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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地試驗規範草案之試體、設備與環境需求…31

第三章 第一階段現地試驗規範草案

第二節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之試體、設備與環境需求…31

試體條件包含試體相關要求之規定以及試驗區域之劃分原則;在設備與環境需求 部分,則基於現地試驗之執行效率與設備取得限制性進行考量來加以擬定。

一、試體條件之相關規定

現地試驗以現場完工之帷幕牆構造為試體,考量若需以全面積之帷幕牆進行試驗 具執行上之困難度,因此參考 AAMA 501.2-09 相關內容,擬定現地試驗之試體選擇得 以取樣方式進行,惟須確保所取樣之試體具整體構造之一般特性或標準狀態,除須具 備與實際使用相符之完整安裝狀態外,亦不可有額外補強或明顯缺陷之處,並須提供 完整之圖說以供查核對照,規範草案所擬定之試體規定如表 3.3。

表 3.3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之試體需求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體條件

3. 試體條件:

試體須足以代表帷幕牆系統中所有標準構件之性能。試體不可有額 外之增強構件或缺陷,並須完整安裝於建築物。其規格須符合所提 供之圖說與規範之要求。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試驗區域擬定

完成試體取樣後需對試體上之執行試驗區域進行訂定,以確保試驗結果符合現地 試驗之需求。此部分參考 AAMA 501.2-09 規範之要求,試驗區域除需依據現地之構造 狀況來進行選擇及劃分外,亦明確規範試驗之區域需由建築師與業主代表共同或是擇 一來進行指定,以確保本規範確認滲水情況之主要精神。此外,劃分各個試驗區域之 準則亦明確加以規範,以避免試驗區域定義之差異而影響試驗結果。就上述,擬定規 範草案之試驗區域相關內容如表 3.4。

表 3.4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試驗區域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驗區域

4. 試驗區域之指定:

(a) 試驗時,所有的框組及單元須安裝於建築物中具代表性的兩 個較低樓層;若為店面帷幕與斜向玻璃系統時,則須安裝於建築 物中最低之代表性樓層。牆體的安裝須符合所提供之圖說與規範 的要求。建築師及/或是業主代表須指定一具完整系統之區域進行 試驗,此區域須能代表系統中之標準狀態。若未指定試驗區域時,

試驗單位須進行區域之選擇。

(b) 試驗區域須符合代表性能數據之要求,通常至少須 9.3 m2。 試驗區域內須包含周圍之填縫、標準接合方式及框架交叉接合部 位。

(c) 若狀況許可,試驗區域須包含至少兩塊完整之可透光部與兩 塊樓層窗間牆板,以及位於區域中間之水平與垂直框架。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三、設備需求之擬定

規範草案以能檢視自然環境條件下之滲水狀況作為設備選用之依據。因此,設備 之需求主要參考 AAMA 501.2-09 的作法,採用以噴水頭直接噴灑於試體表面之方式來 進行。此外,為避免設備綁定於特定廠商,本研究亦參考既有規範之噴水頭的噴灑方 式與相關規格,將根據實測結果對噴水頭之規格進行明確定義,並以列出所需的各項 規格條件做為選用之依據,擬定規範草案之試驗設備規格需求如表 3.5。

表 3.5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設備需求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驗設備

5. 試驗設備:

5.1 設備規格

本試驗之噴水頭所用之銅製噴嘴須符合以下之規格要求:

(a) 在壓力為 275 kPa 時之噴灑角度須達 80 度。

(b) 於壓力為 275 kPa 時,每分鐘之出水量須達 27.2 L;以及壓 力為 137 kPa 時之每分鐘出水量須達 19.1 L。

試驗設備

5.2 壓力控制

噴水頭需與軟管連接,軟管之直徑建議為 19 mm 並須設置控制閥,

其控制閥與噴水頭間須裝設壓力計,以確保噴水頭之出水口能產生 205 至 240 kPa 之水壓。壓力計須於六個月內進行校正,並附上報 告以證明能符合上述之需求。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四、小結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採用噴水頭作為噴灑設備,規格主要參考 AAMA 501.2-09 之內 容來進行擬定,並對噴水頭之規格有更進一步之描述,如噴灑水量、噴灑方式與噴灑 範圍等項目,以確保其由噴水頭可由規格來進行規範,而非只能選用特定公司生產之 製品。

第三節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流程、結果與報告

由上述適用範圍與試驗需求訂定現地試驗之內容,包含試驗流程擬定、改善與結 果確認,及出具報告之內容進行規範。

一、試驗流程擬定

由於試驗設備以噴水頭做為噴灑裝置,試驗流程基於設備需求,須採取連續移動 中噴灑進行,因此參考 AAMA 501.2-09 明確訂定其噴灑之順序及方式,其中包括試驗 距離、移動速率、滲水位置檢查及標註方式,其中為確保滲水狀況判別不致產生過大 的歧異,滲水之定義主要參考 CNS 13974 中之規定;另建議之滲水量合格標準仍為不 超過 15 ml,惟試驗之時間另依 AAMA 501.2-09 之各分區試驗時間:5 分鐘,取代 CNS 13974 中 15 分鐘之規定 (表 3.6)。

表 3.6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試驗流程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驗流程

6. 試驗流程

(a) 指定受試區域之框架與接合部位應以 1.5 m 為間距進行區域分割,噴 水頭須與牆面保持垂直,試驗時噴水頭前端與牆面須保持 305 mm± 25 mm 之距離。

(b) 試驗時以噴水頭於每一段 1.5 m 試驗分區內緩慢來回移動,每一試驗 分區試驗進行時間各為 5 分鐘,噴水頭之移動速度建議為每分鐘 305 mm,

試驗時須確保噴水頭垂直於牆面並對結果進行評估。

(c) 試驗時須自最低處之水平框架開始進行,續之為鄰接之框架交叉接合 處,再續之則為鄰接之垂直框架,依此類推。

表 3.6(續)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試驗流程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驗流程

(d) 試驗中須進行觀測及評估,於牆內側之觀測者須確認所有發生之 滲水現象並標註位置,必要時可採用手電筒輔助照明。

備考 :

滲水之定義係指試體室內面之外表出現任何失控水流;失控水流 係指無法收集或排出室外,或對臨近材料或表面造成損害者。在 5 分鐘試驗期間內,室內壓條或擋水板表面收集到不超過 15 ml 之滲水 可視為合格。

(e) 若受試分區於 5 分鐘試驗結束後並無滲水之現象,下一個 1.5 m 之試驗分區將依序進行試驗,並依本標準之程序將完整之試驗區域試 驗完成。

若滲水產生,但無法確認滲水的源頭,則依下列方式進行:

(1) 在牆面從上至下完全乾燥及確認後,將試驗區域之各接合部、襯 墊與框架,以防水膠布完整進行覆蓋。框架角落或接合部之部 位,必要時可使用少量填縫劑以確保此覆蓋區域能完全的防水。

(2) 從準備區域之最底部的水平框架開始,自框架一端起,包括接合 部位或角落不超過 1.5 m 處,將覆蓋之防水膠布移除,並對此暴 露於外之部位以 6.試驗流程之(a)、(b)的方式由噴頭進行噴灑。

(3) 若於 5 分鐘內之試驗過程中無發生滲水,此區域則保持無防水膠 布之狀態;若於任何區域產生滲水,此部分框架須於滲水處重新 覆蓋防水膠布,以避免影響後續之試驗。

(4) 此過程可重複進行於選定區域內之所有框架、襯墊與接合交叉部 位,試驗之框架不可超過 1.5 m,並須維持於牆面上進行試驗。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改善與結果確認擬定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除了可提供檢視完工後帷幕牆滲水情況之檢查方法外,對於試 驗過程中所發生的滲水情況,也提出相關的改善方式與再檢視是否滲水的要求,其中 改善方式主要以建築師或業主代表之要求為主要依據,就此擬定規範草案之改善與結 果確認需求如表 3.7。

表 3.7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改善與結果確認

項目 規範擬定

改善與 結果確認

7. 滲水修正作業與重複試驗之確認:

(a) 無論滲水在何處發生,框架皆須以建築師或業主代表可接受之 方式進行防水處理。滲水修正作業須於重複試驗前進行補強修正。

(b) 所有必要修正作業於所需時間內完成後,所有修正之框架部件 須以 6.試驗流程的方式再次進行確認。若仍有滲水產生,則須進 一步進行修正作業,並於選定區域內重複上述流程,直到選定區域 內所有框架達成需求為止。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三、報告內容擬定

參考 AAMA 501.2-09 之試驗報告出具說明,現地試驗出具之試驗結果報告須包含 一般性資料與試體資料,其中因現地試驗試體為現場構造之取樣而非全體構造,因此 建築物位置、取樣過程與構造安裝位置需特別強調;此外,各次試驗分區與改善之滲 水位置皆須進行記錄。就上述擬定規範草案之報告內容需求如表 3.8。

表 3.8 現地試驗規範草案試驗報告需求

項目 規範擬定

試驗報告

8. 試驗報告:

(a) 試驗報告須包含以下訊息: 試驗機構、試驗時間及日期、報告 日期、建築物之位置與認證。

(b) 試驗報告對於試體之描述須包含以下訊息: 製造者、型號、規 格尺寸、材料、門窗於建築物中所安裝之位置與說明、門窗製品之 物性狀況、門窗製品之相關修改說明等內容。

(c) 試驗報告須描述取樣之過程。

(d) 試驗報告須包含所有試驗結果及記錄各滲水位置。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四、小結

目前建議之現地試驗流程以帷幕牆構造之滲水狀況檢查為主,因此試驗結果亦包 含改善作業前後之滲水位置,此部分知結果亦須忠實記錄於試驗報告中。

第四節 小 結 一、試驗對象的差異

依據 AAMA 501.2-09 之規定,現地試驗的試驗對象為帷幕牆構造中不可動且不透 水之板片與玻璃之部位,惟於此條件下,受試之帷幕牆試體的適用範圍與我國現行帷 幕牆規範中所適用之試驗對象:外窗、門與窗(包含可動及固定部)的適用情形有所不

依據 AAMA 501.2-09 之規定,現地試驗的試驗對象為帷幕牆構造中不可動且不透 水之板片與玻璃之部位,惟於此條件下,受試之帷幕牆試體的適用範圍與我國現行帷 幕牆規範中所適用之試驗對象:外窗、門與窗(包含可動及固定部)的適用情形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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