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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階段之界面要因分析

第四章 界面問題之分類與分析

4.2 階段界面之特性要因分析

4.2.2 規劃設計階段之界面要因分析

規劃設計階段中可分為內管工程及外管工程二種,(相關流程及作業見參3.2) 因此,此階段之界面要因需依內管工程及外管工程之不同特性進行分析探討。

內管工程常發生之界面衝突之要因很多,經訪談設計組組長後了解規劃設計階 段之常與施工用地、物料、路權機關(或政府機關)及申請用戶間,皆有著相互間 的界面關係,依表 4-1所分類定義之設地、設物、設機、設戶分別探討說明,說明 如下:

一、設地:指設計與地理位置用施工用地間之界面,例如:鄰近之土地產權問 題未能釐清造成無法施工;因未確實現地查勘致使導管及設備之裝置位置 不適宜或因此而使設計與現況差異過大,造成施工困難或無法施工。

二、設物:指設計與物料供應間之界面,例如:設計人員未了解庫房存量或已 停用之物料,仍將之設計,其中如有特殊規格品者,未能先與物料組申請 採購,致施工時無物料可施作。

三、設機:指設計與機關間之界面,例如:如內管工程需申請道路挖掘之路權 者,應先向用戶告知,因一般用戶不了解作業流程且大都以為繳了費用就 應施工之想法,致使作業上之時程問題造成了爭議。

四、設戶:指設計與用戶間之界面,例如:設計人員未能了解用戶需求造成導 管流量及口徑設計錯誤;或因現況草圖未繪製致使繪製設計圖造成不明確 亦使預算之編列造成錯誤;或因現勘後未與用戶再行確認,造成施工時與 用戶間產生爭議。

內管工程除上述之界面問題外,其應考慮之設計因子相當多且雜,仍有其他之

界面問題,故依其特性要因再分析其他相關之界面問題,如圖4-3所示。

外管工程因其涉及之層面較廣,其接觸之單位多,相對界面問題亦為繁多,經 訪談設計組組長後了解規劃設計階段之亦常與施工用地、物料、路權機關(或政府 機關)及申請用戶間,皆有著相互間的界面關係,依表4-1所分類定義之設地、設物、

設機、設戶分別探討說明,說明如下:

一、設地:指設計與地理位置用施工用地間之界面,例如:既成道路之施工用 地於設計時未能先釐清造成進場施工時,造成私有地主抗爭致無法施工;

因未確實現地查勘致使導管埋設位置、暗溝、橋樑、水利溝等相關公有設 施之影響造成施工困難或無法施工。

二、設物:指設計與物料供應間之界面,例如:設計人員未了解庫房存量或已 停用之物料,或因設計圖說不明確造成預算編列漏項及設計數量不足,其 中如有特殊規格品者,未能先與物料組申請採購,導致施工時無物料可施 作。

三、設機:指設計與機關間之界面,例如:外管工程除配合工程外皆需向路權 單位申請道路挖掘之路權,或需製作交通維持計劃核報主管機關核定後方 能施工,因此路權申請書應繪製清楚,亦需了解施工用地之交通現況或向 路權機關詢問,以決定日間或夜間施工,以避免路權申請作業時程因而延 滯,致使施工作業產生困難。

四、設戶:指設計與用戶間之界面,例如:集合住宅或廠辦等專案性工程,設 計人員未能了解用戶需求,在議約時應先告知用戶相關之作業流程,以避 避免施工作業時程與用戶間產生爭議。

外管工程除上述之界面問題外,其應考慮之設計因子相當多且雜,仍有其他之 界面問題,故依其特性要因再分析其他相關之界面問題,如圖4-4所示。

執行重點:外管案件之設計,按類型(新設、配合、汰換)分派設計人員,設計人 員需依簽核之案件調閱該區之管網資料,並到場進行勘查現況,設計人 員到場後應先了解路面加封情形、路幅之大小、管線預埋設位置、未來 發展情形、施工用地之產權、路權所屬之單位、施工環境、閥箱施置位 置、是否有橋樑、暗溝或水利溝?…等相關影響施工之動線。回程再進 行供氣壓力及導管口徑之計算,將相關配管之位置及配管示意圖繪製成 設計圖,再進行編列預算,經核可後轉交工程組進行工程發包及施工事 宜。其中最常見且較難處理之界面為施工路面現況因已加封而使道路挖 掘之路權無法核准(一般路面加封後一年內不得開挖);再者為施工用 地之產權雖為既成道路卻未被徵收,致使施工時遭受私有地主之抗爭。

圖 4-4 外管工程設計之特性要因圖 【本研究整理】

C4 規劃設計 C1 受理案件分類

C2 設計前之準備

外管工程設計界面分析

汰換工程 機關或學校等專案工程

配合工程 新設工程

調閱之管網資料不正確 未分析未來發展 路徑規劃及概估預算過低

C3 實地設計勘查

忽略橋樑部份 未實際丈量 路面加封否?

未評估規範及安全性 未了解施工環境

誤解用戶需求

施工法定義 忽略材料庫存量及通用性

設計錯誤 預算編列錯誤 閥箱或積水器未設計

C5 移交工程組

移交時間不對 設計案審核不實

未準備丈量工具 汰換工程之汰換戶數不足 工程項目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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