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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所需之具體政府推動策略

第五章 研究結果

第五節 產業所需之具體政府推動策略

力 資

教育與訓練 研發團隊整合能力 ◎

教育與訓練 專責市場開發人員

財務金融、政策性措施 研究經費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35

第五節 產業所需之具體政府推動策略

由第四節中,本研究確立政府欲發展該產業所需的整體推行政策類型,此節 進一步根據專家訪談討論之結果,根據目前定位與未來五年發展之創新需求要素 資源顯著配合不足的項次,再輔以專家討論之結果加以歸納統整,建構其具體政 府推動策略。茲分述於下。

針對國家基礎研究能力

• 由於儲氫材料為產業相當重要之要素,故針對材料研究建立長期前瞻之核心 設計技術(科學與技術開發);

• 鼓勵基礎研究獎勵相關領域優秀學生出國學習最新技術 (教育與訓練)。

國家整體對創新的支持

• 成立設計與相關硬體中心,以及跨領域研究團隊與計劃,並提供相關業者 研發資源(科學與技術開發);

• 由工研院育成中心成立標竿公司以帶動企業的進入(政策性措施);

• 舉辦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比賽(教育與訓練)。

針對技術合作網路

• 放寬學界與研究人員參與企業營運之限制 (政策性措施);

• 定期分不同需求層面舉辦產業與政府共識之座談會 (科學與技術開發);

• 學研各單位開闢綜合性訓練課程,讓技術人才進行交流(教育與訓練)。

產官學研的合作

• 鼓勵業者參與政府資助之研究發展計畫及新產品開發計劃(政策性措施);

35 ●: 專家認為非常重要之 IIR(帄均值 > 1.5) ◎: 專家認為需要之 IIR (帄均值 > 0.5)

• 建立產、官、學、研综合管道(科學與技術開發)。

政府對產業政策的訂定

• 加強學術界與產業界共用資源,相互交流(科學與技術開發);

• 加強與產業界溝通,以利產業方向務實可行(政策性措施) 同業間的技術合作

• 成立氫能產業相關同業工會,增加彼此交流(政策性措施);

• 規畫企業互相技術合作之輔助專案計畫(政策性措施)。

產業間的技術整合

建立技術交流帄台,促進產業界共用資源,相互交流(科學與技術開發);

政府主導公司彼此聯盟,集中資源與技術整合(政策性措施)。

針對具整合能力之研究單位

重點支持特性的實驗室與研究機構(科學與技術開發);

以工研院為中心延攬各研究單位以統籌整合(科學與技術開發)。

技術擴散機制

建立技術交流帄台,融合各界之研究資料與最新資訊(資訊服務);

指派學界人才至業界支援,且補助業界研發人才至相關實驗室進修(教育與 訓練)。

針對專門領域的研究機構

由工研院以及經濟部技術處主導,運用國家經費建立專門研究機構(科學與 技術開發);

由國科會統籌撥放經費支持並定期審核研究成果(法規與管制);

延攬國外人才並成立研究團隊(教育與訓練)。

針對技術資訊中心

由政府主導成立技術資訊交流帄台,廣邀各界參與,達到雙向回饋之效果(資 訊服務)。

針對技術引進與移轉機制

由各大學研究所與相關機構提供設計人才並延攬國外特殊人才(法規與管 制)。

針對規格制定能力

結合研究單位及學界長期加入國外產業標準的制定委員會並將新技術爭取 列入新標準 (資訊服務);

延攬國外人才並成立研究團隊(教育與訓練)。

針對產業群聚所產生知識外溢效果

活絡產業合作管道(資訊服務)。

針對系統整合能力

由各研究單位與相關機構提供設計人才並延攬國外特殊人才(教育與訓練);

重點支持特性的實驗室與研究機構(科學與技術開發)。

針對標準化之重要性

派遣國內人員至外國學習與觀摩(教育與訓練);

結合研究單位及學界長期加入國外產業標準的制定委員會並將新技術爭取 列入新標準 (資訊服務)。

針對先進與專業的資訊傳播媒介

充實資料庫內容並強化資料的聯結(資訊服務)。

針對顧問與諮詢服務

安排工研院等相關研究單位與產業界對談(資訊服務);

提供市場資訊,並建立大型資料庫與人才顧問群,結合大型資料圖書館系 統,讓資訊獲得便捷豐富(資訊服務)。

針對客服中心的顧客資訊

提供市場資訊,並建立大型資料庫與人才顧問群,結合大型資料圖書館系 統,讓資訊獲得便捷豐富(資訊服務)

針對客製化之重要性

提供完善資料庫與市場調查研究相關報告與資料(資訊服務)。

針對顧客導向

• 提供完善資料庫與市場調查研究相關報告與資料(資訊服務)。

針對需求量大的市場

拓展應用市場,依附大市場以尋求成長(政策性措施);

與國外簽訂貿易協定(貿易管制);

制定海外市場策略與產品競爭策略機構(海外機構)。

針對策略聯盟的靈活運用能力

訂定優惠條件吸引台灣與國外優秀單位加入群聚的活動(政策性措施)。

提供完善的機制,輔助廠商彼此策略聯盟(政策性措施)。

針對多元需求的市場

鼓勵企業合併或聯盟(政策性措施);

與國外簽訂貿易協定(貿易管制);

設計機構協助海外市場的開發(海外機構)。

針對國家基礎建設

佈置實驗網路進行推廣及教育 (公共服務);

規畫系統相關應用設施(政策性措施)。

針對產業特殊用途的設施

建立完整之基礎設施包括加氣站及運輸管線 (政策性措施);

推廣氫氣使用說明與其安全性(公共服務);

參考其他技術領導國家之標準,以製定本國標準,並有效規範本國業者(法 規與管制)。

政府優惠制度

提供相關業者租稅優惠等促產條例(政策性措施);

降低相關原料進口關稅(政策性措施)。

針對研發團隊整合能力

訂立共同研發產品或應用技術之人才培育 (教育與訓練);

籌辦跨領域學程的課程規劃 (教育與訓練)。

針對專門領域研究人員

培養儲氫材料研發人才(教育與訓練);

利用企業包班培育儲氫人才(教育與訓練);

加強技術人員之智慧財產權觀念及法律知識(教育與訓練);

大幅開放國內外教授與研究人員至科技產業兼職之制度(科學與技術開發)。

針對生產操作與品管人員

培育儲氫產品生產人才(教育與訓練);

於各大學研究室教授相關製程之課程(教育與訓練);

由工研院以及經濟部協同企業共同成立研究單位(科學與技術開發);

舉辦相關研討會,融合國內外相關知識,針對品質管理與製程加以改良(科 學與技術開發)。

針對專責市場開發人員

延攬國際人才培養市場開發人員 (教育訓練)。

針對提供長期資金的銀行或金融體系

由政府行庫出面提供資金給相關業者(公營事業);

政府有效控制財政預算,避免研究經費不足之困境(財務金融)

給予提供資金之銀行優惠(政策性措施) 針對研究經費

政府維持金融體系之運作良好,使相關單位可提供足夠資金(財務金融);

政府有效控制財政預算,避免研究經費不足之困境(財務金融);

針對相關研究提供經費(政策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