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災害緊急應變
安全管理首重災害預防,然災害發生的原因眾多,一但防範失效,
將會產生緊急意外事故災害,輕則財物損失,重則人員傷亡,為使其傷 害減少至最低程度,除了災害預防之外,也應於事前擬定完善的災前準 備以及緊急應變管理計劃,提供處理流程及遵循模式,以便於事故發生 後最短之時間內,動員相關人員,做最適切之善後工作,以減輕意外事 故發生時所帶來的衝擊。
緊急應變機制即是為了因應緊急災難及突發事變的一套變動性、持 續性及整合性的管理機制 ( Comfort, 1988 ),以緩和人為的作業或是 自然現象而引起的災害造成的後果,減低人員傷亡、停工、財產損失、
危害鄰近區,使意外事故災害發生時,能採取適當的緊急應變之方法(徐 啟銘、周煌傑,2002、黃清賢,1993),為保障員工與民眾生命與財產安 全為之目標。
緊急處理為災害發生時之自我處理,實施內容包括停止發生災害之 機械設備之運轉迅速救出罹災者,並防止發生延燒、二次爆炸、污染擴 散等二次災害,保存災害現場及符合表4-1政府有關法律之災害管理規 定,同時注意維持作業者的士氣等。
表 4-1 災害處理規定
勞工安 全衛生 法(民國
第 10 條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 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前項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情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1 年 06 月 12 日 修正)
第 28 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
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左列職業災害之一時,雇主應於二十四小 時內報告檢查機構:
一 發生死亡災害者。
二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三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職業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 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職場有防止職業災害之義務並應進行緊急 災變行為。而緊急事件應變管理,理當是盡力達成減災的目標,一定要 考慮下面的條件【36】:
1. 緊急醫療體系之存在。
2. 災變時需要撤離員工或是民眾。
3. 災變形成時或者有潛在危害,對生命和健康形成立即危險之條件。
4. 於這個工作地區的勞工,有不確定性與已經提供的設備,超過暴露極 限時,能夠利用個人防護設備,來處理危害物質。
5. 在不清楚情況下,或者物質資料缺少時,勿冒然採取應變行動。
因此,本研究所界定之緊急應變管理體系定義為:有利於在挽救生 命的應變階段期間,提供所需要的援助與協調的回應團隊,具有保護生 命和健康性質,以及保持公眾安全之功能。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必要之急救搶救等 措施,設置搶救組織、警報用器具等,以便在災害發生之時,能儘快查 覺、通知有關人員疏散、避難、緊急搶救等,因此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
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勞工停止作業,並退避至 安全處所,搶救組織平時即應加以訓練,分配勞工搶救之任務,以便在 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以防止災害之蔓延與擴大。因此 搶救組織成員如何分工,如何訓練,及搶救時應注意事項等均應列入工 作守則,讓勞工遵行,以便萬一發生危險事故時能迅速發揮搶救的功能。
4-2 災害之緊急處理
災害之緊急處理就是在真正碰到一個緊急事件發生的時候,應該如何 很迅速地去做一個應變。而災害發生時之處理,隨災害種類及人的損害 狀況、物的損害狀況,應實施內容與其順序及實施者等有所不同。一般 整個緊急應變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 啟動警報
警報的啟動係指發現事故或災害之人員(含尚具行動能力之受災者)
於第一時間內,利用警報裝置、通報程序等將事故或災害發生訊息傳送 出去,通知附近人員,以便展開後續之急救、搶救等事宜。這部份可以 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應變減少損失的功能。也可以告訴大家這邊有事故 的發生,早期事故的一個警告措施,可以提供相關人員不管是作為一個 疏散或是搶救非常重要訊息的來源。警報的啟動需注意以下事項:
(1)嘗試進行意外狀況控制行為之前,必要讓他人知道事故的發生。
(2)避免因個人單獨作業而陷入危害狀況中。
(3)早期發出通報可使救援協助較早到達。
(3)如為必要人員進行疏散之意外狀況,更可增加逃生時間。
(二) 通報
有關災害通報內容,分事業內通報及事業外通報。事業內之通報係 指發現事故或災害之人員(含尚具行動能力之受災者)於第一時間內,
利用警報裝置、通報程序(相關人員)等將事故或災害訊息傳送出去,
以便展開後續之急救、搶救等事宜。事業外之通報係指事業單位相關權 責人員依災害(事故)通報系統向消防單位、醫院、救援單位、檢查機 構、衛生單位、警政單位…..等儘速報告災害狀況,並請求必要之協助。
當意外發生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必須用簡短、有效的告知狀況、地 點、需要協助事項;緊急通報內容為:
(1)通報人單位、職稱及姓名。
(2)通報事故發生時間。
(3)事故發生地點。
(4)事故狀況描述。
(5)傷亡狀況報告。
(6)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7)可能需要之協助。
(8)其他。
而緊急通報方式也可分為:(1)喊叫、(2)電話、(3)傳真、(4)廣播。
(三) 警戒區的建立以及良好的管制
當事故警報響起的時候,必須針對事故警報的類型及等級做一個相 對且迅速的應變,看是應該進行確認、逃離或搶救,當做出這些判斷以 後,必須針對這個區域劃分警戒區,並進行一個良好的控制與管制,避 免不相干或不知情的人員繼續進入。
圖 4-1 危險警戒區劃分圖【29】
圖 4-2 警戒區管制圖【29】
上圖 4-1、4-2 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警戒區管制圖,把一整個事故的 發生區域做一個區塊把它管制起來,它可以分為幾個區域,第一個是管
制區域,第二個是除汙區域,第三個是一般人員可以自由進出的區域。
在每個區域之間建立一個人員進入的管制。
(四) 緊急停止及避難
肇事之機械或裝置之立即停止,動力源、危險、有害氣體輸送配管 之緊急遮斷等,以防止災害之擴散、惡化。避難:於爆炸、火災、毒氣 漏洩等災害,具有害、危險因子擴散之虞,應即以安全方式、安全之路 徑將人員退避至安全處所。
確保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故而發生災害事故時或聽到警報或預知 可能發生災害時,如自己身陷其中而仍有逃生能力或可能受波及,應即 以最迅速之方式逃離現場。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所有員工有責任知道最 直接的撤離路線,以及何時要疏散的命令或者警報訊息。
(五) 謹慎的靠近處理:人員的控制
所謂謹慎的靠近處理,就是不希望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就匆忙 地貿然進入搶救或急救,必須先了解確認現場的狀況,然後再做一個緊 急應變步驟的執行。
(六) 評估危害的狀況
詳細確認有關災害之實際狀況,考量目前事故現場可能會影響到的 人員、財產、風險等級大概為何,必須要採取的應變措施,以及相關進 入人員要選用哪些的防護具,這些都必須做一個立即性的評估。當下能 夠處理狀況的,應立即處理;必要時徵求作業人員或第三者協助。藉由 這些的評估以後,才能決定應變作業的啟動。
(七) 應變搶救作業
係指對災害現場受波及之設備、人員、財物等做緊急之處置,以使 災害之損害減至最低。經常採取之措施有滅火(當發生火災時)、回撐(當 發生營建物或開挖面倒塌時)、回填灌漿(當發生開挖之地下室、坑井、
溝渠湧水或崩塌時)、關閉危害來源(當發生感電或瓦斯洩漏等災害時)、 通風(當發生缺氧及中毒災害時)、緊急挖掘(當有人員被土石壓埋時)….
等。搶救時搶救人員之安全應特別講求,應依當時之情況判定使用安全 帽等必要之個人防護具及使用必要之配備,如能力配備不足,應即請求 支援。
如果在整個管制區域裡面有傷患時,必須在允許的情況之下,迅速 的將傷患搶救,離開管制區域。整個應變程序的複雜化,會增加應變搶 救的困難程度,因此針對整個管制區域必須做一個安全的控制,而且要 監視整個災情是否有擴大的情形。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施工處長 現場指揮 、
調度 、 協調
施工副處長 協助指揮官作業
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狀 資料搜集 、
人員動員掌握
警備組 1.現場警戒 2.交通維持 3.預備支援 搶修搶救 4.引導外援
進場
急救組 1.急救設備 2.人員急救 3.傷患送醫
搶修 、
搶救組 1.人員機具搶救 2.工程搶修 3.指揮協調外援
單位參與救援
滅火抽水組 1.滅火作業 2.緊急抽水 3.協助人員
搶救
聯絡組 1.人員聯絡 2.報告業主 3.外援單位聯絡 4.救援廠商
聯絡支援
人員裝備 工程師__名
勞工__名 指揮棒 反光背心
哨子
人員裝備 工程師__名 急救員__名 勞工__名 急救藥品
擔架 氧氣筒 救護車
人員裝備 工程師__名
勞工__名 挖土機械 起重機械
土車 圓鍬 丁字搞
人員裝備 工程師__名
勞工__名 滅火器 抽水幫浦
消防砂 水車
人員裝備 工程師__名
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表
圖 4-3 緊急應變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