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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決策個案探討:核四

由第二章之文獻回顧可知,沉沒成本效果存在於商業與個人決策,然以公共 決策為個案的研究付之闕如。本章檢視核四政策的變遷過程,以及分析政策之主 要行為者,關於核四應否停建的論述,從中萃取核四決策之影響因素,作為本研 究探討沉沒成本攸關性之基礎,即核四已投入興建成本,是否影響核四決策。

第一節 核四決策之歷程

本節簡述核四之政策背景,輔以大事紀呈現核四之決策歷程。

一、核四之政策背景

民國69 年 5 月,臺電向行政院提出「第四座核能發電廠(核四)」興建案;

75 年 4 月,俄國發生車諾比核電廠意外事件,加深環保團體與貢寮民眾對核能 安全的疑慮,當月,行政院長俞國華指示核四案暫緩執行,先行加強與民眾的溝 通;76 年 7 月,立法院配合政策凍結核四興建先期預算;81 年 2 月,行政院核 定恢復核四相關預算,並函請立法院審議,6 月,立法院通過恢復動支核四預算;

85 年 5 月 21 日,反對黨(民進黨)立法委員持反核之立場,提出「廢止所有核 能電廠興建計畫案」,5 月 24 日,立法院院會通過,6 月 12 日,行政院請立法院 覆議,10 月 18 日,立法院通過恢復核四預算之執行;88 年 3 月,行政院原子能 委員會發出核四建廠許可執照,進入建廠施工階段。

民國89 年 3 月,總統大選結果,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 6 月至 9 月,經 濟部長林信義就是否停建核四,召開13 次的「核四再評估會議」,仍無明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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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辭職原因之一),原行政院副院長,張俊雄,繼任行政院長;10 月 27 日,行 政院片面宣布停建核四,引發執政黨(民進黨)與在野黨(國民黨)之政治對立,

在野黨指責行政院拒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核四預算,有違憲之疑,並針對執政黨 提出罷免案和倒閣案;11 月 10 日,行政院乃聲請大法官會議,就行政院與立法 院發生適用憲法之疑義作出解釋;90 年 1 月,大法官發布釋字第 520 號函,認 為停建核四有行政瑕疵,同年次月,核四復工續建。

停建核四所引發的爭議,即是政策變遷導致的政治僵局。核四政策的最終決 策者,原則上應係行政院長。但是從陳張體制(陳水扁總統和張俊雄院長所形成 的政府體制)實際運作,行政院長有如總統之幕僚長,多數重大決策是以總統之 意思為主(莊文忠 2003)。

從民國89 年 10 月 27 日至 90 年 2 月 14 日之間,核四 110 天之停復工損失,

即使實際缺貨成本甚低,現實情況為景氣趨緩,未出現供電不足嚴重影響其他重 大建設進度等之情況,僅計入復工後之直接增支經費及使用高價火力發電之機會 成本,損失即已高達1,870 億元(其情如表 3-1),損失金額尚未考量國家信譽等 之傷害,可見核四停建決策草率不當所造成之驚人代價,將悉由全民共同承擔(馬 秀如與陳永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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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停建事件造成增加之支出及造成之可能損失金額約達

1,870

億元

直接損失

( 含 增 加 之 支出)

合 計 損 失 380 億元

停工110 天

90 年度利息支出 2 億元 90 年度停工期間監理費 3 億元 90 年度補償國內廠商損失 6 億元 90 年度補償國外廠商損失 21 億元

復 工 後 受 核 四 停 建 影 響 所 增 加之費用

國外設備採購案部分 96 億元 國內工程採購案部分 37 億元 增加固定支出 167 億元 增購備品 23 億元 匯率變動 22 億元 間接損失

(含機會成本)

合計損失1,490 億元

一號機之替代發電所增加成本 771 億元

二號機之替代發電所增加成本 719 億元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馬秀如與陳永祥(2012),第 21 至 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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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 2 月 25 日,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提出將核四應否停建之決策交付公投 決定之構想,引起政策主要行為者(如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臺電及綠色 公民行動聯盟等)對於核四應否停建之廣泛討論,故大事紀(表3-2)著重於 102 年以來之政策論述,進而從中辨認核四決策之影響因素,各影響因素之編碼及涵 蓋範圍如下:

A. 民生經濟:經濟發展、供電穩定、發電成本等層面。

B. 核能安全:核四施工品質、核廢料處理、發生核災之風險等層面。

C. 不興建核四之替代方案金額。

D. 核四已投入興建成本。

E. 核四未來需再投入興建成本。

F. 能源政策:能源多元化、低碳家園等層面。

G. 追求「非核家園」之理念。

由表 3-2 可知,自 90 年時之執政黨(民進黨)決定續建核四,此核電政策 的轉向,使反核運動趨緩;直至100 年 3 月 11 日之福島核災發生前,臺灣關於 核四之輿論沉寂。

至於核四決策之主要行為者,政府部門以行政院、經濟部及臺電等機關,為 主要對外之政策溝通窗口;帶領反核運動最活躍者,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間有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環保署、地方政府首長、民進黨及核能專家等,各自提出 對於核四議題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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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發言者 論述 民生

經濟

核能 安全

替代 方案

已投 成本

再投 成本

能源 政策

非核 理念 緣由:蘇俄車諾比核能電廠於 75 年 4 月發生爐心熔化事件,造成嚴重

輻射外洩災害,此一事件引起民眾對核能電廠安全性的疑慮。

77.2 臺電

第三次呈報核四計畫可行性報告等內容。

緣由:民國75、76 年電力負載持續快速成長,根據新訂負載預測 77 至 95 年平均及尖峰負載成長率為 5.9%及 6.2%,故核四計畫有早日復工興 建之需要。

77.5 經濟部 核電廠安全疑慮未澄清前,核四計畫暫緩。 

78.6 臺電 第四次呈報核四計畫可行性報告等內容。

緣由:民意溝通工作已有成效。 

78.12 台 北 縣 長

民進黨籍尤清當選台北縣長,其極力反核,核四計畫再生變數。

80.1 臺電 第五次呈報核四計畫可行性報告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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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發言者 論述 民生

經濟

核能 安全

替代 方案

已投 成本

再投 成本

能源 政策

非核 理念 緣由:因應急劇增加之電力需求。

81.2 行政院

通過恢復核四計畫,核准之投資總額為新臺幣1,697 億元。

緣由:配合能源多元化政策及充分供應長期電力需求。  

85.5 立法院

在民進黨運作下,通過由該黨立委張俊宏等提出之「廢核案」,要求行 政院立刻廢止核電廠之興建計畫,並停止動支相關預算。

民進黨立委提出「廢核案」之緣由:

1. 廢止核能發電設施,已是重視環境生態保護,致力維護生命安全的世 界潮流所趨。

2. 美國三浬島與俄國車諾比核災,造成難以計數的重大損害,世人心有 餘悸,殷鑑不遠。

3. 台北市於今年三月舉行之核四公投,總投票率 58.71%,其中,反對 興建核四電廠者占51.54%,贊成興建者僅占 44.11%。足見,多數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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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發言者 論述 民生

經濟

核能 安全

替代 方案

已投 成本

再投 成本

能源 政策

非核 理念 民並不贊同行政院發展核電的計劃。

4. 核電廢料之處理,行政院亦無妥善措施。己所不欲卻施之於人,竟然 強迫蘭嶼居民忍受核廢料之傾倒堆置,其侵凌弱勢的霸權作風令人不 恥。在此迫切問題沒辦法合理解決之前,行政院怎有立場奢言核電之 安全無虞!

85.6 行政院 認為「廢核案」窒礙難行,經李登輝總統核可,向立法院提出「廢核覆

議案」。  

85.10 立法院 在國民黨運作下,通過行政院所提「廢核覆議案」。  

88.3 行政院 原子能委員會頒發核四之建廠許可執照,核四計畫正式進入建廠施工階

段。  

89.3 總統大選結果,陳水扁、呂秀蓮當選第 10 任正、副總統,並於同年 5

月20 日正式上任。民進黨成為執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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