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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廣論》上士道的「空性」思想

第一節 無明為輪迴根本

一、辨明所破

宗喀巴認為要證得「空性」,要先獲得中觀應成派的正見,才得以破除無明。

因此,首要認識「所破」,所謂的所破是指,在證得「空性」的那一瞬間,應該 要破除、遮擋的那一分。宗喀巴將所破分為二大類:第一種「道所破」,如《廣 論》卷 20:「於諸煩惱障,及以所知障,此攝一切障,盡此得解脫。」」587眾生 心續中有諸多的邪分別心,「道所破」則是指這些邪分別心的根本,即是煩惱障、

所知障。這二種障礙總攝所有的障礙,而且「道所破」它是存在於所知當中,必 須要透由修道證得「空性」的智慧才可以破除,一旦斷除這二種障礙就能得到解 脫;如果「道所破」是不存在於所知當中,則所有的有情眾生就不需要努力,也 能夠獲得究竟的解脫588。第二種「理所破」,與「道所破」不同的是,它是不存 在於所知當中,也就是在所知當中是無法安立的。只是因為不了解的緣故,將完 全沒有的自性錯認為是存在的。因此,才有辦法透由正理破除的,如果所破是存 在的,那存在的一法是沒有辦法透由正理來破除,如《廣論》卷 20:「若有士夫,

於自性空變化婦女,謂是實女而起邪執,邪執彼故遂起貪愛。次有如來或如來弟 子變一化身,以此化身遮彼邪執。如是我語空如變化,於一切法無性本空,等同 化女,遮遣邪執為有自性。」」589文中引用《迴諍論自釋》幻女的譬喻,說明「理 所破」。譬喻中以幻師變現成是一位婦女,而有一人對自性空所變幻的女人,生 起執著幻女是真實的邪執,因邪執而產生貪愛。雖然,所破的幻女本身是不存在

587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台北市:福智之聲出版社,2007 年初版,頁 457。

588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7:

謂煩惱及所知二障,此所破於所知有,此若無者,應一切有情不加功用而得解脫故。

589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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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但是內心在面對所緣境時,會執著590境本身是有自性591的。雖然,境界本身 的自性是不存在,但是由於當下內心的執著,會使境界上看似有其自性,因而更 加執著。對此,能夠遮除內心執著境界是有自性的這一分邪執,唯有透由佛陀所 宣說諸法是無自性的內涵,才能去除內心當中有自性的這種「邪執」。例如以緣 起因果破除人以及法之上的有自性,首先要知道所破的有自性是不存在的,如果 存在則不能被破除。其次,才能經由正理-緣起因果破除所破592

由此可以得知,眾生內心當中的「邪執」,煩惱障、所知障這二障,屬於「道 所破」;「邪執」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執著境是實有、是有自性、是真實的這 點屬於「理所破」。然而在此,宗喀巴最主要強調的是後者593,也就是經由「邪 執」而增益594實有的事。因為,要破除內心當中顛倒的「邪執」,必須要先能夠 破除顛倒心所增益的顛倒境,這也就是「理所破」所要破除的。其破除的道理,

以瓶子為例,並非是拿鎚子來把瓶子打破,讓原本有的事物變成沒有、不存在,

而是看清楚實際狀況,從根本去了解境界上無自性的這一點,確實是不存在的,

生起「無」的如實定解,以這種方式破除增益實有的執著。所以,透由正理了知 所緣境是無自性的內涵,就能夠遮止內心當中,執取境界上是有自性的這種錯亂 的意識595。然而,透由正理來證成境界上無自性的這一點,並非是原本不存在,

之後產生的一種新生法或是有某個人創新發明的。這是法性本來的面目,法所形 成的方式就是如此,是經過聖者觀察、思惟所獲得的正理。對於上述的道理,進 一步說明。

(一) 所謂的無自性並非是以不存在作為解讀596,而是在說明事物的成立,如 果是依靠這樣的自性的話,也就是該事物不需要依靠其他的因或緣,就能獨立、

恆常不變,並且有著絕對性的性質。這樣有自性的概念,與「無我」中的「我」

590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台北市:商周出版社,

2009 年初版,頁 219:

執著:此處所指的執著是以貪欲為基礎所產生的煩惱執著。

591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頁 43:

自性:自性的一般意思是「事物的本質」。不過,經文中所陳述的自性,是在一般的意義上 頭,再加上非常強烈的「離開其他存在而獨立的實體」或是「確實以真實而存在」的概念。

592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7:

如緣起因破人法上所有自性,故此所破須所知中無,有則不能破故。

593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7:

然正所破厥為後者,以破顛倒心須先破彼所執境故。

594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頁 94:

增益:將不存在之事物誤解為存在,稱為「增益」。例如:虛構出補特伽羅的自性等。

595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7:

破除之理,亦非如以錘擊瓶,是於無令起知無定解,若定解無,即能遮遣執有亂識。如是以 理成立,亦非如種發芽先無新生,是於如是法起决定智,知其如是。

596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8:

故汝說云,若性非有,即無語言,不假語言,自性非有亦極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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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同的意思,所謂的「我」往往被賦予「普遍的實體性」,一種帶有哲學意識 和不帶有哲學意識的概念,像是離開其他存在而獨立的實體,擁有自己獨立的存 在這樣的想法,或是如同我的這個概念,認為是真實且有自己獨立存在的想法597。 所以,無自性所要說明的是自性是不存在而非事物不存在。所要破除的也就是,

由於內心的執著境界是有自性的這一分,而非破除事物的存在的這一分。

(二) 透由語言來闡述「諸法無自性」這點,並非是要透由語言的力量,讓有 自性的法變成無自性,因為諸法本來就無自性,而是由於眾生無明愚癡,被無明 所覆蔽而執著當下的境界,將虛構出來的「自相」598,而誤認為自性的一種,如 果可以清楚明白地知道「自相」之所以會產生效用只是因為煩惱的緣故,一旦破 除無明愚癡,如此一來單憑自身的「喜好」與「厭惡」來看對象,進而產生的三 毒也就完全沒有意義599。所以,為了要去除眾生內心的無明愚癡,了解法的內涵 是無自性,才特別強調「諸法無自性」的這點。然而,這點不管是有強調或是沒 有強調,諸法無自性本來就是其本質,無須強調與否。然而,對於此點的闡述,

仍然有人提出其他的觀點,如《廣論》卷20:「故有說云:有不能破,無不須破,

離諸破立,以多破立正理觀察,唯練名言。」600存在是不能被破除的,不存在是 不須被破除的,所以並不用刻意的去安立「所破」以及「所立」種種的正理,這 樣只是訓練我們的口才而已。對此,宗喀巴認為這種想法是「未見正理及道破立 影像相違亂言」601。安立所破、所立的正理,並非只是想要更進一步的了解或是 通達文字上的意思,才透由所破、所立這二種方式呈現,而是為了彰顯正理。所 謂的正理並非只有在文字上面符合邏輯、符合條理這個層次,而是要使正理的影 像602能夠清晰的在內心當中現起,以及「道」當中可以安立修行的準則,因為透 由正理能夠破除最主要的法,是去除眾生內心當中執取境界是有自性的這種執著,

597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頁 44。

598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頁 81:

自相:作為外境且實際上是成立的,並且可以不依靠概念而直接認識的存在,稱為「自相」

。自相是有為法、無常、事物,而共相則是無為法、常、非事物。例如:瓶子本身雖然是自 相,不過瓶子的一般概念則是共相。自相、共相的思惟方法,主要在經量部等有說明,而四 學派的定義與解釋有所不同。此處所謂的「自相」,是指對象自身具備的固有性質與作用。

599 索南格西、貢卻斯塔、齊藤保高,涂玉盞譯,《西藏的般若心經》,頁 47。

600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8。

601 釋法尊譯,《菩提道次第廣論》,頁 458。

602 達賴喇嘛,《覺燈日光-道次第講授成滿智者所願》第 2 冊,台北市:商周出版社,2012 年初版,頁 532:

影像:此處即指義共相。義共相,就是「總相」。就像我們用肉眼看到前面的東西,因為是 肉眼直接看到的緣故,所以是現量;可是我們閉上眼睛,用意識去緣取的時候,是以分別心 透過影像去看,並不如肉眼去看般清楚,這就是透過義共相間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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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之後,透由正理來成立在眾生的內心當中生起不顛倒的正見,所以才特別的 強調正理。對此,達賴喇嘛認為:「若有不能破、無不須破,那對他人的顛倒執 著要如何破除呢?破斥他人說法、安立自宗,這些都會變成沒有道理。」603

(三) 要了解「諸法無自性」的道理,宗喀巴認為必須仰賴第二轉的「無相法 輪」,即佛陀所宣說的《般若經》。經由《般若經》字面上的意思可以清楚的了 解,一切法的本質是無自性、無生、無滅等內涵。相同的,想要去除內心的「邪 執」,乃至於生起正理,必須要先修學諸多中觀論師公認的論典,進而透過聞、

思論典來增長智慧,對佛法有清楚的認知,之後再以自身智慧去辨析經論所詮釋 的內涵為何。所以,如果在學習時,不憑藉任何經論,僅僅只是仰賴自身的慧力 是無法做到正確的判斷。因此,想要了解「諸法無自性」,破除內心的「邪執」,

就必須要透由中觀宗的創立者龍樹及其心子聖天所撰寫的論著來理解。而在眾多 以龍樹著作為依據,能夠了解龍樹所解釋「空性」內涵的印度論師當中,又以佛

就必須要透由中觀宗的創立者龍樹及其心子聖天所撰寫的論著來理解。而在眾多 以龍樹著作為依據,能夠了解龍樹所解釋「空性」內涵的印度論師當中,又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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