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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的宣示有其必要性

第四節 超越權力競逐找尋出路

一、 現階段的宣示有其必要性

此次高中歷史課程綱要修訂所強調的歷史思維能力,主要接收的角 度來自英國,主要從歷史哲學和教育哲學出發來討論,美國最近十年難 道的歷史教學能力,則多結合心理學。在英國,教育哲學家 Paul Hirst 透過「以學科本身為特質作為科目教學內容」出發,從知識論的角度來 說明思索知識、學科與教育之間的關係,認為唯有「了解某知識的產出 方式,才有可能把知識意義化」(陳冠華,2001:117),所以生產這個 知識過程中的所有能力與問題都要重視。所以時間觀念、歷史解釋、證 據的分析等能力,都是由歷史學角度出發,來說明這學科究竟該教些什 麼,也就是認識歷史的實際內涵方法。這種能力偏向於批判的歷史哲 學。這個批判指的就是分析,了解自身歷史知識怎麼生產出來(K1-6)。

追求能力觀的歷史知識並非毫無可取之處,重點在於轉化為台灣教 學環境可用的能力;另外目前的核心能力在撰寫上尚有邏輯性問題存 在,還具有很大的研發空間。為了進行歷史思維能力的轉化,建議可先 實施教學實驗(G1-5;H1-8;北區公聽會,2004,11,14),看成果如何,

並從中研發搭配台灣特有歷史議題的教材與教學法。這科目本身需要強

有力的思考能力,學生必須去做前因後果的分析;像現在的社會事件分 析,所以有意義的歷史教學應著重在這邊,去學習面對與思考。雖然學 生未來不一定是學歷史的,但這種能力是可以遷移到其他事務的思考 的,主題不一定是歷史,因為這是一種邏輯分析能力(K1-5)。

不過在缺乏事前實驗的狀況下,就納入此次高中歷史科課程綱要修 訂中,很容易會文為宣示性口號,不過小組委員也都早有意識,有委員 們便提出以下說明:

唯一的努力就是把核心能力放入課綱,這是一個比較大的突破,就是中華民國課程史 上第一個放進去的。當然他不完滿,他是一個起點,之後有機會的話再針對這個進行 研究(A1-56)。

核心能力部分本來期望更高,現在那只是一種宣示性東西沒有落實的可能性。寫教科 書的人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我會希望可以在核心能力上做更紮實的說明和表述,和 歷史知識的結合也應該呈現在課鋼上。這有點苛求,因為還沒有任何研究,目前應該 還做不到,寫的人能力也還達不到;就現在的狀況來說已經寫的很好了,不過未來還 有進步空間。而且竟然是高中老師來寫,這很荒謬,但學院老師有這麼多時間研究,

但沒有人要做研究。所謂的核心能力究竟是什麼?以中國的學生要怎麼做?這還有待 探究(K1-24)。

雖然能力觀的歷史教學在台灣可謂還在最初的抽象理論引介層 次,且對落實的方式、過程、結果都還處於未知狀態,就要落實到高中 歷史教育中,有其實施困難性;不過小組委員一致認為即使能力教學的 理念現階段僅能達到宣示性效果,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畢竟,改革的 第一步總是艱辛與困難的,但若遲遲駐足不前,是無法得知結果好壞的。

二、發展核心能力在地的教學應用

歷史思維的核心能力須透過與學生生活經驗相關的具體的史料呈 現,以幫助學生進行有意義的歷史解釋。台灣史是發展核心能力在地應 用的一個良好媒介,在選擇主題時要結合史料,從不同媒材來進行。由 於學生自國小階段開始就逐漸累積一些零碎的相關知識,所以進入高中 可以讓學生試著討論前因後果,透過蒐集的材料來和老師同學對話。學 生亦可以有不同解釋,知道有不同價值觀,同時也明白不同價值觀是怎

麼生產的,知道自己的價值觀怎麼出來?他基礎是什麼?才能和別人對 話。當有新的資料出現,還是可以重新思考(K1-13);這同時也是 訓練 一個良好公民的方式,以培養協商、溝通的包容心。

但亦有高中教師指出課程綱要小組很強調的時序觀,現在的學生在 國中時序觀就不強,高中要來進行東、西方歷史對照相當很困難,學生 根本無法將時序連貫起來。所以建議小組委員可以先找中等程度的學校 進行課程實驗(G1-5),以了解歷史思維能力在高中歷史教學的可行性與 意義性;其進一步指出:

不知道學生在國中學過多少台灣史,小組委員們理念都很好,不過是否有落實的可能 性?參觀古蹟遺址,一堂課兩個小時很難常常代學生出去,出去要考慮安全問題、管 理問題,而且這樣的學習是否符合家長期待?與其放學生出去外面看,其實在教是教 學還可以講比較多東西,同時我也不認為這樣出去學生對學歷史就會比較有興趣;不 過我們也都是有校外參觀的,一個學期可以安排個一次。所以我教學還是先看課本,

教得完再補充(G1-8)。

歷史思維能力的教學究竟該如何進行?目前為止尚無共識,學界與 高中教師等各界想法多來自於過去歷史教學的經驗推斷,並不足以代表 此理論未來有可能的應用狀況。既然英國歷史教育的變革產生自 1960 年代歷史教育學者有感於「歷史處於危機中」,欲擺脫英國「偉大傳統」

的控制,與拯救此學科日益下跌的教育價值,因而提出一連串的改革,

希望以「純粹歷史的方式」運用史料(陳冠華,2001:1,26,140),

來提升歷史教育的價值性與實用性。國內學者引用英國歷史教育改革之 先例,提倡兒童理解歷史的關鍵概念:因果關係、時序觀念、證據使用、

意義性連結與進行歷史理解時的相似、相異性比較(Lomas, 1990: 5),

將之整理為此次高中歷史科課程綱要中之「核心能力」,就是為了進行 國內歷史教育改革,以擺脫過去的政治束縛與傳遞國家認同、意識形態 之工具性角色。這樣的理想能否成功目前尚未可得知,不過足以證明歷 史學界有一群人奮力的與大結構之意識形態進行抵抗,希望使歷史教育 回歸專業性與客觀性。

叁、課程發展機制的調整與重建

此次歷史科課程綱要修訂之所以會產生眾多問題,台灣現階段之課 程發展機制問題脫離不了關係。既定的行政程序就是成立一個任務編 組,教育部邀請學者專家擔任召集人,組成專案小組;召集人為教育部 決選,同意後出任。由於課綱本身具有權力,為什麼就是這幾個人在制 定?所以社會各界普遍質疑一、這些委員有無代表性?二,這些委員是 怎麼產生的?(A1-31)。有學者便對此提出質疑,如下:

在程序正義上,因為教育部長是政治任命,由這個政治任命的人選一批人來做全國的 課綱,這是有問題的,容易過分強調某一政黨的意識形態,而沒有照顧到所有的意見,

目前都做法都是違背程序正義的。比較正確的做法是由全國的學科專家與教育人士選 拔出優秀的代表,來共同擬定全國文史語文的教科書綱要與國家級考試內容(F1-17)。

關於代表性,召集人自組小組委員時,會考慮到不同的學術背景,

不同專長,並公開小組委員名單;在選擇小組委員的同時雖然顧及各專 業領域小組委員代表性,並致力於減少政治色彩,不過可以看出召集人 本身具有極大的選擇權。召集人的選擇,被視為執政黨政治意識形態代 言人,導致各界易以政治角度來批判課程綱要小組;召集人本身的想法 並不會受到各界重視,甚至遭到各界誤解;<第一次小組>召集人就曾 在媒體上表示「我是大統派,怎麼會搞台獨?我當召集人,南社還頗有 意見」(<高中歷史課程綱要>,2003)。也就是說召集人本身在進行課 程綱要修訂時並無涉入政治意識形態或國家認同等私人價值觀,純粹由 歷史專業來考量,卻遭受到社會各界廣以政治意識形態來批判。

會發生這種狀況的原因就在於缺乏一個常設性的歷史教育課程研 發機構,使得每一次的任務編組擁有決定課程綱要的權力,卻可能因不 同主事者而產生不連貫的教育理念與課程設計,導致課程綱要修訂一 次,學生就必須重新適應一套課程,這在發展一個學科的專業教學上,

有失妥當。另一方面,任務小組人員皆為在原有工作之外,額外接受這 樣的任務,就是因為歷史教育是一門實踐學科,相關學者與教師本來就 應該負起責任;有委員便對此課程發展機制隱含之問題提出見解:

…比較偏重於事務官的部份,是一個專業的幕僚或顧問,不為任何政黨政策或選舉去 服務…在這樣的一個前提底下,學者在某階段應該做些事情。尤其是教育學者…在過

專責的機構…專門的一群人,做長期的課程研發工作…任務編組的方式,那一年兩年 這樣做,效果是很不好的…很像包工程!我們就變成底下的小包,沒有一個獨立的常 設機構,去做研發 (A1-70-75,A1-31)。

學界多認為這暫行課綱從研擬到製作、到配套措施,都相當不完 備;且三年之後又要變革一次,不是很合理。由於改革操之過急、陳義 又過高,所以在改變的過程須注意程序正義與審慎性的問題(F1-17);學 者專家與小組委員對此問題的解決語重心長的提出想法:

…急於推出改革的結果,導致過程倉促,引起各界反彈,包括他自己的編審委員也都 有所反彈。台灣局勢快速轉變,課程內容是要改變的,但改變須是合理的。對於這些 改變,由於多數人都受限於政治意識形態,所以很難有共識,所以唯有真實而完整的、

…急於推出改革的結果,導致過程倉促,引起各界反彈,包括他自己的編審委員也都 有所反彈。台灣局勢快速轉變,課程內容是要改變的,但改變須是合理的。對於這些 改變,由於多數人都受限於政治意識形態,所以很難有共識,所以唯有真實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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