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indicators included included
INDUSTRY
Indicators included included
樣本規模 4185 380
SHARE:i 公司第 t 年期初前十大股東的股權集中程度(Herfindahl index)。
BIG: i 公司第 t 年由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者為 1,其他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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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indicators included include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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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規模 4062 318
SHARE:i 公司第 t 年期初前十大股東的股權集中程度(Herfindahl index)。
BIG: i 公司第 t 年由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者為 1,其他為 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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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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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證結果方面,則顯示最大股東為政府者(GOV)、前十大股東股權集中程 度較高者(SHARE)且公司獨立董事前一年度未出具反對獨立意見(INDOPIN),較 不會發生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的事件。公司特性變數方面的結果則與表 9 一致,
發現公司規模(SIZE)愈小、獲利能力(ROA)愈低、債務狀況(LEV)愈高且公司成長 機會(M/B RATIO)較大的公司,較容易有交易所監管的紀律處分。
3. 監督治理機制對公司受交易所紀律違規行為偵查及紀律處分之分析
表 11 為探索性的檢測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模型(Pr(S=1))及交易所紀律違規 行為條件性偵測模型(Pr(D=1|S=1))之分析結果。表中顯示 χ2 檢定值為 177.4068 顯著,表示研究模型配適度良好且具解釋能力,另外,研究對於兩條迴歸模型的 殘差相關性進行檢測,結果顯示 χ2檢定值為 5.3424 顯著異於零,表示採用雙變 量機率單位模型(BPM)同時估計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模型及交易所紀律違規行 為條件性偵測模型是適切的。
在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模型(Pr(S=1))中,實證結果顯示前十大股東股權集中 程度較高者(SHARE)發生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的機率較低;然而,前一年度受到 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式無保留意見(AUDOPIN)及董事長兼任總經理(DUA)的公司 發生紀律處分的機率則會增加。在控制變數方面,公司規模(SIZE)愈大、獲利能 力(ROA)愈高、債務狀況(LEV)較大與公司獲利成長性(GROW)較高的公司,會減 少公司受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的機率。
另一方面,交易所紀律違規行為條件性偵測模型(Pr(D=1|S=1))的估計結果則 顯示,在給予有交易所監管紀律處分的情況下,最大股東為政府者(GOV)會減少 紀律違規行為被偵測發現的機率,這很有可能與公司是否具有政治關聯性有相當 的關係,Liebman and Milhaupt(2008)認為受交易所處分的公司,很有可能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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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variate Probit regression Model
Pr(S=1) Pr(D=1|S=1)
SHARE:i 公司第 t 年期初前十大股東的股權集中程度(Herfindahl index)。
BIG: i 公司第 t 年由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者為 1,其他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