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費給予制度差異化與旅遊團費競爭
第三節 模型說明
不同銀髮族群(輕鬆型,順從型及主動型)的旅遊行為及社經特性皆不相同。例 如,主動型的銀髮族的特徵是高學歷且旅行距離較遠。王美慧等(2006)利用旅遊 動機區隔旅客為三個集群,全面利益追尋群,平均利益追尋群,以及無特定利 益追尋群,他們的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旅遊動機集群在顧客滿意度與服務品質上 會有不同的落差感。吳宗瓊與劉瓊如(2008)以購買型態差異區隔遊客購買紀念品 為收集一般紀念品型與收集當地特色紀念品型。他們指出前者較後者對紀念品 之購買意願較為強烈,因此紀念品業者可依不同類型遊客之購買動機而擬訂不 同的紀念品、商品、賣店環境等以創造更好的市場利基。林宗賢與劉佳旻(2007) 以健康生活型態區隔溫泉遊客為積極養生族與樂天活力族,並建議溫泉觀光業 者可依不同健康生活型態的遊客,設計幸福感體驗的促銷策略以吸引遊客。根 據以上的研究文獻,在本文中,我們利用遊客間的人際互動態度區隔遊客為清 靜型(或輕熱鬧型)以及重熱鬧型,以探討在不同遊客類型下,小費給予制度差異 化的廠商經營利益差異。
就以上的文獻而言,我們尚未發現有學者專家針對小費給予制度結合領隊 服務可做為服務差異化策略的相關探討。所以本章的主要研究貢獻是希望對此 方面的議題做理論層面的分析並提出具有實務經營意涵的推論。具體而言,本 章是要探究當廠商改變其過去的小費給予制度,而採取與其他廠商相異的小費 給予制度時,對廠商間經營利益與社會福利有何影響?
費(以下簡稱小費自主制);二是廠商所收取的總旅遊團費中包含小費,亦即所謂 的小費全包制。
一、 廠商
兩家廠商在小費自主制的情況下,對遊客所收取的旅遊團費分別為PA與
PB,而在小費全包制的情況下,兩家廠商所收取的旅遊團費分別為KA與KB。 兩家廠商提供旅遊服務的單位旅遊成本,以每位遊客為基礎是 C>0。然而,為 反映不同小費給予制度下,廠商的旅遊單位成本會有所不同。我們讓小費自主 制之下的旅遊單位成本為C,參數是反映小費直接由遊客給予領隊時,廠商 因而可以節省的旅遊單位成本比例,亦即10,因此,值大(小)亦反映廠 商的旅遊單位成本中領隊成本的比例偏高(低)。反之,在小費全包制之下,廠商 必須負擔領隊教育訓練成本以及相關的旅遊產品包裝成本。例如,廠商為讓領 隊瞭解旅遊產品的所有細節與市場資訊,使小費全包制的優點能夠讓遊客接受 所需的標準作業訓練成本,為實施小費全包制所進行的領隊教育訓練,督導與 激勵等訓練成本,以及實施小費全包制所需的顧客服務滿意度調查等配套成 本。在此,我們假設廠商的旅遊單位成本為,參數 γ>1,而值愈大(小)亦表c 示廠商為提升領隊效能的投入資源成本愈高(低)。
二、 遊客
遊客共有 n 位,每位遊客在特定的旅遊線上只消費一單位的旅遊服務,對 該服務的願意付出價格為 V 元。遊客在觀光旅遊中,對於其所體驗的領隊服務 滿意程度應不盡相同。跟隨 Gerstner, Hess, and Chu, 1993; Chu, Gerstnet, and Hess, 1995),我們將遊客預期的領隊服務滿意程度以等值的貨幣 G 元表示並稱為領隊 利得(Escorted gains)。並假設 n 位遊客的領隊利得 G 元是均勻分佈且介於
a,b 之間,參數 b>a>0 表示每位遊客在旅遊過程中皆獲得正的領隊利得。為了表達遊 客在不同的小費給予制度下,會有領隊利得上的差異,在不失一般化的情況下,
我們讓小費自主制下的領隊利得為 G 元,而在小費全包制下的領隊利得為G 元,參數1表示小費全包制的領隊服務效能相對高於小費自主制的領隊服務 效能。換言之,參數亦代表廠商在領隊服務效能上的差異化程度。
其次,我們假設在觀光旅遊中,選擇特定旅遊路線的遊客人數亦會影響個 別遊客的旅遊效用。這是因為藉由觀光旅遊,遊客間的互動可產生消費外部性 (consumption externalities),亦即所謂的人際網路效果(Network effect)。這也是說 明遊客在觀光旅遊活動中的同伴社交關係會影響其旅遊動機(侯錦雄,2007),我 們以ni
iA,B
表示個別遊客在選擇廠商 A(B)的旅遊線時從共同選擇廠商 A(B) 的總遊客人數nA
nB 中可獲得的人際網路效果,若參數0(0)代表遊客總人數 會對個別遊客的旅遊效用產生正向(負向)的人際網路效果。由於在不同的小費給予制度下,遊客所支付的小費勢必有所不同。在小費 全包制的情況下,廠商決定其小費收取金額時,應會考慮市場競爭狀況以及遊 客的可能反應,而遊客亦會充分蒐集可利用的旅遊資訊以判斷廠商將會收取的 小費金額。從理性預期(Rational expectations)與市場效率的觀點而言,我們可以 假設雙方所認為的合理小費金額應會趨於一致。所以在小費全包制之下,廠商 向遊客所收取的小費金額會等於遊客願意付的小費金額 T 元。在本文中,若假 設廠商向遊客所收取的小費金額是遊客願付金額的固定比例,亦不會影響本文 的結果。但是,在小費自主制之下,遊客會根據其在旅遊活動中所體驗的領隊 利得而決定應支付多少小費金額給予領隊。在此,我們假設遊客給予領隊的小 費金額是G元,參數
0,1反映遊客針對領隊服務效能所願意回饋給領隊的領 隊利得比例。因此,遊客在不同的小費給予制度下,其預期的旅遊消費者剩餘 (Consumer surplus, CS)如下:小費全包制
G n T K V
CSi i i , iA,B; (29)
小費自主制
G nP V
CSi i i 1 ,iA,B. (30)
三、 廠商利潤
由於小費給予制度的不同,廠商的利潤也會有所差別。首先,讓XA代表廠 商 A 的市場占有率,1XA XB則為廠商 B 的市場占有率。因此,廠商在小費 全包制下的利潤
i
iiK CT X
,iA,B; (31)
而在小費自主制下的利潤
i
ii P C X
,iA,B. (32)
四、 市場競爭
在本章中,廠商與遊客的決策過程如下:首先,廠商要決定採取何種小費 給予制度。其次,在既定的小費給予制度下,廠商決定其旅遊團費。對採取小 費全包制的廠商而言,亦須決定其小費收取金額。而在廠商採取小費自主制的 情況下,遊客必須決定其預期願意付的小費給予金額。最後,遊客在既定的廠 商小費制度以及旅遊團費之下,選擇一家廠商以極大其預期的旅遊消費者剩餘。
本章以兩階段賽局(Two-stage game)分析兩家廠商的均衡經營策略。首先在 解出均衡旅遊團費與計算出利潤後,再推導均衡的小費給予制度。我們利用向 後推衍(Backward induction)求兩階段賽局的均衡,此方法可保證賽局中的均衡是 完全次賽局(Subgame perfect)。在兩階段賽局中,如果兩家廠商採取相同的小費 給予制度,其均衡利潤為零。若兩家分別採取不同的小費給予制度,則會有超 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