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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公司之年度與產業分佈情形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肆章 實證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章分別依三大部分說明統計分析實證結果。第一部分,描述樣本 公司之年度與產業分佈情形;第二部分,探討未實施 ST 政策之臺灣證券 市場,若以 ST 政策作為退市緩衝機制時,連續報導二年損失的機率與標 記 為 特 別 處 理 間 之 關 係 。 第 三 部 分 , 透 過 統 計 分 配 法 (distribution approach)和計算小額利潤與小額虧損家數差異比(percentage difference ratio),以臺灣上市公司為對照樣本,分析並探討 ST 政策的實施對中國 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的影響。

第一節 樣本公司之年度與產業分佈情形

在進行實證分析前,本文初步檢視臺灣與中國股票市場樣本家數之 年度與產業分佈情形。表 2 為樣本期間內臺灣上市公司家數之年度分佈 情形。其中,在 1992 年至 1999 年短短 8 年間,臺灣上市公司家數成長 達 50.28%,年成長率介於 2.82% 與 8.92% 之間,成長相當快速,2004 年達到高峰。然而,2000 年至 2009 年間臺灣上市公司家數卻僅成長 2.37%,2005 與 2006 年甚至出現負成長,這可能是因為該期間亞洲新興 市場陸續崛起,資金開始產生排擠效應,而臺灣的政治紛擾、兩岸關係 僵化未解、赴陸投資 40%上限遲不鬆綁,降低企業在台籌資意願所致。

另外,就年度樣本分佈情形而言,年度樣本家數佔總樣本比例相當平均,

變動不大,平均比例約為 5.55%。其中,1992 年至 1999 年期間,年度樣 本家數占總樣本平均比例約為 4.97%;2000 年至 2009 年期間,年度樣本 家數占總樣本平均比例約為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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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臺灣上市公司樣本家數之年度分佈情形

年度 樣本家數 樣本家數佔總樣本比例(%)

1992 527 3.90 1993 574 4.25 1994 615 4.56 1995 667 4.94 1996 709 5.25 1997 729 5.40 1998 758 5.62 1999 792 5.87 2000 801 5.94 2001 803 5.95 2002 807 5.98 2003 820 6.08 2004 822 6.09 2005 818 6.06 2006 808 5.99 2007 808 5.99 2008 818 6.06 2009 820 6.08 合計 13,496 100.00

表 3 則為樣本期間內臺灣上市公司家數之產業分佈情形。其中,電 子工業產業所佔總樣本比例最高,達 42.89%,其次為紡織工業(6.37%)、

金融保險產業(6.28%)和建材營造(5.68%),電機機械與化學生技醫療 產業也分別佔有 5.01%和 4.96%,其餘產業大都未達 5.00%。足見臺灣上 市公司產業結構仍係以電子產業掛帥。

 

2000 年已達 911 家,成長逾百倍。2000-2009 年間,成長速度雖然趨緩,

但仍呈現穩定成長。2006 年樣本公司家數反而減少,究其原因,可能與 2005 年 6 月與 2006 年 6 月間中國證監會推行股權分置改革政策而停止首 次公開發行一年有關。截至2009 年止,有效樣本數已達 1,497 家。

市期間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並將公司股票冠以“PT”字樣,(PT 為 Particular Transfer 的縮寫,即“特別轉讓”);上市公司在刊登《暫停股票上市公告》後第一個特別轉讓日 起,公司股票開始進行特別轉讓,且於公司終止上市或恢復上市的決定之日起,即暫停股票上 市期間結束時,停止股票特別轉讓服務。股票特別轉讓服務自1999 年 7 月起施行,至 2002 年 5 月 1 日起證交所不再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

2003 年為最高,達到 11.29%。另外,2003 年以後期間,已不存在特別轉 讓股票,這是因為證交所已於 2002 年停止提供暫停交易股票特別轉讓服

數(中位數)為 1.272(0.896),呈現偏態,低於中國上市公司的 2.536

(1.060)。其中,有 50%的臺灣上市公司其 PSI 值大於 0.896,低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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