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洪災發生原因

國內洪災產生之主因為氣象條件(颱風、豪大雨)與地理環境(地 質、山脈、河流)。而國內外之專家學者針對水災之產生原因探討如 下所示:

1. Ward(1978)認為洪水的主要成因乃由於外部的氣候作用,且因 地區排水系統的特性,將可能使得洪水災害更趨嚴重。

2. Smith(1998)將洪災的自然成因歸納包括:降雨、積雪的融化、

冰雪的堵塞、山崩、潰堤、暴風雨及海嘯等,而其中由大氣的變 化所引起的過大降雨強度乃是導致洪水災害最重要的因素。

3. 許銘熙(1998)認為洪災的緣由有下列五點:

a. 降雨因素:降雨之空間及時間分佈情況,與各地區之水害情 形有密切之關連性。就台灣地區之降雨空間而言,其分佈狀 況由大至小之排序為北部→東部→南部→西部;而就台灣地 區之降雨時間分佈而言,每年的 5 至 10 月為豐水期,11 月至 隔年的 4 月為枯水期,所以有約略百分之八十的雨量集中於 雨季,才會常一雨成災。

b. 暴潮因素:由於颱風之強風、低壓會造成水位之上升,且颱 風引致之大浪,於近岸淺水處發生碎波後,碎波帶內之水位 往往急遽湧升,此強風、低壓、碎波所引起之水位上升量,

即被稱為颱風暴潮。由於台灣地區西南部沿海彰化、雲林、

淹水潛勢地區建築防洪設計規範研究

嘉義等地區因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之問題嚴重,已影 響到既有海堤之防禦能力及排水機能,若遇颱風豪雨期間,

常會遭受區域內降雨及暴潮雙重影響下,導致相當嚴重之災 情產生。

c. 地形因素:降雨落至地面後,會滲入地下成為地下水之ㄧ部 分,或順著地勢走向形成地表逕流,故地形之高低走向會影 響洪水的流向,因此地勢低窪地區常遭受水災之苦。就台灣 地區而言,所有河川上游均坡陡而流短,而中下游地區則為 平坦低窪之平原,所以在暴雨期間,常會因中下地區坡度較 緩之河段宣洩不易,而使得中下游地區產生水患。另外也因 部分沿海地區因養殖業需大量取用水源,所以抽取地下水,

導致地層下陷,造成該地區地勢較低漥,亦容易造成水患。

d. 土地利用因素: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結構及人口的需求增 加等因素,使得各項人為建設之面積(如建築物、道路、民 生娛樂場所等)遽增,如果集水區上游經人為不當且過度開 發,會使得其涵養水源功能銳減,將會導致洪患之產生。

e. 排水設施不足:集水區上游因地勢較高、坡度陡,所以雨水 藉由重力方式自然排放,固少有水患發生,而因中下游地區,

亦為人口聚集之處,其地勢較平緩,所以雨水無法順利由重 力方式排放,需藉由排水設施將其雨水順利排放入河川或大 海中,但因排水設施通常是由根據某一重現期之設計暴雨量 所產生之洪水量作為排水設施之設計標準,但若發生大於此 重現期之暴雨,也會造成水災;亦可能因工作人員使用不當、

未定期進行維修工作而發生故障,導致排水設施未能發揮預 期之功能,皆會造成水患。

第二章 文獻回顧

15

4. 薩支平、陳亮全(2002)將都市洪水災害損失產生原因歸納為六 個主要的類別:

a. 洪水的自然災害成因。

b. 都市開發與土地利用的效果。

c. 都市不當的開發與利用。

d. 排洪工程所造成的影響。

e. 都市管理不當的後果。

f. 緊急應變的協調困難。

5. 吳憲雄(2002)檢視潭美及納莉颱風所造成之都市型水災,認為 原因如下:

a. 計畫洪水量未適時檢討,防洪排水投資不足,整體防洪排水 功能未臻完善。

b. 能配合土地利用管制興辦整體性防洪排水設施,不但增加防 洪投資,且難以有效防治水患。

c. 防洪與都市排水設施未能有效整合,抽排水系統維護不佳,

影響既有防洪排水功能。

d. 公私部門建築物及公共設施缺乏耐洪設備及救災應變措施,

減災不易。

e. 颱洪資訊不易掌握準確,民眾防災意識不高,影響救災成效。

6. 陳伸賢(2006)針對近年來台灣之水利災害分析認為淹水情形以 地下空間淹水(大樓地下室、捷運地下系統)、低窪地區及沿海 地層下陷區為主要淹水災害,且認為都市型水災之成因除了天然 因素外,亦包含以下因素:

a. 天然因素:降雨集中、強度大且延時過長,超過防洪排水工 程設施保護設計標準。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氣候變遷,降雨強

淹水潛勢地區建築防洪設計規範研究

度其趨勢增大,局部地區出現異常特大降雨量機率增加。

b. 其他因素:都市化快速,土地過度開發利用,增大地面逕流 量,縮短集流時間,加重防洪減災困難度。都市地區防洪計 畫之設計洪水量,未能因應水文條件改變及都市化提高洪峰 逕流量等趨勢適時檢討,進而評估改善現有防洪設施功能。

都市排水系統及抽水站之排洪能力,未因應近年降雨強度增 加而改進。都市地區缺乏滯洪池等調洪或減洪設施,以降低 淹水風險。大部分公私建築及公共設施均未設置防洪設備,

無法有效防範水患。近年來,極端降雨事件發生頻繁,防洪 設施規劃之分析資料未重新檢討評估。

整合上述國內外專家學者針對都市型水災之產生原因探討,其因 素包羅萬象,可能包含自然因素與人為因素。近年來,隨著天氣的異 常變化導致降雨量遽增或因地形地貌之改變使得洪水宣洩不易等為 自然因素;若是因上游集水區山坡地濫墾濫伐、佔用河川行水區等,

造成逕流量增加,歸屬於人為因素。綜合以上專家學者所提出之因 素,將台灣水患的形成因素歸納為圖 2-1 所示。

第二章 文獻回顧

17

圖 2-1 台灣水患形成因素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於台灣水患之形成因素有自然因素及人為因素,人為因素可藉 由人民約束力減少水土保持遭到破壞(如減少山坡地開發、社區開發 時須有整體性之規範、避免侵佔行水區等),或由設計單位在設計相 關排水設施時須有完善之考量,並可適時的依環境改變做探討修正。

由於防範水患之形成,是由不同層面之結合,如氣象條件是由氣 象局掌握,水土保持條件是由水土保持相關單位掌握,排水設施問題 是由各縣市水利單位掌握等其他因素,而由於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針 對淹水潛勢地區建築防洪設計規範,所以本研究僅針對建築物本身之 防洪設計規範探討研究分析。

淹水潛勢地區建築防洪設計規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