陽明哲學》(台北:三民書局,1992 年)頁 121-141 等等;此外,曾陽晴:《無善無惡的理想 道德主義 王龍溪思想的的詮釋研究》(台北:台灣大學中文所碩士論文,1989 年)、王財貴:

《王龍溪四無說良知析論》(台北:台灣師範大學國研所碩士論文,1918 年)、高瑋謙:《王門天 泉證道研究 從實踐的觀點衡定「四無」、「四有」與「四句教」》(中壢:中央大學哲學所 碩士論文,1993 年)、蔡淑閔:《王陽明四句教之開展與衍化》(台北:政治大學中文所碩士論文,

1998 年)等學位論文,都有極豐富而深入的討論。據眾人的觀察,大抵四句教乃為陽明學中之義 理應無可疑,梨洲對之的懷疑與駁斥則不能成立。而陳熙遠:〈黃梨洲對陽明「心體無善無惡」

說的疏解與其在思想史上的意涵〉,《鵝湖》 1990 年 3 月第 15 卷第 9 期,頁 11-26 又指出梨洲 既以四句教非陽明思想,卻又為之疏解,在此二種矛盾的進路中,企圖糾正王學末流的失卻宗旨 與東林學者攻王的武斷,只是實際上卻仍是對陽明學的一種失真與錯會。本文對此問題的看法亦 無異議,唯為行文論述脈絡的連貫與明快起見,將直接引用原典,分析梨洲批評的重點,以足敷 我們往下討論梨洲與傳統心學異同之需為目的,故不再詳細徵引學者們已有的論述過程及其結 論。

善知惡者,非意動於善惡,從而分別之為知,知亦只是誠意中之好惡,好 必於善,惡必於惡,孰是孰非而不容已者,虛靈不昧之性體也。為善去惡,

只是率性而行,自然無善惡之夾雜。先生所謂「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 也」四句,本是無病,學者錯會文致。彼以無善無惡言性者,謂無善無惡 斯為至善。善一也,而有有善之善,有無善之善,無乃斷滅性種乎?彼在 發用處求良知者,認已發作未發,教人在致和上著力,是指月者不指天上 之月,而指地下之光,愈求愈遠矣。得羲說而存之,而後知先生之無弊也。

(同上,頁 197-198)234

以上梨洲的說法,大致可整理成四項意見:(1)人心本具的良知即是天理,此乃 成就道德的根本,故程朱一系之窮理於外物乃是錯誤;(2)工夫在於率此良知,

而力行於生活事物之中,故須倡「致良知」、「知行合一」以強調身體實踐,禁絕 僅在理智上去設想虛無玄妙的良知本體;(3)「四句教」中的無善無惡、有善有 惡不過是指有無具體念慮生起的狀態,至於人心良知的體性乃是至善無惡的,絕 非無善無惡;(4)念慮既不是良知體性,則工夫必須直接依循良知體性,不得在 已經生成的念慮上去操作。這四項意見,第一項顯係針對程朱學派而發,對於我 們此刻的討論較不相關,可以暫且排除;其餘三項則指向王門的後學,代表梨洲 對陽明心學的體會程度,故有必要予以探究。其中第二、三項實際所指涉的對象,

係對王畿、泰州學派諸人,指斥其失於玩弄本體、不做工夫,蓋肇因於誤以心體 無善無惡而導致無有道德堅持、行為規範。第四項實際所針對的對象,則是對錢 德洪、歐陽德等人,指責其不解良知之體性、未能扣緊心體用功,工夫再深再久 亦終不會有重大成果。梨洲的批評看似簡單明白,然而細繹之餘,則可發現當中 頗有難解之處。例如,錢德洪一類的主張豈不是梨洲所標舉的力行良知於事物 嗎?而王畿之類的思想豈不是扣緊本體體性、率順良知而行嗎?且梨洲既謂工夫 必須扣緊心體,不得在念慮發用處求良知,則何以「致良知」、「知行合一」又只 是親身力行、專治輕浮不實的病症,而竟無默會本體體性的一方面呢?其實這些 難解處正暗示梨洲理學有其特殊立場,以下即逐層討論。

首先關於知行合一方面,梨洲向以真知力行來解釋。235然而,《傳習錄》載:

愛曰:「如今人儘有知父當孝、兄當弟者,卻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與 行分明是兩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間斷,不是知行本體了。未有知 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聖賢教人知行,正是要復那本體,不是 著你只恁的便罷。故《大學》指箇真知行與人看,說如好好色、如惡惡臭。

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只見那好色時已自好了,不是見了後又立箇心 去好。聞惡臭屬知,惡惡臭屬行,只聞惡臭時已自惡了,不是聞了後別立 箇心去惡。……」愛曰:「古人說知行做兩箇,亦是要人見箇分曉。一行 做知的功夫,一行做行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先生曰:「此卻失了 古人宗旨也。某嘗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 之成。若會得時,只說一箇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箇行,已自有知在。

古人所以既說一箇知、又說一箇行者,只為世間有一種人,懵懵懂懂的任

234 梨洲類似的說法,又可見於《明儒學案.東林學案一》(《全集》冊 8 頁 732-733)。

235 此由上文引語已可見之,茲再補記一條資料於此以證之。如《宋元學案.伊川學案上》(《全 集》冊 3 頁 725)載梨洲對於程頤之語錄:「如眼前諸人,要特立獨行,煞不難得,只是要一箇 知見難。人只被知見不通透。人謂要力行,亦只是淺近語。人既能知見,豈有不能行?一切事皆 所當為,不待著意做,纔著意做,便有箇私心。這一點意氣,能得幾時了。」一條,所下案語云:

「伊川先生已有『知行合一』之言矣。」。

意去做,全不解思維省察,也只是箇冥行妄作,所以必說箇知,方纔行得 是;又有一種人,茫茫蕩蕩,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也只是箇揣 摸影響,所以必說一箇行,方纔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補偏救弊的說 話。……某今說箇知行合一,正是對病的藥,又不是某鑿空杜撰,知行本 體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時,即說兩箇亦不妨,亦只是一箇;若不會宗 旨,便說一箇,亦濟得甚事?只是閒說話。」。 (《王陽明全書.語錄.卷一.

傳習錄上》,冊 1 頁 3-4)

由此可見「知行合一」有二層意義:一是本體上的知行合一,一是現象工夫上的 知行合一。前者指的是道德根源獨立具足,持續在不同的生命情境中,當下地主 導人的心智進行道德活動,當惻隱則即惻隱、當是非則即是非,在此道德心的內

由此可見「知行合一」有二層意義:一是本體上的知行合一,一是現象工夫上的 知行合一。前者指的是道德根源獨立具足,持續在不同的生命情境中,當下地主 導人的心智進行道德活動,當惻隱則即惻隱、當是非則即是非,在此道德心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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