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現行外牆飾材安全健檢評估
第二節 現有健檢表單之探討
綜整上述各地方政府與建築物外牆瓷磚健檢之現有相關表單,歸納如圖 3-2,可看出其健檢方式是以目視法為主,健檢項目大致可區分為「劣化」與「非 劣化」兩大類。以「劣化」來說,第二章曾經提及,外牆瓷磚劣化的類型大致可 分為白華、汙損、裂縫、隆起(或稱鼓脹)、剝落等五種,惟現有之健檢表單並 未將「汙損」納為檢查項目,其原因應為汙損對瓷磚劣化影響屬於輕微,對公共 安全之威脅可暫先考量不計。而「剝落」之適用對象分為三方面:面飾材、混凝 土塊,及鋼筋裸露鏽蝕等,並各自細分為:發生位置的數量、總面積,以及嚴重 程度與否。至於「隆起」,檢查細目為發生位置的數量、總面積,以及嚴重程度;
「裂縫」之檢查細目定位在發生位置的數量,及嚴重程度;「白華」之檢查細目 則為嚴重程度。
下圖 3-2 之「其他」類即為「非劣化」的項目,主要是該建築物外牆所處之 周遭環境(是否面臨道路、道路使用情形),以及外牆變形情況、建築物高度等,
由以上項目來判別其對公共安全威脅的強弱程度。
圖 3-2 歸納國內 7 縣市外牆瓷磚健檢項目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11 國內 7 縣市外牆瓷磚健檢之評定基準比對(劣化類型)
<2500cm2 (C 級)
單處面積
>2500cm2 (D 級)
>2500cm2 (D 級)
隆起 裂縫 白華
表 3-12 國內 7 縣市外牆瓷磚健檢之評定基準(非劣化類型)及結果分級比對
由表 3-11 與表 3-12 歸納比對 7 縣市之外牆瓷磚健檢規定,有以下發現:
一、瓷磚飾材剝落、隆起:
(一)發生位置的數量:大多以 4、5 處為評定等級分界,少數以「零星」
或「3 塊瓷磚」做為評定基準。
(二)發生位置的總面積:評定等級分界大多採「5m2」,少數以「2500cm2」 或「發生面積百分率」。
(三)發生程度:評定基準有「危及行人車輛之虞」,及「粉刷層/保護層是 否破壞」等。
二、混凝土塊剝落、鋼筋裸露鏽蝕:
(一)發生位置的數量:有以 2、3、4、5 處為評定等級分界,亦有以「零 星」做為評定基準。
(二)發生程度:以「明顯」、「嚴重」做為評定基準。
三、裂縫:
(一)發生位置的數量:有以 2、3、4、5 處為評定等級分界,亦有以「零 星」做為評定基準。
(二)發生程度:以「明顯」、「嚴重」做為評定基準。
四、白華:以「嚴重」、「有/無」做為評定基準。
五、面臨道路、建築物高度:宜蘭縣將其納為評鑑項目,評定基準包括「無人行 經」、「少數/多數人」、「特定/不特定人」、「臨接道路寬度」,以及「建築物高 度」等。
六、結果分級:以「代碼」、「文字敍述」做為評估結果分級之表示,亦有採用「代 碼+文字敍述」一併表示。
對於以上發現,可以進一步探討,並提出建議如下:
一、瓷磚飾材剝落、隆起:
(一)發生位置的數量:以「零星」做為發生位置的數量之評定區分,其評 定結果易受人為判定之主觀因素影響,造成評定標準難趨於一致;以
置過高的話,則難以以目視方式評定。
(二)發生位置的總面積:很明顯地,「5m2」及「2500cm2」有 19 倍之差,
兩者均無法代表其他未發生剝落的部位是否仍舊完好,且「5m2」及
「2500cm2」是否具代表性,與該牆面面積大小有關。折衷者如宜蘭 縣,則採取「發生破壞面積÷該面總面積」之百分率計算。再者,以 評定人員現場進行目視,較高部位會因視線仰角導致面積錯估的情 況,改採用劣化範圍百分率應較為容易判別。
二、混凝土塊剝落、鋼筋裸露鏽蝕:
(一)發生位置的數量:臺中市以「零星」做為 C 級之評定基準,易與 D 級(4 處以下未達嚴重程度)有所重疊,宜做更明確的區分。
(二)發生程度:評定人員至現場進行目視,較高部位因仰角視線造成不易 觀察混凝土塊剝落、鋼筋裸露鏽蝕是否嚴重,且對於「是否嚴重」易 受人為判定之主觀因素影響,造成評定標準難趨於一致。
三、裂縫:評定人員至現場進行目視,較高部位的裂縫較不易觀察,且對於「是 否嚴重」易受人為判定之主觀因素影響,造成評定標準難趨於一致。
四、面臨道路、建築物高度:此評估項目之設計,站在考量對公共安全的影響,
是有其必要。此評估項目結果應結合後續措施,如拉警示帶、施作臨時安全 防護設施、限期改善或修繕等,更具意義。
五、結果分級:如臺北市以「優」、「佳」表示,但實際上以目視方式,難以檢查 出建築物外牆瓷磚之確實狀況,故建議以「良好」、「尚可」來表示為宜;又
「差」、「極劣」等評估結果,在認知上較為模糊,建議採用「有潛在危險」、
「有立即危險」等表示,能給予民眾較為真切的感受,更能促使民眾積極處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