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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發展遲緩幼兒學習特徵

人們自誕生那刻起,身心逐漸開始隨著時間而成熟、成長,而這 發生在生命路上的改變,我們將這些變化稱之為「發展」(何華國,2012;

傅秀媚等人,2006)。

儘管心理學家將孩童的發展研究分析後,提出了發展的階段順序 與各階段的里程碑,但在個體的發展中卻非每個人都能一致,無論是 在發展順序也好,發展速度也好,總是存在著些微地個別差異(傅秀媚 等人,2006)。而孩童也可能因此而被判定為發展遲緩,以下就發展遲 緩幼兒之定義、學習發展表現與其教學設計原則進行探討。

一、發展遲緩幼兒之定義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顯示,發展遲緩幼兒的盛行率約為 6%~8%,若以台灣 137 萬 0~6 歲的幼兒人口來計算(內政部兒童局,

2012)。其中約有 10 萬名幼兒可能會出現發展遲緩的狀況,這樣的數字 顯示著發展遲緩的狀況並不少見。

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辦法」(2013)中第三條第十二款 說明,所謂的發展遲緩係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 境,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 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並說明其發展遲緩 的鑑定需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經綜合研判後,才能確 定其幼兒是否為發展遲緩。

在美國聯邦政府立法中,於 1986 年通過「殘障人員教育法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簡稱 IDEA;PL 99-457)中首 度提出「發展遲緩兒童」一詞,其發展遲緩兒童的年齡限制在 0~2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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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於 1997 年 IDEA 修正案(PL 105-17)中,針對發展遲緩的部分提出 幾項重要的修正條例:(1)發展遲緩兒童的對象年齡擴充為 3~9 歲;(2) 發展遲緩兒童係指經由適當的診斷工具與診斷程序,在生理發展 (physical development)、認知發展(cognitive development)、溝通發展 (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社會或情緒發展(social or emotional development)、適應發展(adaptive development)五種發展領域中,至少 某一種領域有發展遲緩的兒童;(3)發展遲緩兒童必須接受特殊教育與 相關服務(何華國,2012;李慶良,2002;林子雯、吳百祿、王財印與 劉斐文 譯,2006)。

國內外對發展遲緩的定義,大部分都相差不遠,但在細節上仍有 諸多分歧(何華國,2012),依上述文獻可知發展遲緩幼兒在生理發展、

認知發展、社會情緒、生活自理能力或語言溝通能力等領域中,具有 一項或一項以上發展明顯落後於同齡幼兒,且需綜合多方資料與資訊 才能研判該幼兒是否為發展遲緩(金幼婷、卓妙如,2003)。

二、發展遲緩幼兒學習發展表現

在發展遲緩幼兒在發展上的差異性大,在各類發展的狀況都略為 不同,以下將發展遲緩幼兒的學習發展分為幾類討論之(何華國,2012;

翁菁菁、鄒國蘇,2005;傅秀媚等人,2006)。

(一)認知發展

嬰幼兒在認知方面的發展,常常受環境因素的影響,儘管遺傳因 素也佔了重要的地位,但在環境中的各種感官知覺輸入與互動,都可 能會影響嬰幼兒的認知發展。

認知領域的發展相對於其他領域的範圍更為廣泛,因此嬰幼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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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領域需要學習關於生活的所有事物,以及學習適應行為,以協助 他們可以在新環境,去獲取新知識與新技能,其中可能會因注意力短 暫容易分心、不容易記住新事物,也難以去搜尋提取習得的概念,更 可能因為感官知覺上的缺陷或使用技巧不佳而難以習得新事物。

(二)動作發展

嬰幼兒在動作發展是最明顯而快速的,因此在此部分有明顯落後 的狀況,也比較容易被發現,除了發展上較緩慢外,也有可能是使用 技巧不佳,而此動作發展包含了粗大動作(大肌肉動作、走、跑、跳、

蹲…等)、精細動作(使用操作工具、抓握、按壓、撕貼、搓揉…等)、

結合多種知覺而形成協調動作(平衡、丟接物品)。

(三)溝通發展

嬰幼兒在認知開始發展的同時,溝通也會隨之發展,溝通發展包 含了幾個向度,有溝通技能的獲得,包含了接收性與言語表達性語言,

以及口腔肌肉的發展,除了在口腔肌肉動作發展外,飲食也是影響溝 通發展的一大因素,當然也包含了視力及聽力的發展(傅秀媚 譯,

1998)。

要得到正常的溝通發展,不僅智力需要正常發展,聽力也需要接 近正常,而最大的影響則在於環境的培育,幼兒需要足夠的語言刺激,

才能發展出良善的溝通模式,然而發展遲緩幼兒在溝通的表現,通常 在語句上的使用比較難有完整的句型結構,也容易出現構音上的問 題,若發展遲緩幼兒又伴隨著明顯的障礙,則說話就顯得更加困難了,

如:智能不足的幼兒在語言表達與理解都有困難,句子較短,以及語 言應用上不容易類化;聽力上有損傷的幼兒因為在語言接受時就有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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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因此語言的表達方面多半會帶有構音上的困擾,句型結構較不完 整,也連帶著影響語言的理解並造成溝通上的障礙;腦性麻痺幼兒則 多因為肌肉張力太強或太弱,而造成發音時不容易掌控舌頭或口腔肌 肉的擺位,大多的幼兒最容易出現的就是構音錯誤的問題(傅秀媚 譯,

1998;傅秀媚等人,2009)。

(四)社會情緒發展

不論在普通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身上,社會情緒一直是個重要的 議題,在導師、家長、特教老師等相關人員的處理不一致時,社會情 緒上的困擾比較難以解套,且情緒最大影響的因素就來自於環境,當 環境中的人事時地物有變化時,都容易引起或大或小的情緒反應,當 情緒反應不適切時,便會在進一步影響其社會發展,有研究指出,若 當父母親彼此間造成較高壓力的環境時,通常會引起發展遲緩幼兒的 情緒行為(Baker, Mclntyre, Blacher, Crnic, Edelbrock & Low, 2003)。而這 個領域即使在普通幼兒身上也可能因為某些事件而產生社會情緒上短 暫的困難,依據國內的標準,該情緒困擾行為須維持長達六個月以上,

才有可能判別為情緒行為障礙,在情緒行為的嚴重性也較需要依長期 的觀察記錄來做診斷,因此社會情緒方面的早期判定時有很大的困難 (傅秀媚等人,2009)。

Brandenburg、Friedman 和 Silver(1990)指出情緒和社會發展有障礙 的孩子約占幼兒人口的 8%~10%左右,這也說明了社會情緒的發展是 很容易受到環境細末的影響,並不是少見的特殊狀況,而在發展遲緩 幼兒於社會情緒的表現上,常會有行為表現不符其生理年齡的狀況,

比方說,一個一歲的幼兒在幼兒園中會想要找母親的狀況,是合理的 表現,但如果當一個五歲幼兒在幼兒園中一樣無法安心地進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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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每天都存在著分離的焦慮感,一直想找母親,那這樣的狀況,通 常普遍會被認為是不適當的行為。

(五)生活自理能力發展

普通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大多都是經由家庭教育而建立的,在此 方面發展遲緩幼兒就顯得特別不同,教導發展遲緩幼兒的生活自理能 力,很容易成為學前特殊教育的主要教學重點,而為什麼學前特殊教 育人員要如此重視生活自理能力的教導呢?原因有以下幾點:首先,

家長容易忽略此領域的學習;其次,家長難掌握教導特殊幼兒生活自 理的技巧;且當特殊幼兒進行生活自理練習時,通常需要使用特製的 教材或輔具,協助特殊幼兒來完成生活自理的訓練(傅秀媚 譯,1998)。

三、發展遲緩幼兒的數學能力

發展遲緩幼兒在學習上容易因下列幾個因素而無法順利地學習(何 華國,2012;傅秀媚等人,2006;楊坤堂,2007):

1. 注意力:發展遲緩幼兒在注意力上的表現,常會出現無法持久專注 的狀況,尤其在共同注意力部分需要更多協助,來練習與他人共同 注意及分享。

2. 感官知覺:發展遲緩幼兒在感官方面常有某些部分的缺陷或使用上 的困難,以致要從感官知覺方面獲取的認知學習會有所侷限。

3. 記憶力:發展遲緩幼兒在短期及長期記憶力方面的表現存在著個別 差異性,可能會出現不容易記憶新事物,而部分幼兒則會出現提取 記憶有困難的狀況。

4. 學習態度:發展遲緩幼兒在學習態度上因錯誤信念、動機薄弱、容 易焦慮、自我概念低落等因素,容易造成學習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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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學習遷移:發展遲緩幼兒在學習新的技能時,會比一般幼兒難度更 高,在學習到新技能後還需要類化、遷移到新情境中就更加的困難 了,如發展遲緩幼兒雖然已學會數數,但要讓他將此技能運用在生 活中去作分配物品仍然是有困難的。

6. 抽象推理能力:發展遲緩幼兒常在理解抽象事物上有所困難,數學 即是一種抽象的概念,數字亦是一種抽象的符號,因此在學習數學 的歷程中,發展遲緩幼兒容易產生學習挫敗,當數學概念無法建立 穩定的同時,要讓他們運用數學來進行生活中的推理,著實有莫大 的困難。

依據上述的因素,很容易就會導致發展遲緩幼兒在數學學習上的 困難,盧台華(1997)也提到要提升特殊學生的數學能力,需要有生活化 與結構性高的教材,並以具體化、可操作為主的教學來提升學習的成 效,以及提供充分練習與複習的機會,三方互相配合才能達到最大的 學習效果。陳英三(1994)也認為特殊學生在數學學習中,其數學概念與 技巧若沒有經過反覆、系統性的練習是無法獲得的,且教師在教學時,

應該採多元化的教學,避免使用單一化的教學方法,讓特殊學生學習 數學時能更有成就與成效,以下就數數的教學設計原則整理後列出說 明之(吳新華,1992;傅秀媚 譯,1998;楊坤堂,2007; Baroody, 1987):

1. 提供練習與複習機會

特殊學生在學習時需要很多練習、演練、複習的機會,來建立數學 的概念,以期能更順利而有效的使用數學概念,教師在提供練習與 複習機會時,也可變換多種教學法,以維持特殊學生的學習動機。

特殊學生在學習時需要很多練習、演練、複習的機會,來建立數學 的概念,以期能更順利而有效的使用數學概念,教師在提供練習與 複習機會時,也可變換多種教學法,以維持特殊學生的學習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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