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取得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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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背景等等,會導致兩個相同人力資本的勞動者獲得不同水準的薪資報酬。因 此,本文關注的性別薪資差異,對早期的人力資本理論而言並不認為是個問題。
但性別的差異的確存在於勞力市場之中,女性的平均薪資明顯低於男性。這種差 異,有些學者認為是來自於市場的對於女性或是女性化特質的歧視,使得女性或 是女性化的職業受到貶抑,薪資水準因此較低(Kilbourne et al. 1994)
。也有學者
認為,這是因為女性的人力資本存量較低所導致,只要能夠提昇女性的人力資 本,就能弭平性別間的薪資差異(Tam 1997)。故分析工作經驗對於兩性的薪資 取得,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薪資差距。對於工作經驗的細緻化,本文採用了現任公司年資、職務轉換、勞力市場投 入程度,來檢視其對薪資的影響。現任公司年資是最基本、也最廣為使用的人力 資本概念;職務轉換經驗則是更進一步理解在組織內所累積經驗的多樣性;面對 勞動者在整個職業生涯中就業的斷裂與不連續性,則是採用勞力市場投入程度作 為一個總體測量,來看待勞動者與整個勞力市場的緊密程度。
以下的章節安排,將依這三種細緻化工作經驗的內容,分別檢視過往的學者 在這些面向上的研究成果,並且瞭解這些人力資本是否在不同性別的薪資取得上 有不同的效果。最後本文立足於這些研究結果,提出研究假設。
第一節、 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取得之影響
根據人力資本理論的架構,人力資本可以分為教育程度與工作經驗。教育程 度以受教育年數作為測量,而工作經驗的測量,早先受限於資料,往往是使用潛 在工作年數(即年齡減去6 後,再減去最高教育年數)作為一種替代性的指標。
然而這樣的測量方式,乃是預設了個體在完成最高教育後,會立刻且持續地進行 勞動的參與,這也使得在測量上,潛在工作年數顯得有所不足。
更進一步而言,如果勞動者在整個職業生涯中,待過一間以上的公司,那麼 勞動者的勞動經驗,其實是一個跨組織的經驗組合。不同組織所重視以及給予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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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的工作內容,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即使能夠計算整個職業生涯的實際工作年 數(一般是以職涯中實際的總工作年數作為操作化的方式,和潛在工作年數有所 不同),有些觀點還是指出應當更加著重現任公司年資(firm tenure)的效果,因 為這才是與給薪的雇主最直接相關的工作經驗。
現任公司年資對於薪資的效果,已經累積了相當多的文獻探討。學者們一般 認為,現任公司年資代表勞工在公司特有人力資本(firm-specific human capital)
上的積累,在這段時間內累積的人力資本,不論是勞工自行訓練、又或是雇主給 予職業教育,都是最符合現任雇主需求的生產力,因此雇主給予薪資作為酬賞 時,可能會更加看重這段時間的累積,使得現任公司年資比起整體的總工作年 數,對於薪資取得的解釋力會更大(Kalleberg and Lincoln 1988)。
對於現任公司年資的效果,在Kalleberg and Lincoln(1988)對美國與日本 的跨國比較研究中,發現了現任公司年資在兩個國家同樣有顯著的正向效果,但 每個社會對於現任公司年資的重視不一,現任公司年資的效果在日本大於美國。
這是由於日本比起美國,公司內部勞力市場的特徵更為明顯,結合年功制度與雙 軌制設計,使得雇主更重視公司特有人力資本。在日本國內的性別比較上,日本 男性樣本的公司年資效果卻特別高,和日本女性的年資效果存有顯著差異。
而在臺灣,蔡瑞明與林大森(2002)的研究認為,臺灣勞力市場的企業主要 為中小規模,較少內部勞力市場,升遷職階較短,企業壽命也不會太長。勞工的 工作流動因此是相當常見的事情,雇主不預期要對大部分的員工提供足夠的酬賞 來留住對方的忠誠,勞工也接受這種眼看沒辦法更進一步就轉而跳槽的策略。蔡 瑞明與林大森利用了更複雜的工作經驗測量進行分析,發現現任公司年資並沒有 顯著提昇薪資的效果。
然而,蔡瑞明與林大森的研究,雖然瞭解了臺灣的勞力市場現況,卻未關注 的男女之間的差異。Kalleberg and Lincoln(1988)的研究中發現年資效果在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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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更進一步地做了性別的區分。張晉芬與杜素豪利用了 2002 年與 2007 年的臺灣社會變遷調查資料,進而驗證兩性在薪資取得上的因素是否不同,以及 差距約20%的比例,在 2007 年這個比例則為 22%。Chang and England(2011)
的研究使用了潛在工作年數的測量,發現對臺灣的解釋比例約為 5-7%。這樣的 結果,很可能是因為潛在工作年數的計算,會因為失業或是沒有工作的期間,而 導致這個測量有所偏差的緣故。
根據文獻的分析結果來看,現任公司年資的確對於薪資取得具有正向效果,
而效果是否具備兩性差異,則必須視研究的勞力市場結構而定。從Kalleberg and Lincoln(1988)的研究發現可以知道,若是如同美國一般,勞力市場更接近自 由競爭,公司內部勞力市場較不常見,則現任公司年資的效果,在兩性的差距較 小。相對來說,日本大企業林立,公司內部勞力市場十分完備,配合雙軌制的設 計,公司因此有能力加強男性的現任公司年資效果。
綜合過去的分析結果看來,對於臺灣社會中,現任公司年資是否具備性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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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似乎沒有定論。因此本文對於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的關係提出下列假設:
H1a: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取得的效果為正向,且存在非線性關係。
H1b: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取得的效果存在性別差異。
H1c:現任公司年資對薪資取得的效果不存在性別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