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界面問題之分類與分析
4.1.1 界面分類與定義
由於天然氣導管工程之特性與一般建築工程、機電工程或土木工程較為不同,
在作業流程中存在著不同的界面問題,因此本章節將對天然氣導管工程之界面問題 分類,其方式將引用【戴培達,1999】之分類方式如圖2 - 7 ,做為本研究之分類的 基礎如圖4-1。
圖 4-1 天然氣導管工程之界面分類圖 【本研究整理】
測試運轉階段 驗收供氣階段 規劃設計階段
發包施工階段 申請階段
技術 界面
功能
管測 壓備 排供 設機 設戶 設物 設地 設計
施地 施戶
施物 施機
施單 協戶 施設 施工
本質性
延伸性 行政
外部 內部
Ⅰ Ⅱ Ⅲ Ⅳ
本研究引用【戴培達,1999】分類方法,惟建築工程之界面分類,其與天然氣 導管工程之界面有所差異,為能清楚說明分類方式,故將其分為四個層級Ⅰ、Ⅱ、
Ⅲ、Ⅳ,如圖2-7所示。
本研究於四個層級中按各作業階段屬性之不同進而分類,分類之說明如下:
層級Ⅰ、Ⅱ之分類其原則定義不變,只有在本質性與衍生性之定義不同,因天 然氣導管工程所指的是在於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之作業;層級Ⅲ中,因天然氣導管 工程在合約界面之爭議較少,暫不列入研究範圍內,故將其定義為設計、施工及功 能;層級Ⅳ中,因天然氣導管工程涉及層面較廣,作業間之界面亦然地較多,故按 元件相互間之關係分類。
上述之界面問題分類之定義,詳表4-1所示。
表4-1 界面問題分類之定義
層級 界面分類 定義說明
Ⅰ
行政 與用戶之行政作業往來相關連性的界面。例如:用戶申請不明瞭 相關規範或申請填列不實等,產生之界面。
技術 導管工程從規劃設計→發包施工→測試運轉→驗收供氣各階段中 可能遭遇之界面。例如:用戶申請後,在作業流程間產生之界面
Ⅱ
外部
與行政機關、路權單位、其他管線單位、用戶、施工單位等相互 間之界面。例如:施工前,如涉路權申請或統一開挖之時程,無 法與用戶或協力商或材料供商間能互相配合時,產生之界面。
內部 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往來的界面。例如:營業部、設計組、施工組、
庫房間,無做橫向之作業溝通,產生之界面。
本質性 管線佈設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間需相互配合之界面。例如:規劃設 計與現況不符至無法施工之界面。
衍生性 為本質性界面而衍生之功能測試與驗收間需要互相配合之界面。例 如:工程完工後,測試運轉不合格,至無法驗收供氣之界面。
Ⅲ
設計
因本質性界面延伸之原設計不實產生施作衝突或不密合等界面。例 如:設計與地理、機關、私有地、物料及用戶間未能了解需求產之 施作衝突之界面。
施工
管線埋設或配管作業間相互影響或需配合協調者間之界面。例如:
施工與用戶;協力商與用戶;施工與用戶;施工與物料;施工與機 關;施工與用地;施工與其他管線單位等,其間相互影響之界面。
即是施戶、協戶、施設、施物、施機、施地、施單。
功能
係指管線配管施工完成後之測試運轉、壓力輸送大小與供氣設備 (如減壓設備、自動遮斷設備)及供氣排氣等影響供氣或施工品質間 之界面。即是管測、壓備及排供。
Ⅳ
設地 設計與地理位置或施工用地間之界面。例如:設計未考量施工用地 或私有地產生之衝突界面。
設物 設計與物料供應間之界面。例如:設計時未了解庫房物料之存量或 特殊規格品時,致施工時無物料可使用,造成無法施工。
設機 設計與機關間之界面。例如:設計時,未明確了解所屬之路權機關,
或與會配合施工之會議內容,產生施工前之作業衝突。
設戶 設計作業與用戶間之界面。例如:設計時,未能了解用戶之需求,
至施工後無法符合用戶之需求,產生之衝突。
施戶 施工作業與申請用戶間之界面。例如:施工時,未依圖面施工或未 與用戶事前溝通,產生之衝突。
協戶 協力商與申請用戶間之界面。例如:協力商接獲案件未與用戶聯繫 進場時間,增加用戶之困擾,產生之衝突。
施設 施工與設計間之界面。例如:設計時,未至現場了解施工環境,致 無法施工,產生之衝突。
施機 施工與機關間之界面。例如:路權申請作業未能與施工期程互相配 合之界面衝突。
施地 施工與用地間之界。例如:施工時,因設計規劃時未能先行解施工 用地是否為私有地或因路面已加封,致無法施工,產生之衝突 施單 施工與其他管線單位間之界面。例如:路面挖掘時,因其他管線單
位之交錯配管,造成管溝無法挖掘或挖掘,產生之衝突。
管測
管線與壓力測試或壓力調整間之界面。例如:管線施工完成後,因 氣密試驗無法合格,致使工程進度延宕或無法如期供應用戶使用,
產生之衝突。
壓備 壓力調整及設備間之界面。例如:壓力調整時,其減壓設備無法正 常運作時,產生之衝突。
排供
排氣與供氣間之界面。例如:工程完工後,需先將氣密試驗內之空 氣排除方可供氣,排氣作業間,可能產生之氣體內含有天然氣或其 他物質,如未能排盡,故用戶無法使用或計量錶產生故障…等,其 間所產生之衝突。
【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