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程序與步驟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採量化研究的研究方式,針對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進行問卷調查,採用湯 琇智(2013)所編之「國中小特教教師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認知與態度之探討」
問卷,瞭解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對於特教新課綱之認知及態度,以及其影響因素。
本研究探討特教教師對於特教新課綱的認知程度與態度傾向;不同變項是否有顯 著差異;以及認知與態度之相關性。認知向度包括「課程規劃」、「課程實施」、「專 業成長」與「行政支援」;態度向度包括「評價性反應」與「行動意向」。依據第二 章第三節所整理出可能影響特教教師對於新課綱認知與態度的背景變項,包括:年 齡、服務年資、行政經驗、教育程度、特教專業背景、任教班型、任教地區、教師資 格與研習經驗等九個變項進行統計分析。依據前述研究向度與背景變項,研究架構如 圖 3-1 所示。
圖 3-1 研究架構圖 (自變項) 1.年齡 2.服務年資 3.行政經驗 4.教育程度 5.特教專業背景 6.任教班型 7.任教地區 8.教師資格 9..研習經驗
(依變項)
特教新課綱的認知 一、課程規劃 二、課程實施 三、專業成長 四、行政支援
(依變項)
特教新課綱的態度 一、評價性反應 二、行動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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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假設
本節根據研究目的、研究問題與研究架構,提出下列的研究假設,說明如下:
假設一: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認知為中上程度。
假設二: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態度為同意。
假設三: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1 不同「年齡」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2 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3 不同「行政經驗」,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4 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5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6 不同「教師資格」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7 不同「研習經驗」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8 不同「任教班型」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1-9 不同「任教地區」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假設四:不同變項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1 不同「年齡」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2 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3 不同「行政經驗」,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4 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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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6 不同「教師資格」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7 不同「研習經驗」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8 不同「任教班型」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1-9 不同「任教地區」之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傾向有顯著差異。
假設五: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執行特教新課綱遭遇相關問題。
假設六: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認知與態度具相關性。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高雄市 103 學年高雄市國小特教教師為調查分析對象,以隨機抽樣的方 式進行取樣,探討高雄市國小階段特教教師對新課綱之認知與態度的程度與相關情 形。
一、母群體
本研究以高雄市 103 學年高雄市擔任國小階段之特教教師為研究分析對象,以問 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集,郵寄方式進行施測。根據特教通報網年度特教統計,高雄市 103 學年國小階段設立特教班之學校有 196 所,共 732 位教師(教育部,2015),扣除 研究者本身,本研究母群體為 731 位。
二、抽樣方法
本研究範圍以高雄市 103 學年高雄市擔任國小階段之特教教師為對象,根據特教 通報網年度特教統計資料顯示,103 年度高雄市特教教師共計 732 位,扣除研究者本 身為 731 位。透過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抽取數量的依據係採用 Dillman 於 2000 年 提出的樣本數量公式,公式內容如下(羅清俊,2007):
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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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為樣本數;Np 為母體人數;(p)(1-p)為母體異質性程度,通常 p=0.5,變異為最大;
B 為可容忍誤差,設定為 3%;C 為可接受信賴區間 95%所對應的 Z 分數,假設 95%
即 1.96。當母群體人數為 731 位時,所計算出取樣人數約為 434.062。故本研究將高 雄市劃分四大區:原高雄市(三民區、前金區、前鎮區、左營區、楠梓區、小港區、
鼓山區、苓雅區、新興區、鹽埕區、旗津區)、大鳳山區(大寮區、林園區、大社區、
仁武區、鳳山區、大樹區、鳥松區)、大岡山區(岡山區、阿蓮區、路竹區、橋頭區、
永安區、彌陀區、燕巢區、湖內區、梓官區、茄萣區)和大旗山區(旗山區、美濃區、
內門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依四區的教師人 數比例隨機抽樣,預計抽取 435 位國小特教教師作為研究樣本,如表 3-1。
表 3-1
高雄市國小階段設立特教班級之學校總數、特教教師人數與樣本數
行政區 學校數(所) 特教教師數(人) 樣本數(人)
原高雄市 91 405 235
大鳳山區 48 155 87
大岡山區 32 101 84
大旗山區 25 70 29
總數 196 731 435
註:已扣除研究者本身
資料來源: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5 年 3 月 20 日,網址:
https://www.set.edu.tw/sta2/default.asp)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根據研究目的及相關文獻探討歸納出的變項,並收集研究 所需資料。使用工具為湯琇智(2013)所編之「國中小特教教師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 綱要認知與態度之探討」問卷,經編撰者同意後引用之。研究者修改原問卷之基本資 料後作為研究工具。以下就問卷的內容架構與設計及問卷信效度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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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卷架構與設計
問卷內容分為三部份,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第二部份為特教教師對於特殊
教育新課程綱要之認知情形,第三部份為特教教師對於執行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 之態度,茲分述說明如下:
(一)教師之基本資料
本問卷包含填答者的基本資料,包括年齡、服務年資、是否兼任行政職務、教育 程度、特教專業背景、教師資格及是否參與特教新課網相關研習,係為分析特教教 師對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認知與態度之依據,其自變項內容如下:
1. 年齡:分為 30 歲以下、31~40 歲、40~50 歲、51 歲以上四類。
2. 服務年資:分為 5 年以下、6~10 年、11~15 年、16~20 年、21 年以上五類。
3. 是否兼任行政職務。
4. 教育程度:分為專科畢業、大學畢業和研究所以上三類。
5. 特教專業背景: 分為特殊教育系所(所/組)畢業、特教專業學程(含特教學分班)
畢業和未受特教專業訓練三類。
6. 教師資格:分為正式教師和代理(代課)教師二類。
7. 任教班級:分為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含特教學校)、分散式資源班、資優資源班
(包含一般智能資源班與音樂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包含不分類巡迴
輔導班、在家教育、床邊教學班、聽障巡迴輔導班、情緒與行為障
礙巡迴輔導班、視障巡迴輔導班 和語障巡迴輔導班)。
8.任教地區:分為原高雄市區、原高縣大鳳山區、原高縣大岡山區和原高縣大旗 山區。
9. 參與特教新課網相關研習:分為否和是二類,是又再分為分為 6 小時以下、
7~18 小時和 19 小時以上三類。
(二)問卷內容
問卷分為認知和態度兩個部分,認知分為「課程規劃」、「課程實施」、「專業成
長」及「行政支援」四個向度,共 28 題;態度分為「評價性反應」及「行動意向」
二個向度,共 24 題,總計 52 題,問卷題目分配如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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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問卷題目分配
向度 題數 題號
認知 課程規劃 10 1、2、3、4、5、6、7、8、9、10 課程實施 10 1、2、3、4、5、6、7、8、9、10 專業成長 4 1、2、3、4
行政支持 4 1、2、3、4
態度 評價性反應 17 2、3、4、6、7、8、9、12、13、14、15、
18、19、21、22、23、24 行動意向 7 1、5、10、11、16、17、20
資料來源:湯琇智(2013)。國中小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認知與態度之
探討(頁 75),國立東華大學,花蓮市。
(三)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問卷計分方式採用 Likert 五點量表,每一題有五種選項。在認知量表中,共四
個向度,分別為課程規劃、課程實施、專業成長與行政支援,計分方式以「完全不暸 解」給 1 分、「少部分暸解」給 2 分、「尚可」給 3 分、「大部分暸解」給 4 分、「完全 暸解」給 5 分。計算出每個向度的平均得分,平均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對於該向度 認知的水準愈高,反之平均得分愈低,表示受試者對於該向度認知的水準愈低。以平 均值低於 1.5 分為「完全不暸解」、1.5~2.5 分之間為「少部分暸解」、2.5~3.5 分之 間為「尚可」、3.5~4.5 分為「大部分暸解」、高於 4.5 分為「完全暸解」。四個向度 的分數平均即為總量表分數,總量表分數愈高表示受試者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綱 要的認知程度愈高;反之,則表示受試者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的認知程度愈 低。若受試者在「認知」部份得分愈高,則表示受試者對該問卷所陳述的項目瞭 解度愈高,在執行上也較無困難。
在態度量表中分為二個向度,分別為評價性反應與行動意向,計分方式以「非
常不同意」給 1 分、「不太同意」給 2 分、「部分同意」給 3 分、「同意」給 4 分、
「非常同意」給 5 分。計算出每個向度的平均分數,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對於 該向度支持度愈高,反之,則表示受試者對於該向度支持度愈低。以平均值低於 1.5 分為「非常不同意」、1.5~2.5 分之間為「不太同意」、2.5~3.5 分之間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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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3.5~4.5 分為「同意」、高於 4.5 分為「非常同意」。二個向度的分數平均極 為態度的總量表分數,總量表分數愈高表示受試者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的支 持程度愈高;反之,則表示受試者對於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的支持程度愈低。若 受試者在「態度」部份得分愈高,則表示受試者對該問卷所陳述的項目支持度愈 高,也愈有施行的意願。
二、問卷信效度
(一)問卷信度
本研究採用湯琇智(2013)所編製之「國中小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
認知與態度」問卷為研究工具,問卷信度係採 Cronbach's α 係數,其總量表的 Cronbach's α 係數最好在 0.80 以上,而分量表(因素層面)的 Cronbach's α 係數最
認知與態度」問卷為研究工具,問卷信度係採 Cronbach's α 係數,其總量表的 Cronbach's α 係數最好在 0.80 以上,而分量表(因素層面)的 Cronbach's α 係數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