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問蒼生問鬼神
第二節 生命的開展:人生所為何來?
創傷事件會大大破壞個人在時間上的連貫性及協調性,因而他們非常需 要藉由講述故事或對話來重建認同的感覺及意義。
~ Michele L. Crossley 吳芝儀等譯,2004
逃離與衝撞
當成年女性遭遇到自我與角色間的許多衝突,希望可以對自己有交 代、可以有實現自我的機會,但又希望可以吻合社會對其角色期待的圓 成,最後在魚與熊掌不可得兼之下,往往要求自己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犧牲自己的夢想,配合他人的理念(轉引自邱珍琬,2006)。然而,在 我的生命經驗中,促成幾次「逃離」是因為有第一次的「成功」-從高 中休學考取師專,增強我抉擇的信心。因此有從台中「勇敢出走」,歸 鄉找回自己的生活圈、也找回「自我」的第二次「逃離」。心理學家 Eric Erikson 認為女性的自我認同是與男性的親密關係來圓成,Miller(1991)
甚至聲稱女性是在「關係」中成就自我,男性則在「成就」裡完成自我。
從社會期待的性別角色-男性要獨力自主以顯現「男子氣概」,女性要 著力於人際關係以吻合女性的「依附」地位-之不同看來,女性的「自 我」狀態顯得「混沌不明」,以「他人導向」來定位,慢慢才意識到「自 我」的重要性,從教育、成就與自我省思和行動中,把「自我」找回來
(轉引自邱珍琬,2006)。婚姻生活中種種不堪回首的往事,交織過去
成功逃離的經驗,才有第三次的逃離行動-選擇「離開婚姻」,再度回 到單身。體會了離婚的快樂,體會了單身的自在,生命重新被詮釋,歷 經十年的歲月,彷彿回到原點,生命卻有另一番開展。「逃離」,是「歸 鄉」,也是「找回自己」。
好友問我:「妳怎麼可以忍受這樣的婚姻而不紅杏出牆去?」就像 婚前堅守貞潔一樣,道德的力量強過嘗試的慾望,好比沒吃過的東西,
不知它美味與否,更不可能用「偷吃」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好奇。從精 神的觀點來看,完美主義顯示了個人無法接受人性,也就是人的有限 性。我們很容易執著於追尋完美,很容易陷入這個陷阱而無法繼續自己 的生活(劉小菁譯,2002)。從過去婚前的幾段戀情看來,總是由我把 別人「三振」,整體來說,也許是我「過度完美」的想法(包括戀情的 發展不夠完美)所致。「完美主義通常發生在感覺的世界裡,有些是對 於事情的感覺,有些則是對感覺的感覺。…也許我對自己有過度完美的 想法,認為我永遠不能有『軟弱』的感覺,於是那些感覺會變得具威脅 性,而我必須袪除它們。…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必須認清楚感覺只是 感覺而已,它們不需要受到其他感覺的『批評』(劉小菁譯,2002)。」
呂秀蓮(2000)所著之新女性主義,發現「片面貞操」的觀念,幾 千年來荼毒著傳統的中國婦女。禮記上說:「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 義,由此始也。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夫也
者,以知帥人也」,可見婦女地位,從小就被灌輸是要服從男性,而沒 有獨立人格的。到了宋代,更逼令婦女守節,所謂「寡婦餓死事小,失 節事大」,元代對宋人理學仍然宗奉,鼓勵婦女「守貞盡節」。到了明 代更變本加厲,一方面規定「封爵之典不及失節之婦」,另「夫亡不嫁,
可享旌表之榮」,於是「貞節牌坊」被視為無上的光耀。到了清代,夫 死固然要守節,未嫁夫死,也要守節,更甚者,女子偶為男子調戲也得 尋死,由此可知,女子生命價值的微薄,「貞操觀」更深深烙印在中國 傳統的社會中,而這種貞操卻是父權底下片面要求的貞操。誠如呂秀蓮 所言:男人可以和成打的女人發生關係而不留痕跡,女人卻在處女膜與 懷孕的生理威脅下,成為性行為的囚犯。
我不否認傳統「貞操」觀念也在我的心底生了根,但我也必須慶幸,
對「貞操」幾近完美要求的我,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曾讓我的父母感到驕 傲。阿母以一句:「我們真金不怕火煉。」挑戰離婚二審那位法官大人 的「脅迫」話語:「不能接受對方的和解條件,就照程序下去,男人四 十再娶容易,女人四十就很困難了…」時的氣魄,至今仍歷歷在目。我 雖因保有清白之軀獲判六十萬精神慰撫金,然在其間的煎熬與家人的心 理折磨更甚,只為喚回司法最後一絲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換得後半生 的清譽。
視框的挪移:離婚觀點
許多婚姻中,人們總會對夫妻間彼此的關係提出質疑,這個問題衝 擊著雙方婚姻生活的基礎。譬如,「這是我想要的婚姻嗎?」「這是我 所夢寐以求的婚姻嗎?」「是我此生不渝的選擇嗎?」(轉引自徐蓮蔭 譯,1997)
趙惠玲(2005)的「在婆家莊過年」裡談到:「娘家」、「婆家」,其 實都是公公、爸爸等男性的家,不知道為什麼卻貫以女性之名?莫非是 以此來套住婆婆、媽媽們,讓她們忘卻自己操持的到底是「誰」的家?
方能如此無怨無悔地跳上維護男性法統的第一線,從不懷疑,更不懈 怠?熊同鑫(2005)卻點出:男性在成長過程中,似乎從「重男輕女」
的社會價值觀中獲利,事實上卻也由其中受到無法說出口的「壓力」與
「被害」。譬如社會將男性塑造成「性機器」,以性行為的表現來「證實」
其男性氣概,使得男性以性來抒解壓力與痛苦(轉引自邱珍琬,2006)。
倘若不符社會期待,男性的「價值」、傳宗接代的任務與家庭的幸福感 均將受到考驗。另在父權意識型態的控制之下,女人的身體必須是一個
「密鎖」的身體:緊閉的嘴巴(沉默)、緊閉的慾望(貞節)、緊閉的閨 門(避居)(張小虹,2006)。女人的「貞潔」尚可由父權意識型態的「保 護傘」下得到證明,男人呢?無法可證的情況下只能「自由心證」了。
目前用來詮釋「為何當有人已開始接受離婚應身體力行時,卻還有 人裹足不前寧願死守只剩空殼子的婚姻形式?」這兩難局面的理論方法
有兩種-社會交換理論及經濟模式。根據社會交換理論的觀點,倘若某 種現存的關係是值得的,其結果將是彼此情感的正面交融,而這種關係 也將得以持續。反之,若婚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遠比它的報酬還多,那 麼彼此間的婚姻關係將難以進展,甚至會窮途末路而終結彼此的婚姻關 係。Lewis 和 Spanier(1979)大膽假設:我們所預測的婚姻,未來必須 付出的代價和對過去婚姻關係期間所累積的報償及所做的犧牲,通常都 會影響婚姻關係的品質和它的延續與否。經濟模式的理論它直接比較目 前婚姻狀況與可行替代方案之間的得失。即使目前婚姻的代價和報償之 間無法求得平衡,如果夫妻間找到其他的慰藉來彌補的話,那這段婚姻 依然是可被接納的(轉引自徐蓮蔭譯,1997)。
記得在公婆第一次聽到我與江未孕是因為「無性生活」時,公公曾 說:「沒有哪一個女人這麼偉大,可以這樣過一輩子。」我當時並不認 為「無性婚姻」可以持續是因為「女人偉大」,雖然在李維榕(2005)
婚姻探戈的「無性婚姻」中提到:女人的最大秘密,就是丈夫對自己的 拒絕,這種情況連最親近的人都不能啟齒。女人的最大挫折,就是無法 引起男人的野獸本能,懷疑自己的女性魅力不夠。因為江不是我第一個 戀人,我的自信也不是建立在男人的野獸本能上。
根據美國的統計數字,有百分之二十的已婚夫妻及百分之四十的同 居兩年以上的男女,有性生活貧乏,甚至全無性交的問題。各項性問題
中,最普遍的是對性交缺乏興趣,即「性冷感」(Low Sex Drive or Inhabited Sex Drive[ISD]),每三個女人及每七個男人中就有一個,是最常見、最 難治療的精神健康問題(李維榕,2005)。
無性婚姻,是個忌諱的話題。在這二十一世紀,幾乎什麼問題都可 以「出櫃」:但是告訴別人你是同性戀、變性人,都要比告訴別人你不 能與配偶行房來得容易(李維榕,2005)。幸運的是,我有一「拖拉庫」
的好友,還有幾個無話不談的師長與閨中密友,我也願意相信專業,相 信自己只要有心,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可以作最佳的處置。
然婚姻其實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各自被自己家庭洗腦的 人,正重複著在自己父母身上學到的樣本。它是一個不斷更改的合約,
只要願意變,就可以愈變愈有效,愈變愈濃情(李維榕,2005)。只不 過在我努力刻意將娘家隔離於婆家的期待與新家庭的適應與磨合外,仍 躲不過席捲而來的風暴。江曾說:「如果沒有兩老,事情會容易得多。」
「如果做自己會引來不可收拾的後果,你如何勇敢做自己?」當時的我 不明白-並非每個家庭的父母都能尊重孩子的選擇,有的會以激烈的手 段(比如死)「要脅」孩子就範,或對「後果」的認知有不同的價值(比 如離婚就是不好的後果)。我只「看見」尊重孩子的選擇,孩子比較「甘 願接受」並「勇敢面對」自己選擇的結局。
女性的角色在工業時代以前更受限制,幾乎都是待在家中相夫教
子,所以早期社會有「女兒是替別人養」的觀念,男性負有傳宗接代的 責任,女性一旦結婚,等於被迫與原生家庭切斷聯繫,而且馬上要將感 情「轉移」到新的家庭,男性並無此困擾,因此很難理解為何妻子待婆 婆不能如親娘(劉惠琴,1999)。
就像婚前對住居的討論,曾讓我對江發聲抗議:我好像快沒有娘 家!公公希望我把高雄的房子賣掉,若是喜歡置產,到台中再買;口頭 承諾清償貸款,是基於「反正這房子將來也是李家的財產」;希望我進李 家門的五年內,能生三個孩子…。這樣的處境,教當媳婦的人,如何待 公婆如父母?
回頭想想,經濟與價值觀的落差,若不是有相當感情基礎,或其他 可行的替代方案,婚姻的維繫誠如「走鋼索」,隨時都處於危機中。
回頭想想,經濟與價值觀的落差,若不是有相當感情基礎,或其他 可行的替代方案,婚姻的維繫誠如「走鋼索」,隨時都處於危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