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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動成果

4.1 淹水災害潛勢評估

淹水潛勢圖製作係依據各縣(市)自然環境資料、過去災害發生狀況及相關研究資 料,利用淹水模式進行災害潛勢模擬及評估,製作成各縣(市)淹水潛勢範圍、規模之 防災參考用圖。圖資採用之基本假設為定量降雨條件下:一日降雨300(或350)mm、

450mm、600mm 之雨量,各地區可能發生之最大淹水深度。數值模擬條件中假設水庫 與防洪設施正常操作,無設施破壞,並且堤防無溢堤與下游無暴潮。「淹水潛勢地圖」(含 縣市圖幅及鄉鎮區圖幅),分為不同降雨級距的潛勢地圖,每一張地圖中包含淹水潛勢 範圍、河川水位站與一、二級警戒水位值、雨量站名稱與位置、重點監控道路或橋梁、

社會福利機構位置等。

在進行積淹水災害潛勢之判定時,乃是參考經濟部水利署所提供之各縣市淹水潛勢 圖資料,以地理資訊系統來套疊各級學校圖層與淹水潛勢圖外,另外再依據各級學校主 動填寫之簡易調查表所得之過去颱洪災害發生情形與頻率(圖3),最後將學校可能受淹水 災害潛勢之判定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表1),配合學校填報之積淹水簡易調查表(表 2),並納入專家現場勘查結果,綜合考量後取較高潛勢為學校最後之淹水潛勢等級。考 慮近年氣候變遷下,極端降雨事件頻繁,本年度將淹水高潛勢由原日累積雨量200mm調 整為300mm,調高後將有更多學校被列為淹水高潛勢。日累積雨量600mm以上不會淹水 才歸類為淹水低潛勢。

圖3、淹水災害潛勢分析流程 表1、淹水潛勢圖資之判定方法比較 圖2、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料更新與修訂機制

四、推動成果

4.1 淹水災害潛勢評估

淹水潛勢圖製作係依據各縣(市)自然環境資料、過去災害發生狀況及相關研究資 料,利用淹水模式進行災害潛勢模擬及評估,製作成各縣(市)淹水潛勢範圍、規模之 防災參考用圖。圖資採用之基本假設為定量降雨條件下:一日降雨300(或350)mm、

450mm、600mm 之雨量,各地區可能發生之最大淹水深度。數值模擬條件中假設水庫 與防洪設施正常操作,無設施破壞,並且堤防無溢堤與下游無暴潮。「淹水潛勢地圖」(含 縣市圖幅及鄉鎮區圖幅),分為不同降雨級距的潛勢地圖,每一張地圖中包含淹水潛勢 範圍、河川水位站與一、二級警戒水位值、雨量站名稱與位置、重點監控道路或橋梁、

社會福利機構位置等。

在進行積淹水災害潛勢之判定時,乃是參考經濟部水利署所提供之各縣市淹水潛勢 圖資料,以地理資訊系統來套疊各級學校圖層與淹水潛勢圖外,另外再依據各級學校主 動填寫之簡易調查表所得之過去颱洪災害發生情形與頻率(圖3),最後將學校可能受淹水 災害潛勢之判定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表1),配合學校填報之積淹水簡易調查表(表 2),並納入專家現場勘查結果,綜合考量後取較高潛勢為學校最後之淹水潛勢等級。考 慮近年氣候變遷下,極端降雨事件頻繁,本年度將淹水高潛勢由原日累積雨量200mm調 整為300mm,調高後將有更多學校被列為淹水高潛勢。日累積雨量600mm以上不會淹水 才歸類為淹水低潛勢。

圖3、淹水災害潛勢分析流程 表1、淹水潛勢圖資之判定方法比較

災潛

結果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在300 mm/day(或 350 mm/day) 降雨條件下學校可能發生淹 mm/day)但小於 600 mm/day 降 雨條件下,學校可能發生淹 之CDR值;倘已有補強設計,則採用補強後CDR值,其流程如圖4所示。

活動斷層分類標準共分為三大類,包括「第一類活動斷層」(全新世活動斷層)、「第

在300 mm/day(或 350 mm/day) 降雨條件下學校可能發生淹 mm/day)但小於 600 mm/day 降 雨條件下,學校可能發生淹 之CDR值;倘已有補強設計,則採用補強後CDR值,其流程如圖4所示。

活動斷層分類標準共分為三大類,包括「第一類活動斷層」(全新世活動斷層)、「第

圖4、地震災害潛勢建築物耐震性能分析流程(謝尚賢等,2012)

圖5、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中央地質調所,2012)

2012年度地震災害潛勢其判定方式為依照地震規模重現期距475年之模擬結果評 估,若校舍面積受損情形達20%以上則屬高潛勢(表3),近年地震災害潛勢判定方法比較 如表4所示。本年度除延續上年度考量校舍建築物耐震性能外,所有位於20條第一類及 13條第二類活動斷層100公尺內學校皆列為地震災害高潛勢學校,100~200公尺內學校則 列為中地震災害潛勢,200公尺外學校則列為低地震災害潛勢。由於臺灣位於環太平洋 地震帶上,校舍建物耐震與鄰近斷層距離二者取較高潛勢者為學校整體地震災害潛勢。

圖4、地震災害潛勢建築物耐震性能分析流程(謝尚賢等,2012)

圖5、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中央地質調所,2012)

2012年度地震災害潛勢其判定方式為依照地震規模重現期距475年之模擬結果評 估,若校舍面積受損情形達20%以上則屬高潛勢(表3),近年地震災害潛勢判定方法比較 如表4所示。本年度除延續上年度考量校舍建築物耐震性能外,所有位於20條第一類及 13條第二類活動斷層100公尺內學校皆列為地震災害高潛勢學校,100~200公尺內學校則 列為中地震災害潛勢,200公尺外學校則列為低地震災害潛勢。由於臺灣位於環太平洋 地震帶上,校舍建物耐震與鄰近斷層距離二者取較高潛勢者為學校整體地震災害潛勢。

表3、地震災害潛勢判定方法(謝尚賢等,2012) 二類活動斷層100~200 公尺內學校 二類活動斷層100~200 公尺內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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