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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之意義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之意義內涵

一、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修訂之背景與理念

臺灣於 1983 年開始有屬於特殊教育的課程綱要,是依據不同障礙類別的需求而 設計出的課程內容。過去國內之特殊教育相當重視特殊生與一般生的個別差異,故將 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與肢體障礙的安置與課程採類別方式設計(盧台華,

2011a ),此課程已施行近三十年之久,也歷經多次的修訂;回顧我國特殊教育課程 發展的歷史,可以發現我國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很多都是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之前制 定,故很多內容與現在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無法接軌(黃瓊瑤,2015),因此特殊教 育課程和普通教育課程仍處分軌狀態。

在九年一貫課程推出後,特殊教育課程陸續與九年一貫課程接軌,但在特教新課 綱編擬實施之前,特殊教育在九年一貫課程改革中仍扮演「旁觀者」的角色(何粵東,

2003)。為何如此?由於不同類別學生間仍有個別差異,在學習能力與需求上亦有差 異的存在,個別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存在於普通教育與身心障礙學生之間,

進一步探究,不同的障礙(智障、聽障、視障、肢障)類別的個別間差異也是大異其 趣,甚至同樣的障礙類別學生,也存在著個體內在的差異(盧台華,2011a),所以舊 特殊教育課程無法符合每位特殊學生的需求,也無法與普通教育接軌。

國外研究發現,將普通班級的課程作調整,特殊兒童能和普通兒童一起參與學習 (Lipsky & Gartner, 1997),特殊需求的學生在普通班中受教,可以增加所有學生適應 教學和不同課程內容的能力;在國內研究中發現:特殊教育課程可與九年一貫課程合 而為一,藉由課程調整的方式將能力指標轉化、選擇或另訂標準,將學習領與統整思 考,針對該障礙的能力與需求增減學習領域或補強欠缺的能力即可(張素貞,2002;

蔣明珊,2002)。再來,全國身心障礙教育會議分區會議提到四大類特殊教育課綱只 適合單一類別的特殊生,但目前特殊教育現場有越來越多的多重障礙學生,使得特殊 教育綱要無法適用於每一位學生;資源班的學生較多為輕度障礙的學生,如學習障 礙、情緒障礙、中高功能自閉症等,國內並無針對這類的學生設計相關課程,其課程 沒有法源依據,對特教教師規劃課程方面產生許多困擾(教育部,1995)。

李翠玲(2005)談及特殊教育課程需求與改革認為雖然九年一貫課程並沒有將特 殊教育納入,但資源班的學生來自普通班,所上的課程是九年一貫,所實施的補救教 學內容也是根據九年一貫的課程,啟智班的學生實施融合教育時是到普通班上九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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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的課程,而近年來各類特殊學校所收進來的學生程度與類別都愈來愈複雜與多元,

教育部各類障礙類別的課程綱要無法應付所有的特教學生。盧台華(2011b)也認為 特殊教育舊課綱是以類別為分類的,但是事實上並不適當。

因此,盧台華(2003a)分析歸納舊特殊教育課綱發現三項缺失:(一)各類障礙 類別之課程綱要多以教材內容為主,缺乏彈性;(二)各類障礙類別課程綱要為分階 段,且未能符合學生生理年齡之需求;(三)僅有啟聰類課程綱要尚能配合九年一貫 課程,其他類課綱均無此設計。

此外,訪談啟聰、啟智、啟明、啟仁四類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主要參與者,大致歸 納出:(一)少部份學者與實務工作者認為單一類別的課程綱要仍有單獨存在的必要,

但同意各障礙類別課程應該可以配合普通教育綱要進行調整與應用;(二)部份受訪 者認為可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藍本,進行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之修訂,納入各類障礙 所需之特殊課程或另列出該科目或領域之課程綱要或能力指標另成專章即可(盧台 華,2003a)。

藉由這些研究的基礎下,此次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改變舊有的課程形式,進行了一 次大翻修。其目的是將各階段之身心障礙課程做一統整與銜接,以補足現有各階段及 各類課程綱要之缺失,課程之規劃改為以學生之認知與學習功能為主要思考,也與普 通教育接軌,走向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是近年來特殊教育發展的主要思潮(Odom,2000),目的是希望能改變 普通教育,讓主流教育有更大的彈性,使不同程度的身心障者能學習,並且去適應個 別學生的需求(王振德,2002)。為因應融合教育之潮流,美國特殊教育興起「全方 位課程」(Universal design curriculum)。邱上真(2004)認為全方位學習環境設計

(Universal Design for Learning)的主要內涵是指在設計課程、教材、教法與評量方 式等,能將各種不同學生的需求考慮進去,而設計出具有足夠彈性、方便教師能視學 生情況調整的課程與教材,以降低教師事後調整所產生的困擾,並同時也能滿足各群 體不同的需求。全方位設計的特色相當強調教育輔具科技的運用,透過呈現多元表徵

(multiple means of representation)的教材及學習途徑(access),容許學生採取多元 表達(multiple means of expression)的反應方式,及提供學生多元參與(multiple means of engagement)的動機誘因,增進教學及教材對每一位學生的可及性,並提升障礙學 生在融合教育環境下的學習成效(Acrey, Johnstone, & Milligan, 2005; Bart &

Peggy,2001; Bremer, Clapper, Hitchcock, Hall, & Kachgal, 2002;Burgstahle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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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wley, Foley, & Miller, 2003)。

全方位課程設計理念強調應創新課程,不僅是為障礙學生設計,而應是為所有學 生設計(design forall),企圖創新出能適應最多學生(包含身心障礙學生)的整合性 課程。亦即,可藉由提供不同的、新的教學資源與支援系統,讓每一位學生(亦含特 教需求學生)皆有可能進入(access)與參與(participation)普通教育課程,且能從 中達成應有的學習目標與獲得學習進步(progress)(邱上真,2003;盧台華,2003b;

Hitchcock, Meyer, Rose, & Jackson, 2002)。特教新課綱也以全方位課程為背景進行設 計。

在特殊教育工作現場中,很多身心障礙學生不分障礙類別與程度的輕重,都融合 在普通教育中(秦麗花、顏瑩玫,2004);從許多學者(林坤燦,2004a;郭又方,

2004;盧台華,2003a)在課程領域及教材的調查研究中都發現,多數特殊學生皆可 進行九年一貫之課程;九年一貫課程藉由能力指標的詮釋,依據學習領域的特性和學 生身心發展階段,發展出適合學生能力差異的分級教材教法,設計有彈性且能變通的 學習機會,進行加深、加廣或補救教學,這樣的理念與特殊教育的觀點契合(黃瓊瑤,

2015);Hoover 和 Patton(2004)指出特殊教育教師可將普通教育應用在身心障礙 學生身上,以幫助身心障礙學生找出適合於普通課程中之教學法及教學策略。他們更 提倡教師應從普通課程中擬定特殊學生目標及學習標準,而非降低既有的普通教育標 準來順應學生。再從特殊教育法(2014)第十九條來看,「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

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從以上可以發 現,不管是特殊生或是一般生,都可以學習普通教育課程,而我們一般認定的普通教 育課程是在普通班學習就是普通教育課程,但普通教育課程是以課程內涵而論,並非 地點(Bigge & Stump, 1999);特殊生能否進行普通教育課程之學習,需視普通教育 對特殊生的合適程度進行調整(盧台華,2011a)。

基於以上修訂背景,教育部於 2007 年至 2008 年間委託盧台華教授完成「國民教 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 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及「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 綱要總綱」三項內容之編訂。三項總綱編製完成後,開始對特殊教育單位及學校單位 進行宣導,與進行相關配套措施的編擬工作。新課綱於 100 學年度下學期全面試行,

102 學年度正式實施(盧台華,2011a)。

此次修訂之特殊教育新課綱理念有四:(一)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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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二)設計符合特殊 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 施;(三)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 九年一貫課程指標及普通高中職課程領域目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四)強化學生 之IEP,將課程與IEP 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盧台華,

2013),由上可知新課綱回歸普通教育和學業能力本位的導向,並重視普通教育能力 指標的轉化與IEP功能的發揮(林信言,2013)。

透過因材施教的概念,針對學生之間與學生內在的差異造成的需求進行教學上的 調整及區分性課程的實施,期待新課綱能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二、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之內容

特殊教育新課綱之實施,是以九年一貫課程配合為主要考量。以下就國小階段之 基本能力與課程目標、適用對象、學習領域與節數、九年一貫課程之調整原則、IEP 與課程之關係六個部分簡要說明(盧台華,2013)。

(一)基本能力與課程目標

國民小學階段的特殊教育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九 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學生十大基本能力。根據十大能力所列出之十項課程目標有:1.增 進自我了解,發展個人潛能;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可依特殊需求;3.

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5.發展尊重他人、

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5.發展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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