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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準則的權重分析

本研究使用 Power Choice V3.5 軟體做為分析工具,針對評估主、次準則計算 其權重及一致性檢定分析,相關的統計結果分析如下。

一、一致性檢定

由於本研究問卷之發放對象以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相關的專家為主,在產、官、

學各領域中適當選擇專業背景符合者,共計 27 人。採用層級分析法(AHP) 專家 問卷法進行調查,因此受訪者除了對運動賽會有專業研究外,在問卷填答技巧方面 亦需熟練,才可以達到前後一致性。透過 AHP 之一致性檢定,可了解受訪者在填 答問卷時有無前後矛盾的現象,根據回收的 27 份有效問卷予以幾何平均,作為群 體的一致意見,建立對偶比對矩陣,計算特徵向量及相對權重,求取最大特徵值,

檢定整個層級的一致性比率;層級的 C.I.與 C.R.值皆≦1 時,代表專家們在填答問 卷時前後意見判斷一致,若過程中檢核整個層級一致性比率 C.R.H 值< 0.1 時,

這整個層級的特徵向量才能被採用(吳清山,1999)。

由下表顯示,評估主準則均符合一致性指標(C.I.)及一致性比率(C.R.)之 標準,皆可達到一致性的水準。另進一步計算整體層級一致性比率值(C.R.H),

其值為 0.01 之評估值,皆可達到一致性的水準。檢定結果顯示 27 份問卷達到一致 性,因此有效問卷為 27 份。

表4-4 層級一致性檢定

層級名稱 C.I. C.R. λmax

評估主準則 0.023 0.02 5.092 體育競技 0.017 0.014 6.089 文化傳承 0.011 0.008 6.055

城市行銷 0.011 0.01 5.047

觀光效益 0.014 0.013 5.059 政治效益 0.013 0.012 5.05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評估主準則權重分析

「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舉辦效益評估準則之建立」為本研究整體架構的總目 標,目標下之主準則分為「體育競技」、「文化傳承」、「城市行銷」、「觀光效益」、

「政治效益」等5 項評估主準則,經由計算結果顯示三方專家的看法,說明如下:

(一)、協辦業者

首先,在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協辦業者評估主準則中,權重值最高的為「文化 傳承」0.35,其次為「體育競技」0.235,第三「觀光效益」0.168,第四「城市行銷」

0.153,最後為「政治效益」0.092。如下表:

表4-5 協辦業者評估主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評估

主準則

體育 競技

文化 傳承

城市 行銷

觀光 效益

政治 效益

整體 權重值

排 序 體育

競技 1 1.195 1.288 1.172 1.911 0.235 2 文化

傳承 0.836 1 3.392 2.732 3.392 0.35 1 城市

行銷 0.776 0.294 1 0.91 2.062 0.153 4 觀光

效益 0.852 0.365 1.098 1 2.14 0.168 3 政治

效益 0.523 0.294 0.484 0.467 1 0.092 5 λmax=5.161;C.I=0.04;C.R=0.03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公部門 λmax=5.161;C.I=0.041;C.R=0.03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λmax=5.224;C.I=0.056;C.R=0.0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專家組合

將協辦業者、公部門、學者三方專家組合分析,得出評估主準則中,權重值最 高的為「文化傳承」0.374,其次為「體育競技」0.236,第三「觀光效益」0.165,

第四「城市行銷」0.16,最後為「政治效益」0.064。如下表:

表4-8 專家組合評估主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λmax=5.092;C.I=0.023;C.R=0.0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主準則項下之分析 (一)、體育競技

「體育競技」評估主準則下,有次準則「提升運動競技水平」、「增加選手比 賽經驗」、「提供觀賞運動比賽的機會」、「增進民眾對原住民族運動的瞭解」、「增進 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增進專業體育人才培訓」等6 項,經由分析後顯示 出各領域專家的看法,說明如下:

1.協辦業者

協辦業者專家認為「體育競技」評估主準則中,「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 參與」0.0516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進專業體育人才培訓」0.044、第三「增加 選手比賽經驗」0.042、第四「提升運動競技水平」0.042、第五「增進民眾對原住 民族運動的瞭解」0.036、最後為「提供觀賞運動比賽的機會」0.016,如下表:

表4-10 協辦業者「體育競技」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體育 競技

提升運動競技 水平

增加選手比賽 經驗

提供觀賞運動 比賽的機會

增進民眾對原 住民族運動的 瞭解

增進原住民族 對體育競技的 參與

增進專業體育 人才培訓

權重值 整體 排 序 提升運動競

技水平 1 1.484 3.09 0.753 0.59 1.058 0.042 4 增加選手比

賽經驗 0.673 1 2.287 1.724 0.667 1.241 0.042 3 提供觀賞運

動比賽的機

會 0.323 0.437 1 0.508 0.3 0.433 0.016 6 增進民眾對

原住民族運

動的瞭解 1.326 0.579 1.967 1 0.918 0.673 0.036 5 增進原住民

族對體育競

技的參與 1.693 1.498 3.33 1.088 1 0.821 0.051 1 增進專業體

育人才培訓 0.944 0.805 2.307 1.484 1.217 1 0.044 2 λmax=6.176;C.I=0.035;C.R=0.02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公部門

公部門專家認為「體育競技」評估主準則中,「增進民眾對原住民族運動的瞭 解」0.064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0.0591、第三

「增進專業體育人才培訓」0.053、第四「增加選手比賽經驗」0.038、第五「提升 運動競技水平」0.029、最後為「提供觀賞運動比賽的機會」0.017,如下表:

表4-11 公部門「體育競技」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λmax=6.121;C.I=0.024;C.R=0.01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學者

學者專家認為「體育競技」評估主準則中,「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

0.0557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進民眾對原住民族運動的瞭解」0.053、第三「增 進專業體育人才培訓」0.035、第四「增加選手比賽經驗」0.027、第五「提供觀賞 運動比賽的機會」0.023、最後為「提升運動競技水平」0.018,如下表:

表4-12 學者「體育競技」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λmax=6.153;C.I=0.03;C.R=0.02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專家組合

將協辦業者、公部門、學者三方專家組合分析,得到「體育競技」評估主準 則中,「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0.057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進民眾對 原住民族運動的瞭解」0.05、第三「增進專業體育人才培訓」0.044、第四「增加選 手比賽經驗」0.035、第五「提升運動競技水平」0.028、最後為「提供觀賞運動比 賽的機會」0.019,如下表:

表4-13 專家組合「體育競技」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體育 競技

提升運動競技 水平

增加選手比賽 經驗

提供觀賞運動 比賽的機會

增進民眾對原 住民族運動的 瞭解

增進原住民族 對體育競技的 參與

增進專業體育 人才培訓

權重值 整體 排 序 提升運動競

技水平 1 0.987 1.907 0.465 0.383 0.646 0.028 5 增加選手比

賽經驗 1.01 1 2.006 0.874 0.497 0.8985 0.035 4 提供觀賞運

動比賽的機

會 0.524 0.498 1 0.484 0.357 0.442 0.019 6 增進民眾對

原住民族運

動的瞭解 2.148 1.143 2.062 1 1.241 1.064 0.05 2 增進原住民

族對體育競

技的參與 2.609 2.011 2.795 0.805 1 1.123 0.057 1 增進專業體

育人才培訓 1.545 1.112 2.258 0.939 0.89 1 0.044 3 λmax=6.089;C.I=0.017;C.R=0.01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體育競技」評估準則權重

由分析結果可知,協辦業者及學者認為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舉辦效益評估主 準則「體育競技」項下之評估次準則以「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的權重 值最高,公部門專家則認為「增進民眾對原住民族運動的瞭解」為首要,三方專家 組合後的整體權重值還是以「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為排名第一位,權 重值達 5.7%。由此可知未來舉辦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時,在「體育競技」效益評 估時,應以「增進原住民族對體育競技的參與」之效益,做為優先規劃。如下表所 示:

表4-14「體育競技」次準則權重分析排序 體育競技評估準則

協辦業者 公部門 學者 專家組合分析

權重值 整體 排

序 整體

權重值 排

序 整體

權重值 排

序 整體

權重值 排 序 提升運動競技水平 0.042 4 0.029 5 0.018 6 0.028 5 增加選手比賽經驗 0.042 3 0.038 4 0.027 4 0.035 4 提供觀賞運動比賽

的機會 0.016 6 0.017 6 0.023 5 0.019 6 增進民眾對原住民

族運動的瞭解

0.036 5 0.064 1 0.053 2 0.05 2 增進原住民族對體

育競技的參與

0.051 1 0.059 2 0.057 1 0.057 1 增進專業體育人才

培訓 0.044 2 0.053 3 0.035 3 0.044 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文化傳承

「文化傳承」評估主準則下,有次準則「有助於各族群間傳統體育文化交流」、

「讓民眾認識原住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推銷主辦區域的族群文化」、「配合運動賽 會辦理藝文活動」、「提供傳統民俗文化機會」、「促進文化藝術建設」等6 項,經由 分析後顯示出各領域專家的看法,說明如下:

1.協辦業者

協辦業者專家認為「文化傳承」評估主準則中,「有助於各族群間傳統體育文 化交流」0.08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推銷主辦區域的族群文化」0.072、第三「讓 民眾認識原住民族傳統體育文化」0.0558、第四「提供傳統民俗文化機會」0.0556、

第五「配合運動賽會辦理藝文活動」0.049、最後為「促進文化藝術建設」0.036,

如下表:

表4-15 協辦業者「文化傳承」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λmax=6.062;C.I=0.012;C.R=0.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公部門

公部門專家認為「文化傳承」評估主準則中,「有助於各族群間傳統體育文化 交流」0.081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提供傳統民俗文化機會」0.065、第三「讓民眾 認識原住民族傳統體育文化」0.059、第四「推銷主辦區域的族群文化」0.054、第 λmax=6.121;C.I=0.024;C.R=0.01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學者

學者專家認為「文化傳承」評估主準則中,「有助於各族群間傳統體育文化交 流」0.134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讓民眾認識原住民族傳統體育文化」0.11、第三

「推銷主辦區域的族群文化」0.067、第四「提供傳統民俗文化機會」0.058、第五

「配合運動賽會辦理藝文活動」0.036、最後為「促進文化藝術建設」0.03,如下表:

表4-17 學者「文化傳承」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文化

傳承

有助於各族群 間傳統體育文 化交流

讓民眾認識原 住民族傳統體 育文化

推銷主辦區域 的族群文化

配合運動賽會 辦理藝文活動

提供傳統民俗 文化機會

促進文化藝術 建設

權重值 整體 排 序 有助於各族

群間傳統體

育文化交流 1 1.484 1.986 4.136 2.762 2.977 0.134 1 讓民眾認識

原住民族傳

統體育文化 0.673 1 1.741 3.945 2.044 3.363 0.11 2 推銷主辦區

域的族群文

化 0.503 0.574 1 2.867 0.805 2.182 0.067 3 配合運動賽

會辦理藝文

活動 0.241 0.253 0.348 1 0.79 1.825 0.036 5 提供傳統民

俗文化機會 0.361 0.489 1.241 1.265 1 2.265 0.058 4 促進文化藝

術建設 0.335 0.297 0.458 0.547 0.441 1 0.03 6 λmax=6.101;C.I=0.02;C.R=0.01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專家組合

將協辦業者、公部門、學者三方專家組合分析,得到,「有助於各族群間傳統 體育文化交流」0.098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讓民眾認識原住民族傳統體育文化」

0.073、第三「推銷主辦區域的族群文化」0.064、第四「提供傳統民俗文化機會」

0.061、第五「配合運動賽會辦理藝文活動」0.041、最後為「促進文化藝術建設」

0.034,如下表:

表4-18 專家組合「文化傳承」評估次準則成對比較矩陣及權重表 λmax=6.055;C.I=0.011;C.R=0.00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城市行銷 λmax=5.057;C.I=0.014;C.R=0.01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公部門

公部門專家認為「城市行銷」評估主準則中,「改善或興建運動場館」0.051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加主辦區域知名度」0.031、第三「「強化主辦區域之目的 地意象」0.03、第四「吸引外來投資」0.0264、最後為「增加媒體關注」0.0262,如

公部門專家認為「城市行銷」評估主準則中,「改善或興建運動場館」0.051 權重值最高、其次為「增加主辦區域知名度」0.031、第三「「強化主辦區域之目的 地意象」0.03、第四「吸引外來投資」0.0264、最後為「增加媒體關注」0.026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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