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登山活動之概述
本節內容主要在概述登山活動之定義與發展。分為四個部份:登山 活動的定義、登山活動的發展、登山步道的分類及研究場域之概述。
一、登山活動的定義
「登山」在台灣是多元化的活,從郊區步道、石階的行走,到當日 往返低海拔山區的郊山健行,或者高於三千公尺高山的紮營健行,甚至 攀岩、溯溪等技術性的活動都屬於廣泛的登山活動(何中達,2013)。
登山運動可以是一種極限運動,有些從事登山運動者的目標是征服台灣 百岳,甚至是世界之極高峰,不過這些必須將訓練、經濟、體力等各方 面的因素考量在內,是一般人難以達成的目標。在台灣很多人將登山視 為一種休閒活動,許多業者利用登山活動結合民宿、休閒與旅遊,進而 發展成為一種產業(葉金川,2013)。
李銘徵(2011)指出登山健行是指登山健行者在大自然中,以當天 來回步行的方式進行活動,並且兼具健身、休閒及身心放鬆等效益的運 動方式。因此,登山健行是大眾化的運動,不需獨特的技巧,以輕便、
簡單的裝備,用負重走路的方式,行走於海拔低、路跡明顯、路況佳的
山野、森林中,並以能當日往返為目標的戶外休閒活動(吳亮慶,2010)。
楊建夫(2007)則認為登山活動是以山岳攀登為主導的一切活動。陳維 霖(2000)指出「登山」是以登山本身為目的之行為,在登山活動中發 現樂趣,並且享受與大自然親近的美好感覺。
本研究對象為中高齡者,因此將「登山」運動定義為在個體生理、
心理許可下,於山徑中以步行的方式,所進行令自身感覺愉悅,達到放 鬆效果的一種運動。
二、登山活動的發展
台灣雖然四面環海,但地形起伏、生態豐富,讓我們很容易接近大 自然以體會山林之美。過去,人類需要翻山越嶺才能完成生產或經濟活 動,但是此類型的活動並不能稱為「運動」,而是為了某種特定的經濟 目的所從事的活動,直到近年,此「活動」才逐漸被認定是一種運動(運 動康軒,2010)。
登山運動的起源,一般認為開始於 18 世紀後期的歐洲。1786 年,
雅克·巴爾瑪和加百利·帕卡德醫生一起登上了勃朗峰,此一事件被視為 現代登山運動誕生的標的,1786 年也被認為是登山運動的誕生之年(維 基百科,2014)。
台灣是一個高山之國,高山占台灣國土比例甚多,早期因山高路遠,
加上平地漢人缺乏登高探險的精神,與高山原住民之民情隔閡,因此高 山在台灣人心中是可遠望卻不可及。日本治台以後,基於國土掌握、山 林開發及對原民的管理等因素,而促成台灣近代的登山運動(林玫君,
2008)。因此台灣的登山運動從日據時代即引進發展,在光復後持續發 展至現在(劉曉蔓、陳怡芳,2011),登山愛好者的總人口數持續增加 中,登山性質的社團,從一開始區域內的登山同好組成,擴展到全台各 地都有類似的登山社團組織,每年全國也會有近百個登山社團聯合舉行 聯誼活動,很多大學也有登山社團的成立(黃德雄,2007)。
台灣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 2003 年為了推動全民登山運動,以台灣 各縣市近郊山區為標的,共同推選出全國各縣市一百座較具代表性的
「郊山」,稱為台灣小百岳,並且在每年重陽節的前一個週六,訂為全 國登山日,廣邀民眾一起爬山,養成持續運動的好習慣(台灣旅遊生活 網,2014),由此可見登山已成為國內熱門的休閒活動之一。
三、登山步道的分類
1991年 林 務 局 有 感 於 國 人 登 山 風 氣 日 漸 提 升, 委 由 中 華 民國 山岳協會 於全台 熱 門的登山 步道進 行 調查,而完 成國有 林登山步 道 系 統 之 規 劃 報 告。 2001年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關於全國 登 山 步 道 網 之 建 立 之 會 議 , 規 劃 建 置 全 國 登 山 健 行 之 步 道 系 統 , 由林務局 協調各 相 關單位統 籌規劃 之。近年來,由於週 休二日的 實施,林 務局、觀 光局等相 關單位 為 配合山林 活動或 登 山健行等 運動逐漸 盛行,於 山區整修 各類型 步 道,以提 供多元 化 之休閒環 境 , 包 括 登 山 健 行 的 原 有 步 道 、 昔 日 因 經 濟 、 交 通 往 來 的 古 道 , 以及國家 公園、森 林遊樂區 的健行 步 道,這些 步道可 自 成步行系 統 , 或 結 合 鄰 近 社 區 、 觀 光 景 點 , 使 登 山 健 行 運 動 更 為 多 元 化 , 及富有趣 味性(郭育任、王正平、徐宜歆,2007)。
張岱與楊宏志(1995)認為登山步道的種類甚多,從近市區的郊山 到崇山峻嶺都有步道的規劃及分布,其在使用規範、資源分布、設施設 立及交通狀況等方面都有極大的差異,如果未將登山步道加以適當的分 類,對於資源的運用、設施的保養管理及使用者安全,都會產生影響。
若建立登山步道分類系統,負責單位即可訂立各類型步道的整建及經營 規範,作為管理時的準則參考。因此,山岳分級與步道分類有其重要性 與必要性。
完善的步道分級制度之建置,可提供使用者相關的步道環境特性以 及困難度等資訊作為參與登山健行活動之依據,且管理者也可透過此制
度進行步道規劃及經營策略之參考,因此步道分級制度之建立,應視為 山岳活動規劃管理之重要工作之一(郭育任等,2007)。步道可以依照 步道的性質、分布情形,或形成原因及功能做為分類分級的標準,或從 資源條件、遊客使用及經營管理的觀點,亦可作為步道分類的方式(林 建安,2002)。
太魯閣國家公園以步道功能特性,將步道分為四個類別(太魯閣國 家公園,2014/05/02):
(一)景觀型步道:為開放性步道,路面平整,坡度平緩,安全設施良 好且資源解說設施完整,適合一般大眾前往,於半天內可走完。
(二)健身型步道:為開放性步道,路面平整,但坡度稍大或位於中海 拔地區,適合體力稍佳者,於半天內可走完。
(三)登山型步道:位於較偏遠山區或路途較遠,路徑清晰但部份較崎 嶇,氣候變化大,適合體力佳且有初步地圖判讀之能力者前往,
有時需有過夜準備。
(四)探險型步道:未在傳統登山路線上,主要為新路線探查、溯溪或 古道探險為主,需依賴地圖作路線判斷,有時也需方位判定,進 入時通常須申請入園許可,適合體力佳並具有地圖判讀及野外求 生能力者,需要數天才可完成。
良好的步道系統是國家的自然人文資產、健康指標,全民可藉此檢 視個人鄉土的步行軌跡,因此規劃建設全國步道系統,可視為國家建設 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全國步道系統可區分為國家步道系統與區域步道系 統(郭育任等,2007):
(一)國家步道系統:設立於台灣山岳、海岸及郊野地區,經過審察所 認定的國家級步道,步道本身包含台灣地區自然人文資源、景觀 美質的特性,提供使用者生態旅遊與體驗、環境教育、休閒遊憩 等機會。可展現台灣地區的地理環境資產與自然景觀,以步行方 式體驗自然人文獨特性與代表性的機會。
(二)區域步道系統:位於台灣山岳、海岸及郊野地區之步道,本身除 具備地區自然人文資源或景觀美質的特色外,並提供便利之國民 生態旅遊、自然體驗、環境教育、休閒遊憩、與景觀欣賞等機會。
以分布各地的步道為主體,藉由區域步道系統串聯生活圈及各級 遊憩系統,提供多元化遊憩機會。
林務局於2011年集結相關團體與專家學者之意見,將台灣山林經人 為使用之既有山徑資源,全面綜整分類為14個系統藍圖,包含各類型機 關管理之區域(台灣山林悠遊網,2013)。經整建管理之步道,依使用 困難度區分為1~5級:
(一)第一級步道:海拔約1,000公尺上下,坡度較平緩,且設施完善,
路面平整易通行,約半天至一天內可完成,適合一般大眾。
(二)第二級步道:海拔約1,000~2,000公尺間,坡度稍陡,或有少數 困難路段,約一天內可完成,適合體力稍佳者。
(三)第三級步道:海拔約2,000~3,000公尺間,部分路段需經過入園 申請許可,路程為一天或一至三天,適合體力佳者,且要有初 步的地圖判讀能力。
(四)第四級步道:海拔約2,000~3,000公尺間,部分路段需經過入園 申請許可,部分路段路況較差,坡度較陡,路程為一天或一至 三天,適合體力佳並具地圖判讀及野外求生能力者。
(五)第五級步道:海拔約3,000公尺以上,多需經過入園申請,坡度 陡,氣候變化大,路程需約三天以上,需有專業領隊帶領,適 合已受訓登山者。
由上述內容可知,山區步道的設立,可為民眾的生態休閒及戶外學 習場所提供便利性,亦可增加民眾於山林遊憩的選擇,也能促進山林與 周邊聚落多元化之發展。中高齡登山者因顧慮其身心狀況,於山林中的 步道進行登山活動時,需具備裝備少,路程短、路況良好、體力要求不 高、簡單技巧等條件,又可於大自然中放鬆身心,達到舒壓的目的,因
此以短程型兼具傳統與生態性之郊山步道為首選。
四、研究場域之概述
(一)笠頂山
笠頂山位於屏東縣瑪家鄉,因外型像極一頂斗笠而得名,又名笠置 山,海拔 659 公尺,近年來已成為屏東地區的主要郊山。笠頂山有數個 登山口,許多路段都走在稜線上,沿途風光美好,而由佳義國小後門進 入之步道,沿途種滿芒果樹與相思樹,停車方便,是大部份登山客選擇 的登山起始點。若天氣晴朗時,可遠眺整個屏東平原,每逢假日登山者 繁多,是屏東熱門的登山路線,屬於林務局分級的第一級步道(歐都納,
2013)。
(二)棚集山
棚集山位於屏東縣來義鄉,海拔 899 公尺。棚集山地處林邊溪支 流來義溪、尖刀尾溪的分水嶺上,登山步道規劃完善。棚集山有前後二
棚集山位於屏東縣來義鄉,海拔 899 公尺。棚集山地處林邊溪支 流來義溪、尖刀尾溪的分水嶺上,登山步道規劃完善。棚集山有前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